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以为自己是直系孙少爷高人一等,一直没把高冲的这些家将放在眼里,这回给他的震撼快赶上核子弹爆炸,新文礼他不认识,张奎杀的那几个宇文太保他可认识,平时自己崇拜的人物在张奎手下就像三岁的孩子,两点反抗力都没有,高风的小心眼开始佩服爷爷了,怪不得让自己跟着高冲,有这样一群手下,混军功太容易不过,只要自己能跟高冲搞好关系,前程似锦不是梦想,说不定等自己再回京城的时候,也是将军了。
这位公子哥神情大变,不再趾高气扬,而好似一副礼贤下士模样,高冲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既然伯祖派他二人跟着自己,自然是看好他二人,高冲也希望跟他们搞好关系,终归是堂兄弟,一笔写不出俩高字,高风这一变化,高冲乐观其成。
又寻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休息,这回大家吸取教训,将探索面积扩大,确定安全,这才下马休息,高风看到美丽端庄的萱儿从马车上下来,顿时眼前一亮,狠狠盯了几眼,这才低头吃干粮。
休息一个时辰之后,太阳已经没有那样毒辣,众人重新上路,这一回真的和谐了,一路上大家谈笑风生,真的跟一家人一样,最开心的还是高冲。
十天后,众人已经接近幽州地界,再有五百里就是幽州,这里也不像京城那边那样炎热,所以,众人行走更加轻松起来,在经过一个小城时,高冲买了十几个大酒葫芦送给众家将,这个礼物很实用,众人将酒葫芦装的满满的,男人嘛,有几个不喜欢喝两口?
不过高冲买了半天酒葫芦,却没有自己的,因为众女美眸一瞪玉手齐举,共同反对高冲喝酒,高冲寡不敌众,只能作罢。
但是高风却发现一个问题这些家将虽然武功高强,却是囊中羞涩,本少爷其他的不行,还真不缺钱,要是能用钱把他们买过来,本少爷岂不发达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荒山孤店
高冲能用一个酒葫芦收买人心,本少爷就能用钱买下整个人!功成名就之后,什么样的美人没有?高风的目光狠狠的在几女傲人处盯了几眼,相处十几天,众女自然不能时时都戴着帷帽,帷帽摘下的瞬间,高风呆了,真以为仙子下凡,不过他终究跟公子炫不同,他可没有一个公主老妈做后盾,不可能为所欲为,而且他的心胸非公子炫可比,要不然怎么挑出来跟随高冲去边疆?
不提高风暗打小九九,单说这一日,眼见已经近午,正要需要地方休息,秦明忽然一声喊:“那边有个酒藩。”
有酒藩的地方就有店,虽然荒山野岭逍遥自在,风餐露宿自然比不上酒店的热汤热饭,众人就一喜,就看高冲,那意思:是去还是不去啊?
这个时候高冲能说不去?这不是犯众怒吗?
看到他一点头,秦明李逵首先就窜过去,高冲没这样着急,而是四外打量,记得后世看书有那么一句话:宁住孤坟不住孤店,荒山野岭冷不丁出现一座孤店十有八九是黑店,只是大家都这样开心,高冲也不好阻拦,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尽信书不如无书,书中记载不见得都正确。
绕过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就看到前方出现一个小店,前后几进的房子,门前高高挑着一个酒藩,再看四周,绝对无人家,敢在这里开店,不怕被打劫?不怕野兽出没?还是就为打劫而舍的小店?
等高冲等人来到小店,李逵已经在吵吵着店家快快上酒上肉,店主是一个五十几岁的老者,正吆喝着几个年轻的店伙去后厨忙活,这样一个荒野小店,竟然养这么好几个人?太不正常了吧?高冲特别注意了一下老头的手,这是一双乡野老农的手?
这时,众女下车进店,登时狭小的野店被芳香笼罩,高冲就发现几个店伙的眼睛直了,眼神一个劲的往几女傲人的香躯上打转。
“少爷,不对头。”杨志小声说,杨志是个谨慎人,这一点在水浒中记载的清清楚楚,不仅是杨志,徐宁、董平、花荣、张奎都感到不正常,这几个不仅是武者还是读书人,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知识丰富如海,路边野店这种事情高冲能看到,他们一定也能看到。
“小心就是,他们的酒水先不要喝。”
偶然一抬头,几个大字映入高冲眼帘,就不禁一惊,酒藩上还有字:青霞小店。
这个青霞可不是紫霞仙子的姐姐青霞仙子,而是让高冲想起严成方和人余化龙落草的地方青霞山,一直在找这个地方,不想今天终于有了眉目,不会在这里遇上吧?
高冲不动声色的跟店主聊天,“老人家,这里是什么所在啊?”
店主笑呵呵地说:“这里叫青霞山,过了这座山前边就是幽州地界,这边还属于河北。”
青霞山三个字令高冲惊喜,喜的是终于找到地方,惊的是这家店只怕十有八九是黑店,万一一会儿一言不合打起来,不属于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吗?
又随便问了几句风土人情,这时李逵喊道:“饭来了,快来吃啊。”
就见一个店伙端着一大盘酱肉上来,真没想到荒山野岭的小店竟然有肉,高冲就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
“羊肉,山村小店没有什么招待的,这是刚酱好的羊肉,您请慢用。”
羊肉!高冲就忽然想起十字坡母夜叉孙二娘卖的人肉包子,胃里就一阵翻腾,“不会是两脚羊把?”
何谓两脚羊?人也!两脚羊并不是指羊,而是一种比较血腥的场面。两脚羊就是指被当作食物吃的人,宋庄卓《鸡肋编》卷中:老瘦男子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明李时珍《本草纲目?人一?人肉》: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鲁迅《准风月谈?抄靶子》:黄巢造反,以人为粮,但若说他吃人,是不对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两脚羊。
所以,高冲这一问,店主就不禁变了脸色,“客官说笑了,小店虽小却也绝无可能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是昨天刚猎到一只山羊,客官请慢用。”
“山羊肉好吃啊!”李逵大喜,伸手就去抓肉,却被花木兰打掉,细数这些人,有几个是省油灯?
“托雅,你看看这好似羊肉么?”花木兰向乌兰托雅说。
这些人中要说鉴定羊肉,当属乌兰托雅为第一,乌兰托雅还真不知道两脚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