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92 章(1 / 1)

极品捡漏王 有聊的鱼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陈宇仅仅是抬起眼皮,嗯了一声,身上的杀气立即更盛三分。

面对陈宇那令人惊悚的恐怖气息,安德森愣是没敢迈出一步。

跟随他和玛蒂娜一起来的黑哥们保镖,道恩和约翰逊在外面玩娱乐项目,不在这里。没有两位黑哥们保镖帮忙,单挑的话他不确信能够稳赢陈宇。

若是冲上去,被陈宇打趴下了,那他英雄救美的事迹,岂不是成了笑话

不敢动手,那只好打口水战了。

安德森话锋一转,冷笑道“华夏人,我知道你为什么要用语言攻击我们,那是因为我们的对话戳到了你的痛点,让你恼羞成怒了”

“你用六十万美刀购买鹅国白人用过的餐具,明明就是崇洋媚外,跪舔白人,觉得买白人的东西,会让你觉得有面子。这一点,你不用狡辩,我懂。”

身为白人,安德森那自视高人一等的可笑观念,伴随了他许多年。

奈何今天碰上了硬茬子,陈宇会告诉他,说你是畜生,你就永远是没有化底蕴的畜生,永世不得翻身。陈宇轻蔑地反问道“你懂你真的懂吗”

“你们国家的历史书顶多能写两页,如此浅薄,你懂个锤子”

陈宇指向自己六十万美刀买下的餐具和贝壳。“你懂什么叫古玩吗”

“你懂什么叫捡漏吗”

“你懂什么叫值钱吗”

“说我崇洋媚外如果你们两头外国畜生愿意跪下来被我虐杀,我倒勉强可以违心地夸奖你们几句。”

与陈宇交谈片刻,玛蒂娜和安德森大致习惯了陈宇的说话风格,他们自动忽略了陈宇的最后一句话,而对陈宇前面的话,感到变颜变色。

古玩捡漏难道说,陈宇花六十万美刀买下的东西,是值钱的宝物

很显然,玛蒂娜和安德森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因为在他们的认知中,华夏的宝物,应该是丝绸,陶瓷一类的东西。

毕竟这两样东西,当年在西方可太有名了。西方上流社会,谁能拥有华夏的古玩,谁就能天生比同级别的上流人物高半头。

当年华夏疯狂倾销丝绸和陶瓷,差点把西方世界的国库搬空。

正是因为咱们赚西方世界的钱,赚得太狠,他们才会恼羞成怒,用畜生一般野蛮的方式,撬开我们的国门,大肆侵略、抢劫。

就凭他们玩不起的样子,陈宇叫他们畜生,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陈宇毫不客气地骂道“傻比,你以为我们华夏的宝贝只有丝绸和陶瓷告诉你们,我们华夏的宝贝涵盖所有,实为天量尔等井蛙,如何能懂”

“切”骄傲的玛蒂娜不讲理道“胡说,分明是你崇洋媚外,跪舔鹅国白人,被我们识破后,害怕丢脸,随便找个借口胡说八道”

安德森附和道“玛蒂娜说得对,一套餐具,一片贝壳,能值多少钱”

既然他们的脸已经凑过来了,不狠狠打下去,那绝对不是陈宇的风格。

陈宇拾起从鹅国小女孩脖子上取下的贝壳,冷冷说道“你以为它是贝壳,其实,它是一件清代贝雕。”

“贝雕历史悠久,秦汉时就已出现。工匠利用贝壳的色泽,将其磨成薄片,再雕成各种图样,镶嵌在铜器、镜子和屏风上装饰,俗称螺钿。”

“这件贝雕为独立摆件,雕工细致,主题纹饰瓜瓞绵绵的意思是如同一根连绵不断的藤上结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瓜,寓意子孙昌盛。”

说着,陈宇将这件瓜瓞绵绵贝雕翻了个面,露出背面右下角小小的署名,晁弘和。清代一等一的贝雕巨匠,几乎是宫廷御用之人。

瓜瓞绵绵,子孙昌盛,宫廷御用的贝雕巨匠。

这三者相加,能得到什么结论

宫廷。

东海某官得到一片精美贝壳,将其进献给皇上,皇上又将它送给了太后。

太后命令晁弘和,将贝壳制成以瓜瓞绵绵为主题的贝雕,送给妃子,鼓励她们为皇家多多生育龙种。

史书记载,这个太后,是孝康章皇太后。

这个皇帝,是爱新觉罗玄烨,年号康熙。

听陈宇讲完,玛蒂娜和安德森均已懵比,瞪大眼睛,张大嘴巴,震撼万分。区区一片贝壳,居然能扯出这么多的典故,这就是华夏的历史底蕴吗

尤其是,几百年前的东西,眼前这个华夏年轻人,是怎么一眼瞧出来的

以及,让康熙和康熙的嫡母,接连过手的贝雕,究竟能值多少钱

值多少钱,对古玩行情不太了解的两名外国人答不上来。

但他们敢肯定,价格绝对要比六十万美刀更贵。

也就是说,陈宇真的捡漏了真的从那对鹅国爷孙手中捡了大漏

要知道,陈宇六十万美刀买了两件东西。

这才仅仅是其中一件,便血赚了啊

第802章倒霉的烈火帮

陈宇在到处是烈火帮小混混的二楼,甚至故意等了小丑一会儿。

见小丑追上来,陈宇才继续前进。不过他前进的道路没有那么顺畅,楼下的骚动已经引发了二楼混混们的关注,许多混混抄家伙准备下楼查看情况。

“什么人?”有小混混叫道:“敢闯烈火帮重地,好大的胆子!”

如果不是情况紧急,陈宇一定会出言嘲笑。一个帮派的人全挤在一层楼中,实在有够寒酸。就这,还敢声称重地?

不是陈宇好大的胆子,是这名小混混好大的口气。

现在陈宇是没有那个心情了,紧盯二楼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一拳一个小混混,一路强闯。当然,有众多小混混的阻拦,他的行进速度很慢。

马上,小丑就追了上来,挥动匕首,尖叫道:“去死!”

陈宇眼疾手快,抓了一个脖子上有火焰纹身的小混混,顺手丢在身后。

“噗!”脖子上有火焰纹身的小混混登时殒命,替陈宇挡了一刀。

不遑说,这名小混混就是下午追了陈宇三条街的,那名混混头目。虽然陈宇对这种小人物不感兴趣,可一旦有机会报复,陈宇也不会放过。

陈宇从来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君子,某种程度来说,他甚至很记仇。

“哎呦!”死了一名小头目,混混们骚动一片,有些愣神。

趁此机会,陈宇破开了最里面一间办公室的房门。

只见里面坐着两个中年人,中间摆着茶具,看样子正在交谈什么。其中一人瞧见陈宇强闯进来,脸色大变,毫不犹豫破窗逃跑,从二楼摔了下去。

尽管匆匆一瞥,陈宇还是用慧眼确认了此人的身份。陈宇不禁感到疑惑,那股势力,怎么会来魔都?又为什么,会和烈火帮勾勾搭搭?

想不通干脆不想,陈宇没有纠结,将目光落在另一个中年人身上。

这个中年人身材魁梧,看起来年轻时是个能征善战的狠角色,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