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25 章(1 / 1)

美食供应商 会做菜的猫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在鸡豆花的美味里,就居曼李的眼睛居然看到他旁边的旁边的艾比居然偷偷添了一下碗,简直没眼看了。

“我没吃过多少华夏菜,所以突然吃到觉得好吃,肯定是沾了新鲜的原因。”居曼李心里暗暗告诫,他还知道自己没吃过多少华夏菜,但对华夏菜的抵制是态度坚决。

但是随着一个礼仪小姐地靠近,一股奇异的浓香袭来,距离越近香味越浓,居曼李将自己的豪言壮语直接抛之脑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盘子。

至于奥古斯特他们只要是居曼李那边不挑事,谁有空斗嘴,有那时间多吃两口袁州做的菜难道不香吗?

虽然每端上来一道菜,杰克都会履行自己主持人的职责进行介绍,当然只是介绍菜品的名字,以及制作者的名字,至于其他的,杰克表示有心无力。

主要是近距离介绍菜品绝对是一种折磨,要不是多年的职业操守提醒着,他绝对是想要吃一口的。

现在谁都顾不上杰克的废话,眼睛都盯着刚刚端上来的大盘子。

是的大盘,作为主菜,这个盘子的大小就已经充分说明了它的地位,当然最耀眼的是盘子中间仿佛是在腾飞的鸡。

两腿盘起,爪入鸡膛,双翅经脖颈由嘴中交差而出,全鸡呈卧体,色泽金黄,黄中透红,远远望去似鸭浮水,口衔羽翎,又似仿佛随时都能腾飞的凤凰,此时正是蛰伏待机的时候。

袁州做这个凤凰于飞的时候选用的是德州扒鸡的做法,是鲁菜中的经典菜式,可以说是天下第一鸡也不为过。

用二十多种香料熬煮过,浓郁的香味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人们它的存在。

当然正统的扒鸡需要的时间没有五六个小时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是现在正在比赛,不可能等那么长的时间,也不可能提前准备,因此袁州只是借用了一些扒鸡的方法,并没有完全照搬,毕竟食材本身也是有差异的。

但是这也掩盖不了鸡本身的香气四溢。

……

第二千二百一十五章 多吃点才能批判

评委里面年纪最轻的是艾比,已是五六十岁的老头了,还是一副不稳重的样子,身子前倾,都快扑在桌上了。

说起来,如果真要掰扯可以说艾比绅士风度不够,但也可以说艾比对美食始终保持着一份悸动。

还有就是鸡真的太香了,微微冒着热气,油亮红润的颜色,让人觉得一口就能都吞下去。

“真香!”艾比弯着腰凑近了一点。

“确实香味奇异,完全跟我们传统的烤制布雷斯鸡不一样。”亚历桑德拉也开了口。

布雷斯鸡在法国最经典的方式就是烤制,在场的二十位选手中,有五位的主菜就是烤制布雷斯鸡。

当然虽然大体的方法一致,但是能够站在这个赛场的都是法国厨师的中流砥柱,最年轻的也有四十五岁,厨龄都挺长,自然细节的差别还是不小的。

对了,这个最年轻不包括袁州这异类。

“像不像我们吃过的那个鸡?”高斯低声问了问奥古斯特。

主要是香味差别还挺大,造型倒是有点类似,但不一样的地方也很多,他近年来虽然也一直在研究华夏食物,可华夏菜系太多了,因此高斯不是很肯定。

“应该差不多。”奥古斯特也用了应该。

眼睛都不舍得离开鸡一下,味道太吸引人了,感觉挪开眼睛都是损失。

看到有礼仪小姐想要上前来帮忙分一下鸡,居曼李立刻摆摆手示意她离开,他打算自己来!

必须要多吃,才能够更好的批判,居曼李拿起刀叉打算动手了。

奥古斯特也注意到了居曼李的动作直接拿起筷子道:“我们一起来吧。”

两人对视一眼,发现谁也毫不退让,于是只能默契地一边伸了筷子一边伸过去一把叉子。

别看鸡皮绷得很紧,仿佛应该很有韧劲似的,但是筷子和叉子一接触就知道那是错觉,很嫩,只是轻轻一碰就能戳到里面去,就可以想见这嫩的程度了。

然后下面的观众就看到了一只完美造型的鸡在叉子和筷子的作用下轻松的一分为二。

看起来似乎是一模一样的两半,但是有一边是有鸡头和脖子的地方,这是奥古斯特仗着筷子的优势率先划拉到自己这边的。

“你那边好像多了一点,不公平。”居曼李道。

“袁主厨做的食物你不是很嫌弃吗,少点脑袋算什么,你那里也不少。”

“呵呵,当然嫌弃,所以我才要找出更多缺点。”居曼李道。

更多缺点?袁州的厨艺没有破绽,奥古斯特暗自嘀咕,也不理会典型找茬的居曼李,动作快速且十分娴熟地将半只鸡分成四份一人一份。

这下子就算是居曼李想要抗议也是不行了,毕竟都到了别人的盘子里了。

“我们也分一下吧。”亚历桑德拉看到居曼李不动,直接开口提醒。

要不是现在镜头都是对准这里的,亚历桑德拉觉得他可以代劳的。

此时居曼李才算是醒过神来,顾不得鄙夷奥古斯特的小气,速度很快地将鸡分成四份,一人一份,分得还算是平均。

分完以后,居曼李看了看使筷子使得贼溜的奥古斯特几人心道:“不用刀叉用筷子,真是呵呵。”

至于阿德莱德他们,鸡肉一到盘子就已经开始动手了,刀叉作用不是很大,即使鸡肉软烂入味,但是确实不太方便,然而动作也绝对不粗鲁,有镜头拍着呢。

作为欧洲厨艺界的顶流人物必须得保持优雅的形态这是共识,因此就算是居曼李也觉得叉子似乎不太好用也只当自己是错觉。

而奥古斯特这边,除了安东尼以外,高斯和曼弗雷德都是吃过袁州做的食物的,抵抗力稍微强一点点,吃得慢条斯理些。

安东尼不管那么多,叉子干净利落地叉起一块鸡胸脯肉,塞进嘴里,相对于嘴略显庞大的鸡肉块,被张大的嘴接入其中,馥郁的香味充盈唇齿间,再用餐巾擦擦嘴。

动作应该还是一如既往地优雅得体的。

法餐虽然也是需要使用很多香料的,尤其是安东尼使用的手段也是十分高超的,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承认,他只能辨别出其中一大半,而至少有三分之一,分辨不出来。

不用牙齿咬,软烂的鸡肉自动在嘴里慢慢化开,滑嫩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嘴里,鸡肉已经通过喉管到达了胃里。

“真是香,虽然软烂,但是一点也不干,吃起来味香肉嫩,好吃极了,完全没有一般鸡胸肉的滞涩感。”安东尼脸上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