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的养廉银。”
沈一贯一听到这里,立即道:“次辅,如此不是将羡余银变成明文了吗?”
朝廷地方将民间百姓缴税的杂银碎银,统一再铸成官银。
官府将杂银铸成官银必然有损耗,还有人工,器材的支出,这些一概归入火耗。
一般这火耗是定在两成至三成之间,火耗多出来的部分就是羡余,这笔钱是进地方官员自己的口袋里的。
这样例子很多,比如漕运时,地方官府要多给漕丁两三成漕粮作为路上开支所用。
而且这不是明朝独有,从汉朝起地方为京中运粮,官府都要向老百姓多征收粮食,这称为雀耗,鼠耗,名义上粮食储存里被雀鼠吃掉的部分。
但火耗的弊端很多,比如火耗地方官员自行规定,每两收二钱至五钱不等。而且越穷的地方,火耗越高,比如天下最穷的陕西,火耗竟高达五成。
对于火耗的存在,地方督抚不仅不制止,或睁一眼闭一眼,而是公然与州县分赃。所谓好处大家拿。
林延潮的火耗归公,当然是清朝的治理办法。
首先火耗银不再是不成名目的收入,而是朝廷明文规定。
然后火耗银上缴朝廷后,再下发至地方,一部分作为地方衙门的办公之用,一部分作为官员的养廉银子。
而且清朝对各省规定了火耗数额,不许官员们再随意加耗。
当然林延潮决定火耗归公,除了吸收清原先改革的优点外,更重要是在地方推行银币,使得银本位制在明朝官方民间得到贯彻。
但此举遭到了沈一贯的极力反对。
沈一贯的理由是,火耗本就是不成文的陋规,朝廷变成明法与加税何异,如此等于助长不良风气。
二人针锋相对,林延潮与沈一贯谁也说服不了,这一次林延潮不再对沈一贯让步了。
于是沈一贯愤然道:“次辅的火耗归公之策,请恕仆不能在票拟上附名。”
林延潮知道,他虽可以以次辅的身份单独上奏,但少了沈一贯的附名,无疑是告诉外人二人意见不合,同时也给朝堂上下更多反对火耗归公的借口。
林延潮想了想道:“沈阁老既是不同意,仆也不好单独列名上奏,既是如此,咱们不妨在廷议上议一议,以九卿的名义合奏如何?”
内阁既然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那么就扩大会议的人数。
沈一贯闻言心想,这一年来林延潮权势日中,九卿多听其命,在九卿廷议上,他未必有胜算。
于是沈一贯转念一想道:”以仆之见,此事兹事体大,恐怕仅仅是九卿怕是不能决断的,不如加入六科十三道言官,让言官们也议一议,免得日后他们上奏批我等不与他们商议。”
沈一贯这一手可谓十分厉害,可谓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林延潮既是要扩大会议人数,沈一贯就扩大到更广,林延潮大怒,他主张台阁一体,决策权从内阁下放到九卿即可,但沈一贯却把言官也拉进来,这下二人就扯破脸了。
林延潮面上却笑着道:“也好,就如沈相公所议,定在五日后九卿六科十三道廷议。”
沈一贯吃了一惊,他没料到林延潮居然会答应。
林延潮与沈一贯在内阁中商定后,然后二人各自回府召集门生党羽,准备拉票然后在廷议上对喷。
一千三百九十七章 治人治法
林府。
萧良有,叶向高,方从哲他们议了一夜,兴奋者,摩拳擦掌者有之,但也有不少人忧心忡忡,以及言出顾虑之意。甚至以往一向支持林延潮的门生,也是有些退缩。
夜深之后,党羽门生们各自散去,林延潮从大堂来到书房休息。
门生们的顾虑,他又怎么不知呢?
但眼下既行到了这一步,绝没有退回去的道理。
这才坐下,陈济川即前来道:“相爷,你吩咐的事,我办好了,这是底薄。”
陈济川将一本几十页的账簿放在林延潮面前的桌上。
林延潮看着帐薄道:“吾入阁为相三年,眼下为一品宰相,年俸不过米十二石,银一百八十五两,皂吏银一百三十两,钞六千。”
“但这三年收得炭敬,冰敬,别敬等等却有这么多了……你随我去库房看一看。”
说完陈济川掌灯跟着林延潮来到库房里查点。库房外有六位家丁日夜守候着,见是陈济川,林延潮立即开锁开门。
但见金锞子,银锭子高高低低摆满木架子上,此外还有几个大箱子,打开一看里面也是放满了散碎的杂银。
林延潮看到这里不由感慨。
这些钱都是入阁三年来各地督抚,官员进京所赠。
地方官员进京要以炭敬,冰敬,别敬的名目,给京官好处,这是官场常例陋规。
这几品官都有几品官的待遇,如林延潮这样宰相又是多少?
当年另一个张文忠,以清廉闻名的嘉靖阁臣张璁感叹。
顷来部院诸臣,有志者难行,无志者令听,是部院为内阁之府库矣。监司又为部院之府库矣。
大意是‘部院大臣是内阁的府库,而地方官员(监司)又是部院大臣的府库。’
当年海瑞在淳安知县任上曾开了一张单子,里面列举作为一名淳安知县一年仅常例收入,一共是两千七百多两。
若一名官员仅收常例而不向下面另行摊派索贿,在明朝已称得上清官,这样的官员不在少数,但海瑞之所以称为大清官,是因为他连这笔常例的收入也拒绝了,因此家里连肉都吃不起。
嘉靖朝一位清知县,三年收入就有近万两。这些银子不少就是以火耗的方式,然后又被他们用作进京打点京官的炭敬冰敬别敬等等。
明人笔记有记录地方官的人情来往,如上司票取,抚按荐谢,考满朝觐,有费至一千、二千、三千、四千者,夫此银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没错,除了正常孝敬外,若是求人比如官位升迁调动,遭弹劾请人消灾,都要另外用钱摆平。如此想让地方官清廉何其困难。
然而后者的钱,林延潮入阁来却一两没收。当然聚贤不避亲还是必须的。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至于三年宰相……”
林延潮如此自嘲言道,当然这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清朝说法。
也就是一名知府,仅收常例三年也能有十万两身家。林延潮还记得自己老师林烃,他任太平府知府时,当时太平府有规定,每年可从芜湖关上缴千余金为郡守费,但林烃不要,并取消了这个旧例。
此举被赞为清廉的典范,可以拿来大书特书。但明朝官场上能有几名官员如海瑞,林烃这样拒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