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的锻炼武技锻炼魔法,就是因为他成了冥神匹投尔斯的神使,整日担心教会要把他这个异端捆上火刑架。可偏偏他还住在教会的学校里,于是……
“我想我知道怎么对付他了。”马克西说。
尼克:“对付贝奥夫?”
“不说他,回归正题。”马克西道:“那部小说里真正引人注意的是一个女配角。”
女配角出生于佩尼索拉附件的小镇,家里很穷,但她父亲是教师,因此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到佩尼索拉寻找工作时,被男主角看中,被录用,后来成为了他手下最重要的一名业务人员。男主角企业里近半数的生意,都是靠她去谈成的。
马克西道:“这个女人长得很漂亮,身材好,年轻,会打扮。性格也好,受过良好的教育,谈吐文雅,言行举止都很得体,工作能力也很强。但这些都不是重点,她之所以能谈妥很多生意,或者说她之所以会被男主角看中录用,或者所她之所以能在佩尼索拉活下去,所依靠的就是不停的很男人上床。”
尼克愕然,马克西道:“她和各种各样的男人上床,老的少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刚刚从澡堂里爬出来的、一个月没洗澡的。绝大多数是她谈业务的客户,还有她的老板,故事的男主角。”
“这、这……”尼克道:“这……”
马克西道:“其实她也不想这样做,你看她的家庭出身就可以猜到,她不会是什么从小就行为放纵的人,她也想做个靠正当工作来生活的人。但现实怎么样呢?她在学校里学的东西,在工作中完全用不上。要谈妥一笔业务需要出卖,要和官僚们打交道获得这个批文那个签字盖章,还是需要送礼、行贿、奉上,甚至她之所以被那个伟大的男主角看上被录用、获得升职、拿到高薪,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肯和男主角上床。”
“她的生命中好像只剩下了这个,但她要活下去,她年迈的父母为了供她上学已经欠了一屁股债,她需要钱,很多钱,所以她不能失去这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她只能一边对自己干的事情深恶痛绝一边陪着笑脸像个婊子一样继续跟无数男人胡搞乱搞。”
“她有一肚子苦闷没地方宣泄,有一天谈妥一笔生意后,被那个客户狠搞了一次,她实在受不了,哭着回了办公室去找她老板我们的男主角。她需要找个人哭诉,其实她虽然已经有男朋友了,但暗地里还是有点暗恋那位英俊潇洒事业有成的男主角的。但男主角不可能喜欢她,因为他大体上知道这个女配角平时都干了些什么,虽然他自己正在追求的那一群女人中,也有很多在,包括他自己也在和很多女人发生关系。”
“随后这本书最讽刺的一幕出现了,女配角因为不停的跟众多男人嘿咻而几乎精神崩溃,而男主角安慰女配角的方式,是关上办公室的门,把女配角放在沙发上,很温柔的跟她嘿咻了一次。”
尼克:“……”
马克西:“男主角还在女配角的那个地方闻到了股子男人的味道,有趣的是,这更加确定了女配角平时是怎么开展工作的,更加确定了他和这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的。”
尼克:“闻到男人的味道?”
马克西挠头:“但就算这样,女配角还没得到解脱。她有个上学时就结识的男朋友,毕业后两人在佩尼索拉城里租了间很小的房子,开始同居。两人一边努力拼搏,一边畅想美好的未来。女配角回到家里后,晚上继续培她男朋友上床。她白天已经被两个男人嘿咻过,受不了她男朋友有些粗暴的动作,拒绝了。然后她男朋友狠狠抽了她几个耳光,说婊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都在干什么。穿上衣服,甩门而去。”
尼克握紧拳头,马克西道:“女配角大哭一场,第二天她下班后发现,男朋友回来了。原来她男朋友当上了个小官,熬了两年后,发现了个升迁的机会。他拉下面皮回来找他的女友,是想让自己女友去陪他的上司睡上几晚,然后他就可以升官了。”
尼克怒了:“这个混帐男人!这、这个女人自己也有问题,可是这本书到底是在写什么?”
“写现实哪。”马克西道:“埃斯皮马斯在这部小说里表达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现实中有很多事情,用正常方式通过正规渠道用正规手段,你是办不了的。你要想做点什么事情,只能用歪门邪道的办法。如果你想做个好人,不干蝇营狗苟的事情,你是活不下去的。”
这样引申开来,就跟水浒有点相似了。水浒的意思就是水边,小说书名叫水边是什么意思呢?它说的是这个社会是黑暗的,好人没有活路的,如果你想做个好人,可以,陆地上没有你的容身之处,你给我滚到水里去。如果水里有个梁山,你就爬上去当强盗,如果没有,那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于是很多人就在水边张望,做强盗?淹死?还是回头,和这个社会同流合污?
马克西道:“很多人看了小说后就会去想,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看这位漂亮的女配角,她还没有遭遇到政治上的迫害,和平安定的社会就已经压迫得她快要断气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是什么力量导致了这一切?”
“是啊,是为什么呢?”尼克道:“这种事情……这种事情要怎么解决?说实在的,要是把我放到女配角的那个角度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马克西道:“解决问题……埃斯皮马斯解决不了这些问题,但他发现并且用小说的方式把它们写了出来,这才是他被冠以‘最伟大’称号的原因。他收藏起来没有出版的二十几部小说都是类似的东西,竭力描写社会的阴暗面,描写社会的不公。”
尼克脸色很难看,沉默了一会后说道:“那埃斯皮马斯的确是个很了不起的作家,可这样的作品他为什么要收藏起来,不出版发行呢?”
马克西皱皱眉头:“和手稿一同被发现的,还有埃斯皮马斯写了五十多年的日记,据说那些日记装满了很大一个箱子。原来埃斯皮马斯从小就喜欢写作,也有写日记的习惯,他第一本小说发行,是在亚纪9361年,他已经快三十四了。但他在日记里说,他写完的第一本小说是在十七岁那年,他找过出版社的编辑,编辑很认真的读完后跟他谈过,他的小说写的很好,可以和那些世界名著摆在一起。”
尼克点头:“评价相当高啊,可为什么会到十七年后才出版呢?”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