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条、秦国嬴氏,君权天授。代天而牧、教化万民。世袭罔替、万世不移……”
卫鞅所制定的秦律是脱胎于李的《法经》分为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战国前期,魏国李进行改革变法,他著的《法经》在魏国实行。其中,作为治安法令的有四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
《盗法》、《贼法》分别对偷、盗这两种犯罪行为做出甄别,而《囚法》、《捕法》是讲如何惩治“盗贼”。《法经》的目的是要巩固封建统治,同时也反映了人民有强烈的反抗情绪,镇压人民反抗是《法经》的主要内容。
当然,卫鞅的法治思想也是将镇压“盗贼”、企图达到“山无盗贼”放在首位,其次便是对官吏贪墨、渎法、谋私方面进行细化。因此卫鞅原本所制定的律法则直接继承了李的《法经》,他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六篇并且增加了告奸匿奸、私斗被刑、怠贫收等补助法。
当然,这种法律是不可能被无敌接受的,比如说卫鞅所呈上来的《秦六律》当中,对镇压“盗”“贼”的法律条文十分之多,规定对“盗”、“贼”要“告奸”,不告则同罪。他所编目的原始版本的律法中,讲到“盗贼”的就有六十八条之多;而二十五条治狱案律里,涉及“盗”的六例,“贼”的一例。尤其是对于“盗贼”法律刑法严苛的让人难以置信,按照卫鞅制定的律法,偷盗的财物价值一头羊便需要砍手,后来在无敌要求下改为劳役一年,偷盗价值超过十头羊或等于一头牛、马,便要砍一对手或砍脚,后改为判十年的劳役,若是超过一头牛,便是终身劳役或死刑。且对于“群盗”的刑罚也是十分的严厉,若家人有人逃亡山林为盗,则其三族(父、兄、子)皆判劳役或斩首。
因此,这样的法律在无敌眼中看来自然是非常的原始落后兼搞笑的,因此无敌只能亲自操刀,耳提面命的让卫鞅按照他的思路制出了大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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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无敌召卫鞅、景监、老甘龙和公孙贾等人书房觐见。
无敌看这众人,一字一句的说道:“今日大秦律草案提交公议,通过与否,还需朝中臣众商议。朕诏诸位前来,乃是要向诸位说明,朕准备在宪法之中增加一条首要之法。”
景监不解道:“君上,何为首要之法?”
“首要之法,乃是以法治之法规范人治。”等无敌说完,景监抢在众人之前再道:“敢问君上,当如何以法治之法规范人治。”
无敌答道:“王道人治,本是亘古不变之法。然法由人立,亦由人废。人存则政存,人亡则政消,有道是兴,百姓苦,亡,百姓亦苦。今日朕可使卫鞅编目秦国之法,日后朕的子孙也可使之废除,因此这首要之法,便是使我大秦律法成为一部万世不移的铁律,不会因为朕或卫鞅故去,便人亡则政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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