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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作者:琅骑竹马
内容简介: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当三国撞上了玄幻,当历史发生偏移,后世之人,穿梭上千年。气动山河,智定乾坤,这是一个力量扩大无数,高配版的三国时代。纵横捭阖的白马义从,迸发出了,属于它的....璀璨光华,并一直延续,贯彻了整个三国!这一世,我高郅将与泽袍一同偕行向前,义之所至,生死相随!......
推一位历史大家(惜栽三痴)
今日得一书友推荐,欣赏了一位历史大家的小说,得而了解到了一位另类写作人的光辉。
贼道三痴,本名郑晖,男,江西鹰潭人,痴于写作、读书和围棋,故名“三痴”。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不枉泼墨与高洁。
他的书,带着一丝清骨,一丝别样。
他的小说,立意独特,构思新颖,文笔优雅。
他小说中所埋下的伏笔,无关阴谋与算计,而是通过语言布出一种种气质。
他透过清新的文字,去完成一幅幅画卷,从而带我们走过一段又一段的旅程。
然而,可惜,可叹。
2015年,他因腰痛住院,经过检查,发现肝部肿瘤巨大达17cm,涉及肝动脉,无法手术切除,而且已经扩散,右肾有个4.5cm的瘤体,第3腰椎也有溜体。
在无法手术,化疗也不适合的情况下,他选择了平静面对。
生命无常,惜福眼前。
这是三痴说的最多的一句。
最终,于2015年9月21日5时40分,笔名三痴的郑晖,于广丰老家落叶归根、与世长辞,享年43岁。
经过网上搜索,我看了一段六分钟的视频,不长,却也不短。
那是一个节目的片段,(见字如面)。
在张涵予浑厚低沉的声音中,在泪眼中就仿佛见到了带着淡淡笑容的三痴先生,清清瘦瘦的样子,精神不是太好。
但眸子清亮,身上带着一种书卷特有的清香气,在向我们作远行前的告别。
他对生死并不超脱,因为心有牵挂,放不下妻儿老母,但临生死,心有静气,并无执念。
忍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疼痛重压如话别老友一般来告别书友,正如他自己说的:他是个骨子里的文人。
莫名心酸,莫名感慨。
他曾说过,未能写完《清客》、《蹈虚》是他的遗憾。
我觉得,未能成为三痴先生的书友,是我的遗憾。
生不逢时,我知其时,人已没。
现在,都是不可弥补的遗憾了!
聊以此篇,纪慰其心。
希望诸位书友,有喜欢历史的,能够前去欣赏一下,这位网络的文人作品。
感谢,感激。
惜载三痴,痛载三痴。
愿天堂有你,续写辉煌。
2018,5,17。
一 草原,精骑
暮色黯淡,残阳如血。
浩瀚天际,晚霞似道道血痕般,紧紧压着大地。
而在大地与天际相接连的尽头,醺柔的微风,正打着弧儿,拂过绿嫩的草尖。
绿色的涟漪在草海中绽放,随后循着风的步伐荡开,去了远方,西边的云层透着彤红的颜色,远处传来阵阵马嘶鸣号声。
草丘之间,一道银色的身影,陷落其中,绿叶茂密将其覆盖,嘴唇蠕动,呢喃着破碎的语句,时不时,嫩细的草尖,撩拨下鼻息。
“唔...啊切!”
一声喷嚏,带着瘙痒的鼻尖,晕乎的头脑,高郅艰难的睁开眼睛。
他的手指微微地动了一下,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了动僵硬而又酸麻的手臂。
嘶!
嘴中倒吸一口凉气。
他只觉得全身上下的肌肉,仿佛就像是在被无数纲针穿梭一般,涩痛难忍。
见鬼,这觉睡地真是不安稳,居然浑身酸痛?看来饮酒过度,果然伤身啊!
高郅他咧了咧嘴,呲着牙,吸着涩涩的冷意,在心里暗自吐槽。
不过,当他转了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了周围的一切,一下子愣了。
入眼处一片翠绿,随着微风摇摆不定。
似乎是有些蒙圈,晃了晃脑袋,有些愣然的看着周围陌生的景色。
良久之后,脑袋似乎清明了一点的高郅“嚯”的坐起身来。
他低下头,再看了看手、脚,惊奇地发现身体,居然并不是他自己的!
粗壮的手臂,宽大的手掌,身上穿着一件完整无缺的亮银铠甲,头上...貌似还顶着一个沉重的熟铜头盔。
我擦,这是什么情况?
我这是到哪了?又是怎么到这里来了?
高郅吞了吞口水,脸上起了一丝不自然。
心中不断转着念头,回忆着之前的怪异情形,心头猛的不由一颤,难不成....,自己穿越了?
还是夺舍重生?!!
作为一名身处网络爆炸时代的九零后,高郅对于穿越,自不陌生。
虽然这个念头的确有些貌似强大,但是凭借在地球上混迹过起点,被各种穿越小说轮番轰炸,而锻炼成的超级强悍神经。
高郅,还是很快接受了这个说法,不然,这一切,也说不通不是?
叹了一口气,他扭头,望向西边的霞光,残红照在了他的脸上,眼帘眯起
。
随着他努力的回忆,脑海中突然闪出了零零碎碎的画面,简单拼凑在一起。
那些,是他之前的人生。
人生有四大喜,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霖。
高郅他遇到了其中的洞房花烛之喜,不过,可惜的是,这喜不是冲他来的。
他,收到了她的请帖。
结婚请帖!
一个从小就喜欢、喜欢了整整十几年的女人,要嫁人了。
嫁的不是他,他只是一名受邀而去的看客。
他想哭,想发火,想闹事,甚至有那么一刹那动过抢亲的幻想。
但也仅仅只是幻想而已,现实不是电影,他也不是她的英雄,一切,终究不过是在脑海中,想想罢了。
于是,他醉了,大醉三日。
酒水酒水,三日里面,他当真是把酒当成水在喝,想要要大醉,麻木自己抽搐的心。
他成功了,也失败了。
最后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这里。
或许,上天也看不过高郅这么颓废的就死去,于是,眼睛一闭一睁间,便是大梦几千秋!
面对浩瀚无际的草海,高郅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甲胄。
冰凉的触感至指尖传来,上面还沾染着些许的泥泞和草屑,像是告诉他这是古代草原的事实。
看来,我的身份,应该是一名古代的士卒。
风拂在脸上,凌乱披散的头发扬起来,高郅搓搓脸,忍不住再次叹了一口气。
“罢了罢了,该放下了,自己给不了她想要的,但是别人可以,只要她过得好,就可以了……”喃喃说着,也不知是想说服自己忘记过去,还是在逃避躲闪着什么。
良久,高郅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的仰天望去。
黄昏、斜阳、古道、草原。
萧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