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龟缩着可真让人窝囊。你说得也有道理,摆明车马硬干,我们不见得能占便宜,但如果是偷袭呢?”
“偷袭?”马喆睁大了眼睛。
“不错,陆一帆这家伙,从来没有独立指挥过一支军队,对指挥战斗更是一窍不通,瞧他一到平度城外之后做什么,一副要与我们硬耗的模样,他肯定想不到我会去偷袭他们,这两天天气眼见着是一天比一天恶劣了,我选择一个风大雪大的夜晚,偷偷摸出去袭营,只要打破他的大营,以这家伙的能力,绝对是一筹莫展,除了逃跑,真想不出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将军,大王的命令是不许出击。”马喆坚持道。
“好了,我知道你没胆子,不过我们可以换一个方法,出去偷营我率领我的部下去干,你带着你的部下在城上准备着,万一我不成功,对方有防备,那我就马上退回来,有你给我压阵,量也没有什么大碍,但如果我成功了,你可得抓住机会,倾巢而出,咱们一举将陆一帆击溃,你觉得怎么样?”鲍华信心满满地道。
“这样啊?”马喆砰然心动,这是一个好办法,自己不用担多少风险,不过一旦成功,那可是大功一件。
“江涛不是瞧不起我嘛,如果我在大王之前先击败了陆一帆,然后率部直扑过去,从侧翼咬住吴世雄,哈哈,当时候我要看看江涛那张脸是一副什么样的模样。”鲍华冷哼道,“到时候,我一定要好好的羞羞他,让他知道什么叫长了一双狗眼,哼,狗眼看人低。”
马喆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愿意试一试。”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鲍华兴奋地道。
鲍华打仗的本事或者一般,但他看天时的本领倒是一流,从第二天起,风突然变大,从午时起,雪骤然密集起来,平度城完全被大雪给笼罩在了其中,平度河更是白茫茫的一片,气温骤降,凿冰的速度还赶不上结冰的速度,顺天军士兵在这样的天气之下,顺理成章的撤回到了城内,开始养精蓄锐reads;。
一波波的探子趁着恶劣的天气出了城,摸到陆一帆的大营前打探军情,让他们惊喜的是,对方似乎也被这样恶劣的天气给击倒了,居然连常规的巡逻,哨卡也取消了,唯一的哨探便是大营之内那高耸的一座座望楼。
也是,这样的天气,谁还有心思出来在风雪之中奔波?顺天军住在城中都冻得抖抖索索,更不用说这些住在单薄的帐蓬中的家伙了!
一连三天,探子打探回来的情报,都如出一辙,鲍华终于下定了决心。
出击,打垮陆一帆,然后侧击吴世雄,成为顺天军这一次惊天危机之中的大英雄,救顺天军于危难之中,做好了这件事,自己的地位必将进一步提升,成为顺天军中名符其实的第二人,当然,顺便打江涛一记响亮的耳光,是他更想做的。
士可杀,不可辱!鲍华站在城墙之上,仰起头,雪落在脸上,一片冰凉,但他的心中却是一片火热,回望城下,密密麻麻的士兵早已全副武装的在城门处列好了队,正在等待着他下达出击的命令。
“马喆,记好了,如果我成功了,你便立时率兵出击,我们两军合一,一战击垮陆一帆,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打好了这一仗,以后你便会成为大王麾下最重要的将领之一。”鲍华道。
“放心鲍将军,只要你那边一成功,我这里一定会立即出击。”马喆重重的点头。
大步走下城去,士兵自动的让也一条道路,鲍华站在了厚厚的城门口,低声道:“开城门,出击!”
沉重的大门吱吱呀呀的打开,鲍华一步跨出城门,外面,风雪仍然是那样的大,数步之外,已是什么也看不清,今天,实在不是作战的好天气,但对于鲍华来说,这却是上天赐给他的机会。
陆一帆全副武装,顶盔带甲的半躺在床上,手上紧紧地握着刀,大营里并没有一万人,而是只有五千人,剩下的五千人,在大营的后方十里处,设下了第二道阵地,而秦风给他的命令,却是要打一次大大的败仗,秦风断言鲍华多半要来偷袭,而在对方偷袭的时候,他需要先进行顽强的抵抗,然后再弃营逃跑。
陆一帆很是颓废,投了太平军,自己还是逃避不了打败仗的命运吗,而且这一次,还是故意的打败仗,既然知道鲍华要来偷袭,自己完全可以作好准备给鲍华迎头痛击,以一场胜利来挽回自己屡占屡败的名声嘛,这倒好,战败的次数,又要多添一次了。
但秦风的命令他是不敢违抗的,不就是打败仗吗,对自己来说轻车熟路,不过等待的过程却是最煎熬人的,而这些事情他却只能一个人闷在心里,一系连命令的下达,让麾下士兵都认为平度的顺天军根本不敢出击,现在整个大营,除了常规的防备之外,基本没有防备对手的夜袭。
连着三天,陆一帆都是这样和衣而卧,心中却是祈祷鲍华那个该死的快些来reads;。自从几天前秦风下达了那个命令之后,营里的太平军便不见了踪影,应当是躲在哪里准备给鲍华致命一击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二章:这是真的逃跑
风在吼,马在叫,热血贲张的士兵在愤怒的咆哮。 (棉花糖小说网 Www.MianHuaTang.Cc 提供Txt免费下载)单薄的栅栏在一瞬间便被推倒,顺天军士兵不费吹灰之力便冲进了看似坚固的叛军大营,过程之顺利,几乎让鲍华产生了错觉,认为这是一个针对他此次夜袭的阴谋,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幕,让他将心放在了肚子里。
因为叛军的整个大营都乱了。无数衣衫不整的人从帐蓬里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有的人手里提着刀枪,有的人竟然是赤手空拳,跑出帐蓬的他们,第一反应便是撒腿便向后跑。
短短的不到一柱香的时间,鲍华便已经杀透了前营,洁白地面上撒满了鲜红的血迹,在腾腾的火光照耀之下,呈现出紫黑色,一具具横七竖八的尸体告诉鲍华,他成功了,这一次的袭营大获成功,对方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会来袭营。
“向前,向前,捣毁他们的大营!”鲍华心花怒发,几乎想要放声大笑,看到前营的状况,他知道,他胜卷在握了。
提着滴血的刀,鲍华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他的目标便是中营那高高飘扬的主将旗帜所在的地方,杀到那里,斩断那根旗帜,叛军就会垮了。
在他的前方,终于出现了一支成建制的军队,领头的,正是他此行的目标,叛军的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