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1 / 1)

明末无敌特种兵 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2000 汉字|1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弟,还有那个小军官,赶紧伏下来,警惕地观察。

“他们是坏蛋!”冰梅轻轻地说。“刚才,就是他们追我。”

“那,我们暂时不要动,等等。”陈继盛举手示意大家不要轻举妄动。

毛仲看看前面,和敌人相距六十余米,虽然不远,可是,两地有大约十来米的海拔差,还有树林和灌木丛的遮掩,安全性没有问题。

于是,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只见这没有经过工业革命熏陶的夜空,非常之美丽,星光灿烂,深邃渺茫,好象天空异常地接近于地面。触手可及的样子。比之现代灰朦朦的世界,不知道要好出多少。

一只靴子从前面的草丛里伸过来,试探着踩了一下,将意境高远的毛仲吓了一跳。信手用手一捏,将之把握。

那靴子赶紧挣扎,可是,在毛仲的手里,焉能轻易逃脱?

那靴子连挣扎几次以后,没有再动,但接着,自己的头上就着了一记,是一把刀的刀背尖处。刀刃平板轻敲,是提醒而不是攻击。

毛仲暗暗冷笑,这人会是谁呢?那年轻军官?还是陈继盛?亦或者是冰梅?敢踩老子?真是没脑子!

在灯火明亮处返回黑暗世界久了,就适应了环境。曾经显得深黑不可测量的夜幕下,竟然也有暗色的明白,于是,毛仲发现了那个靴子的主人,又联想到“他们是坏蛋”的回答,就笑了。

将靴子释放了。

“姨父,你让毛仲去把他们引开!”冰梅轻轻地向陈继盛建议道:“他很厉害,一个人就行了!”说完,回头用刀在毛仲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是不是?大坏蛋?”

毛仲想到和她的种种纠葛,暗笑一声:“可以。”

“不得无礼!”陈继勋洞悉似的训斥道:“冰梅,不要胡说。”

五人黯然,坚守着位置,等待着时机,已经七八分钟,那群叛军,不见移动,火把虽然熄灭,说话声还在。那群叛军非常狡猾,时时的说话声虽然能够暴露目标,可是,却能及时地联络自己队伍,因为敌人较多,陈继盛等人都判断不出数量和方向,不敢轻易出动。

“老将,要不,我苏烈文无引开叛军?”那个年轻军官建议道。

冰梅道:“姨父,我也去吧。”

陈继盛叹息一声,“烈文,你不能去,有了闪失我怎么跟你爹交代?”

冰梅道:“要不,还是让毛仲去吧,他比烈文哥哥强很多,又有弓弩,姨父,要不,我一个人去吧。”

毛仲被她激将,只能说:“我去。”

冰梅道:“毛仲哥哥真爽快!”

毛仲不知道苏烈文的父亲,有何蹊跷,但是,一定和陈继盛关系重大,就那冰梅,在叫起烈文哥哥时,也充满了甜蜜情感,不禁暗暗嫉妒。“老将,我去吧。”

从这一带海滩东去,应该是陈继盛军还保持在手里的渡船重地,可是,退往岛屿里收缩了许多的海滩,更加陡峭,有如斧削,不仅行走困难,一旦过程中给高坡斜面上的叛军发觉,弓弩齐发,确实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陈继盛迟疑了一会儿:“毛仲,你一个人行吧?”

冰梅道:“他一个人肯定行!姨父,我和烈文哥哥保护你们走,”

毛仲听出来了,这冰梅姑娘,对那苏烈文的,似乎很有好感,言语之间,酸酸甜甜,全然不似对待自己的嗔怪,戒备和疏远,不禁有一丝的悲壮:“老将,我行。”

“好吧!”陈继盛从草丛里转回来,来到了毛仲的面前,一把捉住了他的手:“也只有依靠你了,毛仲,好样儿的,能杀掉刘三雄的,绝非常人,就辛苦你一躺吧。记住,一旦摆脱叛军,即刻向前面一里许地方奔去,我们的船就那里。”

“好。”

于是,毛仲带着十只弩箭,一把弓,一把腰刀,悄然地向右面的坡上走去。

背后,陈继盛拉住了他:“毛仲,若能解脱灾难,赶快东去,我飞豹军上下,不会忘记你的。”

陈继勋也轻声道:“小兄弟保重!”

毛仲听出,在他们的意念里,此次诱敌,几乎等同于自杀。心里不由得也是一沉,万一真的在此死掉了,也就算了。反正,自己不过是匆匆的过客:“老将,这东西给您,有机会找到一个小薇的姑娘,告诉她,她的哥哥鲁三儿已经去了。”

“谁?”

“我也不知道,老将自己去查查看吧。”毛仲将那个香囊传递过去。然后,义无反顾地返回十数米,才南向攀登海岸,纷纷乱乱的海边沙柳,有如荆棘军阵,牵扯甚广,行走艰难。

一直走了估计四十余米,毛仲回望潜伏处,有如梦幻之中,和自己有了肌肤之亲的冰梅,居然这样嫌弃自己,真是心痛,自己还幻想人家姑娘在危急关头以身相许,陈老将怎么慷慨指婚呢,实在是可怜可笑。猜疑着陈继盛等人的动向,毛仲一猫腰,向前疾钻,忍耐着乱纷纷的荆棘和沙柳刺,把握好武器,很快就来到了与叛军同一的高度。

在黑暗里,毛仲谛听着周围的动静,很快就研判出,十几米的位置,就有敌人在守候。

毛仲出色的侦察,隐蔽能力,在这时候得到了最大的发挥,面临着最危险的境地,他很快从不良的,挫折性的情绪中摆脱出来,全力以赴地面对局势。

------------

三十四章 ,夜幕下的猎杀

一个人对付一群狼。 q i s u w a n g . c c [ 奇 书 网 ]绝对是生死攸关的事情,稍有不慎,就将全盘皆输。那时输掉的,不是名誉,一次战斗,而是全部的赌资。

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毛仲的脑海里,渐渐地澄明,安静下来。

牛角弓,搭上了一只弩,却又缓慢地放了下来,不行,在夜战之中,以少对多,唯一的方式是偷袭,唯一的战术是歼灭,不能有任何的闪失。只要敌人杀不死,发出任何声音,将他的行踪暴露,那面临的将不是偷袭战,而是自己被敌人围攻和猎取的窘迫。

将弩弓放下来,他前后观测了地点,悄悄地带着腰刀,往前潜伏。

夜战,对于他这样的超级精英来说,是久经锻炼的题目,尽管此前多是训练,这时才是真正地以命相搏。

在荆棘里,他前进了,乱而硬的尖刺,好几次都深深地刺进了他单薄的衣服里,因为被捕入狱。他没有穿甲,只有这两层算是夹衣的东西,现在给海风的阴凉一吹,以及潮湿的草丛簇拥,难受的滋味,难以讲述。

这都没有影响他近敌作战的决心。特种作战,无不是险中求胜,生死之数,早已置之度外。

特战的一条原则是,你想活的话,就抱着必死的决心。死中求活,是唯一的门径。

前进了五米,然后,是艰难的,几乎是寸步地爬行。

荆棘,在身边摇曳着,草蒿。散发出难闻的气息,地面,由沙砾泥浆构成,时而坚硬时而滑软。

又前进了五米,他已经能倾听到周围粗重的呼吸声。

两个,一左一右,相距八米。和自己相距十米。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