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6 章(1 / 1)

白马掠三国 琅骑竹马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怒火冲霄,如一道火炬,气焰腾起,将空气都扭曲了。

李良微微颤动的身躯,涨红的脸庞,满头黑发无风而舞,却让他显得格外狰狞。

“尔等鼠辈,安敢投降?竖子!受死!”

李良用力一夹马腹,战马疾冲向前,手中长枪泛起层层云浪,枪身逼射出红色的光芒,三尺之内热浪滚滚,长枪凌空刺出。

高郅正在对面前的袁军进行着劝说,却没想到此人居然突然冲出,并且直接就奔着自己冲了过来。

“呵!岂能让你坏我大事?”

手提长枪,一滴滴鲜血流下,高郅面色不变,冷喝一声,当先行去。

冰冷一笑,手中长枪瞬间扫出,如一座巍峨神山重重砸下,气势恐怖,凶焰滔天!

璀璨的长枪由下而上的反向袭来,让李良面色狂变,他此时方才明白,此人是如何的强大!

这是一个可以和他们军中战神颜良文丑二位将军媲美的强者!

李良双目瞬间凝重,他能感觉到,一股强大滔天的恐怖杀机弥漫四周,如一座神山,向着他滚滚压来!

绝对不是他所能抗衡!

咬了咬牙,他脚步踏踢马肚,直接掉转方向,向着来时的方向,飞速躲闪,极速逃离!

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并非是他懦弱,而是他还有着理智判断!

他要将这个消息传回去,一个如此强大的悍将领兵在此,对前方袁军的威胁太大了!

同时心中极为悲痛,他知道他弟弟李武,此刻定然已经身陨了!

“逃?”

冷哼一声,高郅双目杀机无尽,也不去骑马,脚步踏出,白芒映耀之下,一道道残影留在原地,而他的身躯以远超李良的速度,直接追去!

“好快!”

李良回头一看,顿时心魂俱颤,面色狰狞,他知道,他逃不掉了!

他紧紧咬着牙,强行压下心中的愤怒与恨意,长枪斜指,猛然勒马停步,转身,出枪!

如一头蛟龙分海断江,他手中长枪闪烁夺目的光彩,笔直的向着高郅袭去!

这是他最巅峰的一枪!

轰!!

枪芒与枪芒碰撞,宛如九天惊雷炸响,震耳欲聋,李良瞬间横飞,一道道鲜血喷出,面色苍白若纸,毫无血色。

“好强!!”感觉头皮都快要爆开,这种威势太过恐怖,远远超过了他能抵挡的极限!

这是绝对实力的碾压,毫无道理可言。

他自诩最强的一击,面对高郅,都如鸡蛋碰石头般,一触即溃,不堪一击。

逃!

拉扯战马,一个翻身,再度仓促上马,同时招呼家将支援。

“家主速走!”家将也是死忠,手舞大刀,带着十数家丁,绕过李良,直奔高郅。

不一会,战马已然相交。

高郅迅疾无匹地将手中长枪抡圆一圈,用力砸下。

“锵”“嗖”“啪”

无人的空马从高郅身旁跑过。高郅立马横枪,目视前方,脸上淡淡一笑。

这时,对方的大刀从天而降,深深地插入离高郅身前十步远处的土中,刀身犹自晃荡不已。

不过,虽然家将败了,却也为李良争取了逃跑的机会。

那十数家丁,同样挥舞着迎了上来,为他们的家主争取时间。

“哼!”望着李良逃远的身影,高郅一声冷哼。

随着李良的撤离,高郅击出的一枪,直接扫在了紧随他身后的七八名袁军身上,在他们一脸绝望与不甘之中,身躯破破烂烂,鲜血流淌,瞬间摔飞出去!

“噼里啪啦啪啪啪”

残破身躯犹如下饺子一样的掉落在地,再无半点生息,唯有一道道刺眼的鲜红汨汨流出。

七百七十九 匈奴来骑

磐河以北,森森草原。

一场刚刚奔袭的战斗,刚刚结束,哀嚎声、戏谑声、狂笑声不绝如缕。

灰蒙蒙的硝烟弥漫半空,人迹却已消失,来去匆匆。

良久,这片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批的灰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

这是一个循环!

来源于太阳能,智能保护。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对于信奉长生天的草原人来说,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是荣耀!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阿奴达咧了咧嘴。

骑马立不远处的一处高坡上的他,深吸一口气,发出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

紧接着,是连绵起伏的号角。

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

“嗷!嗷!……”一声响彻云霄的嚎叫却是出自这些骑兵的口中,望天长啸,威震四野,就连草地里面,那些周围徘徊的狼群立刻四散奔逃……。

普天之下如果说还有什么生物比狼更狠毒,更可怕,那就人

人,才是这天地间最强悍的猛兽!而匈奴人,则是自诩为猛兽中的猛兽!

他们或者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

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

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匈奴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

群狼啸天,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

正是阿奴达!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

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兵戈,留给他的痕迹。

草原上的骑手大都有各样的伤痕,连年的征战,谁还没负过伤呢,就像那些野狼一样,身上到处都是撕咬过得痕迹。

在他们看来,这些伤痕,是勇士的勋章,是无上的荣耀。

只有像土拨鼠一样躲在毡房里的懦夫身上才会是光溜溜的;在草原上男子汉以伤疤为美,没有伤疤的男人甚至很难娶到老婆。

而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则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