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5 章(1 / 1)

易中天中华史第一部:中华根 易中天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无叛吏,确实靠不住。至少,会稽郡这位就是。而且,如果他是最早背叛帝国的,那就还是“首叛”,尽管未遂。

  未遂,是因为项梁不打算让他得逞。

  项梁为什么不肯支持郡守?也不清楚。也许在项梁看来,与其你造反,不如我造反。你反叫叛国,我反叫起义。恰好郡守要找的另一个人,很可能是帝国的通缉犯,此刻正躲藏在深山老林或江湖沼泽之中。

  于是项梁说,你说的那人在哪,只有我侄儿知道。

  郡守便请项羽进来。

  结果是,项羽进来后,项梁只看了项羽一眼,项羽就拔出剑来,一剑砍下了郡守的脑袋。

  众人大惊失色,乱作一团。

  项梁却笑了,因为他太知道自己的侄儿是什么人。

  与陈胜不同,项羽原本是有条件接受良好教育的,项梁对项羽的培养也很用心。可惜项羽对任何学习都毫无兴趣。他先是学字,没几天就不干了。转为学剑,没几天也不干了。项羽说,学会了写字,不过可以记下别人的名字,有什么用?学会了剑术,也不过战胜一人而已,不值得学。要学,就学可以战胜千万人的。

  项梁想想也有道理,就教他兵法。项羽这才大喜,但同样浅尝辄止。于是就连兵法,项羽也没学完。2

  然而项羽的天赋却极好。据说,他身长八尺余(一米八四以上),才气过人,力能扛鼎(单手就能把鼎举起来)。吴县的世家子弟和小混混,都不得不让他三分。

  项羽力气大,胆子也大。公元前310年,秦始皇南巡到会稽山(在今浙江省绍兴市),项羽和项梁一起混在人群中围观。当时二十三岁的项羽看得兴起,竟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吓得项梁马上捂住他的嘴巴。

  这样的愣头青,杀个郡守真是小菜一碟。

  项梁则一把拎起郡守的人头,同时将郡守的印绶挂在身上。印,就是官印;绶,就是绶带。秦和汉的制度,是一官一印。不像后来,新官旧官都用同一颗印。但是项梁并非朝廷命官,没人给他铸印,只好先用旧郡守的。

  有了这颗官印,项梁便自任会稽郡守,任命项羽为裨将(裨读如皮,裨将即副将)。这时,旧郡守的部下和侍从百十人,已被项羽一口气杀个精光;反抗暴秦,又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于是吴县上下,都拥护项梁。

  项梁起义成功。

  起义成功的项梁后来做了一个非常英明的决策,那就是接受范增的建议,立楚怀王的孙子为楚王。这是他们起兵九个月后,即秦二世二年六月的事。这时,陈胜的死讯已经得到证实,陈胜部下另立的一个楚王也兵败身亡。项梁立楚怀王,就等于填补了空白,也接过了旗帜。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力量。反秦的事业,从此更加波澜壮阔,声势浩大。

  实际上在此之前,项梁的队伍就不断在壮大。原来分散在各地的起义部队和将领,也纷纷加入项梁的行列。其中有一些,便成了叱咤风云改写历史的人。

  比如英布。

  英布是六县人(六读如陆,在今安徽省六安市),本是平民。后来因为犯法受了黥刑,所以又叫黥布。英布率领的是一支土匪部队,但英勇善战。英布本人,则先被项羽封为九江王,后被刘邦封为淮南王,最后被刘邦所杀。

  英布的加盟,十分重要。

  但最重要的,还是刘邦。3

  刘邦来了

  刘邦也是秦二世元年九月起义的。

  如果说项羽是贵族也是混混,那么,刘邦是平民也是流氓。他的父母,据说分别叫太公和刘媪(读如袄),其实就是刘大叔、刘大妈,可见是无名之辈。

  刘邦自己,则据说“小字季,即位易名邦”。4也就是说,他当了皇帝之后,才正式有了名,叫“邦”。季,也不是字,是排行最小的意思。所以,刘季就是刘小。5

  刘小的出生,十分可疑。

  正史的说法,是有一次刘大妈睡在湖边,梦中与神相遇做爱。当时电闪雷鸣,天昏地暗。刘大叔跑过去,只见一条蛟龙正在他太太身上。

  结果,刘大妈有了身孕,生下刘小。6

  显然,这是装神弄鬼。

  装神弄鬼是开国帝王们伪造历史的惯用手段,目的无非是要证明自己命系于天,君权天授,理当奉天承运。可惜话说过了头,就会露出马脚。也许,刘大叔当年确实看到了什么。但可以肯定,他看到的不是龙。

  这就是刘邦,或刘小,或刘季。

  事实上起义之前的刘邦,确实是叫刘季的。之后,则随着身份的变更,依次叫沛公、汉王、皇帝、高祖。但为了读者方便,本书一律称为刘邦。

  少年时代的刘邦,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花钱倒很大方(喜施,意豁如也),以至于酒店的老板常常敲他竹杠,加倍收他的酒钱。

  不过刘邦的命运,显然比陈胜好。成年后,他居然当上了泗水(在今江苏省沛县东)的亭长。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亭长,是比乡长还低的基层干部,而且不占国家编制,不是官,是吏,还是小吏。

  问题是当小吏也不容易。前面说过,秦的制度,是县以上设流官,县以下用土著。但土著为吏,必须或者有产业,或者有德行。韩信就因为“家贫无行”,而“不得推择为吏”。7 刘邦又凭什么当亭长呢?

  这是一个谜。

  其实亭长也不是什么美差。管着巴掌大一块地方,受理家长里短的民事诉讼,8权不大,事不小,好处不多,麻烦不少,一般体面人家的子弟不屑于做,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适刘邦这样的痞儿和混混。

  刘邦自己,似乎也当得不亦乐乎。他甚至发明了一种竹皮冠,装模作样地戴在头上。除此之外,刘邦倒是没有什么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脸,吃喝嫖赌,打情骂俏,在酒馆里打白条赊酒吃。就连本朝太史为他作传,也不得不承认此人的最大优点是“好酒及色”。

  刘邦身上,实在编不出什么励志的故事来。

  然而刘邦的天赋却很高,尤其是悟性极好。张良讲兵法,出主意,其他人都不得要领,只有刘邦一听就懂。于是张良认定刘邦是天才,一辈子为他出谋划策。9

  何况刘邦虽然没什么大本事,却也敢作敢当。他当亭长时,曾押送服劳役的犯人到骊山去,一路上开小差的人不少。于是刘邦干脆把这些人的绳子统统解开,说你们都走吧,我也一走了之,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岂非英雄气概?

  当然是,至少也是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豁得出去。就算天塌下来,也敢拿命去赌。这样“二”的人,如果遇到乱世,那才真叫“生逢其时”。

  二世元年的九月,便正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