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按照经验,这种坏影响和高的利润率分不开,而其有害作用,也许比上述各种坏影响合起来的作用还要大。
高的利润率,随便在什么地方,都会破坏商人在其他情况下自然会有的节俭性。
在利润很高时,俭朴似乎是多事,而穷奢极侈,似乎更适合于宽裕的境遇。
但大商业资本所有者,必然是全国实业界的领袖和指导者。
他们的榜样对国内全部勤劳民众生活方式的影响,比任何其他阶级的影响大得多。
若雇主是小心的、节俭的,工人亦大都会如此;若主人是放浪的、随便的,那末拥工亦会按主人的榜样工作,亦会按主人的生活方式生活。
这样,本来最会蓄积的人,都不能在手上有所蓄积了。
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不能因这些本来最会使这基金增加的人们的收入而有所增益。
国家的资本不能增加,反而逐渐枯竭。
国内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一天少似一天。
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异常的利润,曾增加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资本吗?他们减轻了这两个乞丐般的国家的贫穷吗?促进了这两个乞丐般的国家的产业吗?这两个商业都市的商人的费用是那么大,以致异常的利润不但没有增加国家的总资本,而且不足保持原有的资本。
我敢说,外国资本一天多似一天地闯进加的斯和里斯本的贸易中去。
为了要把外国资本从自己资本日益不够经营的这种贸易中驱逐出去,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才一天甚似一天地加强这种不合理的独占。
试比较加的斯及里斯本的商人习俗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习俗,你就会感到,受高利润影响的商人行为与性格,与受低利润影响的商人行为与性格,是怎样不相同啊。
诚然,伦敦的商人,虽不象加的斯和里斯本的商人那样,一般都成为堂堂贵族,但与阿姆斯特丹的商人比较,却就一般是更不小心、更不节俭。
但是,据说,大部分伦敦商人,比大部分加的斯和里斯本商人,富裕得多,而比大部分阿姆斯特丹商人,却略有逊色。
伦敦的利润率,与前者比较,一般是低得多;与后者比较,一般是高得多。
俗语说,“容易来,容易去”。
随便什么地方,消费的一般情况,与其说受真实消费能力的支配,倒不如说受弄钱花费的难易程度支配。
这样,独占给唯一阶级带来的唯一利益,在许多不同方面妨害国家的一般利益。
仅仅为了要培育顾客而建立一个大帝国的计划,乍看起来,似乎仅仅适合于小买卖商人的国家,究其实,那种计划,对于小买卖商人的国家,也是全不相宜的,但适合于政府受小买卖商人支配的国家。
这样的政治家,也只有这样的政治家,才会认为,用同胞的血与财宝来建设并维持这样一个帝国是有若干利益的。
你对一个小买卖商人说,你卖给我一块地皮,我就会常常在你铺子里购买衣物,虽然你铺子里的卖价比别家铺子昂贵。
他不见得会很踊跃地接受你的提议。
但若另一个人卖给你这样一块地皮,并吩咐你要在那小买卖商人铺子里购买你所需的一切衣物,这小买卖商人对他便会非常感激。
有些英国人在国内不能安居,英国给他们在远地购买了一块大地皮。
诚然,其价格很小,不是今日的普通买价,即三十年年租,而只等于初次发现、踏勘海岸和夺取土地的各种费用。
但土地是良好的、广阔的,耕作者得有大量土地耕作,有时又得自由随意在任何地方售卖其生产物,所以不过三、四十年(1620—166O年),就变成了一个那么富庶繁荣的民族。
于是,英国的小买卖商人及其他各种商人,都想长此独占这些人的光顾。
他们不敢说,他们原来用一部分货币购买土地,嗣后又用一部分货币来改良土地,他们只向国会请愿,美洲殖民地人民将来只许向他们的店铺买卖:(一)殖民地人民所需的一切欧洲产货物,都得向他们的店铺购买;(二)殖民地人民要把他们认为适于购买的那些殖民地产物,全数卖给他们的商店。
他们并不认为全部产物都适于购买,因为其中有若干部分输入英国可能妨害他们在国内经营的某些商业部门。
这若干部分生产物,他们自然希望移民们尽量对外地售卖,愈远愈好;即因此故,他们提议,把这些生产物的销售市场限定在菲尼斯特海角以南各国。
这种真正小买卖商人的提议,在有名的航海条例中定为一个条款了。
英国统治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或更确切地说唯一目的,一向就是维持独占。
殖民地不曾提供任何收入,来维持母国的内政,亦不曾提供任何兵力,来维持母国的国防;其主要利益,据说就是这种专营的贸易。
此种独占,即是此等殖民地隶属我国的主要标志,亦是我国从这种隶属所得的唯一果实。
英国一向用以维持这种隶属的费用,其实都是用以维持这种独占。
在现今骚扰事件开始之前。
殖民地按平时编制的一艘军费,为二十联队步兵的给养,炮兵队及军需品的费用,和他们所需异常的食品,以及为警戒无限长的北美海岸及西印度海岸,并防范其他各国秘密出入船只而须不断维持的极大海军力量的费用。
这平时编制的军费全部,是英国收入上一个负担,但同时也只是殖民地统治所费于母国的极小部分。
如果我们要知道费用全数,我们必须在这平时编制每年军事费用之外,加上英国在各个时期为防卫殖民地所花费的款项的利息。
尤其是上次战争的全部费用和这次战争以前的那次战争的费用大部分必须加上。
上次战争纯然是殖民地战争,其全部费用,无论用在什么地方,用在德意志,或用在东印度,都应算在殖民地账上。
总数在九千万镑以上,它不仅包含新债,而且包含每镑附加一先令的地税,以及每年动用的减债基金。
1739年开始的西班牙战争,主要是殖民地战争。
其主要目的,是阻止殖民地与西班牙本土秘密通商的船舶的搜查。
这全部费用,其实等于维持独占的奖励金。
其公然提出的目的,虽为奖励英国制造业、发展英国商业,但其实际结果,却是提高商业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