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灵鼻觅踪
(1)
※※※
张三九,坐在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面。树荫很大的一片,她人就坐在里面,面前放了一盆冰凉的清水——正准备洗头!
“黄强,黄强!”她在叫,但没有人在应声。她想叫黄强另换一瓶洗发精,她并不是很喜欢“无头”这个牌子的大王谷产品。
谷主黄强终于还是从一个角落里闪了出来,并跑过来:“哎,我的大小姐,我就在这,有什么事?”
张三九怒不可遏:“也不知去哪了?你——”
“没,没去哪!”终于,洗发精被换成了“海飞丝”这一个外地牌子的。
“哎呀!可恨的黄强。”
竟然只有塑料壳子,没有多少的洗发液!姑娘遗憾,很是怒恨。她绞起几捧长发,弄得稍微有一些干燥了,站起身子,去房间里拿一瓶新的海飞丝来。
房子的门前有一个水池,旁边有三只蝴蝶。这边上,还有一脸盆只洗了一半的衣服。这是黄强本该洗掉的,但是他却是一个很不称职的家庭工作人员。
“死黄强,怎么这么懒?”姑娘的气,始终未消。
……终于洗好了头发。
她的指甲光亮,老长,带着一点粉红的颜色。张三九抽空修剪了粉红指甲,又上上下下的把几块其实长得并不是很明显的疤痕,用玉白色的胭脂粉覆盖住。
这么修理一通,她上街去了。路过一家超级市场的时候,她被一个刘姓老板叫住:“嗨!张小姐。”
“啥事情?”
“没事呢!”这位老板笑呵呵,用一只手摸了一摸脑门。
“神经!”——要是在以往,张三九准就脱口骂了开来!
那老板还是在干笑,并用眼角打量张三九前凸后翘的身材。张三九却头也不回,自己走远了。
“小姑娘,等一下!其实我刚才想告诉你,你真的长得很漂亮诱人——”
“你有毛病……”
(2)
这一日的傍晚时分,张三九从一个叫“大王谷”的地方出来了,在没有一个行人的沙滩上面一个人行走着。
她刚刚认识了一位男性的朋友,这男朋友的名字叫黄强,不过她还没有和对方确定恋爱的关系,所以——他们还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不过对方却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未婚妻子,而且任何人只要一看见她和他呆在一起,也一定会马上联想到——“他们是一对彼此恩爱的小夫妻”!
然而,实际上这两个人之间的亲热程度,只发展到态度非常随便地拉了拉彼此的小手,连一个嘴儿都没有亲。
波涛声不绝于耳,越是靠近岸边,咸腥味也越重,这是大海本身的气味。
星星已挂在天上,也正在她的手上。地上,有一颗星星非常明亮,那是钻石!她一只手上正在把玩着钻石,是黄强刚送给她的见面礼物——“天上的小张”!
这是他早年在本地的珠宝市场上,花了十来万买到手的,又在昨天才起了这个听起来就十分有趣的名字:“天上的小张”,因为即使他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也仍然无法得到任何有关她来历的资料。
所以,就很希望这颗钻石和她一样名副其实,能永远保持神秘。
这位名字叫黄强的男人,当众把钻石双手呈现在她的面前,十分若无其事地面带从容不迫的笑容,说着:“我希望你会喜欢。”
当时全场已肃静,人人屏住了气息。人人都等着这位神秘的小张伸出她美丽的玉手,接过钻石。
不出任何的意料,小张的脸上果然绽出了美丽的笑,并且向黄强轻轻说了一声“谢谢”,黄强也就趁机在她脸上亲了一亲。
海上漆黑一团!海水冲到脚底下的各类东西上面含着许多的盐分,所以又腥又咸,对于这一阵古怪的气味,张三九全身上下的皮肤竟然都有所感觉。
张三九悄悄吁了口气,久久没有出声。由于钻石离脸很近,光芒映得她明澈的双眼中,彩色变幻形成了一种令人目眩的奇景。
一束光线照出散布了一地的贝壳,接着,火光又熄灭了。
然后,一个驼背人才会有的身影,慢腾腾地在岸边走动。
“该吃药了,我的小亲亲!这两天你都跑到哪里去啦,都已经给你吃了药,为什么还不过来呢?”他嘴里在念念有词!
一听到这个声音,她便过去了。似乎主人对一条狗的发号施令,也像是她在不知不觉间喝了一碗迷魂汤,或者磁与铁在相吸。她手上一松,钻石也就落在地上了……
“啊,天!宝贝,你从哪里来的钻石?哈哈,我王伊将这下发财大吉了!”
黑暗中这个名字叫“王伊将”的驼背人,在手心上遥控着机械人杰作,已同钻石一齐回归!
(3)
※※※
有女人在叫:“阿飞,快过来。”
阿飞的名字本来不叫阿飞,但是原来的那个名字于壁虎,除了“阿飞”于壁虎自己,却已几乎没有别的人知道,也大概没有多少人记得了。
阿飞爱女人,女人更爱阿飞。
因为阿飞很帅气!一个长得帅气的男人,女人又怎么会不喜欢他呢?
女人们都一向喜欢抱着阿飞,一抱起来就往自己身上最可靠、又最安全也就是最隐密的地方匿藏起来。
而阿飞经常就偷偷的笑,持着一只高脚也并不很高的玻璃杯子,拔了腿四处乱跑,背后马上又惹来了一群饥不择食的雄性兽类。
他们也都和“阿飞”于壁虎一样玩厌了女人,虽然每一次的最后,还是要被伟大的女性用喷了香水的臭袜子缚起四肢,象一只即将摆到桌面上的大闸蟹,没有气也没戏。
“玩完了——”有一个结了两条黄色领带的小男生叹着一口长气,朝这边慢悠悠走过来。
“阿飞”于壁虎非常友善的向他打了一个招呼:“好!”
男生的眼睛亮着:“嗨,你就是阿飞?”
“是的,我就是阿飞。”
“你好,我是看刀!也就是绿市石油开发公司的总裁。”
“好啊,请问贵姓?”
“贵姓金。”这个人好怪,要知道一般的人是绝对不会这样子来作答的,最正常的回应如果不是“免贵姓金”,就应该是“我姓金”。
阿飞正在喝一杯果汁,他一抿嘴角,将一些很不小心溢出嘴外的汁水吸回口腔内。
“我姓于,于壁虎。”
“于壁虎?”一个人在阿飞的身后面轻轻点了点头,嘴皮翻动着,露出了几颗雪亮雪亮的白牙。
“啊?谷主。”
原来是鼎鼎大名的谷主黄强先生,但人们只喜欢叫他“谷主狼”,而非“谷主蓝”,蓝是一种十分可爱的颜色。“狼”和“蓝”这两个字不但是谐音,也是一种很好的比较。
其实这狼的外表也很斯文,又很可爱。
“‘狼’先生年纪不大啊!”金看刀与他碰杯。
“是的,年轻有为。”狼又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而看刀却差一点点就把今天中午在女朋友家里吃的饭菜全吐了出来,吐一个干干净净的,他正在心里面悄悄对自己说着话,“哈!吹什么牛嘛,一点点作为而已。”
“我讨厌俗人们的寒暄!”在这个“狼”先生面前,“阿飞”于壁虎最后只说了这一句,便自个儿往别处邋遢去了。
他对“狼”先生和看刀已经没有兴趣,大概是又想躲进洗手间,用他猛兽一样锋利的獠牙去咬女人或者是同性了。
传言说,“阿飞”于壁虎先生能够从腹腔之中吐出一股蜘蛛之丝,刚刚吐出来的时候,这些丝上还带着黏液,一滴又一滴的、还会往地面上坠落呢。
就在阿飞转过身子已经打算离去之际,谷主先生抓紧时间,又连忙向他问了一个事情。
“对了,这两天,你有没有见着我那天带回来的女人?”
“你说的那个女人,就是指张三九么?她怎么了?”
“她突然人间蒸发了。”——谷主黄强。
“我也没有见到她啊!”阿飞,“不过我也是认识她的!”
看刀也和谷主找不到好的话题。他耸一耸肩,往女人堆里钻去了。
金看刀的心情从来很好,很放松。
“来吧,我亲爱的!”立刻有一个擦古铜色口红的婆娘在尖叫,表示要把金看刀一下拿得服服帖帖的。
谷主黄强还是立在原地,他在喃喃自语:“看来,找回张三九这件事情,就只有拜托猎鹰披风了!”
猎鹰?披风?
这披风是谁?他是一个人的名字么?
披风出场了。
现在的披风已卸下披风,只穿了一件衬衣。衬衣上面的纽扣全松开了,露出了结实的胸膛,披风用一只手不住撩着胸口上面的黑毛,一直在喊热。“电扇,电扇!”
“披风”,真的会是一个人的名字吗?它也许是假名也许是真名,但根本就不重要了。因为,姓名只是用来称呼某人的一个符号而已。
一个江湖中人要是闯荡了十年仍然混不出一点名来,他还会很在乎自己的名字吗?披风当然早就已经把自己的真名字深深藏在心底,发誓从此以后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了|Qī-shu-ωang|,然后又给自己取了这样的一个假名字。
这一类英雄,就叫做无名。
无名英雄的名字自然已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的身份——他和其他成名的人物一般也是一个江湖中人,名副其实的江湖人。抛头颅洒热血,江湖行自有江湖事,是英雄便无悔!
江湖仍旧是江湖,可现在的江湖却完全不归豪侠们管理。任何事都不讲武力只讲法律,所以没有高学历的披风只能去瞎混,所以他才会无名。现在的江湖,出的是不一样的人物!
披风无名却有姓,他姓胡。可是,“胡披风”叫起来时,并不如“披风”好听。而且,也很少有人知道披风原来姓胡。
所以披风便是披风,将永远都是披风,而不是胡披风。
披风正在喊热:“电扇,电扇!”
听到有人喊叫,“干嘛,披风大爷——”一个服务员马上跑了过来,油嘴滑舌的。他一路跑一路道:“我们这里可比不上在你家,要事事都称心如意,还不如自己去挑旅馆住呢!”
披风一听,想开始发作了。但是又忍气吞声想了一想,开口骂着:“一个小破店嘛,确实应该照顾一下的,呆在鼠洞里面,都要比这儿来得干净痛快!”
小店里马上有几个人在随声附和,开始趁机起哄了。
那个服务员是男性,血气方刚一听便火冒三丈。他抓起前面餐桌上的一只瓷质茶杯,往披风爷身上扔过去——披风哈哈一笑,侧身避过。
站在对面几米之外的那个服务员,却又赶紧冲了过来!捋起衣袖想好好打一场架。披风哂笑着!
服务员和一只醋钵子一般大的拳头,“呼”的一下挥了过来,披风已飞快低下头,对方接着又是一拳,他又低了头。对手已愈发火大,仗着人高,整个身子似乎是老鹰在捉小鸡向前扑倒。
披风扬起了一条腿踢在他腰上,让他跌倒的惯性又加大一些。
服务员“哎哟”一声叫,腰被踢疼了,同时他两手撑着地板,顿住了身形,披风却又在他向天上高高翘着的屁股,猛踢一脚。
——K!O!服务员被击败了。
“好啊,来第二场——”又有人在高声大叫,兴高采烈。披风便开始了,抬起一脚往服务员的脸上使劲踹去,那个服务员正趴在地上仰着头气喘吁吁,准备站起身子,也没来得及避过。
“砰——”的一声轻响,他的头又摔在地上了,鼻腔在无休止的流血。披风用一双手仔细理着一头蓬乱的头发,两只大眼在闪闪发亮,鹰钩鼻下的嘴角上边,带了一丝狞笑……
他的身材虽然看起来很瘦弱,人也并不很高,却很结实,骨头特别硬朗。要是有人扒开了他的衣服往里面瞧,便可知道——他身上没有一丝肉、一块皮是显得多余的。
这个人,似乎和一条在锅里熬制了好几天的牛皮一样精壮!披风回到原来的位子上,拿起了卸下的披风。
这件披风是域外的天蚕丝精制,手感既轻且薄,穿在身上浑若无物。披风穿上它,只是为了夜行。
这虽是夜行衣,却是乳白色的,在暗夜里如此嚣张的颜色,穿上它的人如果不是身上很有一些本事,便是脑筋出了问题。但披风确实很有本事,虽然没有轻功,百米速度却能控制在十几秒内。
况且这件披风刀砍不破,火烧不烂,正是理想的防弹衣。同时,它也起到了在夜间御寒的作用。
这一件披风,是谷主黄强很早以前就送给胡披风的。
这一件披风,谷主黄强是从于壁虎的手里得来的。
披风哈哈一笑,在桌上留下饭钱,扭头便走出了店子。这是关于披风的一个小故事,故事中的披风已经忍无可忍了,其实平时他是一个斯文又有礼的人。
(4)
不知名的大王谷,坐落在兜光城中。其实,兜光城这一座城市也和大王谷这个地方一样,是不知名的。
此时大王谷的上空,也和别的地方一样——那星与月,都已高高的挂在天上,淡淡照亮了大地。
夜深了,谷内的人基本上都睡觉去了。
大王谷内的道路很多,不但多也很复杂,已纵横交错如蜘蛛网一般,而其中的一条小道,直通向“猎鹰”披风的住所。这个时候,在这一条小道上面,正慢腾腾走着一只流浪狗,土狗。
这一条浑身长着黄色体毛的土狗,眼皮上面的一圈皮毛却是黑色的,长相奇特得跟熊猫一般。
这一条土狗或许也和人类一样有思想,因为当它看到一堆屎的时候,却根本不会去闻和吃——它已和人类一样,嫌“屎”这东西会脏手。它,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条神狗。
——它从来认为:自己这一条神狗之所以为“神”,是因为很有修养!
确实,别的狗一旦看到了屎块,就会感觉那东西很香很可口,而它居然并不感兴趣,这已经说明它的修养极高明,品位高超。
小道上面,神狗神气赳赳,那个模样显得威风不可一世,简直就和一个佼佼人类在颈上面结着一条名牌的领带一般春风得意。
毫无疑问,这只神狗有着成精变人的心理倾向,而它也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有这种倾向。
如果一只动物想学好,期待着做一个人类,那么其动机就是美好的,这个动机根本不会令它自己感觉羞耻!
神狗一直期待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修成仙,变成一个人,一个美男子。它在它的所有同伴之中,身份从来都是一个“老大”。
颐指气使,久而久之,它的脸,看上去已不怒而威,甚有威严!好象是一个在战场上面,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研究了这条土狗这么长的时间,现在我们或许更应该称呼它为“神狗将军”,而不是“狗人”,或者“狗仙”、“狗王”。
神狗将军这一次出场,绝非第一次,是第二次,它已曾经出过场。
第一次出场,它是在大王谷的一片树林子中。当时,它正被一只突然出现在路边的臭脚,吓了一跳。接着,它又看到了一群打扮得稀奇古怪的人士,一齐聚集在一块写着“大王”二字的大石头前面。这些人,自然就是小高和哲亚、看刀和橘子老子等人(事见此卷《一、阿飞分药》)。
俗话说:“咬人的狗不会叫!”
咬人的狗确实是很凶残、没有人性的,而神狗将军却很喜欢大叫,这是不是就表示它并不凶残、不会去咬人?
答案,很难知晓。
因为神狗既为“神”,就很难把常理用在它的身上,以得到任何解释。但可以知道一点,神狗将军确实是有人性的,它已经通灵。
而人类做为万物的主宰,胆子却非常小。神狗将军有了人性,胆子也非常的小。
现在走在这一条小道上,神狗将军又被吓了一大跳!
它猛地“汪、汪”大吠了起来,因为它突然看到前面有两个人挡着路,一声不响的怪吓人!其中一个,身上还穿着一件白乎乎的长披风呢。
这两个人是什么人?
两个人都在抽闷烟,借着烟头上的星亮之光,依稀可以看见他们的脸——原来,他们分别是谷主黄强和猎鹰披风。
现在已半夜三更的,黄强和披风在这里到底干什么呢?他们在商议,商议寻找一个女人的办法。
这女人,当然就是那个已神秘失踪的张三九!
披风抽着烟,根本不理会不远处那条流浪狗在叫,吐出了一个烟圈,然后对黄强道:“老大,眼前这事情很难办到。”
黄强皱眉问道:“为什么难办呢?”
披风叹了口气:“你自己想想,连一点线索也没有,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张三九姑娘呢?哎!”
黄强大声说话:“我不管,总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一定要给我找到她!”
披风摇头,表示无奈:“老大,你这人就是太喜欢用感情做事了,做事情一定要科学一点,态度和思想都要理智!”
黄强怒骂:“喂,用得着你来教训我么?你说得这么好听,那你就给我用最科学也最先进的方法,找到张三九!”
披风不想再和黄强斗嘴,沉默着吸食手上的精品香烟。他突然大叫:“有办法了!”
黄强闻言,精神一振,问:“什么办法,你快说!”
披风却慢悠悠问黄强:“老大,你说要吃一个山核桃,最重要需要具备着什么工具?”
黄强又好气又好笑,大喝:“披风,现在我们是在想着怎么处理事情,你给我正经点!”
披风一本正经对他道:“你先回答我这个问题吧。”
黄强只得道:“好!吃山核桃首先需要有一把钳子,用钳子夹碎它外面的那层硬壳,才能够吃到里面可口的果肉,我回答得够详细了吧?”
披风点点头,表示满意,又问道:“那么,道理就和吃山核桃一样,现在我们要找一个人,首先最需要的工具是什么呢?”
黄强顿时大感头疼:“哎呀,你就别给我绕来绕去说话了,有什么办法就直接说出来吧!快。”
披风道:“办法就在眼前,工具也在眼前,不过是一个活工具。”
黄强看了看眼前,眼前有树,他又急了:“办法和工具,到底都是什么呀?”
披风回头,用手指了一指那一条一直都站在几米外的狗——神狗将军。
黄强见了狗,恍然,开心的大笑:“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那些穷追罪犯破案子的警官,从来都是用狗来追踪罪犯的踪迹呀!呵呵。”
但黄强又皱起了眉头,问:“不过,那不是我们自己养的狗,是一条野狗,它会听话么?它会帮我们找到张三九么?”
神狗见到黄强与披风二人走向自己,却没有转身就跑。因为已经通灵的它,闻到二人的身上正散发着欢迎它的气息。
它同时也闻出此二人一身正气,正气凛然!
狗是一种忠实的动物,神狗将军死劲闻着黄强手上拿着的一件衣服——那是张三九遗落在黄强住处的衣服,它闻出了衣服上面人的气味,忽地转过身就跑,忠实的在前面带着路。
猎鹰披风赶紧丢下黄强,跟在后面。神狗将军一直跑,跑出了大王谷,跑到兜光城市区里面。
然后,它却又跑出了市区。
终于来到兜光城的城外,一个大海边。
披风一直追着,跑得气喘吁吁。他没有想到目的地竟然是在这里!突然间,他还以为自己是受这只狗的骗了。
他大喊:“哎呀!臭狗,你带我到这个地方来干什么呀,我是叫你找人的!可这地方连一个人都没有呢!”
其实,张三九就是在这个大海的边上,连同稀世钻石,一起落入那个叫“王伊将”的老者手中。
——披风当然不会晓得这事。
神狗将军在海边,在风中,仰起头颅,死劲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又撒开了四只脚,往市区的郊外跑去。
现在的披风却很生气:“跑吧!你自己跑吧,你找不到人的,我不会怪你,我就在这里欣赏风景算了。”
神狗将军跑了一阵,没有听到披风跟在它后面的脚步声,便停了下来,黑眼圈中的眼睛在闪闪发亮,望着披风。
披风的脑海电光一闪:“莫非,这一回它才是跑向目的地么?莫非,张三九曾经在这里呆过,却又走了?”
他赶紧追向神狗将军。
神狗将军,终于在郊外的绿尾巴路一栋房子前站定,不跑了,却在吠。
披风仰头看屋子,嘀咕了一声:“这里好象是……”他又走到房子的门前看了看门牌,好象是想确定一件事情。最后,他轻声低呼:“这里果然是国际知名的机械怪才——王伊将的住所啊!张三九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她在这里干什么呢?”
他仰头看房子,房高四楼。
三楼亮着灯,窗口玻璃上突然现出了两个模糊的影子,一个苗条,另一个驼背。
而神狗将军,突然对着那个窗口大叫。披风心想:看这条狗的样子,莫非那个女人的身影,代表的就是张三九?
这时候,驼背的影子,突然给那女人影子一个巴掌,是打在脸上的。
女人在挣扎!接着,窗上面的窗帘,被拉了起来。
看着二人在打架,披风一下子明白了——张三九,敢情是被王伊将劫持到这里来的!他手心冒汗,紧张地掏出了怀里的手机,按了几个键,最后按下通话钮,拨通黄强的手机。
他悄声说话:“黄老大,我想我是找到张三九张姑娘了!不过情况可能不太乐观。”
黄强在另一边兴奋道:“找到了就好,你遇到的是什么情况?说说。”
披风道:“我想她是被王伊将劫持了!‘王伊将’这人是谁,你应该知道吧?”
黄强大怒:“王伊将?他好大胆子呀,敢动我的女人,我管他是谁呢!你给我烧掉他的狗窝,再把张三九带回我身边。”
披风很疑惑:“为什么要烧掉他的房子啊?揍他一顿不就好了么?”
黄强:“什么?为什么烧他的狗窝?就因为他敢欺负我的女人,这是他为自己的冒失行为应该付出的代价!只揍他一顿,没那么便宜。”
披风挂掉通话之前,轻轻拍着神狗将军的头,说了一句:“我知道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