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来到高卢人的市镇这么久,还没有人知道阿庇斯之前的职业是角斗士。都以为就像这个罗马人自己说的那样,只是一个下贱的奴隶,给主人做最低贱的工作。
“走。”
拔出长剑的时候,那名高卢武士甚至还抽搐着抖动了两下,大量血液从那破碎的伤口喷涌而出,染红了阿庇斯和提图斯的脚下。
“吼,吼,吼。”
城外,六千名罗马军团步兵此刻正排成整齐的军团方阵,像一个个龟甲盾墙一般,缓缓前进中,高卢人的弓箭,长矛投掷下来,并没有造成一丝伤害,哪怕有零星的步兵倒下,很快就有另一名战士顶上。红色的盾墙就像一道赤色的潮水,逼近高卢人的城墙。
“工程梯!”
领头的百夫长大喊着,很快,抵达城墙下的罗马工兵将一道道高达四米的工程梯架在了高卢人的城墙上。军团步兵开始有条不紊的等上云梯。
而有些低矮城墙的地方,军团步兵只需要叠一层盾墙,后边的军团步兵就可以踩着同伴的盾牌爬上高卢人低矮的城墙。
当然,整条攻城阵地中,最强力,也是最有效的攻城器械还是位于城门口那辆重装攻城车。这辆巨大的攻城车中间装载着一个直径足足有半个成年人高度的攻城锤,每一次撞击,都能把高卢人城镇大门撞得摇摇欲坠,那些粉尘木屑不断从门梁上抖落下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时,位于城门后方的高卢士兵们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火光冲天中,第一排的军团步兵已经爬上了城墙。野蛮人持着战斧咆哮着冲来。两名罗马军团步兵瞬间将方形大盾护住胸前,身体习惯性的下蹲,以便稳住重心,抵挡着力量比自己强大许多的野蛮人的冲击。
愤怒的咆哮,劈砍中,野蛮人的斧头砍在了军团步兵的大盾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响声,然而,军团步兵则抓住这短暂的空隙,将罗马短剑从盾牌下方刺出,那名野蛮人的腹部顿时被刺出了一个大洞。大量的鲜血从短剑刺入的地方缓缓渗出,再次拔出短剑的时候,血肠都流了出来。
由于是夜里突然性的袭击,攻城。战斗节奏很快,许多高卢贵族剑士甚至来不及穿上锁甲,就登上城墙搏杀,而这时,罗马军团已经登上了大半个城墙,甚至占领了高卢人的塔楼,弓箭手在上面瞄准着下方的高卢剑士射杀着。
场面上,高卢几乎已经失去了前线的城防基地。剩下的高卢人在自己族长的带领下,正在慢慢退向市镇内,准备和罗马人进行巷战。事实上,正面的阵战,高卢人本来就不是罗马军团的对手,加上高卢人的城墙实在粗糙烂制,低矮处的城墙只有两米多高,军团步兵叠成方阵,底下的军团步兵踩着下方同伴的盾牌便跃上了城墙,这样的攻城战本来就是一场虐杀。
此时的夜空中,如果一头猫头鹰从空中掠过,可以看到这样一幅景象,罗马军团就像一道赤色的潮水,正在翻越高卢人的城墙,数千根焦油火把在夜空下浮动,仿佛黑色海洋里浮动着千艘小船,伴随着惨烈的屠杀声,高卢人的鲜血染红了城头,染红了这片黑色的大地。
18.族长的投降
“保持队形,前进。”
越过城墙的罗马军团方阵并没有停下进攻的脚步,为了不让高卢族长有时间重整军队,首席百夫长直接下达了全体压上,只留下少数弓箭手守卫城墙的指令。
一时间,数十个罗马重装步兵方阵像一堵墙一样再次压向高卢人的市镇。由于事先阿庇斯在给科塔送去的信件中已经描绘出了这座城镇里部族大本营所在位置,所以进城后,军团方阵便很明确的朝特定的方向前进,仿佛事先他们已经来过一般。每个百夫长人手一份地图,指挥着各自的百人队,在错综复杂的街道里蜿蜒前进,每个大队身后都至少有一个辅助大队保护侧翼和后方,以防凯尔特人来夹击方阵。
“该死!那些罗马人是怎么知道我们所在的位置的。”
雷米人的首领大声怒吼到,一把还带着鲜血的短匕首奋力插在桌面上,刀柄处微微颤抖着。整座大宅,此刻只剩下一些带血的高卢贵族剑士还站立在族长身边,做着最后的抵抗。很多部落的士兵在看到罗马军团摧枯拉朽的攻势之后已经投降了罗马军团。更多的人躺在了军团步兵的剑下,鲜血在城里四流,投石机抛出的巨石引发的烈焰焚烧了大半个城区。
“族长,森农内斯人的族长已经带领他的人投降了罗马人。”
正在雷米人的首领塔巴克还在怒气冲冲的责问部下时,守卫传来了更可怕的消息。森农内斯人的军队占了城里高卢联军的三分之一,他们的投降,部落的战斗力瞬间降低了一半。
“我们应该奋起抵抗,宰杀那些罗马人,失去市镇以后,我们中的所有人将沦为奴隶,那样比死了还难受。我宁愿战死在最前线,为了我们的部族。”
一名凯尔特贵族剑士站了出来,大声疾呼到。
他的呼喊很快得到了在场其他人的响应。要做到这点并不难,要知道,战斗进行到现在,能够留在这里,继续与罗马人作战的,都是高卢人中的铁血汉子。他们知道战败后的下场,自己的家人,妻子将遭到奴役和凌辱。以其那样受辱的活着,不如冲出去,以敌人战至最后。
“对,战至最后一人!”
高卢武士咆哮着。这些人很快冲了出去,只留下雷米人的首领塔巴克站在大本营里,一脸心酸的看着自己的城镇,自己的人民沦为罗马人的剑下冤魂,刚刚的愤怒已经转为悲伤。森农内斯人已经投降,卡尔姆德西人还在做着困兽之斗。这座城镇以目前的形势看,断然是守不住的。
高卢族长突然像触电般想起了什么,那两个罗马奴隶。是的,就是他们!要不罗马军团不会知道这座城镇的布局,他们本应该有机会,有时间组织巷战的。可是罗马军团太快了,所有罗马百人队就像长了眼睛一般,绕过那些狭长的街道,全部走大道,进入城镇中心,而且很轻易的就找到了部落的大本营。这一切,都必须有城内的人传递情报,罗马军团才知道攻城。而这段时间没有外人进出城镇,只有那两个罗马奴隶。
“***的罗马猪猡。”
巴塔克大喊着就要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