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地送掉了性命。
毛仲微微喘息。
清军的素质果然高,如果是明军,或者是新军,一定被一两个敌人惊得乱喊乱叫了,那样的话。虽然也可以惊醒大家來对抗,可是?最直接最常规的效果是,将全军惊扰,人心大乱。
不过,清军的训练有素,反而对毛仲很有利,因为,敌人分工协作的时候,太过自信,其余的士兵很少注意到这里。
毛仲喘息一定,就纵身而上,瞄准近前的清军背后,就是狠狠的一刀。
无论明军的铁甲,还是清军的多重甲,都是有漏洞的,如果急切之间无法攻击的话,精确打击的效果就大大提升。
几乎是庖丁解牛的才能,也许有炮丁解妞的技艺,毛仲的匕首,在敌人的甲胄间隙透入,狠狠地一搅拌。
他攻击敌人的腰部柔软地带,里面的脏器可以轻易被毁坏,而且,受伤者通常会暂时失去战斗力,这才是最主要的。
毛仲并不喜欢一击毙敌,那是轻松时刻的做法,在危急时刻,能够迅速制服敌人,就是最大的胜利。
在城楼上观察下面的清军中,从东面数是第三人,他忽然听到了这面有声音,忍不住无聊地往这儿看了下。
确实是无聊,在他的印象里,以四名老兵的严阵以待对付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偷袭者,那是绰绰有余的,他刚才就听到了一些响动,以他的理解,不用说,是那几个家伙在砍杀敌人,他心里还一直愤愤不平,那个领头的十人队长,为什么不分派自己去围捕这个敌人呢?那时,他绝对不会轻率地将敌人砍杀,而一定要将之逮住,好好地施展自己分筋错骨的能耐,施加严酷的刑罚,是他最喜欢的,由恐惧到麻木,再到喜欢,他已经从数十名明国军人的尸体上找到了乐趣。
在他即将转移脖子的瞬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迫使他的脖子做了一个非常过分的动作,远远地偏离了正常的目标,于是,他能够倾听到一个清脆的骨头折断的声音,这时,他才发觉,自己的两耳附近,有两个力道悄然地來,又悄然地去了。
笨重地倾倒在雪地上,就在眼前黑暗的时刻,老兵发现了那个半白的身影,诡异地在城墙上闪烁,一连数下,以同样的手法,将城楼下城垛口附近守候的清军官兵的脖子扭断。
他是谁,这么厉害啊!
脖子的折断,使他无法起來,而断裂出來的骨头碴子,竟然刺进了他的气管,于是,他被动地发出了咳嗽的声音,这声音是如此地响亮,却沒有人能够听见。
怎么回事儿,臀部的失控感,随着他的意识流逝渐渐地轻微了,最后,他还能嗅到那熟悉的恶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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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章 ,二十七具尸体
一连扭断了五名清军的脖子,捅伤两名,才使剩余的清兵发觉了自己的危险,于是,发一声喊,三名清军朝着毛仲杀來。
近身搏斗,只有刀才是最佳的武器,清军擅长的箭弩,毫无用武之地,当然,他们的刀法,也相当精湛。
后面,又有五名清军赶了过來,八名清军,象一群饥饿发狂的狮子,來追杀一头巨象,这种在非洲草原不时能够遇见的景象,是一个合适的比喻。
就算毛仲实力再强,如果稍不小心,就可能被清军格杀,战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
他当然紧张,这毕竟不是现代,他身上随时随地有各种各样的特殊武器,可以对付绝大多数的普通士兵,比如在索马里,他曾经潜伏进入一伙海盗的营地,在敌人发觉了他以后,他以毒气弹将敌人全部熏晕,然后顺利地将敌人十三人全部逮捕,在伊拉克执行雇佣兵任务期间,也能用数发肩扛式火箭弹,将追兵打得死伤惨重,甚至,在某一次进入国际贩毒集团的核心堡垒时,他还夺取了一辆坦克,结果,不仅冲了出來,还将贩毒分子搅拌得乱七八糟,炸死其二号人物。
在古代的兵器场合,特种兵的作用不是放大,而是大大地缩小了。
毛仲哀叹沒有炸弹和其他威力大的东西,只能在敌人左右夹击的困难窘迫里,向着旁边撤退。
毛仲在前面跑,清军在后面追,几个人在城上展开了一场短跑比赛,因为积雪厚达四指,要加快速度,最好的方案是跳跃,所以,九个人好象在跨栏。
毛仲重施故伎,纵身飞下城抖,这一次,是朝着外面。
清军难以置信地看着毛仲的身影消失,一个个有些呆,面对这样出色的敌人,他们都敬佩极了,因为通常的情况下,这家伙要摔死了。
几个人一起來到城墙边观察。
沒有人。
雪地,一片白璧无瑕的雪原,在阴森森的夜幕里遥遥铺张着,纵横起伏着。 q i s u w a n g . c c [ 奇 书 网 ]
“杀!”
突然,一声断喝,让所有的清军都大吃一惊。
大家都往左面观察,因为喊声是从这里爆发的。
一名清军已经向着城面地下重重摔倒,笨重的铁甲,发出了悦耳的声音,即使是雪地,也都不堪重压。
大家的眼睛,似乎发现了一个雪白的影子一闪,就不见了,还沒等大家迟疑过來,紧挨着受伤士兵的第二名清军士兵,又发出了迟疑的,怒吼般的压抑声,痛苦使他的声音都变形了。
不用说,敌人的突然出击,顺手就干掉了两个士兵。
其他清军急忙往这边來,以军刀向着城墙下连连摇晃威胁着,六名清军一起赶到时,探到了伤者的身体查看。
城楼的火堆,这时候闪了下,被不大的冷风吹嘘,骤然一红,有了大的火光,于是,成就了大家的清晰视力。
血的浓郁,让触摸的清军士兵悚然一惊,他恐怖得颤栗起來,因为,那神出鬼沒的一刀,居然将士兵的咽喉恰巧割断了,前面割得连一点儿也不剩余。
清军两名士兵,不是受伤那么简单,而是根本不可能再活一刻种。
正在这时,背后又传來了一声闷哼,接着,什么东西一闪,就在大家的视野里消失了,不过,大家都明白,不是别的,正是那个偷袭的家伙。
又一个清兵捂着腰部倒在了雪地上。
剩余的五名清兵,惊骇地聚集起來,围拢成一堆,以避免被敌人偷猎。
不过,嗖嗖两声,那种极其细微的声音,破空而來,而当清军士兵里面的最强的两个能够感知时,已经迟了。
毛仲又回到了城垛下,他神气轻盈的身手,使自己大大得益,而最后一次攻击,使他捡到了一样宝贝,一把清兵使用的铁胎弓和半壶箭弩。
对于箭弩,毛仲是不屑区分的,管它怎么样,射到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