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纯正木马
“殿下看看,这东西长得还很茁壮,看来,沈郎平时没少下功夫。”由于实在是不知道该把此种作物称作是个什么名字,梁英只能用东西来代替。
李治走近,很是不以为然。
“沈公真是好兴致,一天到晚的竟是弄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也不知道都能做什么用。”
身后响起动静,李治回头一看,当时就怒了。
“沈公,这就是你说的木马机括?”他指着那半人多高的物体,恶狠狠的瞪着沈安。
沈安歪歪嘴“是啊。”
你看我也没用,老子思来想去,这木马机括的牛他吹得确实有点太大了,那日过后,他就拉了一堆木料,木匠用的工具,使劲的鼓捣,奈何,他实在是做不出想象中的那种木马机括。
于是,到了今日,李治催要起来,他也只能是把这东西拿出来,凑合了。
这能行吗?
当然是不能行的。
不过,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虽然距离我的设想确实有点远,不过它好歹也是木马吧。”
“你这不是给小孩子玩的玩具吗?”
“你就打算让我用这样的东西提升骑术?”
没错,这儿童小木马,就是沈安亲手弄来的,本来是打算做个模型,自己按照它来做大号的。
却没成想,忙活了半天,根本就做不成,所以,现在只能把它推出来,临时顶一顶。
放心,只是临时顶一顶,这种东西,李治若是能看得上眼才怪。
所以,完全不需要担心小木马的命运,它只是一时的替罪羊而已。
“沈公,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做木马机括,或者是根本不会做,所以,刚才就给我出这样的主意,想搪塞我。”
李治望着还没有他高的小木马,心中疑惑顿起。
他本来就是疑心很重的人,没有任何证据,还时不时的就会质疑别人的动机,现在有了证据,还能饶过沈安。
手指头戳在木制马头上,一戳一点,小小木马就跟着李治的节奏,轻柔的晃动。
童稚的造型,当真是充满了意趣。李治已然决定,不论今天能不能有木马机括,这个小木马他是收下了。
“说的是啊!”
沈安揩了一把汗“殿下在此,我也不敢再托大了,我确实是做不出木马机括。”
“其实,这个东西以前我也只是在小的时候听父亲提起过,大概知道如何制造。”
“当时提起这玩意,一则也是为了给殿下解围,二则也是一时兴起,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凭借那一点点的记忆,就能制作出来,谁知,等到真的动手,才发现这理想和现实差的也太远了。”
“殿下若是有兴趣,可以跟我到后院柴房去看看,那里还有好多废料都是七扭八歪的,根本不成形。”
“我这回也终于认识到,我也有办不成的事情,比如这木匠活就当真是怎么研究也做不成。”
“殿下,我真的是尽力了,您可一定要相信我!”
他用非常真诚的眼神盯着李治,李治脸上仍有笑意,不时拨弄着那小木马,看起来心情不错。
沈安设想,他现在的心情应该还是不错的。
只要他没有变脸色,这件事就还有的商量。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让我上马了?”李治没有理会他的一番剖白,反而还是围绕着自己的话题。
这也不会让沈安觉得为难,自从他发现自己当真做不成木马机括的时候,他就一直都在给自己想借口。
所以,他的借口准备了一箩筐,早就已经把李治能够挑刺的地方一一的封堵上了。
这一刻,只需要按照需要把借口从脑子里提出来就可以了。
“并不是不想让殿下上马,我也不是故意给殿下设阻拦。实在是上兵伐谋,若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不是最好吗?”
“不战而屈人之兵?”李治手指一顿,那小木马登时就停下了。
对这个说法,他倒是很有兴趣。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们不需要十足的准备,也不需要真刀真枪的和杨金金比试,就让她往我们设好的圈套里钻。”
“杨金金那人的城府,殿下也是知道的,只要我们巧妙合作,她还不是要落败。”
“殿下可以好好考虑一下,我刚才的意见,是不是很好用?”
他喜滋滋的等待着李治的回答,反正目的就是一条,木马机括是没有的,要想赢得比赛,动动脑子就可以了,你小人家就不要想着上马了。
他的提议,获得了梁英的大力支持。
他虽然不敢出声说话,但眼神已经把他的心思全都传递了出来。
干得漂亮!
沈郎君!
就是这样做,绝对不能让殿下上马,上马事小,殿下若是万一出了问题,那可就是天大的事。
你我全都兜不住,陛下一定会撕了他们的。
“殿下若是不嫌弃,这小木马就送给殿下了,将来有什么更好玩的,我一定想着殿下,再给殿下留一份。”
“你不必用这些小恩小惠搪塞我,这东西本来我就是要拿走的,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能不能提升我的骑术,总也是沈公的一番心意不是,不能白白浪费了。”
“那是自然。”
沈安把阿钱召唤来,几个小厮合力,马上把木马送上了晋王府,既然李治已经同意要这东西,那还有什么可迟疑的,赶紧送过去才是真的。
收了我的东西,总不会再刁难我了吧,万事万物都是相联系的,就算狐狸治也是一样。
做出的行动不会都是无意义的,既然收下了礼物,那就表明愿意退让了。
沈安深吸口气,当真是惊险过关啊!
他眼珠转转,并不敢在这个时候随便接话,李治呢,目送了木马送上王府,却也迟迟不张口。
这让沈安总是不能放心,他给梁英递了个眼神,梁英立刻会意,迈步上前“殿下,计策都定下了,殿下是不是也该回府休息了,毕竟,殿下今天起得着实有些早,这大热的天,殿下着实辛苦,也该歇一歇了。”
李治斜了他一眼,老狐狸,就知道,你和他是一伙的,看看,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歇着?”
“不必!”他大手一挥,沈安的心都碎了。
怎么?
他居然还不愿意走?
他还想干什么?
沈安的一颗心啊,真是浮浮沉沉,几经波折。
。
第四把二十八章 秘密游舫
“沈公,别担心,我不打算在木马机括这件事上继续纠缠了,你可以放心。”李治笑的贼兮兮的。
沈安脸上的肉抖三抖,放心,老子能放心才怪。
“不过,我也还不打算走。”
“殿下还有什么事要吩咐?”
此刻的沈安,当真是应了那一句话,心里p,嘴上还得笑嘻嘻,真是都快精分了。
“沈公,你不要这么紧张,快坐,快坐。”
“坐下好说话。”
沈安依言落座,好说话,你在这里,还怎么说话。
要是没事就请快点走吧,老子还一堆的事要忙,没工夫天天陪着你。
他对着眼前稚气未脱的这张脸,在心中把李治从头到脚的骂了一回,他总算是舒坦了。
“其实啊,我早就知道,沈公之后还有事情做,不过,今天我出来敦促你做木马机括还在其次,主要我就是想找你玩,你要去哪,我就跟到哪,你可千万不能嫌弃我啊!”
跟着你……
跟着你……
一起玩……
一起玩……
沈安只觉眼前一黑,善和坊啊,可真是个不祥之地,我为什么这么倒霉,要和李治做邻居,这日子,没法过了!
…………
长安城东南角,曲江池畔。
又是一个大晴天,天气舒爽,作为长安城郊外第一处风景秀丽之地,曲江池再次吸引了众多前来郊游的市民。
熙熙攘攘的人流,欢快的人群,让曲江池上的气氛格外的热烈。
曲江池是长安城市民的一大游乐景点,在这里,几乎什么人都可以过来游玩。
虽然官人和普通百姓富户还是有些区别,但是总体来说,还是都在一处玩乐的。
沿着曲江池两岸,有不少邻水的小凉亭,各有名号,这里一般是出来赏景的达官贵人们才上的来的地方。
更远处,还有一些富户的庄园,能够在如此风景宜人的地方建设庄园的,非富即贵,还不是一般富一般贵,要非常富,非常贵才可以。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可以观景游玩的地方,就更加隐秘,没有门路,没有身份地位,是想也不要想的。
你连大门往哪边开都不晓得。
就比如停靠在曲江池岸边的条游船,说是游船其实更确切的说是游舫。
这几条游舫,常年停靠在曲江池岸边,任凭窗外游人如织,也窥不到其中的半点动静。
这样美好的地方,当然只有长安城屈指可数的几位权臣贵族才能够使用。
不论是游玩,还是商讨事宜,都是非常好的选择。
此处距离长安城的核心地带较远,船上的守卫工作也相对轻松,可以隔绝不必要的视线,保密性极强。
而现在,其中一条游舫就在发挥它的作用。
何荣赶到的时候,长孙无忌已经先一步到了。这也难怪,这地方本来就是他定的,这样豪华的游舫,要是没有长孙准许,他一个王府的小虾米,又如何进的来。
“见过赵国公。”
长孙穿着绛色的小翻领胡服,贵气外露,骄横之气收敛了不少。
看着这颇为贵重的紫色,何荣颇有感触。
他想起那个典故,恶紫夺朱。
华夏儿女千百年来都是一个喜好热闹,崇尚鲜丽的民族,热情开朗,勤劳朴实。
与这样的性格相对应,绚烂的大红色,一直是人们十分喜爱的颜色,然而,大约从南北朝时期开始,紫这种稍显厚重的颜色,就渐渐超越了红色,成为了身份的证明。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紫这种颜色其实非常难印染,算是比较难获得的一种颜色。
不论是原料还是印染的方法,都是比较复杂的,相比,比较容易获得的大红色,它就占据了一大优势。
此所谓,物以稀为贵,天长日久,由于中古时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相当缓慢的。
百年过去,紫色的印染难题,依然也没有获得攻克。所以,能够穿的起紫色的人,一定是身份尊贵的人。
紫色也成为了身份的证明,大大超过了红色,到了大唐,以官服的颜色分高下,紫色成为第一等,红色则屈居第二等,紫色的地位可谓是达到了空前的高位。
针对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人提出过意见,有很多大臣认为,红色作为传统的喜庆颜色,合该成为第一等,而紫色,虽然印染困难,但是其色妖冶,不够庄重,是恶紫。
与恶紫相对,赤红便是大善。紫占据了红的位置,那就是恶紫夺朱,人人喊打。
是不成体统的,是不符合章法的。
然而,这样的议论总是甚嚣尘上,可是,最后,紫还是踩在了朱红之上,成为了第一等的颜色。
长孙无忌身上的紫服,让何荣感到眼睛有些刺痛,为了保住弟弟的性命,现在也只能投靠这样的权臣了。
这就像是把自己的命交到了他人的手中,半点也不能由着自己了,将来,是生是死,全要看长孙的意思。
这种感觉,实在让人不爽。
“何荣,为了出来见老夫,你也是相当不容易了。”
昨日收到消息,长孙立刻给他回信,相约在曲江池的游舫见面,说来,长孙发出邀请的时候,他还有些怀疑。
要知道,作为魏王府主要的办事人员,何荣想出来一趟并非易事,再加上,曲江池几乎就在长安城里坊和郊外相连,距离魏王府已经很远了。
出来一趟,时间长的很,一来一回,没有一个时辰都是不够的,他有些怀疑,何荣能不能有这么长的空闲时间。
而现在,何荣居然按时赴约了,长孙也有些放下心来,甭管他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才出来的,这就说明,他是有头脑的。
况且,昨日的书信之中,何荣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已经见到了长孙想要的东西,并且依照约定做好了分内之事。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长孙才会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和他见面。之所以不在城内见面也是考虑到,长孙的目标实在是太过明显,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出现,行踪难免被有心人盯住。
为了保险起见,见面的地点才需要频繁更换,对这一点,何荣也是理解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为难的,前几日,殿下进宫,似乎陛下对殿下的态度很是不好,殿下还在内宫晕倒了,隔天还是宫里的徐良徐公公遣人护送殿下回府的。”
“自从发生了这件事,殿下的心情就非常不好,总觉得,身边的下人都是没用的蠢材,所以,殿下一气之下,就把我们这些经常伺候在身前的差役全都换到外院,把外院的差役全都换到近前了。”
“只要不在殿下身边伺候,我的时间也充裕了许多。”对于这件事,完全没有隐瞒的必要,何荣也就照实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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