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的。各色的小贩在街道上走着吆喝着,拉拢着生意。
“这个开口栗子、五香瓜子、葡萄干各来半斤。”冷伟红又来到了一处零食摊前。
“好嘞。这就给你称。”小贩看冷伟红一身富家公子的打扮丝毫不敢怠慢,立刻用精美的纸袋子包了三包干果。
“您收好,一共是十五个铜钱。”
冷伟红也不讲价給了小贩十五个铜钱。现在的物价比平时高了不少,不过冷伟红也不在意,反正今天带的钱多。这次出来冯少杰带了几百两银子呢,不是为了挥霍而有什么必须的东西好买回去,山庄初创,用的东西多了去了,有时候想都想不到。
“买那么多你吃的完啊。”冯少杰手里已经拎了好多零食了。
“要你管啊,我一会就吃光。”冷伟红白了冯少杰一眼。
冯少杰暗暗叫苦,不过难得上街一次怎么好意思让冷伟红扫兴呢。
“糖葫芦,糖葫芦。”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肩膀上扛着一个大大草靶子,上面扎满了红红的糖葫芦。红红的山楂配上透明的糖非常的漂亮。这小孩虽然小可也是久经考验,自然知道什么人爱买糖葫芦。那些普通人买串糖葫芦要挑挑拣拣的,一个铜钱两个还要讲价到一个铜钱三串。小男孩看到冯少杰冷伟红两人穿着高档的衣服,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再里拎着的又都是零食,认定了是哪家富户的小白公子出来玩呢。就在两人前面晃来晃去的。
“糖葫芦,糖葫芦。又香又甜的糖葫芦,不买会后悔的 哦。”幼稚的童生在空气里飘荡。
“买几串糖葫芦吧,”冯少杰提议。即使冯少杰不说,一会冷伟红也说,所以不如自己先提议了。
“好,好,要多买几串,要不給陈雷他们每人买一串。”
“我看行,你想想陈雷快两米的一个大高个子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在大街上吃多搞笑啊。哈哈。”
“这位爷,您来几串,咱家的糖葫芦在莱阳城可是数一数二的,香甜可口不沾牙,老人孩子都爱吃,年青人吃了更帅气。”卖糖葫芦的小鬼头听到冯少杰和冷伟红谈话立刻扛着糖葫芦转了过来,他等的就是这个。
看冯少杰不说话,小鬼头又说:“俺着糖葫芦好吃不贵,很划算,一个铜钱两串,您先买几串,好吃了您再多买。”
“那好,先买六串吧。”冯少杰掏出来三个铜钱給了小男孩。
“好嘞,这是六串。”卖糖葫芦的小男孩給冯少杰找了六串递给了过来,冯少杰收好。小男孩转身扛着糖葫芦走向另外一群人,高声叫喊着:“好吃的冰糖葫芦,富家公子一下都买六串,真正的好吃不贵。。大家快来买了。男人吃了更潇洒,女人吃了更漂亮。”
汗啊,这小鬼头太精明。其实这都是冯少杰上次卖暴熊打广告的后遗症,经历了上次疯狂卖肉之后,莱阳城的小商贩在广告上面下了一些功夫,这个小男孩是其中的佼佼者。
“小朋友停一下。”冯少杰叫住了要走的小的男孩。
“这位爷,您还要几串糖葫芦。”
冯少杰看了看身上穿着破烂棉衣的小男孩说:“呵呵,我已经买了好多了,不买了。只是想问问你做这个生意你一天能赚多少钱啊。”
“现在正是红火的时候,一天大概能赚十多个铜钱。平时就难说了,一般一天五六个铜钱,糖的价格太贵。”
“那除掉吃喝岂不是剩不了多少钱了?”
“是啊。我爷爷还病了,我赚的钱刚刚够他抓药的。”小男孩说着低下了头,眼睛里充满了泪花。
“真是的。”冷伟红瞪了冯少杰一眼,没事问人家这个干什么啊,让人家伤心。
“小朋友不哭,我給你十个铜钱你回家給爷爷拿药吧。”冷伟红说着掏出十个铜钱递给小男孩。
小男孩看了看铜钱,笑了笑,没有接钱:“爷爷说过,男人赚钱要靠自己,不能靠别人的施舍。”
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面对十个铜钱的诱惑丝毫不动心实在难得。
冯少杰蹲下来看着手扶着小男孩的肩膀,问:“那你想不想找一分稳定的工作,赚更多的钱啊。这样你爷爷治病就有钱了,你也不用怕过了这段时间没生意了。”
“想啊,可是哪里有这么好的工作啊,我年龄小,很多人都不要我。都说要等我再长两年才会要我。”
“你知道城南新开了家胖子大车行吗?”
“知道啊,开业那天我还去卖糖葫芦了,那真叫一个排场,狼协军的军官都去捧场了,人山人海红旗招展,真叫一个大啊,三百多辆车的大车行,在莱阳城是第一家。”
“那你想不想去那里工作啊。”
“想啊,可是我又不会赶大车,去了能干什么啊,养马吗?”
“不用你赶大车,也不用你养马,我看你很聪明,跟着他们老板吧,多学习几年就能有出息了。”
“太好了,太好了。”小男孩高兴的笑了,不过一转眼又冷静了下来,“人家又不认识我,凭什么要我一个小孩子給老板做学徒啊。”
“不用怕,就看你有没有勇气了,你去胖子车行,说找胖子,对他说就说杰哥让你去的,要求是包吃一个月工钱个,虽然不多,可比你卖糖葫芦稳定多了,省下了饭钱能给你爷爷治病了。”
“我有勇气。我卖完了糖葫芦就去。”男孩点了点头,抬头挺胸。
“好,希望再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在胖子大车行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沈万里。”
“好,我记住你的名字了,你去吧。”
冯少杰挥挥手让小男孩走了。
冯少杰不经意的善心大发竟然为以后的帝国准备了以为精明能干的财政部长,此事后话暂且不提。
“妈的,走快点。”一声不和谐的声音伴随着皮鞭声在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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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獒人三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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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奴隶队伍最后是三名兽人,接近两米的身高,肩宽背厚,目光凶狠,额头宽大,鼻子也宽大,脖子上竟然还有厚厚的一圈鬃毛,整个头颅像及了藏獒。
“獒人?它们本领如何?”冯少杰问。
“要说这獒人可是草原上的一霸,獒人布论是弓马还是拳脚都比天狼人强,一般一个獒人可以轻松击败三到四个天狼人。”
“那为什么獒人没什么名气,还让天狼人统一了大草原呢。”冯少杰非常的不解。
“这獒人数量少,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认死理,忠诚,一般有钱的大户人家都愿意找獒人做保镖,只要这獒人同意了,他便一辈子跟随的着你,不管是风里雨里都无怨无悔。獒人心诚,天狼人狡诈,所以獒人在和天狼人的战斗中渐渐的落败,现在听说只有极少数的獒人还在大草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