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管辖权力,但他们老家就在这里,以佩索家的权势,自然是当地贵族、官员竭力巴结的对象。此时一票出城十里迎接的高官显贵一看,老摩根的坐车居然是帝务大臣殴露凡勋爵的坐车,心中亲近之意顿时大大膨胀起来。
老摩根与他们寒暄几句,队伍就要开拔。摩根回到马车旁边,四个新学员已经下车,站在一旁。马克西和贝奥夫都是认识路的,在这个路口转去,就是通向教会学校所在的小城加利拉德。
老摩根笑道:“看来我们要在这里分别了。”
四个小家伙与他相处几日,想到分别,心中都是有些不舍。摩根道:“各地的教会学校,每年都会选出一批优秀的学员,送到圣城保罗进行深造。有武技过人的,有魔法能力突出的,更多的还是学识上的水平。希望你们四个能在学校里努力血洗,将来能被选上,到圣城的学校总部来。”
小尼克眼圈已经红了,摩根摸摸他的头,安慰几句。临别时分,却给了他最后一点建议。
“尼克。”老摩根说道:“你身上的土系魔力异常精纯,如果我猜的不错,应该是学过一种古怪的冥想方式――元素之心。”
尼克一愣,他所使用的冥想方式的确是元素之心,这是在艾利迪普斯师的笔记本上看来的。
老摩根道:“据说这种冥想方式威力巨大,效果远胜普通魔法师的冥想,但是有个很严重的后果,它只能聚集一种属性的魔力。你从五岁开始练习,大概这辈子就只能使用土系魔法了。”
尼克根本不明白,只能使用一系的魔法有什么不妙之处,老摩根也没有做过多解释。
狄莱整饬好了麾下士兵,向摩根和众人告别,他的驻地在王都辖境内的多塔镇附近,此刻萨尔斯堡既然派出了迎接队伍接手摩根等人,他要回去了。
吴尽道:“狄莱老头,你的礼物呢?”
狄莱大感好奇,说道:“礼物?”
吴尽道:“五十度的美酒你可是灌了好几十公斤下去,现在要走了,不留下点礼物给我们四个可爱的小朋友吗。”
狄莱道:“几十公斤!你当我是水桶吗?要说礼物的话……老子身上可是什么都没带,这些武器装备都是国家发的,不能给你们四个。嗯,这样吧,以后你们要是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在每年的八月十二日到拉寇恩去,找一个厉害人物帮忙,记得报上我的名字。”
吴尽道:“这是开的什么空头支票,说到底好像跟你木有屁的关系。”
狄莱道:“这个人很厉害的,最是擅长杀人放火,打听别人,抓人痛脚,非常适合拿来满足你们内心的阴暗面。”
众人:“……”
狄莱:“有我介绍你们去,他的费用会收的便宜点。”
吴尽道:“ok了,你可以走了!那么那个拉寇恩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八月十二日。”
摩根道:“拉寇恩在王都卢萨丽亚西南约二十公里,原本是伊瓦利斯帝国的烈士公墓。亚纪8746年恩佐奥斯图大帝在西北方的阿尔费击败欧路菲利亚人,决定动工修建基亚兰城,后来又把这一天当作伊瓦利斯走向和平的开始,将每年的这天定为祭奠建国中阵亡将士的纪念日。时间长了,这八月十二日逐渐演变成伊瓦利斯人祭奠故去亲朋好友的日子,而拉寇恩,现在也变成了伊瓦利斯国内最大的公墓。”
众人扭过脑袋,看着突然发言介绍历史背景的老摩根,老摩根挤挤眼睛,说道:“多读点书就是有好处。”转身上了马车。
队伍缓缓开拔,吴尽、狄莱和四个小家伙站在路边,看着队伍走远。
狄莱说道:“你还不上车,是什么意思。”
吴尽道:“当然是有原因的,你们四个,好歹相处了这么几日,临走前送你份礼物吧。”
听到礼物二字,马克西眼中金光闪烁,吴尽送他的那一条价值三、五个铜币的项链,上面附加的魔法可是个好东西,此刻听到又有礼物,哪里有不心动的。
吴尽笑道:“这件礼物嘛,嘿嘿。”拉住了尼克的手,走到一边去。他们两个越走越远,跑到了几十米以外,马克西他们三个莫明其妙,不知道这两个人要捣什么鬼,反正人家说什么是听不到了。
狄莱说道:“这个家伙,送个礼物而已,何必那么躲躲藏藏的?”
两个人站在远处叽叽咕咕的,吴尽不知说了些虾咪,小尼克突然满脸惊讶的跳了起来,伸手捂住嘴巴,回头不住向这边张望。吴尽哈哈大笑,伸手在小尼克脑袋上拍了拍,转身离开,追他的豪华马车去了。这边三个家伙看得更是满脸古怪,却是不知发生什么事情。
正值六月中旬,盛夏的早上,阳光明媚,野外百草丰茂。众人分手的路口距离教会学校所在的加利拉德小城只有十公里左右,四个小学员中有两个是认得路的,既然路途不远,他们心里也不着急,牵着马匹缓缓而行。
四个家伙几天来一直蹲在吴尽的豪华马车里,虽说陪着老摩根免受了路途中的颠簸,但终究是气闷,此时来到野外,路边有农家的农田,远处有隐隐约约的群山,仰望天空白云朵朵,忽然换了个世间,胸怀为之一扩。贝奥夫同志双手指向天空,一声欢呼:“终于自由了!”
马克西道:“尼克,吴尽先生跟你说了些什么?”三个人看着尼克,尼克脸上一红,吞吞吐吐的说道:“吴尽……吴尽先生他说,嗯,他说啊,他拿了我的那本笔记本,那是个好东西,他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贝奥夫说道:“少来了,尼克,那家伙脸皮厚得很,才不会说什么不好意思呢。”尼克睁大了双眼,奇道:“咦,你怎么知道的?”三个家伙哈哈大笑。
尼克红着脸说道:“吴尽先生他的确没说他不好意思,他说,我那本笔记本他这几天仔细看了几遍,觉得值很多钱,他用一根椅子腿跟我换,我实在太亏了。于是,就给了我这个。”
说完,尼克伸出右手,上面戴着一个黄色的戒指。
福雷斯说道:“哦?原来是那种两个铜币一个的戒指,尼克,搞不好吴尽先生是在你妈妈的地摊上买的呢。”
尼克惊讶道:“哎呀,那我还没有感谢他照顾妈妈的生意呢!以前和妈妈摆地摊时,我们对每个客人都要说声谢谢的。福雷斯,我是不是应该骑马追上去道谢呢?”
马克西:“你、你们两个等一下……”
贝奥夫道:“尼克,你怎么把戒指戴到了无名指上,难道你结婚了吗?”
尼克奇道:“结婚?怎么会,我还没成年呢。”
贝奥夫皱起眉头,说道:“哪有人会在右手戴戒指的,脱下来脱下来。”
福雷斯道:“他左手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