第三节
但是工作以前我并没有认真想过当一个作家。在大学里,我业余时间大量投入书法和篆刻之中,加入了大学的书法协会。除了“作家”这两个字在我心目中过于崇高之外,还因为我莫名其妙地认为当作家是起码要人到而立有了阅历后才能尝试的事(形成这个印象也许是因为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作家大多是有了一把年纪的知青出身)。
开始写作发生在上班一年之后。写作的动因相当简单:无聊。大学毕业之后,本来是想好好工作,先“混”上(用我爸的话来说,是“熬”成)副处级,能用公款请客吃饭,在小城市里有地位有面子,这是一个北方小城长大的人的普遍理想。但是一九九四年大学毕业进入葫芦岛市建设银行工作之后,我发现“混”和“熬”对我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事:一个星期的工作,基本上一两天就能处理完。其他的大部分时间,主要都用来打扑克。那个时候,国有银行还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革,工作氛围和政府机关差不多。我记得有相当一段时间,每天上班之后不久,我们科里几个人就把门上的玻璃亮子用报纸一糊,在里面拱猪、炸金花,一打就是一整天。
这样的生活虽然自在,但时间长了,未免觉得空虚无聊。还有什么更好的打发时间的方式呢?在单位没法写毛笔字或者画画。那么,写点东西吧。
我想起我似乎还真有一点“文学天才”: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曾经被老师当作范文。托尔斯泰说过,成为作家最重要的是要有强烈的虚荣心。
很幸运,这个品质,我也具备。
写什么呢?什么都行,只要不平庸。要知道,我从小就爱把自己弄得与众不同。从初中就开始读每一本能弄到手的《新华文摘》,越是看不懂的长文章,看得越投入。初二的那年暑假,我还借了本《小逻辑》,在公园里硬着头皮读了十个上午,当然最后还是没读懂。从小只要是带字儿的东西,不论天文地理医学农业生物自然科学迷信甚至日历,我都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大学四年,我基本就是在大连市图书馆泡过来的,读得最多的,是历史书,还有那本介绍朝鲜人民幸福生活的《朝鲜画报》。所以截至此时,肚子里已经装了太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虽然“余秋雨”这三个字今天已坏了行市,但我从不否认,那种所谓“文化散文”的写法令我豁然开朗。这种纵横捭阖的叙述方式,正好将我一肚子的乱七八糟搅合到一起,一股脑抽出来。
半年时间里,我写出了《蒙古无边》、《无处收留:吴三桂》等好几篇很长的散文。其中我自己最喜欢的是《无处收留:吴三桂》这一篇。
对吴三桂感兴趣,是因为读了一本很薄的小书《叛臣吴三桂》,我发现,这个被严重脸谱化的人,年轻时居然是以“孝勇”闻名天下的。青年吴三桂是个美男子,下马彬彬有礼,上马武勇过人,颇为时人称许。从道德至高点走到一叛再叛擒“旧主”以事新主,他经历了什么样的精神地震和灵魂撕裂?我又买到刘凤云教授写的另一本书《清代三藩研究》,找了当时能找到的所有与吴三桂及那个时代有关的资料,从材料碎片中一点点复原吴三桂在重压之下如同蜗牛一样一层一层脱去道德面具的精神历程。
从文体上,它非驴非马,不是纯粹的散文,也称不上小说。它是一种叙述和思考的杂糅,是一种合金体的怪物。后来还是评论家们给这一类东西定义为“跨文体写作”。后来有人说:“张宏杰的写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典型的跨文体写作,掺杂了大量小说式、历史报告文学式、甚至心理分析式的写法。”
我对这篇东西相当满意,认为我可以开始文学青年的第二个规定动作了: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