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这是一个非常要紧的问题,也是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情,其实也正是狄知逊、贾菁菁和柳依依想问的。
只因为这个孩子除了败家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再加上秦安的反常与王仁则的无赖,才导致一时无人想起,这时王仁则提了出来,院子里另外三人就都把目光看了过来。
李智云知道早晚有人会问他这个,他最不想回答的也是这个,却又不能不答,所以他一早就预备了一套说辞,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在田里玩耍,忽然就来了一股狂风把我卷了进去,风停了我就落在了这里……”
“旱龙卷!”
“旱龙!”
狄知逊和王仁则同时说道,两人说的都是龙卷风,只不过对龙卷风的叫法不太一样。
在隋朝这个时代,人们普遍认为龙卷风是有龙经过时形成的风痕,又因为这个时代里靠海吃海的百姓并不多,人们难得一见海面上的龙卷风,见到的龙卷风大多出现在陆地上,所以人们就把它叫做旱龙,或者直接就叫做龙。
比如古人记载龙的文字是这样写的“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那么这十个字说的到底是龙还是龙卷风?很是值得研究。
不管怎么说,王仁则和狄知逊都是见过世面的,即使没亲眼见过龙卷风也曾听人说过,知道龙卷风能够把一头肥牛吞卷上天,扶摇中送出千里之外,更何况眼前这么一个瘦弱矮小的孩子?
“原来你是被旱龙卷来的,你的命真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你还没说呢。”狄知逊刚刚吃完手中那块饼,唯恐喜怒无常的王仁则再次欺负孩子,便借着这个由头走向火堆。
李智云很尊敬狄知逊,本想报出真实姓名,但考虑到这院子里还有另外三个不三不四的男女,就只好延续自己在贾柳楼中捏造的假名“我姓万,我叫万云。”
第一二四章 再受欺负
确认了这个孩子的横空出世是龙卷风作怪,笼罩在他身上的最后一层神秘也即消失不见,院子里的人们再也不会对这个不明来历的孩子抱有丝毫忌惮了。
他毕竟只是个孩子,被王仁则呼来喝去的孩子。
狗肉在李智云的摇动下渐渐有了成色,表面的一层已经开始渗出油脂,渗出来的油脂在转动时滑落,落在火堆上发出“滋滋”的响声,响声里肉香四溢。
“依依,你去里面拿点盐出来,再捣些蒜泥。”王仁则随口吩咐柳依依,就好像柳依依是他的丫环似的,柳依依却不以为忤,十分顺从地进了内院。
华夏古代并不像某部穿越唐朝网文里写的那样——老百姓吃的是粗黑粒盐或是苦涩的卤水,甚至军队都吃不上盐,主角发明了制盐法就吃哭了程咬金的儿子,进而震惊了皇帝、轰动了朝野,其实那都是扯淡,那是骗历史小白的。
事实上在隋朝这个时期里人们就不缺盐了,再穷的人家都不缺盐,而且食用盐的口感也很不错。
因为这个时代里的人们已经发明并推广了“五步产盐法”,且朝廷也没有把盐收为国有专卖,大隋朝不差钱,无需依靠垄断食盐来充实国库。
华夏政府垄断盐业是从唐肃宗时开始的,那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挣钱了,才想起了这么一个馊主意,结果后面的朝代就沿袭了下去,人就是这样,好的不学,坏的一学就会,学会了就戒不了。
隋朝最大的食盐产地在山西运城,盐价便宜的很,即使是零售价也才五文钱一斗,一斗是什么概念?一斗米就是现代的六公斤半!若是折合古代的单位斤,那就是将近二十斤的重量了,五文钱能买将近二十斤盐,那么一斤盐多少钱?
小卖部老板说,边儿玩去,一斤盐不卖。
所以不仅皇帝杨坚想不起用盐务来充实国库,就是人家全国最大的商人、单雄信他哥哥单雄忠都懒得做食盐生意,没办法,这生意利润太低,做起来太麻烦、太累。
什么?你说薄利多销走量?人家单雄信玩金银珠宝都走量,破食盐走什么量?
所以非但王仁则认为秦家大院一定吃得起盐,就是在场的其他人也是这样认为的。
果不其然,只没多一会儿,柳依依就端了两只土碗出来,身后还跟着樊鸣和连战,这俩货似乎已经忘了之前被王仁则揍了个狗啃屎的事情,一出来就往火堆附近凑,口中还喊着“好香啊,好香!”
王仁则接过柳依依右手上的一只碗,掂了掂,只听得哗啦啦一阵响,李智云看见那里面小半碗都是些白晶晶的盐粒,颗粒大小不一,形状不甚规则,大的有如骰子,小的如同绿豆,看来这个时代里没有精盐倒是真的。
王仁则掂了掂之后突然一翻手腕,将半碗盐粒倒了出来,左手却在下面兜着,那些盐粒就落在了他的掌心,却见他手掌迅速抓拢,握成了拳头提高至胸前,却把右手端着的空碗移到了下面,拳缝里便有细细的粉末落了下来。
这才是最有效的精盐制作法啊!就连李智云都不得不佩服王仁则的内力,这一握之力何等强悍?绝非寻常握力,定是内力所为。
系统给出的模拟结果是西域密宗大手印。大手印有一个锻炼方法就是掌心碎核桃,不是用手指捏也不是同时握两只核桃、利用两只核桃厚薄不同
“喏,你把这些盐洒在肉上,注意一定要撒匀了,不然小心挨揍!”
李智云还在分析王仁则的武功,王仁则已经把半碗细盐递到了他的面前。
盐是百味之王,一经撒下,顿时香气倍增,无需其它调味品,一条烤全狗已然可以出炉了。
王仁则点头表示满意,看了眼围在身旁的樊鸣、连战、柳依依,以及不远处目露垂涎之色的贾菁菁,宣示主权般的伸手撕下来一条狗腿,放在嘴边咬了一口,咀嚼两下,赞道“不错,很好吃!大家都尝尝。”
李智云听了就很郁闷,什么叫大家都尝尝?这是我拿回来的狗好吧?我还没吃呢。
只因担心那狗肉架在炭火之上太过烫手,所以他一时没有抢先,本想问问在场的谁带着解腕尖刀,像片烤鸭那样削些肉片来再吃,谁想到王仁则直接就做主分配了。
正想说话时,樊鸣连战已经下手了,一人撕了一条狗腿开始大啃大嚼,一边嚼一边唔唔点头,也不知道是噎得还是香的,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两个人在吃狗肉,却似他们两个本身就是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