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都是难得一见的说唱金曲,你若不专业,圈内恐怕没谁敢自称专业了。不过,关于这首歌,我的确有一些想法……”
两人一直讨论到中午。
午饭江怡宁做东,请沈亦泽下馆子。
“宁姐,《something just like this》的电音部分制作得怎么样了?”
“框架有了,预计月底就能做完。”
“tunecore那边让我们尽快确定发行时间,他们好安排宣传流程,如果不能在圣诞节前一周发行,就只能等到圣诞以后,也就是明年。不过,最好在节前发,这样还能蹭一波节假日的流量。”
江怡宁拿出手机查看日历,爽快地说:“那就定在18号发吧,正好是个周六。”
沈亦泽比了个ok的手势。
饭吃一半,收到余笙的消息。
余笙:下周五去江南参加一个活动,可以抽时间见个面。
一则:待几天?
余笙:周五下午两点到,周六白天彩排,晚上演出,周日一早的飞机。
一则:那只能周五下午见面了,你把航班号发我,我派人去接你。
对方很快发来航班号,沈亦泽顺手转发给程洵,让他安排接机。
早在上个月,沈亦泽就约余笙面谈合作,他甚至打算亲自前往燕北同她会晤。
余笙不再同蝴蝶唱片续约一事在业内传得沸沸扬扬,向她递出橄榄枝的娱乐公司在所多有,一日不和余笙签订协议,他便一日不得安心。
可十月不仅沈亦泽没空,余笙的日程同样很满,只能作罢,于是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今天。
……
南湖机场t2航站楼。
提前得到消息的粉丝早已蹲守机场,头戴鸭舌帽、眼戴墨镜的余笙一出现我,现场立刻响起余笙粉丝的应援声:“余笙有你,永不分离!天南地北,余笙最美!”
余笙朝候在通道两侧的粉丝微笑着点点头,随后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快步离开。
一出机场,就见一个熟悉的男人守在保姆车前,她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货不是司机,而是她的死对头庄逸。
差不多一年没见,若不是他长得够帅,她差点没认出来。
但她仍然不太确定,喊了声:“庄逸?”
小海等人听见这声喊,纷纷朝车前的年轻人投去打量的目光。
他就是庄逸?竟还挺帅……
“好久不见,是不是快认不出我了?”
沈亦泽替她拉开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等余笙和她的经纪人团队上车之后,沈亦泽才坐进副驾,拉上车门,招呼师傅开车。
余笙摘下墨镜和鸭舌帽,露出栗色微卷的短发、小巧的瓜子脸、细长的柳叶眉和于白皙中透着些许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一看就是喜爱阳光、常在阳光下活动的人。
沈亦泽从后视镜打量她一眼,除了头发剪短了之外,和上次见她几乎没什么变化。她不是那种第一眼就很惊艳的类型,而是胜在耐看,或许不如江怡宁那么有辨识度,但放在实力派女歌手之中,算非常漂亮的了。
“你们是余笙的经纪人吧?你们好,我是庄逸,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
“庄老师好,我是笙姐的助理,球球。”
“主经纪人,小海。”
“宣传经纪……”
简短的自我介绍之后,沈亦泽问:“你们吃午饭了吗?”
“吃过了。”余笙的语气不冷不热,“我们这是去哪儿?”
沈亦泽说:“没吃饭就带你们吃饭,既然吃过了,就带你们去今后工作的地方瞧瞧。”
余笙轻轻撇嘴,却没有反驳。
一路开到河西以西,公司经纪部的所在。
先参观。
倒不是让余笙参观公司,而是让公司的员工见见余笙,也算是对外界猜测的一种默认,虽还没正式签约,光是走这么一圈,已足以涨不少士气。
然后再谈合作。
对待余笙这样优秀的歌手,沈亦泽丝毫不含糊,开门见山道:“我想请你担任公司的音乐总监,主要负责掌控歌曲的风格和监督唱片的质量,经纪分成可以签一九,此外,我还会将公司百分之二的股权转让给你。”
此话一出,余笙的经纪人团队面面相觑,显然颇有些意外。
她们本来已做好讨价还价的准备,没想到对方一句废话没有,一开口就是满满的诚意。
这条件已是顶格,换任何公司,也不可能开出比这更高的条件,事实上,除了沈亦泽,其他公司都没有提过转让股权,尽管以金点的规模,百分之二的股权可能不值多少钱,但至少人家有这个心意。
沈亦泽笑着补充:“当然,转让股权是有条件的,需要和我们签订十年的长约。”
百分之二的股份换取余笙创作能力最巅峰的十年,不亏。
对他来说不亏,余笙这边就得好好考虑了。
见对方不置可否,沈亦泽说:“你们可能觉得公司现在还不成气候,百分之二的股权不算什么,但俗话说,风物长宜放眼量,也许一年,也许两年,我们就会做到国内前十,到时候,这百分之二的股权自然价值千金。”
口说无凭,他不指望对方立刻答应,给出另一种方案:“当然,如果你们有所顾虑,也可以只签一个两年的短约。”
“先不说这个。”余笙微微摇头,“我可以跟你合作,但我有三个条件。”
“你说。”
“首先,我希望能够保留我现在的团队,换句话说,我会带着我的团队一起入职。”
沈亦泽毫不犹豫答应:“没问题。”
余笙的经纪人都在蝴蝶唱片有数年的从业经验,她们愿意跟随余笙一起跳槽过来,他求之不得。
“第二个条件,我可以出任音乐总监,但我的精力有限,不可能参与艺人的管理事务。”
“这个自然,你只需要把控大方向,细枝末节的小事你不必操心。”
不用余笙说,沈亦泽也不可能让她被这些琐事缠住,他巴不得余笙天天跑通告给公司赚钱,而不是待在公司朝九晚五。
“第三个条件——”
余笙忽然板起脸,严肃地说:“我希望你可以给我制作一张和《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