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觉得他想象不出来。
在他看来今天吃的烤串已经非常好吃了,再好吃,抱歉想象力有限完全想象不出来。
珀森闻言也不着痕迹地吞了吞口水,多半是想起了之前烤面筋的滋味。
“袁主厨的手艺,一会你们吃了就知道了。”夏玛也不多说。
反正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真正吃到了袁州做的菜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完全不用他强调。
夏玛虽然是带着珀森他们逛街,但就在小店附近打转,对于排队的事情是时刻准备着的,所以只是刚一开始排队他就知道了。
有两个拖后腿的存在,因为觉察得早,还是排到了第一梯队的位置,不过已经是靠后的存在了,但再怎么靠后,那也是第一梯队,可以第一时间进去吃饭。
在苏若燕说午餐时间开始以后,夏玛就带着珀森他们朝着店里走进去了。
虽然店里很小,但是珀森他们还算是习惯的,毕竟印度有些地方是真的小。
进去以后三个人只有在前面一排的最后看到三个位置,于是直接就坐了过去。
“看看菜单想要吃什么就点什么吧?”夏玛指了指厚实的菜单道。
作为老司机,带带新手还是有必要的,因此夏玛将小店的规矩那些都低声先说了一遍再让他们看菜单的,毕竟是一起来的,要是出了问题,要付连带责任怎么办。
在夏玛的指导下,珀森和汉斯都磕磕绊绊的将菜点完了,一个人点了三道菜吃,就怕吃不完,上黑名单。
现在还没吃,珀森他们倒不是怕不能再来吃饭了,而是怕不能再来店里找袁州了,这绝对不行。
而夏玛之前就有意控制,虽然也吃了不少的烤串这些小吃,但是只是适量的,因此他点了四个菜,比起平常的五个菜还要少一个,那是因为他觉得可以帮助一下老朋友珀森和照顾一下小辈。
生而为人这是必不可少需要承担的责任。
“这些菜都是袁主厨的拿手菜吗?”珀森低声问道。
说实话刚刚夏玛帮着一起点的,但是他是真的不知道点了一些什么菜,有的光看名字完全不知道原食材是什么。
夏玛摇了摇头道:“袁主厨没有拿手菜。”
“没有?”珀森觉得不可思议这么一个厉害的厨师没有拿手菜?感觉夏玛在逗他。
但是看着夏玛认真的表情,珀森就不知道应该摆个什么表情比较合适了。
“这里所有的菜都是袁主厨的拿手菜,味道一样棒,你能说袁主厨有拿手菜吗?”夏玛指了指敦实的菜单道。
珀森闻言瞪大了眼睛,很有些不可置信的样子,虽然他确实不认识中文,但是英文是认识的呀,想想刚刚看到的密密麻麻的字迹,总觉得自己在做梦。
刚刚他听到了什么?一整本菜单都是拿手菜?确定不是来搞笑的吗。
作为杜尔的好朋友,他是知道的就是杜尔那个级别的厨师,要说有拿手菜最多也就是十几道菜这已经是很可以的了,但是现在这本菜单粗略估计都得几千道菜了吧,都拿手?!
总感觉不是没睡醒就是耳朵出问题了,不然怎么会听到这么惊悚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说全部?”珀森压低了声音问。
总有种要是大声问出来小命不保的感觉,出于直觉,珀森的声音细弱不闻。
当然就在旁边的夏玛肯定是听到了的,翻了一个白眼,就不爱跟这种思想不在一个水平的人说话,简直拉低档次,不过都是多年的朋友了,还是需要包容的。
夏玛肯定地点点头道:“其实你只要吃几道菜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珀森点点头没有多说,因为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夏玛说的话太冲击他的三观了,感觉整个世界都摇摇欲坠,跟遇到了大地震差不多。
汉斯倒是觉得没什么,作为脑残袁粉,被印度袁吹一号洗脑多年,早就已经练就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事情袁州都可以做到,这是身为袁粉的自信和骄傲。
小店的上菜速度是很快的,更何况为了迁就珀森的信仰,他点的都是素菜,只有汉斯和夏玛点的才是荤菜,而且只点了荤菜,可以说是两个极端了。
其实夏玛对于素菜的了解不多,因此他点的都是他听说过或者吃过,或者看到食客们吃过的菜。
点单率高的金陵草自然就上榜了,第一个上来的也是它。
青翠碧绿的颜色,摆放得整整齐齐,恰到好处,怎么看怎么舒服,一股清淡的香味在菜端上来的时候就飘散开来。
……
第四十三章 三人沉迷了
“看起来颜色很好看,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珀森凑近了闻了闻淡雅的香味,就直接拿起筷子来准备吃了。
他觉得另外两个肉食动物是不会想要吃他的草的,也不招呼两个人直接动筷子。
夹起一根细细长长的金陵草,放进嘴里一咬,‘咔擦’一声十分清脆,直接应声就断了,十分脆嫩。
鲜甜的味道随着咀嚼四散开来,明明已经临近冬天,但是珀森却从唇齿之间感觉到了春天的清新气息,充满了活力与生命的感觉,就像是置身在大自然中一样。
看着似乎没什么佐料,清汤寡水的,但是实际上吃到嘴里却是很浓郁,没有一丝荤腥的气息,但是却将食材本身的鲜味发挥到了极致。
自从开始第一筷子以后,珀森就没有能停下来嘴过,虽然吃了一辈子的素菜,但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么清淡的素菜如此好吃,不用咖喱调味,不用其他很多的佐料就可以如此完美。
实在是停不下来嘴,总感觉停下来了就会少吃一口似的。
这不是错觉,珀森并没有招呼汉斯和夏玛,但是架不住这两位十分自觉呀,看到珀森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以后,就直接拿起筷子开始分担了。
按理来说汉斯已经吃过素宴了,该是有所准备了才是,但第一口吃到金陵草的时候还是被它醇厚鲜浓的滋味所吸引了,看着就像是没有炒过似的,实际上味道十分好。
不止是熟成得刚刚好就是味道也是浓淡适宜,不会显得过于寡淡也不会显得格外浓烈一切都是恰到好处。
而夏玛要经验丰富一点,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道素菜,也算是熟悉,熟门熟路地夹起一根就放嘴里放,然后速度慢慢加快,分担就得出力不是。
等到珀森吃了几根以后再没有夹到菜的时候才发现了汉斯和夏玛的小动作,直接道:“你们一会要是自己的菜吃不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