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4 章(1 / 1)

白马掠三国 琅骑竹马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一声惊呼,将廖化惊醒。

“来人!”

四五个斥候从四周附近,撤了回来,围在了廖化的身旁。

“怎么回事?”

“将军放心,是他们几个人。听说这一带有不少的野味,有人满载而归,如今,在那边炫耀呢。”

“好吧,命令伙夫,开始作饭。”廖化有些好笑,一边起身穿甲,一边吩咐道。

天微微亮,廖化军营寨之中,随着最后一丝火光被扑灭,兵士们开始整顿营务,收拢残余的物品,搬出铁锅柴薪和粮米,开始制作早炊。

清晨的雾气在山中环绕,风中带着凌冽的寒意。

小铁锅咕咚咕咚的响着,隐隐的肉香从锅盖之中溢出,不时往火堆里添加着柴火。

锅里面是早上,那些士兵才抓到的山鸡,再有片刻便能熟了,廖化有口福了。

“报告!将军,昨夜县城遭到袭击,三十七名县兵遇害!”

就在廖化准备享受一下野味的时候,却见远处,个兵士急匆匆地赶了过来,其中体格最壮的士兵还抱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

附近的士兵,纷纷让了开来,却见那个体格最为健壮的士兵来到廖化面前,面容十分急切。

“将军,此人想要见你一面!”

廖化连忙搁置木碗,上前看了一眼,那士兵怀中的那个受伤的兵士腹上被撞了一个大洞,已经经过了简单的止血和包扎。

然而即便如此,那兵士依旧是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气了。

七百九十八 成长

夜幕之下,黑影潼潼,并州狼骑兵戈前行,周身上下,肃杀之气环绕。

“将军,这便是前方传来的讯息。”一名面庞黝黑,身材健硕的男子恭谨的拍马上前。

宽厚的身体上,穿着由二层野牛皮缝制的皮甲,粗壮的肩膀和布满老茧的虎口,无不说明,此人的体魄强大。

“哦?”高郅猛地一拉缰绳,白色骏马立刻止住身形,前踢高高的抬起,以抵消缓冲的速度,白鬃马高扬,出一声龙吟虎啸般的嘶鸣。

高郅长吐一口气,他的气息遵循着一种韵律流动,给人一种与天地自然相融入的感觉。

“怎么说廖化干的可以啊!居然还击溃了匈奴游骑。”高郅从一旁新招到的射雕手手中接过信报,暗自斟酌。

所谓射雕手,本是匈奴人中射箭最好的大力士的称呼,后来汉军屡屡出塞作战,加上南匈奴归附,这个词慢慢传入汉地,成为神射手的专有称呼!

古语说,空中飞鸟,唯雕难射。

草原雕,一般翼展两到三米,喜欢停留在两三百米的高空,寻找猎物,然后俯冲下去攻击猎物,可以猎食羊鹿之类较大的动物。

《穆天子传》中有一句,“青雕执犬羊,食琢鹿。“可见雕之凶鸷异常与体型庞大。

一般的弓箭手根本不能把箭射得这么高,而且草原雕的羽毛为了减少滑翔时的空气阻力,在千百年来的进化中,变得油亮光滑,如果弓箭不是垂直射入雕的身体,就马上会在它的羽毛上打滑,很难刺伤或杀死它。

所以射雕不仅要准,还要能拉得动强弓的人才可以射到雕。

射雕手能力出众,基本上就是古代的特种部队,专门负责军中的特殊任务,比如侦探,放冷箭杀敌手等等。

一般的弓箭手,只是注重训练臂力,因为在战场上一向是万箭齐,覆盖式射击,对个人的精准度要求并不高,只要射的够远、够快就可以了。

一般的高手射箭,则需要眼力、臂力、腰力相互配合,要求百步外看铜钱大如车轮,双臂平举各挂一人能行百步。

这些人基本都是用箭靶子练习,天长日久、熟能生巧之下,在正常的环境中,射一些静止的或者移动度不快的目标还是可以得。

而要想成为一名神射手,眼力,听力,臂力,体力,敏捷度缺一不可,每一箭的射出都集合了全身的精气神,这时候射出的已经不只是箭,而是弓手的意志,所以虽然整个天下会射箭的人多如牛毛,但能成为射雕手的却寥寥无几……

此人,也算是高郅最近招揽到的军中人才之一。

“行,这事你做的不错。”高郅点了点头。

“嘿嘿,那将军别忘记了之前许诺给某的匈奴战马!”射雕手郜木笑到。

“行!自己去后面挑一匹!”高郅咧了咧嘴,大笑一声,扬长而去。

人喊马嘶,尘土飞扬。

中原政权对草原游牧民族一直敌视,禁止铁器,茶叶,布匹过境,同样游牧民族知道中原缺马,断断不会让宝马良驹流入内地。

即便是偶尔有些好马,也是被阉割过的,防止被做为种马之用。

据说真正的好战马,配合着气劲,能一日夜奔驰千里,若是有好的骑手,一人双马,则可一日一夜奔驰千里。

这个机动度,在东汉以前的时代里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古代对战马的选择是相当严格的。

史书上说马者,国之大畜;秦人选择战马的第一个条件是马的高度必须达到5尺8寸以上,“而且探前蹶后,蹄间二寻者不可胜数也。”

就是说战马前蹄子和后蹄子之间,必须一纵一丈六才算合格。拥有充足的战马资源,加上骁勇善战的秦兵,这才有秦始皇横扫八荒,一统天下的伟业。

现在,收拢了战败的匈奴游骑的战马后,高郅他,也算是有了让人挑选战马的资格。

“踏踏踏”一阵密集的马蹄声响起。

力量并不大,但那种一声紧似一声的敲击声却传出很远,每一下似乎都敲在人心上。

白鬃马那高立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有些像兔形的脑袋,四肢修长有力、薄薄的皮肤上有几道划痕,显示出它曾经历过战场的危险。

不过现在的它,体型饱满,步伐轻灵、犹如一只山中的精灵,载着高郅四处奔跑,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如此灵智、威武的白马,世上少见。

在这个没有汽车的时代,骑马就是最快捷、最威风的交通方式了,如果你骑一匹好马在街上跑一圈,就跟后世开一辆法拉利在环路上兜风是一样。

宠溺的拍拍白鬃马的大头,现在这个家伙最喜欢没事嘶鸣几声,以吓唬自己的同类为乐,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一样。

白鬃马今年也只有三岁左右,而且宝马比起其他马类的寿命又要长上许多,虽然它现在长得很是高大魁梧,但实际年龄算起来也就相当于人类年岁的小孩子而已,正是最调皮的时候。

当然了,这话也只有高郅自己深信不疑。

说实话,那些士兵们,都有着一种感觉,白鬃马其实是一匹外表长的很像马的某种野兽;否则一般的马驹哪有这么凶悍的,动不动就张嘴咬人,而且力气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