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4 章(1 / 1)

贴身兵王的总裁老婆 东方祭司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硬闯军械处,和军士斗殴,轻则挨军棍,重则斩首。

“放心吧,他们有错在先,欺软怕硬,你今天这么一打,也算是让我们在众多支军队中立了威,至于打人的事情,这也不要紧,我和韩大人说一声就行了。”叶世楷倒是没觉得什么,韩浩很看重他和上官健,这点不少人都看出来了。

“你在这里好好疗伤,队伍马上就要离开县城了。”

“喏。”

“怎么样,那位壮士没事吧。”走出营帐,上官健正站在不远处,看来是来等叶世楷的。

“没事,几处皮外伤,不影响战力。”

“这魏武卒果然是出手不凡啊,看他一身武艺,想必在魏武卒中也是一名军官。”上官健拍了拍叶世楷的肩膀“看来,那些刑徒兵中也是有几个宝的。”

“别忘了,他们之前是刑徒,里面自然不乏杀人者,而一支新兵组成的部队,最缺乏的,就是这种嗜血的榜样。”叶世楷淡淡说道,有一句老话,一头狼领导一群羊,能打败一头羊领导的一群狼,足以可见榜样的重要性,叶世楷手下的榜样,就是满仓,这个魏武卒,和他的几个兄弟,若是上了战场,就是一头恶狼,冲入敌阵,大杀特杀。

叶世楷接下的是一个“烫手山芋”,但是经过他的训练,手下的部队已经是香饽饽了,别的不说,今天满仓一出手,一下子就打倒十几个秦兵啊,随便找个刑徒兵能做到这点吗,现在所有部队的人见到叶世楷的手下,都是毕恭毕敬的,再加上叶世楷和上官健是韩浩身边的红人,军械处的人恐怕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

“看来你的身边已经是一群恶狼了。”上官健喃喃说道。

“但是你别忘了,我们对面的,也是一群恶狼,若是稍微大意了一点,我们都会被反杀。”

……………………

“上官老弟,你带骑兵在队伍周围巡逻一下,防止有狼族偷袭。”韩浩到人走到最前面,命令上官健带着随行的骑兵部队在周围巡逻,狼族大多以骑兵为主,狼族骑兵大多穿着皮甲,虽然防护没有铁甲好,但是机动性极高,甚至可以用“来去自如”形容,以秦国步兵的速度,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走,队伍带着这么多粮草去前线,绝对不能有一点闪失,否则不但前线会因为缺粮而兵败,韩浩本人也会因为误事而被斩。

“喏,大人尽管放心,我一定要保证粮草的安全。”上官健领命之后,就带着骑兵部队离开,在队伍的方圆十里外巡逻,避免有狼族的骑兵大举杀来。

“韩大人,我们现在依然在秦国境内,应该也不会有大规模的狼族骑兵吧。”叶世楷颇为好奇,他们甚至还没有走出河内郡,可是看韩浩的表情,仿佛是如临大敌,仿佛周围山坡上随时有可能冒出许多狼族骑兵。

“叶老弟,这点你就不知道了,虽然我们是在河内郡,但却不代表绝对安全,狼族的骑兵机动性很高,而且他们并不会聚集在一起,而是会分为十骑一组,伺机潜入秦境,若是我们这次是行军作战也就罢了,但押送粮草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们不能有任何松懈。”

“大人,以我们的速度,到燕都还需要多久。”

“依我估计,起码还需要一个月吧。”韩浩看了看天空“现在是晌午,全军休息一个时辰,吃饱喝足继续上路。”

………………………………

“你若是再不回来,你的那份饭我就替你吃了。”叶世楷拿起两个馒头,丢给了上官健,跑了一上午,连马都累了,如果真如韩浩所说,那么这一个月的时间,他们都要这样风餐露宿,也不知道到时候还有多少粮食能送到前线。

“韩大人说得没错,这里极有可能有狼族的骑兵出没,我们不能大意了。”上官健大口大口吃着馒头,举起水壶狂饮,秦朝不比现代,有许多地方都是荒地,人迹罕至,若是真的有狼族骑兵混进来,也无人能发现,更关键的是,想要用两条腿去追四个马蹄,简直是痴人说梦。

“大家抓紧时间吃点干粮,下午还要继续行军呢。”上官健转身对着身后的骑兵说道。

“喏。”

“喏。”

“百将,你看那里。”突然,有一位军士大喊了一声,众人顺着他手指的目光看去,远处的地平线上,缓缓冒出了一排的马头,足有一两百匹马。

“是狼族的骑兵,整军备战。”上官健立刻反应过来,将手上没吃完的馒头扔在地上,拿起长枪摆出来战斗的架势。

“快,快,有狼族偷袭,快点布阵。”数千军士立刻拿起武器,排成盾阵枪阵。

“快布阵。”韩浩在前面大喊着,狼族骑兵机动性极强,一旦冲锋起来,如同猛虎下山,势不可挡,如果没有及时布阵,军士就会像羔羊一般迎接屠刀。

叶世楷翻身上马,拔出青铜剑,这些骑兵据此不过数百米,若是冲过来,顷刻之间就能杀过来。

“千万小心,他们是训练有素的狼族,不是那些劫匪流寇。”上官健提醒道,相比真正的战场,之前的劫匪偷袭不过是小打小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贴身兵王的总裁老婆

第1339章 赤膊上阵

上官健从木车上拿出一柄崭新的长枪,扔给了叶世楷。

“狼族马刀又快又锋利,拿铜剑太吃亏了。”

叶世楷握紧手中的长枪,的确,一寸长一寸强,骑兵之间的冲锋,若是武器能够先刺中对方,就能把握主动,马刀的刀刃经过处理,极其适合砍杀,上官健是对的,如果用青铜剑对阵马刀,颇为劣势。

叶世楷没怎么用过长枪,早知道应该和王凯好好学习一下,但话说回来,他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回到冷兵器的时代啊。

“什么,有狼族的贼军,真是太好了。”满仓拿着大长刀,脸上流露着兴奋的神情,他早就想要斩杀几个狼族骑兵来建立军功了,本来他还担心打不了仗,想不到刚出发就遇到了狼族的骑兵,眼前的好像不是什么骑兵,而是一个个移动的军功。

“屯长,让我打头阵吧。”满仓走上前,叶世楷果然没有看错人,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身后几个魏武卒的兄弟也是一脸杀气。

“不要激动,弓弩手上前,长枪兵在后。”叶世楷命令道,秦军打仗讲究军阵的配合,而不是一个傻劲猛冲,利用阵法和强弓硬弩,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伤亡。

狼族骑兵发出了令人颤栗的吼声,挥舞着马刀朝秦军冲杀过来,马蹄声越来越靠近,叶世楷明显感觉到一些人有些心虚了,握剑的手也开始发颤,他们都是刚刚入伍,没有上过战场,更加没有杀过人,而对面的,是野蛮好战的狼族骑兵,尤其是原来的那些劫匪,他们去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