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美国梦代言人(10)
4芝加哥社区组织者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经过内心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自己是一名黑人(非洲裔美国人)。他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大学毕业后,曾有2年时间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那时,他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英,他迅速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敲定了以公职为志业的生涯规划,决定到芝加哥贫困的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1985年,芝加哥一家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communityccanizer),年薪只有1.3万美元,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呆就是3年。在这3年时间里,他做的是改善社区的道路、照明、房屋修缮、劳资关系协调等具体而微的事情。奥巴马复兴社区的能力是他后来竞选的主要号召力,也是选民信任这位47岁年轻人的依据之一。奥巴马还在芝加哥受洗为基督徒。
奥巴马在芝加哥社区做社区组织工作的时候曾处理过一次危机。在一次会议上,一大批同事集体辞职,因为他们觉得太累了,辛辛苦苦干了两年,收获却不大。奥巴马发表了一次小型的演讲说:"你们说很累,其实这儿的大多数人都很累。我们来这儿并不是需要一份薪水,而是因为想改进这儿的社区服务。我不介意过去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在这儿和你们一起工作,我们一定可以改变目前的一些现状,如果你们认为和我一起工作后,什么改进也没有,那么首先需要辞职的人是我而不是你们。"大家对奥巴马的言论很惊讶,他们都答应留下来继续想想办法。从这件小事可以发现,奥巴马很会做说服工作。
5哈佛大学法学博士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使奥巴马决心从政,奥巴马一旦决定从政以后,定位相当清楚,就是要竞选地位尽可能高的公职,而要胜任这样的公职必须要有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于是,他决定报考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就读期间,他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theHarvardLawReview)的总编辑,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最高的荣誉,展现过人的智慧与特殊的领导才能。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残留了一些早年桀骜不驯的性格。因为违章停车,他总共领到十七张罚单,但他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十七年后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账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以"极优等拉丁文学位荣誉"从哈佛大学毕业,他又回到芝加哥,并且结婚生女,真的在黑人社区扎根长住下去。他首先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的"穷人的代理人"。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后来做到宪法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