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孤儿遇见光棍(1 / 1)

孤儿的风流传奇 门牙 5255 汉字|6 英文 字 27天前

第一章 孤儿遇见光棍

  这个世界,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有时候连自己都靠不住了,那你就只能认命吧!你不要期望老天能来帮你,它往往更喜欢帮强者!——胡言乱语   --------------------------------------  我的名字叫杨光,可我的生活一点都不阳光,因为我是个孤儿。四岁那年,父母出去办事,一去就没有再回来,村长就来告诉我:“你爸你妈去西边很远的地方办事去了,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当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长大了一点才知道,他们去西方极乐世界了。他们死于车祸,肇事车逃的无影无踪,赔偿肯定是没有了,连丧葬费都是政府出的。   我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在人世间,我没有了任何的亲人。那时候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叫愁,仍然和村里那些小孩子疯来疯去,每天造的跟个泥猴子似的,晚上就一个人在我家那个小草房里自己睡觉。   在那个破落的北方的小山村,我开始吃所谓的百家饭。全村的人没有人把我当累赘,赶上谁家了,就是在锅里多加一碗水的事情,他们就当共同养条狗了。   北方人,性情豪爽,为人耿直,晚上睡觉都不怎么关门。我饿急了的时候,经常半夜就窜到某一个人家里,黑灯下火的摸人家的东西吃。有时候难免也会被他们发现。开灯后见是我,他们也就笑笑了之了。说实话六岁以前,我基本就和一条流浪的狗没有什么区别。   自己混了两年,村长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就仗着自己的权威,硬是把我安排在五保户老王哪,期望老王能照顾一下我。那知道老王连自己都是有上顿,没有下顿的,我只好继续自己出去混饭吃了。   老王叫王青山,是个退伍的军人,据说还是个江南人。没事的时候,老王总是吹嘘自己参加了什么某某、某某的战役,喝多了还吹牛B自己练过这个,学过那个的。   但他的人长的奇丑无比,用语言都没有办法形容,不要说黑天,就是白天看他,都让人觉得极其的不舒服,以为看见了个活鬼,我怀疑他是不是在娘胎里被人就用大皮鞋踢过,所以才生出他那么个难看的玩意儿。   他四十多了,连个媳妇也没有混着,十里八村的,不要说姑娘了,就是多年的寡妇,一听介绍人说的是他,都把脑袋晃的象个波浪鼓似的。他也习惯了,没有女人就没有女人,他还不想的操哪个心呢。   他也不去找生计,分给他的地,他也不好好的伺候,反正政府也不会把他饿死。他一年到头除了赌博就是赌博,而且赌德还非常好,从来不欠赌债,输光了钱就输家里的东西,我到他家的时候,家里基本是空空的,他盖的那个被呀,比我在家盖的还他妈的埋汰,油乎乎的,水泼上去都浸不进去。   老王还真不是吹牛B,他可能真的练过,两米高的大墙,他能一下子就窜上去,不过他不是白天表演的,都是晚上表演给我一个看。这丑鬼把家里的东西输个精光,甚至把还没有收割的庄稼都提前输掉了。至于政府每月那点补助,他领来后两个小时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以他只好晚上出去偷东西,然后买了钱,再拿去奉献给他的那些赌友。   村里人都知道自己家丢的东西是老王干的,也没有去找他,一个老绝户,谁和他治那个气呀,况且老王偷也很有分寸,绝对不让你觉得“伤筋动骨”,只是从来不走空。所以大家也不愿意的理他,就这样一直放纵着他,东西该怎么放还怎么放,也懒得收起来。   我不喜欢老王,一是因为他长的太丑了,二是他很少给我做饭,三是他把政府给我的救济款全揽去了,说是替我保管,其实全他妈的给我输了。   老王也不喜欢我,他认为我的到来,打破了他自由的生活。用他自己的话说:“妈的,这狗崽子来了后,老子‘打*飞*机’都不方便了!”所以我们俩人的关系相处的很是不好,基本上一个月难得说几句话,都是个人顾个人,谁也懒的理对方。   我在村中的人缘很好,村里的大人都说我懂事,有礼貌。我见到他们总是弯着腰打招呼的,什么叔叔,大爷,婶婶、婆婆、张大哥、李大嫂的,叫的要多亲有多亲。因为我知道,我的命就是这帮人维持的,指着老王,估计我早他妈的就喂野狗了。凭着我的这张嘴和厚厚的脸皮,我还真没有挨过饿,生活比老王还要滋润一些儿。   村里很多年龄大的男人都开我玩笑,让我管他们叫爹,我也不觉得咋得,张口就来,叫的跟真的一样。所以村中大部分的男性都成了我爹,只是那帮娘们儿没有一个愿意让我管他们叫妈的。   老王也想让我管他叫爹,并承诺如果我只管他一个人叫爹,他就给我做饭,而且从此就不赌博了,负责给我攒老婆本。   我一听就把脑袋晃的跟个波浪鼓似的,并郑重其事的告诉他:“丑鬼,你别做梦了,我宁可管老李家的大黄狗叫爹,都不会叫你!”   老王二话没说,一个大耳瓜子就扇了过来,差点没把我抽昏过去。从此我更恨老王了,发誓长大了一定要报仇,不把他老王的皮扒了我誓不为人。   到了上学的年龄,政府自然就得让我去上学,那时候国家已经有这方面的法律了,义务教育是我本该享有的,至于费用,当然都由政府来出了。   我把老王那个破军用包“霸占”了,撅嗒撅嗒的去了学校,回来的时候还混来了两本破书,从此我也算是个学生了。   老师们都知道我是孤儿,也没有人管他,所以我是全班唯一一个不用写作业的人。就凭借在课堂上听讲,我的成绩还一直不错,尤其是作文,编的是要多好有多好,表现出的聪明劲连老师都感觉很惊讶!   同学们都愿意和我玩,只要他们把好吃的分我一半,或者答应把好玩的东西借我玩一天,我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于我来说,根本不知道羞耻为何物,我只知道,要是真象书上说的那样,不吃嗟来之食,我早他妈的饿死了,在生命与尊严面前,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老王可能是因为我死也不同意叫他爹的原因,就开始不停的“折磨”我,上学没有几天,我就发现老王在院子里钉了几个桩子,还奇奇怪怪划了好多个脚印子,从此我的苦难日子就来了。   以后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老王那丑鬼总会在鸡叫的时候,把我准时的从被卧拎起来。先是让我蹲马步,然后让我在木桩上行走,最后按着他划的那几个脚印子不停的跑来跑去,晚上回来还要再做一遍,连睡觉的时候也不放过我,不允许我躺着睡觉,要打坐,要按照他说的方式进行呼吸。这些动作只要稍有差错,大耳雷子就马上来了。   我最初还想反抗,后来在那丑鬼的淫威之下,只好屈服了。不过那丑鬼还是让我很感动,因为他开始给我做早饭了,晚上回家多数也能让我吃口热的东西。感动是感动,我还是叫他老王,不叫他爹。   渐渐的,我也就习惯了,一天不按照丑鬼的方法去做,身上就觉得不舒服。两年后,老王就开始教我练习拳脚了。我一个野孩子,对这方面还是很有兴趣的,所以学习起来的热情空前高涨。一个闷头的教,一个稀里糊涂的学,一直到我初中毕业,才算结束。老王也没有告诉我学的是什么,我也不在意自己学的是什么。   老王严令我不得再外边炫耀自己,否则就敲断我的一条腿,我本性就极其无耻,爱耍小聪明,从来都是扮猪吃象的主,只要自己能占到便宜,叫我孙子都可以。想让我浪费那体力打架,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也就没有在外边施展拳脚的机会。不过现在普通的墙头,我也是一跃就能上去,掌力更是惊人,运气到掌边,能轻易的把一棵小树砍断。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些年学习的是正宗的八卦门功夫,从游龙身法到混元一气功,从八阵八卦掌到化掌为刀,我都已经是学全了,只是火候还有点欠佳。现在要是真的有人看见我游龙身法,只看我奔行如飞的身影就头晕脑涨了。   初中毕业了,我的读书生涯也就结束,其实我当时的成绩不是很差,至少比张大脑袋、李大脖子他们要强很多,可是水让咱没钱呢,去县城读高中要花很多钱的,我那有呀!至于老王那丑鬼,就更指望不上,胯兜比脸都干净,还他妈有钱供我读书,能让我吃饱就不错了。我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张大脑袋、李大脖子这样的白痴,低能牛B叉叉的去县城读书了。   说实话,我不羡慕他们,我都不知道读书是为了什么,国家大张旗鼓的宣传什么义务教育,可你去学校看看那帮老师,也就是他妈的认识几个字,有的说话比老王还粗鲁,张嘴就骂学生傻B,动不动就打人,连个理由都不找。   乡下人,也不知道人身权利什么东东,孩子更是了,在学校被老师打了,回家连说都不敢说,怕说了父母又急了。因为他们知道后多数都会说:“该,肯定是你又不听话了。。。。”遇见个脾气暴躁的父母,没准还得再挨一顿胖揍。   既然不读书了,就只好安心的做农民了,要不你还能让我干什么,我现在的资产就是就是政府分给我的二亩半地,还有父母留给我的那两间草房。不过那草房现在还不属于我,从我去丑鬼老王那住后,村长的小舅子就长期的“霸占”我家,一住就是八九年,却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的租金。   我塌塌实实的做起了农民,第二年一开春,刚把家里的二亩半地种好,老王就和我商量起房子的事了,撺掇我搬回自己家里去住。他可能是看我不读书,成了个无业游民,而且年龄也大了,还那么能吃,就有点烦我了。也是,政府补给我的救济款,已经远远的抵不上我的饭量了。   我也不愿意和老王那丑鬼一起住了,他家和比猪窝强不了多少,一般人都不愿意进老王的家,除非不得不进了,还要捏着个鼻子,说两句话后就受不了那难闻的味道,基本都是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你想想呀!从我住进来,就没有看见老王洗过一次脚,我们盖的破被他只拆过一次,而且洗的时候连洗衣粉都没用,可想而知,屋子里是什么味道,那可真是五味俱全那!

第一门牙告白

  我从上传《孤儿》后还从来没有发过一篇的作品相关,因为我觉得真正吸引读者的是作品的内容,所以我只知道闷着头写作、整理、修改、上传,然后到书评区去给大家加精华!   我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读友们,是你们坚持不懈的点击、推荐、收藏使我有了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也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这两个月的上传是你们天天陪伴我度过,我真诚的向你们说一声谢谢!   我最初构思这部书的时候是想记录一下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小说的骨架也是以现实中发生的事情为基础的,有的是我经历过的,有的是我看见或听见的。我个人认为我的书还是以写实际为主的。   这部书是一部都市写实题材的小说,不是异能,YY也不是很多。我更多的 展现我们那个年代的一部分生活,主要以描写黑社会为主,里面的各种人物现实生活中也大部分是存在的。比如说省城南站那一段,就是本人的亲身生活,那段故事有百分之八十是真的,不过我当时的地位肯定没有杨光的高,因为我不会八卦门的武功,也不掌门弟子。   我想用这部书反映的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的生活,同时也在反映一个时代的变化。我的开篇其实就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那段的大部分描写都是事实,没有掺一点的水分,真正的农村生活就是那个样子的,初看了我的书的朋友可能回误认为我这是一部农村题材的文章。其实不是,我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主人公都市的生活。   所以现在读者的意见有两派,一派认为我农村的写多了,至使内容的情节展开很慢;一派认为农村的生活写少了,认为我急于转入到都市生活以来迎合读者的需要。我认为大家说的都很中肯,所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就会有不同的看法。我还是要强调一下,我这是一部都市小说,农村的描写只是一个铺垫。   还有的书友觉得即使如此,我的情节开展也缓了点。这点我承认,我写书的风格是事无巨细,我想把每一个环节交代清楚,我不想让主人公得到这一切太突然。我这是都市写实小说,不可能象异能和玄幻,某个奇遇就可以完全让主人公的生活轨迹发生变化。我必须考虑故事的合理性,严谨性。虽然我的情节设计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我个人觉得硬伤还不是很多,至少到现在我个人还算满意!一个农村的孩子走到了城市,那种辛酸和艰难是非亲身体会而不能感知的,为了使书的风格更轻松一点,我没有描写那份艰辛。而是给主人公设计了一连串的景遇,让他合理的生存,合理的学习,合理的走上他该走的,或者说我想让他走的路——黑社会之路!   读友们还有一个疑问,就是主人公的感情经历。很多人认为主人公在小翠的事情上表现的很不仁义,我想解释两句。那个年代真的是父母是天,儿女是地,婚姻包办遍地皆是。杨光没有努力是因为他的力量太薄弱了,而且他要是努力很可能毁了小翠本人,在农村流言绝对可以杀人的。至于小翠的将来我肯定还会有设计的,桥段早就有的。我写书的风格没有交代清楚的东西后文一定回出现,而交代清楚的基本就是结束了,比如说刘娜,我就只用了一章多一点就把她的所有情节交代了,那么她以后就不会再出现了。   我还要澄清一点,真真不是野蛮女友,她没有暴力倾向,杨光也不是没有男人气概,所谓潜龙勿用,他是在涅磐。真真的性格是个典型的北方女性,她表现的东西都很正常,没有过分的东西,相信要是有北方的哥们看了这本书,那真真绝对是他们的最爱。   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我描写最深刻最成功的人物是老王,他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不过我实在是不能给他太多的笔墨,那样就有点喧宾夺主了。读友门已经在埋怨我对主人公的处理上有问题了。   关于杨光,我想大家已经能感受到了,他有一身的武功,也接受了不少的教育,但是他接受的教育都不是正规,他有一套自己理解人生的态度。他不喜欢左右别人,也不喜欢被别人左右。他最初也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他要的只是平静的活下去。他的经历让总是逃避自己内心,所以他能给真真当假男朋友,能给真真当“保姆”,其实你们细想一下,当时两个人要不是都双方有意,那是可能的事吗!这是周俞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同时我也承认,杨光的性格有着很大的缺欠,比如说逃避责任(不愿意接手商氏),比如说贪图小便宜(为了一百元才帮真真把包抢回来),但这不是他的真正弱点,而且随着情节的开展,我逐一的让主人公做自我的调整,显示他的大义(救助农村被偷妇女),显示他其实不重财(返还老刀的钱),就说真真和他的雇佣关系,真真好象从来没有给过他一分钱的工资。   我用了接近一百章,三十万的描写,才完成了杨光的性格转变,人没有足够的经历是承担不起生活的重任的。我让他适应城市的生活,让他去学院学习,让他与各类的人接触,就是为了培养他,他走上黑社会是注定的事情。商总遇害是个转折,更是杨光心态变化最多的时候,事情一个接一个,就是为了促使他变化,两会北城帮他前后判若两人,就是他质的一个飞跃,他有他自己的想法,他不是个懦弱的男人。以前的他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自然不用表现的什么时候都大义凛然的样子,他是普通人。这之后的他身份很复杂,最主要的是他要承担很多的责任,他要养活商氏几百的员工和南城几百的兄弟,他要保护自己的女人和赏总的遗孤,他要为商总报仇并赡养商老和帅影的父母,他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我不认为杨光是个懦弱的男人,即使以前有点消沉,但以后绝对不会了。   我写这些只是觉得我有必要解释有下我这本书,也回答了上传以来你们书评里集中的问题,我希望大家还能一如既往的支持门牙,门牙将坚持不懈的奉献精彩!   门牙写于0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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