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4 章(1 / 1)

曲末萧笙寒 七月流火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9天前

心,去求别人用计逼得我必须亲手杀了你。你应该知道,我下不了手啊?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我下不了手,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做?”

情绪再也不受控制,他在棺材旁边蹲下,将脸摆在五指之中,肩膀不停的颤动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转眼,不远处,又传来打更的声音。

三更天了。他胡乱的擦去脸上的泪。抬头,又看了棺材中的人一眼,道:“我答应了你,要做一个盛世明君,要将皇国的江山社稷放在首位。今天以后,我再也不会来看你了,我会按照你的希望,成为一个冷血无情、无悲无喜的帝王。”踉跄的转身,顶着一头蓬乱的发和一张憔悴的脸决然离去。

门外,站着侍候他的太监。见了他,太监恭恭敬敬的说道:“圣上,您的朝服。”

他面无表情吩咐道:“将这门锁起来,没有我的吩咐,谁也不准踏进一步。”

太监唯唯诺诺的应好。

从那以后,那块地方再也没有人踏进过一步。宫女大臣们,再也没有见到他们的圣上笑过。

时间一晃而过,又是十年过去。

因为皇国圣上的励精图治,皇国迎来了举世闻名的太平盛世。同年,改国号为“纪寒。”年。同年腊月初八。皇国圣上皇煜笙因为操劳过度、身心交瘁而一病不起。遗诏上面,唯一留下的字句便是要求与宫内禁地中的莫王爷合葬。

至此,全书完。

给读者的话:这是悲剧的结局。呜呜,看到最后的人,先不要急着骂我。这个结局,我想了好久好久,但是写出来时,还是变了味道。咳咳,喜欢喜剧的人,等吧,明天或者后天,我就会把喜剧的结局贴出来的。后面,奉上雒昙跟辛末的番外。话说,这两个娃是我全书中最喜欢的人。

正文 辛末番外(1)

更新时间:2010-11-2 14:45:37 本章字数:1396

琼枝玉叶,粉妆玉彻。天地之间,皆是一片刺目的白。纷纷扬扬的大雪中,一辆雕刻着鸱吻图腾的马车自西向东缓缓而来,马车碾碎了地上的积雪,却碾不碎车中之人绵绵绕绕的心事。

“唉。”一声轻轻的叹息声响起,雒昙弯腰掏出长凳下面的青色包裹,忧悒的双眼定定的看了好久、好久,才缓慢的伸手将包裹打开。

里面叠着的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红衫,领子的地方已经破损,断开的丝线透出隐隐的白。他抱起红衫,长而尖的指甲一下又一下的刮着鲜红色的纹路,纹路受到挤压,扭曲而又缓慢的朝破损的地方挤去。

这件衣服是辛末曾经穿过的。辛末留下的东西,他只剩下这件衣服了。

他收藏了十年,整整的三千六百五十二天,每天都要将这件衣服拿出来看上一看。久而久之,这件红衫再也不复原来的样貌,就好像与他分开了十年的辛末,他都快记不起他的样子了。

唯一记得的,就是十年前的那场战争。

辛末被皇煜笙的一剑刺伤了肺叶,而他,被皇煜笙伤了心脉。在逃跑的路上,他们两人齐齐摔下了山崖,从此一别就是十年。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辛末的情景。

那一年,也好像今天这般,大雪纷飞。他从皇宫内偷偷的跑出去玩。他的父皇极其不喜欢他,兄弟姐妹们更是避他如蛇蝎猛兽,就是因为他是前皇后的遗孤。若是,在别国,皇后之子就算不能继承皇位,但至少也会受到各个亲王的巴结。但是前皇后勾通外戚,试图谋反。若不是父皇看在他年龄尚幼,又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也会随着母后一起被斩首示众。

他是在一片残花败柳中看见他的。

那一日,他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对襟绸衫,手中握着一柄乌木做的桃花扇。明明是严冬冱寒,滴水成冰、呵气成霜的季节,他却将一柄桃花扇摇得虎虎生风。

他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不冷吗?”那是他第一次鼓起勇气跟一个陌生人说话。

那男子看着他啪的一声将折扇合拢,用扇子挑起他的下巴,轻佻的问道:“你是谁家的娃,我怎么没见过你?”

并没有人告诉过他,皇宫内还住了一个叫做辛末,被父皇宠上了天的小娃。不,不应该叫小娃,因为辛末比他的年龄长了三岁。那个时候,他还不到他的肩膀。他只懂得慌张又胆怯的摇头。

或许是他的紧张,感染了他。他听见他扑哧一笑,然后,搁在他下巴上的扇子改为敲在了他的头上。他眨着那双桃花一样的眼睛,委屈的问道:“你不愿意告诉我?”

他差点就忍不住笑了。迟疑了许久,才诺诺的说道:“我是前皇后的遗孤,我叫雒昙。”

“哦?原来你就是雒昙啊。”他笑得开心,仿佛一点都不嫌弃他的母亲是个叛国贼子一般。如受了蛊惑般,他傻傻的点头。

辛末笑得更加的花开灿烂:“我叫辛末,你要记住,不是辛末年的辛末,而是莫家的心魔。你要永远记住哦。”

他根本就不知道莫家的心魔,跟辛末有什么关系。直到后来,辛末向圣上献计,说要在一年之内拿下皇国的江山,他才隐隐约约的明白那句话的意思。

辛末,不过是大皇国莫家人丢下的心魔而已。他们,都不愿意要他。就好像他的父皇和兄弟姐妹一样,都不愿意要他。

从那以后,他就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守在辛末的身边。只要辛末到哪,那么雒昙就到哪。可他没想到,他竟然与他分开了整整十年。

正文 辛末番外(2)

更新时间:2010-11-2 14:45:38 本章字数:1478

又仔仔细细的将红衫叠好,轻手轻脚的将他塞回原处。掩去心中诸多愁绪,一脚踢开了车门。“这里去荒城,还要多久?”

驾车之人是为三十岁上下的中年汉子,两撇八字眉冲天而立,目光如鹰隼一样凶狠、锐利。但他回头看向雒昙时,目光立刻变得谄媚而敬畏。就好像是青楼的老鸨发现来嫖妓之人竟然是当朝皇帝一般。

“今晚就能到。”

雒昙点了点头后,便啪的一声关上了车门。半个月前,他终于有了辛末的消息。听探子说,曾经的辛王已经变成了一个疯疯癫癫的痴儿。他忘掉了过去的一切,忘掉了自己的身份,更忘了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自己。他疲惫的闭上了双眼,他怎么可以忘了他呢?他从他醒来的第一眼,找的就是他哦。

掌灯十分,马车在一座破败的客栈前停下。中年汉子恭恭敬敬的敲了敲紧闭的木门。

雒昙敏锐的睁开双眼,握紧放在一旁的佩剑,问道:“出了什么事?”

“今晚可能走不了了。”

雒昙挑眉问道:“为何走不了?”

中年汉子微微的叹气,却仍是恭恭敬敬的答道:“听小二哥说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