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开到了一处小区里,小区里的树木郁郁葱葱,街道宽敞又干净,一栋栋漂亮整洁的小别墅分列两侧,每一户的家门前都铺着地毯一般的草坪,似乎是有人家刚刚修剪过草坪,空气里都充斥着草叶的芬芳。
过了不多时,车子就在一栋小别墅门口停了下来。
“这里就是我家了。”
戴维斯下车之后,便带着向南等人朝屋子里走去。
向南左右打量了一下,这里的房子看着就像是大积木,黑屋顶、灰色墙,梁和柱都是木结构的,戴维斯的这栋别墅外面围着一圈木制栅栏,将草坪也都圈在了里面,入口处还种着高大的花树木,开着一种粉红色的不知名花朵,看上去甚是娇艳。
大家跟着戴维斯进了别墅一楼的客厅,在柔软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戴维斯则是笑眯眯地走到另一边的一个看上去类似吧台的地方,开口问道:
“大家都需要喝点什么?咖啡、葡萄酒,或者是威士忌?”
“给我来杯咖啡吧,谢谢!”
“我要尝一尝威士忌,谢谢戴维斯!”
戴维斯点了点头,煮了一杯咖啡,倒了一杯威士忌分别端给了闫君豪和朱熙,然后又看向向南,“向,你不喝点什么吗?”
“有茶吗?”
“当然,茶叶也是我的最爱。”
戴维斯点了点头,一边从吧台一侧的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小罐子,一边笑着说道,“这里面装的,就是我亲自从华夏带回来的大红袍,据说它有‘茶中之王’的美誉,对吗?”
戴维斯又从柜子里拿出两个陶瓷茶杯来,将它们刷洗干净后,熟练地泡着茶水,同时心里也在得意,幸好自己早就打听过向南喜欢喝茶的习惯,而且也早早地将茶叶备好了,要不然向南来了没茶叶喝,没准就被闫君豪给“拐”走了。
向南可是自己请来的“大福星”,怎么能被别人“拐”走呢?
第一千三百四十七章 不要被他们的热情给吓到 (第一更)
几人在客厅里歇了一会儿,闫君豪就提着行李箱准备回家去了,他家就在同一个小区里,离这边不过几百米远,步行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临走前,他和向南说好了,今天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等明天再到他家去坐一坐。
闫君豪离开之后,戴维斯也将向南和朱熙带到了二楼的客房里,笑着说道:“坐了那么长时间的飞机,大家肯定也都累了,你们先好好休息一下,等晚上的时候,我再带你们到附近逛一逛。”
向南点了点头,笑道:“好,谢谢戴维斯先生。”
等戴维斯下楼之后,向南回房间里转了一圈,这房间很大,里面还有个独立的卫生间和浴室,床褥和被套都是新换的,上面还带着好闻的阳光的味道。
向南将行李箱里的换洗衣物取了出来,走进浴室里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整个人都感觉舒服了不少。
坐了一路的飞机,十几个小时没办法洗澡,浑身上下都是难闻的味道,要是再不洗个澡,感觉自己都要馊掉了。
洗完澡后,向南靠坐在床头上,拿出手机玩了起来。
刚玩了一会儿,门外响起了“咄咄咄”的敲门声,紧接着门被人拧开了,朱熙的脑袋从外面探了起来,左右瞧了瞧,顿时眼睛一亮:
“老板你这里居然还有浴室?我也要洗澡,浑身黏糊糊的,难受死了!”
说着,也不管向南的反应,很快又把头缩了回去,估计是回去拿换洗的衣服去了。
过了没多久,朱熙就又回来了,他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换洗的衣服,对向南龇了龇牙:“老板,我洗澡去了啊,你不准偷看!”
说完,就急匆匆地钻进了浴室里,很快里面就传来了“哗哗哗”的水声。
向南翻了个白眼,理都没理他。
偷看你洗澡?我还怕长针眼呢!
过了没多久,朱熙就换好衣服走了出来,他一边拿浴巾擦着头发,一边长出了一口气,说道:
“老板,这边看起来好像很空旷的样子,也没有看到什么高楼大厦,倒是跟乡下差不多,离哥谭市中心应该挺远的吧?”
向南还在玩着游戏,头也不抬地说道:“昌岛是米国的富人区,交通很发达,大部分人都是在这里住,到哥谭市或者其它城市上班,要建高楼大厦干什么?”
“哦,我说这里怎么到处都是草地、大树,跟个大森林似的呢,我之前好像还在树上看见了松鼠,蹲在树杈上吃坚果,也不怕人。”
朱熙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这里的环境真是不错,老板,干脆你也在这里买一套房子算了。”
“你这话怎么不跟你爷爷说?”
向南抬起头来看了朱熙一眼,似笑非笑地说道,“你身为‘富三代’,家里钱多得是,在这买几套房子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朱熙缩了缩脖子,讪笑道:“这话我要敢跟我爷爷说,他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他肯定会说,连根都不要了,这日子还能长久?”
老爷子是个很注重传承的人,始终认为华夏人就应该生活在华夏这片沃土里才能兴旺长久,根在哪里,人就在哪里,这也是为什么朱熙大学毕业后整天无所事事,老爷子也没想着要把他送到国外去镀镀金的原因。
根在这里,没准闹腾闹腾,还真就闹腾出名堂来了呢,出了国就没了根,哪怕你混得再好那也是虚浮得很,说不定有个什么事情就被打回原形了。
既然如此,那还出国去干什么?
……
在房间里休息了一下午,到了傍晚时分,戴维斯又亲自开着车子,带着向南和朱熙来到昌岛海湾附近的一家很受欢迎的华夏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又带着两人沿着昌岛逛了一圈,这才回去休息。
第二天上午,向南和朱熙在戴维斯家附近逛了逛,等吃过午餐之后,两人就和戴维斯一起,来到了住在不远的闫君豪家里做客。
闫君豪的爱人是他在米国读大学时的同学,也是华夏人,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整个人看上去显得很年轻,也很有风韵,看到向南等人来了,她一直在端茶递水,准备水果、零食,看上去就很贤惠。
闫君豪的儿子只比向南小两岁,兴许是一直在米国生活成长的原因,长得很健壮,一看就是经常运动的类型,而且他性格开朗活泼,很快就和朱熙聊得火热起来。
看到这一幕,就连向南都不得不佩服朱熙,这小子或许别的方面有些差强人意,但人际交往方面还真是很有天赋,无论是什么人,他都能跟对方聊到一块儿去,而且还能聊得很开心。
在闫君豪家里待了一下午,一起吃了晚餐后,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