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2 章(1 / 1)

我的青春带点伤 蚊仔叮屁股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材和脸蛋,不是让他在女生面前丢脸的,而是让他彻底的拯救少女们的芳心的。

不。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少女、少妇、妇女通杀。

还好的是,他到底也是有身份的人,没有在这样的小排档上拍桌子,对人脸红脖子粗。他嘴角含着丝丝莫名的笑容,转头问那个说话嘲讽我们的汉子。“你是在说我们”

那帮人也喝得有些多,不怕事。

那人指着陈圣,就说是说你丫的三个傻逼呢,怎么了不服啊

“服”陈圣淡淡笑着说:“怎么会不服呢”

然后,在那帮人,包括那两个女人的脸上渐渐洋溢起带着得瑟味道的笑容时,陈圣突然出手了。在他动手的时候,我只是嘴里轻轻地吐出几个字,“别闹出人命。”

其实吧,说起来以我现在的地位,还真犯不上和这些街头的混混们较劲,但是人家都踩到脸上来了,要是我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以后说出去我的名声都得毁了。而且啊,我觉得这世道上有些人就是欠教育,你说你讨好女人就讨好女人吧,非得踩着我们干嘛,对不对

通常。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当然,我此时还没有想到,竟然就是因为这次街头上的小小矛盾,不过是教训几个街头混混而已,后来还竟然把事情给闹大了。当然,这是后话。而且那事后来也是有人故意从中作梗。

陈圣现在的身手,自然是不用多说的。

我们正儿八经说起来,在道上混的时间还并不是很长,而且其实也没过多少天奢华的日子,所以我们还有幸没有被糜烂所腐朽。这些日子来,我们的功夫可从来都没有落下过。陈圣的天赋不错,而且又有他们陈家诸多高手合力培训,功夫完全可以说是在突飞猛进。

他的层次,应该是属于张雷下面那个层次了。

这个层次,已经是平常人中间最为顶尖拔萃的了。我也是在这个层次上面,不过我的功夫比陈圣还好些,他应该是这个层次垫底,而我,应该能勉强算个中上游。

我们这样的功夫,只要不惹到张雷或者叶老头那样的变态级别的人物,在国内横着走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更莫要说对付几个街头混混而已。这几个街头混混看似有那么两个身材强壮,但七个人加起来也没能在陈圣的手上撑过十招。

倒下去的,都在哀鸣,没能爬起来。

那两个女的,已经是吓傻眼了。

不远的那桌,本来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的,这个时候也是瞠目结舌。

老板想要叫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嘴型都张开了,但话还没有喊出来。他也是傻了,连手中还在铐着的烤串掉到火炭里去了都不知道,他估计怎么也没也想到世界上还有身手这么厉害的人。

陈圣的身手,看起来是特别炫酷的。

因为这家伙就这样的性格,耍帅的毛病,这辈子都别想他改了。

我拍拍手,轻描淡写地对他说:“来,继续喝酒。”

然后,我转头看向老板:“老板,你那几串羊肉串都掉火里了,我不要,你再重新给我烤几串新的。”

老板这才回过神来,忙不迭地点头,满是讨好的意味。

陈圣坐下,拿起瓶啤酒就往最里面灌,潇洒得很。

我注意到,那两个女的似乎都被他折服了似的,看向他的眼神里不仅仅没有丁点的怒意,反而是有着浓浓的水波在荡漾。敢打赌,如果陈圣现在上去泡她们的话,她们分分钟就得沦陷。可惜的是,现在就连陈圣也看不上这样的女人了。

他现在要想玩女人,身边可不会缺少漂亮女人。

两分钟后,那七个混混缓过气,从地上起来,忌惮地看我们,连狠话都没敢撩下,互相搀着跌跌撞撞的走了。那两个女的没和他们同行,两人打的士离开。离开前,她们的眼神还在依依不舍地在陈圣的脸上留恋。

等他们走好,我才有些好笑地对老板说:“老板,你收他们钱了么”

老板先是没反应过来,看着我洋溢的笑脸,愣了愣,随即才懊恼地拍大腿,满脸的心疼。我看得出来,他这是真心疼,虽然现在不少人说在街边搞烧烤摊其实也是个很赚钱的活,呵,但实际上,凡是能有其他生计的,谁会想没日没夜地这么烟熏火燎的啊

486. 胡须

我又对他说,让他别着急,那些混混还会回来,到时候我帮他收钱。

他只当我是在说笑,讪笑两声,没敢搭话。

其实,我是认真的。

陈圣问我怎么知道那些混混就会回来。

我反问他:“那你怎么知道他们就不会回来呢”

他眨眨眼,说道:“他们应该知道打不过我吧,叫再多的人估计也没用,难道还回来再挨次打啊”

我笑着说我们当时在道上混的时候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他挠挠脑袋,说:“喜欢去酒吧泡不花钱的妞”

这话,莫说是我了,连张雷都被他逗乐了。

我也是拿这个死皮赖脸的家伙没有半点办法,只能没好气地说道:“在道上混的混混,最重要的是面子,最大的特点是不怕死。你又没说明你的身份,再能打,他们还能把你给放在眼里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你总干不过枪吧”

说到枪,陈圣就不禁摸了摸腰后。

而后,他有些不确定的说:“戚哥,就算他们过来,应该也不敢用枪吧。要是用枪的话,那事情可就闹大了。”

我笑着点点头,说:“应该不会吧”

至于离开,我、陈圣、张雷三个人都没有说出这样的话来。难得享受这样的时光,我们自然是不会离开的,更何况,要是我们就这么离开,那岂不是就等于是被几个混混给吓跑了我回去还能睡得着觉么

陈圣问我怎么办,要不要叫人过来。

我指指马路对面的公安局,笑道:“叫人干什么啊我们现在可是在国旗笼罩下的烧烤摊吃烧烤。”

他咧嘴笑笑,没再说什么,我们三继续喝酒。

不到十分钟后。陈圣的二叔就赶过来了,没带人,就他自己开着车过来的。

他找到我们,也没客气,在桌旁坐下,就跟我们喝上了。

二叔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听我们说话也是时不时乐得咧嘴,特别是当我们拿瓷娃娃的那个漂亮师傅打趣的时候,二叔的脸红得跟什么似的。他这样的汉子,有些精瘦,脸红起来的样子有多么滑稽就别提了。

又过去十多分钟吧,那帮混混果然是回来了。

老板人挺不错的,可能是因为觉得我和善吧,见我们还在喝酒,没去注意那边,就偷偷地提醒我,让我们快点走。其实,我们就算是不用往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