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 公乃全,全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老子:「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