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7 章(1 / 1)

这个明星有点闲 乾家小孩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1个月前

都喂了狗,一点都没长进。

谁的世界会只有一个人呢?怎么可能呢?

林寻和小爱在一起后,就已经刻意和女孩子们保持距离了——补充一下,善解人意的女技师不算在内。

林寻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男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专一。

但他的世界,只有小爱么?嗯,只能说,如果可以的话,他想给全世界的女孩……一个家。

当然,这是妄想。

扯远了……

林寻用手摸着下巴,说道:“你的意思是,郝姐看上小张了?”

小张?陈要嘴角抽搐,心想把人家挖过来之后就改称呼了?以前都叫人家小甜甜……啊不,张角哥的。

男人,都一个样,得到之后就不再爱惜。

等等,想歪了,陈要及时扳正了自己。

“我感觉,郝姐真的动心了。今天中午郝姐竟然还给张总经理带饭了,说他总是不准时吃饭,胃会坏掉的。”陈要一直摇头,“我认识郝姐这么久了,她什么时候对男人这么温柔细心过?”

曾几何时,陈要对郝姐,也是有好感的。

那个时候他觉得郝姐胸大屁股翘……啊不,有内涵,所以小心翼翼暗恋着,隔空pn着。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陈要也逐渐意识到,当初的自己,就像一只嗷嗷待配的小泰迪一般,就算是抠鼻屎的如花,也能勉强一战。

如今的他,开始明白: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所以,现在他面对郝姐的时候,相当坦然,脑袋中没有一丝杂念,可谓清心寡欲。

……

过了五分钟,郝瑶出现在林寻的办公室门口。

“林总,你找我。”

当看到郝瑶那一刻,林寻和陈要的目光几乎是同时凝住。

一头微卷的长发用水晶发卡轻轻别着,发丝自然地垂落下来,身上的香水味顷刻间就弥漫着整个房间。

记忆中……这是郝姐第一次用这么猛烈的香水味,嗯,别有一番韵味。

再加上身上披着粉红色的小外套,更加衬托出她那绝佳的身材,然后再配着一套鹅黄色的包臀裙,黑色的高筒靴,可谓娇媚十足。

这便是爱情的力量么?

林寻无奈摇头,心想小张有福了。

陈要默默吞咽了下口水,心想自己刚才那清心寡欲的想法——唐突了。

谁说我不爱了?我只是把这份爱意隐藏在心里。

当郝姐需要的时候,陈某愿意贡献出一切,包括数亿的小兄弟。

……

“郝姐,今天的你,很不一样。”陈要羞涩地夸赞道。

郝瑶甜美且温柔一笑:“谢谢你,小陈。”

“别叫我小陈啊……我这人的心理年龄比实际年龄大了十岁不止,郝小姐完全可以叫我一声陈大哥。”

林寻:???

这呼之欲出的禽兽气息。

“小陈,对郝副总尊重一点。”

陈要吐了吐舌头,再迅速偷瞥了郝瑶一眼,然后匆匆离开。

素材已经有了,晚上就靠记忆力和想象力了。

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为重要。

以前陈要还不能正确领会伟人的思想境界……今日,他终于是悟到了。

第两百八十一章 双杰之一

待陈要走后,郝瑶嘀咕:“今天小陈有点怪。”

林寻笑了,“他一直都挺怪的。”

郝瑶不置可否地点头,“而且……越来越怪了。”

尤其是最后那惊鸿一瞥,让郝瑶……有一种被虎视眈眈的感觉。

她毕竟是成熟女性了,所以很明白小陈子这一瞥的含义。

对此,她只是淡然一笑……年轻人嘛,“精”力旺盛,能理解。

但郝瑶却无法接受跟自己年龄差太多的小男生一起恋爱……要知道,陈某人还是个细胞的时候,她已经在忙着解方程式了。

在心底里,郝瑶把陈要当做弟弟一般看待。甚至,平日里还会揶揄,说要是遇到了合适的姑娘,会帮陈要留意一下。

陈要冷笑,他现在哪有心思结婚?

他要当一个漂泊的浪子,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大保健中——这话哪个伟人说来着?

……

“林总,你急匆匆叫我来,是有什么事么?”郝瑶现在对林寻的指示都相当重视。

过去一年,林寻展现了其强大的商业眼光,让郝瑶相当佩服。

不过最让郝瑶折服的,还是林寻的个人魅力。

张角——博立行第三总监、整个行业都极具名气的职业经理人,这样的大佬都被林寻给挖了过来。

足可见林总是一个何其优秀的领导了。

“郝姐,你知道地下音乐一条街么?给我介绍一下。”

郝瑶笑道:“林总,你什么时候对这条街感兴趣了?嗯,用四个字概括——鱼龙混杂。”

林寻微微蹙眉,道:“这么评价不好吧?毕竟都是怀揣着梦想的音乐人。”

“梦想?”不知为何,郝瑶听到这两个字,有些不以为然,“林总,要实现梦想,是需要付出巨大努力的……像凯之,那孩子年少成名,如今也算是有一定身家了。但为了原创梦,还是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做音乐……”

林寻深以为然地点头,林凯之的确是一个怪胎。

据说林凯之要求自己,每天要花两个小时的时间在音乐创作上。

天哪,这孩子真是难得。

虽然林寻永远也不会成为凯之那样的人,但心里,还是由衷地佩服。

希望这孩子将来在流行乐坛上,能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吧!

但这小子现在思维钻进了死胡同了……其实这小子的音乐已经做得很棒了,在同龄创作者中,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佼佼者了。

但林凯之并不满足当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他的目标,是老师。

林凯之现在的思维僵局是,他做出来的每一首歌都要拿来跟林寻的音乐作比较,然后……越来越绝望。

“我花了一个月、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东西,跟老师花五分钟写出来的作品一比,立马相形见绌。”林凯之很崩溃。

林寻也颇感无奈,孩子啊,文抄公是不可战胜的!

郝瑶也屡次劝诫林凯之,“凯之啊,芸芸众生,你干嘛总是跟林总比?林总他是人么?”

这话是夸赞林寻的。

但林凯之听着,却觉得怪怪的。

……

郝瑶先拿林凯之的事迹来举例子,然后再讲述自己曾和地下一条街几个歌手接触的故事。

林凯之是有成绩的,但还是谦虚、勤奋。

而那条街来了几个面试者,却是趾高气昂的。

考官要求他们演唱某首歌,几个人直接拒绝。

“那种垃圾作品我们绝对不唱。”

考官乐了,“那你们说说,什么作品才不是垃圾?”

一人道:“我们做的音乐就不是垃圾,都是未被市场挖掘的经典。”

他们对当下的乐坛……不,甚至可以说他们对当下的听众,都是蔑视的。

他们自称是怀才不遇,所以整日买醉混日子,要是碰见无知的姑娘,会费尽口舌地骗到床上聊音乐。

音乐是讲究灵魂共鸣、灵肉合一的,所以自然而然地两个人就纠缠在一起。

当然,第二日醒来的时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