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3 章(1 / 1)

历史维修工 何时秋风悲画扇 2000 汉字|4 英文 字 1个月前

小白脸,为何对自己这老腊肉……

  所以自己当时就找借口逐客。

  刘邦哦了一声,暗想,对萧何确实可以放心。

  思忖一阵,“他还在长安?”

  “有消息来报,他清晨便出了长安前往封邑。”

  刘邦冷笑了一声,“朕不放心啊。”

  萧何愣住。

  刘邦挥挥手,“此事我会定夺,你先去通知夏侯婴和灌婴,让他二人各点五千精兵,同时出动左骑军,将骊山围住,不能让项羽和虞姬再次逃了,若是发现项羽和虞姬踪影,不要急于剿杀,等朕亲临!”

  项羽和刘邦,这两位历史王者,终于还是要面对面来一场诀别。

  当然,是他死。

  项羽再无敌,能敌得过一万精兵和左骑军里那五百重骑?

  刘邦自信睥睨,开玩笑,我不仅有西汉天下,还有金手指在身,天命金手指配合重骑出击,别说虞姬是穿越者,就算项羽是穿越者,也要折戟沉沙。

  至于东阳侯李扶摇么,他走不到封地。

  从知道他频频拜访诸侯后,自己便在他府上安排了死士,一位擅长用毒的死士,现在还不能明目张胆的杀东阳侯李扶摇,但他在前往封邑的路上大病,一卧不起然后死翘翘,诸侯们会在意?

  就算在意,他们敢有异议?

  刘邦忍不住笑了。

  这西汉天下,有我一个穿越者足矣。

  江山我要,美女我拥,谁也别想来和我分一杯羹!

  长安,忽起风云。

  夏侯婴、灌婴各率五千精兵,从两个方向同时扑向骊山,同时大量斥候散出,只要发现项羽的踪影,便要形成合围之势。

  左骑军,如今已被天子改制。

  全名禁卫骑军。

  五百重骑军,赐名破军。

  拱卫皇城。

  此刻长安城蹄声如雷,烟尘席卷而起,三千轻骑一如长龙出关,从军营里风驰电掣的奔驰骊山,同时五百重骑军慢吞吞的拱卫着由一千绝对精锐禁军。

  禁军,也是当今天子组建的。

  天子刘邦,被五百破军重骑和一千禁军拱卫,前往骊山。

  被刘邦尊位帝师的张良,回到府上,看见这大阵势,笑了笑,对坐在他对面的人道:“现在进宫去见吕后和戚夫人?你和我一起?”

  对面那人很年轻,收拾得干净清爽浑身利落。

  透出一股犀利的气质。

  安静的坐在那里,便如一柄藏鞘的剑,不出则已,出则寒光照九州。

  正是如今西汉开国功臣。

  东阳侯,李扶摇!

  萧何和刘邦做梦也没想到,李扶摇并没有离开长安,却藏匿在张良府上,他们也永远想不到,张良已被李扶摇蛊惑。

章一百六十三 我想安静的当一匹种马

  

  蛊惑,是李扶摇在本次垓下之战任务前,从智脑穿越系统那获得的金手指。

  已用过两次。

  一次是替换成身份的时候蛊惑应儿,让她杀虞姬。

  被寸心那疯女人给破坏了。

  一次是蛊惑范增的丫鬟,成功毒杀了范增。

  蛊惑张良不难,李扶摇趁着拜访张良之际,使用读心技能,一通言语之下,揭露出张良装病的心思,趁着张良心神失守,发动蛊惑金手指趁虚而入。

  于是成了。

  实际上自己的棋子远不只蛊惑的张良一人。

  就连刘邦埋伏在自己身边的死士,也已变成了自己人。

  出任务垓下之战时,自己还埋怨过系统给的金手指,蛊惑算个什么东西,完全很鸡肋,但是到了此刻,才发现这个金手指强大的可怕。

  虽然不是最强大的,却是对付刘邦这个穿越者最好的金手指。

  这一次要对付刘邦,绝对不是粗暴杀了他那么简单……刘邦是个穿越者没错,但自己早就确证,杀死穿越者,被穿越者的灵魂不会回魂。

  所以刘邦死了,难道让汉惠帝刘盈这个小家伙提前当天子?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自己可以蛊惑吕后,让她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在刘盈成为天子后,一切按照刘邦在世的时候处理事情。

  但这样还是会让历史变动极大。

  所以刘邦不能轻易杀。

  但是吕后和戚夫人是必须要蛊惑的,不蛊惑她俩,自己的计划必然要失败,搞不好到时候西汉这段历史就要彻底崩溃。

  说一千道一万,刘邦同志才是最后的大BOSS。

  缓缓起身,“你去,我还有事情。”

  张良不做声。

  李扶摇轻轻按了按纯净苍穹,有些期待,不知道用这把剑杀了刘邦,能不能得到天命金手指,若自己有天命金手指,下一个任务可用摧枯拉朽来形容。

  到时候就去三国把吕布办了……三国中,最容易被穿越的就是吕布吧?

  对张良轻声道:“未央宫那边的萧何,交给你了。”

  萧何那货自己没蛊惑到,只好留给张良来对付。

  所以张良的压力很大,毕竟不仅可能要面对萧何,还可能有吕雉——史上最强女后,不输武则天的人,张良有多少胜算呢。

  但愿谋圣之名不虚。

  来到马厩。

  李扶摇被眼前的一幕逗得哭笑不得。

  踏云乌骓是个穿越者,是个不甘心穿越成一匹马的穿越者,自己答应过项羽照护好它,也答应它想办法让它回后世。

  毕竟自己的任务还有很多,比如三国副本任务里,很可能再次征战,有一匹踏云乌骓是好事。

  但是这货……

  马厩里只有两匹马。

  一匹踏云乌骓,通体乌黑。

  一匹通体雪白,毛发光顺的玉狮子,玉狮子是名马,而且是匹母马,这本是刘邦的坐骑,鸿门宴后用以安抚张良,成了张良最喜爱的坐骑。

  只不过张良装病,大多时候都坐车。

  此刻踏云乌骓这货,竟然在撩骚玉狮子……

  你妹啊,你是人啊,虽然你的肉体是马,但你是灵魂是人啊,你竟然撩骚一匹母马?

  走过去一脚踹在踏云乌骓屁股上,“精虫上脑了?”

  踏云乌骓打了个响鼻,回首瞥了李扶摇一眼,声音里透着浓郁的尴尬,“那啥……那啥……其实这么久了,我发现心态好像有点变了。”

  “哦?”

  “其实,我觉得马也挺好看的,你看,玉狮子毛发光顺,五官明媚,多可爱啊,而且性格娇俏,真是马见马爱的妙马儿。”

  “……”

  踏云乌骓嘿嘿干笑,旋即道:“嗨,你不是说回到后世还遥遥无期么,其实我觉得吧,做一匹名马也挺好,而且哥可能还是种马啊……”

  旋即又贱贱的道:“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

  这货变了!

  李扶摇无语的很,也隐约猜到了一点。

  估计这货吞噬踏云乌骓的灵魂不够干净,导致他自身的灵魂被踏云乌骓的灵魂影响了——但也可能是他本身就改变了。

  毕竟这货这段时间一旦发情,自己就找来各种名贵母马让他糟践。

  会不会是上瘾了?

  所以说啊,环境改变心态,甚至连做人的立场都可以改变。

  得了,他要是喜欢当一匹马,自己就成人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