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1 / 1)

在张力中思索 邓晓芒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得更多,争论得也更多了。全球伦理现在是一个热点话题,但是我的文章并不是为了赶热点,而是在这之前就已经写好了的,是准备在“全球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国际研讨会”上宣读的。现在碰上“9?11”事件,发挥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但是我今天主要不是从具体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而是从学理方面谈全球伦理的问题。全球伦理在中国已经谈了好几年了,最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微妙变化,它更加突出的摆在人们面前。那么全球伦理如何可能?如果可能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1997年瑞士神学家提出金规则问题,全世界各大民族的伦理道德文献里几乎都可以找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伦理原则。后来在芝加哥举行的世界伦理大会称之为“金规则”。在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里都可以找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规则。不管是什么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这条规则都起了核心作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消极的表达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更简洁,也更表达本质。金规则的积极表达方式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我们要强调的是儒家、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等都有金规则,它是一种最普遍的模式,我现在要对它进行分析,看它是否足以承担全球伦理,是否还有其他模式,它与其他模式是什么关系?尽管全球都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规则,但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原则显然是不一样的。既然全球有一条金规则,为什么现在文明冲突愈演愈烈?

“9?11”事件中,恐怖分子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是遵守他们的道德的,但是它突破了人类道德底线。以前恐怖组织都敢于出来承担责任,为什么现在没有人(包括拉登)敢出来承担责任呢?这是因为它突破了道德底线,但它无疑是出于道德,是对它们民族的道德。

金规则分为三个层次的模式: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犹太教模式。

《论语》中,有人问孔子:“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犹太教里,有一个异教徒问拉比西勒:你能否把犹太教的所有律法在我单腿站立的时间内告诉我?西勒回答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他所有教律都是对它的解释。进一步说:对待同胞的名誉、财产要跟对待自己的一样。儒家对这一思想的表达更具有概括性:“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就有了一定的普遍形式。

金规则第一个表达模式的特点是:具有一般原则形式,但是着眼点在内容,着眼于具体的东西,比如名誉、财产等,但是没有对这种形式进行深入思考。这种特点是金规则的第一个特点,它没有考虑到“己所不欲”的东西是否也是人家所“不欲”的东西,你“所欲”的东西是否就是别人“所欲”的东西。父母干涉子女的婚事也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可是父母所欲的未必是子女所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假定是大家“所欲”的东西是一样的,这个前提是未经思考的,也许你所要的恰好是人家不要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假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恕”也是一种假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金规则的前提,但实际上未必这样。皇帝和奴才所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金规则有一贯性,但不是逻辑上的一贯性而是想当然的事实上的一贯性。在金规则里,“己”是一个偶然事实,它是从我们所处的立场上说的,至于“己”是上智还是下愚,是穷人还是富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作考虑,所以“己”没有概念上的统一性。孔子认为只要是人就要像仁者那样思考,所以金规则是与自己的身份、家庭、出身、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等纠缠在一起的,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以上我们讲了“己”,现在我们从“欲”的方面看。“欲”也不等于自由意志,而是欲望所追求的东西。所以这条金规则在形式上具有普遍性,但在实际上不能终身行之。孔子也不能终身行之。孔子认为,如果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应该隐瞒。孔子称这条原则为“直道”。这条原则推行开来恰好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为你在维护自己家族的利益、维护自己的孝道的同时,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别人的孝道。这恰好是导致纷争的原则。所以孔子实际上并不能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终身行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都有自己的金规则,但至今打得你死我活。所以我们知道在一个群体内部,金规则有它自己的实用性,但是随着范围的扩大,它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中国设立了父母官,当两个家族吵起来的时候,父母官就会劝解双方:你们各自要为大家庭着想。这样就调解了家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儒家孔子的贡献就在于把一个国家用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比如君臣、父子、夫妇。这样就建立了东方大帝国,如果没有外侵,在较长的时间里可以保持歌舞升平。阿拉伯人互相之间不团结,家族之间互相仇杀,忌妒、争吵、暗杀、恐怖活动不断。所以伦理只在狭窄范围内使用,它不能像儒家文化这样把忠孝结合起来,调节家族纷争,但是儒家也导致了专制。

中国虽然能建立大一统的专制国家,但是超出了帝国也不适用,“非我族类,其心自异”。除非异族归附儒家文化,否则就不承认它是华夏民族。从岳飞的《满江红》中我们可以看出汉族对匈奴的排斥心理。

综上所述,全球伦理如果建立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基础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家的理解不同。所以用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足以建立全球伦理。

二、基督教模式

基督教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它有更高层次的表达方式,在《马太福音》里说:“无论何事,你愿意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基督教模式强调的不再是何事,而是怎样的形式。这个“怎样”就突出金规则形式化的超越性。也许你所欲、人家不欲,也许你不欲、人家所欲,也许你所欲、人家也所欲,也许你不欲、人家也不欲。所以基督教更看重待人的方式而不是内容。如果别人不愿意,那么就不要立人、达人;如果自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