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桃花还在开着,月色还在蔓延,陷入黑暗的世界只留有一点点的光明。
萧山被被子闷得发慌,辗转难眠,他为楚云莫名其妙的冷淡而生气难过,他为楚云的伤势担心。他起身,走到原本属于楚云的床位躺了下去,没有楚云的味道,只有医院难闻的消毒水味道。他觉得心里缺了好的一块,他或许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更喜欢楚云一点,毕竟他那么好看,还救了他一命,以身相许也是不为过的吧?
萧山借着月色,把楚云的枕头拥入怀中,软软的枕头下有一片冰凉。晦暗不明的月色着在一张病例单上,月夜把时间定格,萧山突然觉得有些愉悦,至少现在可以证明的是,他的离开不是因为厌烦。他错过了楚云的最灰暗的时刻,他没有能把他从泥潭中救出,如果他早一步对他再好些,这病是不是就没有了……窗外的雨下得猝不及防,月色被洗涤去朦胧,今晚月色皎亮。
萧山打开窗子,让月色再进来一点,他站在月色中,拨出了烂熟于心的号码,“喂,你不用回答,不要挂断,听完我说的话,我愿同你共赴死生契阔,要山海之间的朝朝暮暮长相见,更要今朝致命的绝对占有。我爱你,爱全部的你。我要和你朝朝暮暮,岁岁年年。”
爱是他来花开的便更好一分,见他时山出云秀再秀丽一分,是他唤我名字时这天地就分外清明,山花就异常绚烂,是他爱我自此我便更欣喜一分。萧山无比确信他是欣喜的,见楚云穿花而过时他跳动的胸膛,触到楚云手背时汹涌的体温,他的欣喜浸透他的全部。
月色,总是善于拨撩人心,楚云的心乱成一摊烂泥,他明明早就做好了决定,可是在听见朝朝暮暮,岁岁年年的时候,他早已经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他的神明在月色中向他伸出了手,他已经在心里做过最坏的打算,他弃我也好,叛我也好,他是我的神明,是这世间唯一温暖照亮我的存在,我是他的,是他永远虔诚的信徒。我的神明只身辞临人世只为给我施以月色,在混沌的世界教会我何为爱,教我如何不去赴这月色。
“神明终是愿意站在我这一边了吗?”
“神明愿堕下神坛,只为一场月色狂欢。你愿意陪我赴一场月色吗?”
楚云的心被高高挂起,在他的世界形成一轮红月,他在心里为自己的神明颂吟:我的神明爱人临世坠魔,折翅受了人间百苦,才教会我如何去爱,我将是他的不二信徒,只为他有爱的能力,只给他独一无二的朝拜。他来一时,我的光便闪烁一时,他来一世,我便直到山水方尽,万物沦丧。楚云伸手抚摸这月色,“神明,您的信徒愿同你朝朝暮暮,岁岁年年,去赴这一场月色。”
楚云把自己包在最硬的壳里,他不愿意伤害任何人,但这一次,他想疯一次,他想把他溃烂的血肉翻给萧山看,想告诉他,他楚云喜欢了他数十年,他的爱意有增无减。
“我爱你,爱了我一半的生命。”楚云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沙哑且粗粝。再难听的声音在今夜的月色传播里也是最动容的话。
“我知道,这剩下的几十年生命,就让我陪你去看这月色。”
掬水月在手,拥风你入怀……
过了很久萧山在回忆这一天的时候,他觉得他还是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更更爱楚云一点。
雨停了,天空透亮。
楚云开工了,没有昼夜,萧山在自己闲暇的工作之余会来以楚云的名义送奶茶和零食给剧组的人,因此和很多人熟悉了,他坐在角落看楚云拍戏也没有人拦,他们只是以为两个人是亲戚,毕竟冒死去救的人,应该是血浓于水的。
萧山偶尔也会被很多女生搭讪,他很礼貌的回答女生的问题,保持着最恰当的距离,“你有女朋友吗?”是他最经常被问的。他总是笑着回答,“已经有爱人了,我很喜欢的人。”
楚云不喜欢玩手机,空挡的时间就跟着萧山坐在小角落里吃萧山做的饭。一餐一餐,楚云吃了一个多月,他喜欢萧山做的每一道菜,那是他的味道,独特的,是属于温暖的。
萧山要先随工程队去下一个取景地,酒店里,萧山弯腰叠起自己的衬衫,一件一件,每一件都沾染过楚云的气息。蓝色条纹的是他和楚云第一次接吻时穿的,那是一个突发的短暂的吻,在月色之下的悸动。白色的衬衫是和楚云一起买的,他们的情侣装,白色衬衫的左心房处绣着彼此的名字,歪歪扭扭的,是他的爱人楚云亲手绣上去的,“这是我给你盖的章,你是我的。”楚云当时的话特别像幼稚的小学生……
萧山看着一件件带着回忆的衣服,他觉得自己陷得太深,他离不开楚云了,与其说是他在拉楚云出泥潭,倒不如说是陷在泥潭里的楚云拼了命的把他推向高地。
楚云从背后环住萧山,把头埋在他的颈窝处蹭的,就像求主人抚摸的大型犬,“要离开我半个月,半个月都不能看见你了。”
萧山从他怀里转过去,面向他,捧起他的脸,“很快的,想我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想你。云南很美的,等你去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去好好看看。”
四目相对,隔着皮囊的灵魂相爱,萧山看着楚云眼里汹涌的爱意,他的眼睛里全部都是他萧山。“等我,半个月真的很久,不要在中途爱上别人。”楚云的手死死的扣住萧山。
“不会的,没有人能比你再合适我。你是我的,我是你的。”萧山吻上楚云的眼睛,躁动的心被藏在皮囊之下,他爱他,没有什么不同。
“好,我是你的。”
杨家勋和宋瑶先一步到云南视察环境做初步设计,萧山晚他们几天。
坐在飞机上的宋瑶问杨家勋:“萧哥怎么不和我们一起来啊?”
“美人在怀,耳鬓厮磨,他估计还觉得时间太短,有了男人忘了兄弟,真狗!”杨家勋给了宋瑶一个白眼,让她自己体会。
“男人……难道……,我淦……我磕的cp是真的!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他俩在剧组也挺正常的啊?什么时候的事?我有生之年终于磕到真的了!!!”宋瑶按耐不住自己激动的心。
杨家勋知道的时候并没有多意外,很早就有苗头了,而且他一直也没见过萧山对哪个人这么好过,只是他干妈那边有点棘手,他看来得赶紧找个女朋友了。
“萧山那个狗东西都有人跟了,我也得准备准备彩礼找媳妇了!先赚他一笔份子钱!”
宋瑶听完没有接话,她看着自己的手,眼观鼻,鼻观心……她不知道要怎么办有些话说出来。杨家勋也觉得她挺奇怪,平常活泼过分的人现在一句话也没有。
“女士们,先生们,本次航班即将结束,请带好你们的随身物品,不要在机舱内随意走动……”
宋瑶伸手攥住杨家勋的手,“我能不能先在你这挂上号,我喜欢你,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你,我也知道,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只是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先排上号,有个优先权。”宋瑶的眼神炽热,年轻女孩子的喜欢就是不讲道理,勇敢霸道。
杨家勋有一点点的心动,他挺喜欢这个女孩的,活泼开朗,经常语不惊人死不休,明媚的人谁不喜欢,可是喜欢这东西,他已经经历过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杨家勋看着她,明亮清澈的眼让他看见了当年的自己,自己当时也是怀着这一腔热情去奔赴一个人。“如果你没有开玩笑的话,那给你挂上一号,我轻易不会走后门。”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上岗实习不如就现在吧。”宋瑶伸手把他按在靠背上,自己侧身吻了他的侧脸,“上岗是要开证明的,这是我的实习证明。”
飞机着地,杨家勋拉着宋瑶急速穿过长廊,把她堵在一个角落,“我允许你上岗,不代表你可以为所欲为。你不允许对别人这样。”杨家勋的脸红的发烫,又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但宋瑶浅浅的一个吻让他心跳加速。
所有人都好像得到了神明的馈赠,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
在萧山走后,楚云自己一个人待在剧组,偶尔去沈宇航的小店吃上一顿饭。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
“还有八天就可以见到你了。”楚云穿着他和萧山的情侣衬衫,坐在机场,“我现在要飞一次帝都去录节目。我很想你。”
“我也很想你,这里没有你。”萧山的手指抚摸着屏幕里的楚云的脸,“你瘦了,剧组那帮孙子吃了我这么多东西也不对你好点。”
“他们很好,褚时健也挺好的,只是盒饭没有你做饭好吃。”
“在这等我呢?做饭总是一身油烟味,不过还行吧。”
楚云和萧山短暂的联系一下,楚云便登了机,他时间很紧,飞过去录完就要飞回去连轴拍戏,他已经很久没有和萧山好好说过话了,他很想萧山。
萧山和杨家勋,宋瑶一起连夜赶图,萧山还要看杨家勋和宋瑶卿卿我我。“自从你俩好上以后,我的存在就和空气一样。你俩可真快!”
“你和你的楚云小情人分隔两地,怪我么?当时你喂我狗粮可没有手软。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没对象。”杨家勋给宋瑶披上外套,把他拉了出来。
“我一直没问过你,认真还是玩玩,你和他的关系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干妈,你又打算怎么解决问题”杨家勋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我是认真的。”萧山点上一根烟,也给杨家勋点上一根,“我只是没想好该怎么让我爸妈知道。”周围人的祝福让他差点忘了这样的爱情其实并不好走的,沈宇航和阿岩的故事很难。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说,一直瞒着你要知道,楚云他是个公众人物,现在又有那么多人盯着他。”杨家勋早把楚云当做萧山的爱人,自己的兄弟。“你要面对的是什么,你知道吧。”
“瞒着吧,其实……我对这份感情充满不确定性,他爱我爱的太多,太极端……如果被黑粉发现后,我怕他做出一些傻事。”萧山再也没有说话,两个人抽着烟。
过了许久,“我爱瑶瑶,如果可以,我想娶她,我和她商量过,等我们有了孩子可以过继给你们一个孩子,这样你也能好过点,是瑶瑶自己提的,你不用觉得愧疚,干爹和爹就差了一个字,没什么差别。”
“真羡慕你们能这么快决定好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谢谢你和瑶瑶,杨家勋你真狠,自己儿子都敢让。”萧山笑着。
“去你的,你和我是什么关系,穿一条裤子,吃过一碗泡面的人。煽情,你恶不恶心。这条路只有你自己能支持自己走下去。”
“我知道……”这一条路远没有想象的宽阔,太难,太崎岖,没有人能帮助他,只有他自己能坚持,他最忠诚的爱人被囚禁在黑暗里,仍比万物明朗,仍比时间永恒,仍比月色山风温柔,他的爱人是他刻在血液里的烈火,把他血液燃烫,生生世世不敢相忘,走下去,救出他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