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0 章(1 / 1)

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火龙果大亨 2000 汉字|22 英文 字 2个月前

前,让我拥抱他,我照做了,我以为他会回来,可他又把我推开,用自己的利刃刺穿了自己的胸膛。

所有人都以为是我用楔丸贯穿了龙王的心脏,把我当做英雄,可我不想当英雄,我只想那个周五什么也没发生,我们三个租一辆车,从山间公路开到芝加哥市区,然后去一家高级餐厅吃意大利面,再去网吧开黑。”

“...”芬格尔沉默了。

路明非走到崖边,没有回头,伸出装备着魔动义手的左手,“放心吧,一个时辰后你就能回去的,就当是做了一场奇怪的梦。”

“等等。”芬格尔整个人的气势忽然变了,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刃,浑身散发着逼人的锋利气息,“人死了就是死了,你凭什么笃定拿到卵他就能复活?”

“我不能笃定,但倘若有一个这样的机会摆在你面前,你会放弃么?”路明非说。

“复活...”芬格尔看向自己右手。

曾经,这只手总是会握紧另一只手,握到出汗都不松开。

他忽然大笑起来,“复活,哈哈哈,死人复活,这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喂,你真相信能让死人复活吗,哪怕他连尸体都没有了。”芬格尔的眼里燃着炽热的火焰,眼底处,明亮的金色熔岩流动。

“我相信。”路明非回答。

芬格尔走上前与路明非并肩站着,散发出某种强大的自信来:“我们一起去吧,找东西,两个人效率肯定更高,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如果我帮你找到卵了,并且老唐真的复活了,你必须要告诉我你是怎么让老唐复活的。”

“你也有想要再见到的人么?她死了么?”路明非侧头望着这个雄狮般的男人。

“死了,但我每天每夜都在想她。”芬格尔说:“虽然我只是个‘f’级,但是帮我们的\'s\'打打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别胡扯了,你要是\'f\'级,那恺撒都得贬到‘g’去了。”

“冤枉啊,我哪里敢和恺撒比,要是恺撒要来揍我,一分钟内我就得下场。”

“确实,不过是赢着下场。”

“你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车站见面第一天,我还以为卡塞尔里面全是你这样的猛男呢。”

“那么早么?我觉得我伪装得挺好的啊。”

“外观打扮是可以糊弄过去,但内在的架势是骗不了人的。”

“你是武术大师么,chinese kung fu?”

“这是一种经验,看得多就明白了。”

“那你觉得我的演技怎么样?”

“那是演技?我以为你在生活上就是一个废柴。”

“你这算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当然是在夸你啊。”

第一百六十三章 放下所谓的命运吧,康斯坦丁

“白帝城在历史上最终毁于诺顿爆发的烛龙,序列114,毋庸置疑的火之暴力。“路明非和芬格尔一边赶路,一边商量对策。

“我大概能猜测烛龙的威力,从序列上来说,112号言灵·莱茵就能造成恐怖的通古斯大爆炸,爆炸威力相当于2千万吨tnt炸药,超过2150平方公里内的8千万棵树焚毁倒下,比gd原子弹的威力还要大上1000倍,而烛龙的序列是114号,威力只会更甚。”芬格尔说:“但是那是诺顿压箱底的绝招,相当于他的终结技,不是随便能交出去的,这种级别的言灵划分的等级叫做‘灭世’,真的有毁天灭地的能力。”

“我想诺顿毁灭白帝城时,肯定没有使用出完整的烛龙,不然这一带的地图都要重画,也许是那些混血种做了什么,又或者是诺顿没有能力使用完整的烛龙。”路明非说。

“这支军队是皇帝刘秀的军队是吧?是专门用来剿灭龙王的么?”

“应该是,这是一次有针对性的袭击,这支部队在刘秀入川后才建立,文献中记载,在这次袭击后,青铜与火之王便失去了踪影,汉光武帝成功统一中国的东西方,建立东汉王朝。”路明非回忆在文献上看到的细节。

他在古德里安教授的实验室工作了好几个月,只要是与青铜与火之王相关的文献,他都会多看上几眼,然而这部分的记载相当少,并且年代久远,大多只是传说。

虽然没有详细记载,但诺顿和康斯坦丁大抵就死于刘秀组织的这次突袭。

路明非对这位传奇的皇帝做过一些调查。

据说刘秀出生的当晚没有灯火,却有赤光照耀整个房间。

刘秀虽是汉室后裔,但由于推恩令,到他这一代已经是小小的一个分支。

所谓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政权下达的重要政令,它要求诸侯必须把自己的领地分给自己的子弟,这样便可以逐步削弱诸侯的势力,让割据天下的诸侯国越变越小,不能对汉朝的统治起到威胁。

刘秀虽然流着汉室的血,却没权没势,只能靠着种田为生,若非出生于乱世,怕是要当一辈子的农民。

他自己还有一个哥哥,这位哥哥的一位朋友,犯罪牵连到了刘秀身上,让他也被捕入狱,经过监狱的改造之后,刘秀从一个文静青年变成了一个混混流氓。

刘秀最为人称道的不止他的军事才能,还有好运气。

就像是命中注定要当上皇帝一般,他的经历难以复刻。

王莽在刘秀尚未起势时抓过他,当时王莽几经周折顺利篡汉,但他的心中一直不安宁,因为他知道他的天下不是靠着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很多人并不服从他,而且刘氏的宗亲散布各地,光是打着“汉室正统”的名号就能聚集起一股不小的力量。

而这时,民间便传来预言说一个叫刘秀的人要当皇帝。

本就心焦的王莽得知后日夜惶恐,立刻下令,在全天下搜捕刘秀。

好巧不巧,一个叫刘歆的家伙听到了这个传言,自己改了名叫刘秀,还到处宣传,幻想自己能当皇帝。

这不抓你抓谁?

这倒霉家伙就成了刘秀的替罪羔羊,而真正的刘秀却平安无事。

后就是刘秀人生中最为传奇的一幕,以两万大军对阵四十万大军,轻易取之。

两万对四十万是什么概念?

平均到每个人,就是一对二十,哪怕这些人个个都是吕布那样的猛男,也难说能在正面冲阵取胜,即使胜了,也只会是惨胜。

可刘秀不讲武德,仗还没开打,直接天降陨石,击中地方腹地,随后天降大雨,敌方军心溃散,刘秀率领两万大军一拥而上,完成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以少胜多的奇迹。

要是写敢这样写,当场就会有一堆人在这儿说什么“毒死了”,“一点都不符合现实逻辑”,“爽文也不是这么爽的”。

他的身上仿佛真的有无形的“汉室国运”加持一般,天命所归,连青铜与火之王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们的目的是取卵。”路明非和芬格尔停在了干涸的河床前,“虽然说是卵,但那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