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血头军逞威(1 / 1)

宋胆 憨皮拉朋丫 5394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144章 血头军逞威

那是一发炮弹,一发真正的,带蛋壳的炮弹。 差点吓了赵维一个跟头。 随后不由苦笑,“真是越来越乱了。” 之所以说出这样的话,是因为小钢炮的发展本身就是跳跃式的,技术上完全乱套了。 现在倒好,更乱了。 按理来说,火炮技术的整个方展方向,应该是从臼炮、火药颗粒化、前膛炮,再一步步转向后膛炮,然后还是一体式炮弹的出现。 可是,赵维这个二把刀子只会出主意,对火炮技术其实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 他就知道造个炮筒子,往里装火药,装球形炮弹。 加上位高权重,支使徐良跟支使傻小子一样,你就给我弄去吧! 他压根就不知道粉状火药和颗粒化的火药有什么区别,压根儿也没想起颗粒化这个茬儿来。 但,这就是个坑。 因为火炮的激发药并不是威力越大越好,过为激烈的爆燃并不能给炮弹带来更远的射程,反而会大大增加对炮身强度的要求。 而更为稳定、持久的火药燃烧,则给炮弹提供均衡的推力,逐渐加速。 而颗粒化火药便是关键,这是元朝之后才有的一道工序。 将粉末状黑火药进行颗粒处理,要做到单粒置于手心燃而不烫。 不但能提供更稳定的爆燃力,而且经过滚腊处理之后,也不容易受潮,易于储存。 可问题来了,徐良是个铁匠,哪懂什么火药?赵维不提,他更不知道。 一次次炸膛之后,生生跳过了浇铸法炮身,而逼出一套“钻膛法”的新工艺来。 可是,实践出真知。 小钢炮问世之后,应用也有几年了。别说赵维,连普通炮卒都发现,这粉末火药有问题。 容易受潮不说,真的就是一响一个屁,降低了小钢炮的威力,都白瞎这么好的东西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赵维终于想起颗粒化的问题了。 但是,后世他在鞭炮厂接触的颗粒火药都是现成的,怎么制造,他一点没概念,索性就交给了刘德柔这个火药专家。 这家伙研究新式炸药是一个长期工程,赵维就让他得空的时候看看能不能想个法子,把颗粒化解决了。 可是,直到这个时候,因为小钢炮的强度够用,解决颗粒化,赵维的主要目的还是防潮,而不是缓爆。 而小钢炮做为前膛炮,还面临一个大问题,就是射速太慢。 从填药压实,到装弹、瞄准、击发,最费时的,还有清理炮膛内的残药和焦炭。 一套流程下来,要五个人折腾半天。 正好亦思马因和孙拱两个机械大师的项目已经完成了,而且二人还想好更好的“骗钱”项目。 于是,赵维就给他俩出了个主意,你们给我设计一种专用工具,用来清理炮膛。 二人自无不可,反正赵维出钱,可是这个工具其实不好设计。 残药都在炮膛最底部,被巨大的压力甚至压实在炮管里,得用铲子一点点往下扣。 更麻烦的,还是燃烧焦炭沾在炮管上,时间长了就是厚厚的一层,炮弹都塞不进去。 二人研究了好久,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得出结论,这玩意就没法快速。 也正是这个时候,机会来了。 刘德柔那边也遇到了麻烦,把黑火药弄成颗粒不难,难的是怎么让颗粒的大小一致。 老哥试了很多种方法,效果都不如人意。 结果,刘德柔是个急脾气,弄不出来,老子不弄了! 宁王不就是想防止火药受潮吗?我把火药从出厂就密封起来,直接可以连包装一起塞进炮膛的那种。 于是,刘德柔也开始领了一口小钢炮研究了起来,主要是研究封装火药的药量和炮管口径。 但是,这事让亦思马因和孙拱知道后,登时就不干了。 “我们从炮膛里往出掏都掏不干净,你还要连包装往里塞?还让不让人活?” 刘德柔当然不惯着,“我的任务是封装防潮,我管你好不好掏!不然怎么着?咱做个铁皮的封装,连你的残药一起兜出来?” “” “” 亦思马因和孙拱当场石化。 刘德柔无意之间的一句气话,却是帮他们从另一个角度解决了问题。 对啊,我不让残药和焦炭进炮膛不就得了? 弄个铁皮罐子把火药装在里面,一起进炮膛。打完之后,把罐子拿出来不就得了? 刘德柔也愣了,说出一句更神奇的,”要是把炮弹也装进罐子,那火药自出坊到发射,都不用与外界接触。别说受潮,瓢泼大雨也不耽误打炮!” 说干就干,三人又拉了几个大马士革铁匠入伙。 于是,大宋朝的第一发炮弹,就这么诞生了。 “” 赵维听完众人的“心路历程”,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也行!? 对于一体式炮弹这种高端货,他想都没敢想过。 因为不可能,后膛炮都还没影儿呢,你想什么炮弹? 但是,这玩意就真真地摆在赵维面前,由不得他不信。 虽然很是简陋,可它确实是炮弹。 弹头还是球形的实力铁丸,坐在一个与炮管内径相当的铁皮筒子上,看上去就像一个大号的手枪子弹。 因为还没发明出击发药的缘故,所以没有底火,尾部是一个铜钱大小的圆孔,用蜡封死。 发射的时候,只要捅破蜡封,用导火绳在外部点火。 亦思马因在旁得意地卖弄着,“殿下看这如何?除了解决了火药受潮,还有清理泡膛的问题,它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稳定。” “每发炮弹填装的药量是一定的,不会因为炮卒多添或少添而产生偏差,打的会更准。” “而且,此物还一个最大的妙处,那就是” “快!”赵维抢前出口,“一体式炮弹,最大的优点就是快。” 省去了很多个步骤,射速不是原始前膛炮可以比的。 按小钢炮的射速来看,打一发炮弹的时间,这玩意起码能射三发。 这在实战中发挥出来的效用,可不仅仅是一门炮顶三门炮的问题。对敌方的压制性,简直就是颠覆性的。 赵维抱起炮弹,比抱起自己儿子还亲,“好啊!好哇!” 赞叹着,“诸公之事,乃为大德啊!” 亦思马因等人挣了钱还被人夸着,自是心满意足。 孙拱道:“幸不辱命,没有辜负殿下的期望。” 刘德柔也是,“松了一口气,那我可以接着研究我的新式火药去了吧?” 为了这个玩意儿,他新火药的研究扔了两个多月。 赵维一听,却是微微皱眉。 摸着炮弹,假意对亦思马因道:“这弹壳是一体浇铸,还是” 亦思马因一叹,“是工匠手工造出来的。” 略有尴尬,“其实,铸造弹壳自是最好,有固定的模具,在尺寸上不用操心。可是,我们试过,铸造的弹壳还是强度不够,容易炸。” “要是炸在炮膛里,弹壳就卡在里面,炮就废了。可是手工打造,一是费时费力,二是每一发炮弹的尺寸都会有偏差,精度肯定不够。” “你看看。”赵维眉头一挑,“所以说啊!”看向刘德柔,“这颗粒火药还得弄啊!” 刘德柔脑瓜子嗡的一声,啥意思?白,白忙活了呗?还弄!? 赵维扁着嘴,上前拍了拍刘德柔的肩膀,“现在就不是火药受潮的问题了啊!咱们研究缓爆的问题,非你莫属啊!” 刘德柔:“” 赵维,“我知道,你行的!” 刘德柔,“” 刘德柔有种被坑惨的感觉,“好吧,我回去继续搓火药丸子。” ———————— 钓鱼城火器有了新突破的同时,曹琦、血头所率领的民夫队伍在八月二十这天,也到达了后世的自贡附近,距离凌霄城只有不足一百五十里的路程。 能如此之快地走完大半路程,曹琦无比庆幸。 庆幸是带着血头军出来的。 在曹琦看来,这些印第安战士,虽然在行军布阵上不如训练有素的川军,可是论穿山越林,长途奔袭这种事,血头军简直就是精锐中的精锐。 这些印第安人从小就在山林间追逐猎物,练就了一身的绝技。 曹琦领五百川军护卫在民夫左右,而血头军的任务就是前突而出侦查敌情,以及肃清前路,正是他们最擅长的。 这些天,可把曹琦舒服坏了。 这些跟野猴子一样的鬼魅战士,只凭两条腿,就把大队人马前方近百里的路况摸的一清二楚。 更可怕的是,一路上,曹琦一个活的元兵都没见着。 血头军顺道就把元军的游哨和散兵全部解决掉了,大队驻军则是悉数避开。 而此时,曹琦和民夫团刚到自贡,凌霄城那边的消息已经被血头军传过来了,甚至沿路已经布置了暗哨,随时警戒。 “老天爷哟!”曹琦正对着血头感叹着,“宁王哪找来你们这么一帮子神人啊!” 可是,血头本就木讷,根本不吃曹琦这一套,板着脸道:“前面不好走。” 弄的曹琦也不得不正色起来,“速不答那老子小,手确实够黑!” 张珏预计速不答攻打凌霄城的时间是九月,可是到了这儿才知道,元军的大队人马虽然还没到,张帅预估无错,可是速不答实际上早就已经开始行动了。 凌霄城方圆五十里,已经是人间炼狱。 ,

第145 狩猎时间

之前说过,元军会赶在秋收之前进攻凌霄城,使得城处的粮食不得收获。 而实际上,速不答比想像中的还要果决,正值盛夏便已经有所行动了。 但是,速不答的目标不凌霄城,而是凌霄城周边的无辜百姓。 他要野清壁清,把凌霄城周身数十里都变成一片焦土。 速不答知道,即使九月攻城,凌霄城无法收获秋粮,可蜀地还是有不少百姓拥戴宋军,会主动向凌霄城送粮。 这样的事,在以往的巴蜀对战之中,时有发生。 而且,凌霄城肯定也会在围城之前,抢收未成熟的粮食。 虽然这些都起不到本质上作用,但是速不答用兵,一向是不留余地,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把事做绝。 所以,自八月初开始,元军就已经开始行动。 速不答的先锋营自成都而出,进驻宜宾。一落地,便干起了烧杀之行。 所有田亩一律烧光,百姓稍有异议,便杀人立威。 这样一来,不但凌霄城别想从外部得到一粒粮食,宜宾百姓也是颗粒无收。 这些百姓可不全是叛民啊!大多数都是归顺元朝,只想过安生日子的顺民。 可是,速不答可不管那么多,能用杀人解决的问题绝不做二想。 用后世的说法,就是心里有病,弑杀成瘾。 如今,宜宾附近已经被他的先锋营烧杀得差不多了,且依旧于凌霄城四周用骑队四处游荡,既防止城外往城里送粮,也防城内出来抢粮。 曹琦面色凝重,“造孽速不答简直就不是人!!” 血头却还是一贯的木讷神色,“像前面那么走不行。能绕过去吗?” 曹琦摇头,“不行!人家是骑兵,能打能跑。一但被发现,咱们就难了。” 血头眉头难得的皱了起来,“那打过去!!” 只见曹琦还是摇头,“也不行。一来,对上骑兵没有优势。二来,这队先锋营很难搞。” “怎么难搞?” “这是速不答的一支探赤马亲军,人数有三千之众,名曰贪狼卫。专门替他干杀人放火的勾当,个个是身经百战的神骑手,且骁勇难驯,善使弓射。” “在安西王府之中,战力仅次于阿难答的亲卫军,咱们几乎没有胜算。” 血头听罢,沉默不语。 曹琦眉头紧皱,喃喃道:“看来,事不可为凌霄城救不成了。” 他们加在一起只有一千出头的人马,连和贪狼卫一战的资格都没有。 曹琦做为领军之人,不能让这么多民夫陪着他冒险。 却不想,低头不语的血头突然来了一句,“明白了。” 人家刚才不是不说话,是在思考,对曹琦道:“在这等我。” 说完,回到血头军中,用印第安语似乎在吩咐着什么。 曹琦心神不宁地跟了上去。“血头,你要干啥?不可鲁莽!” 可是,血头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用印第安语与血头军吩咐。 直到,数百印第安战士似乎被其说动,开始发出似野兽一般的呼哨。 如果赵维在这,一定知道,这是印第安人狩猎的号子,标致着猎物出现了,杀戮开始了。 吩咐完手下战士,血头这才回过头来,对曹琦道:“我不冲动我用我们的方式打他!” 曹琦:“” 啥方式?曹琦不知道。 直到过了一会儿,血头和所有印第安战士褪去汉服,全身涂满油彩图腾,形如野人般的消失在密林之中的时候,曹琦也没想明白。 到底啥方式? ———————— 贪狼卫,可以说是速不答的骄傲,整个大元帝国也找不出这样一支强军。 曹琦说贪狼卫尤善骑射,骁勇无双,其实只说对了一方面。 贪狼卫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每卒配两马、两甲。 一套轻甲,可为轻骑兵。游击远射,奔走自如。 一套为重甲,若遇战情有变,可马上换重甲,成为无往不利的重骑利器。 贪狼之卒皆为全能之兵,虽是色目人组人,却保持着蒙古骑兵最古老的传统,从不带口粮,随战随补,以战养战。 这使得贪狼卫在战场上的战力极强,战术更是变化莫测。可为三千轻骑,日袭数百里。也可为三千重骑,无坚不摧。 如果有需要,还能轻重骑兵协同配合,战术多变。 也正因为如此,速不答才敢只凭三千贪狼卫就在凌霄城下耀武扬威。不但彻底劫断粮道,而且使城中守军无人敢出城一战。 贪狼卫万户阿布其亦是个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将行营就设在凌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军出巡。余部屯于城下,点起篝火,烤食劫掠而来的鸡羊。 就在宋军的眼皮底下,狂欢作乐。使得城中将士日日得见,却不敢下城,士气更为低迷。 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卫而归,马上驮着血迹未干的包裹,内里是抢来的财物。而更为显眼的,则是空马上担着的一只猛虎。 手下人一看,万户竞猎得猛虎,都围拢而上,嬉笑夸赞。 阿布其自是受用,更为自得,吩咐人生火架柴,今日大伙儿就尝尝虎肉的滋味。 有千户上前好好看了一圈,大赞道:“这老虎吃过人,眼珠子是红的。阿帅亦能降服,真是武力盖世!” 阿布其大笑,“都听见了吧?吃过人的虎肉却是没尝过,想来更是香甜啊!” 众人嘻哈附和,全然不把吃人当一回事。 “来人!”阿布其更起兴质。 “呆会把虎皮挂于营前,给宋人瞧瞧。瞧瞧什么叫无胆城上饿,英雄食虎香!” 千户一听,大赞!“好诗好诗。想不到,阿帅还有如此文采!” “好说好说!” 阿布其一点都不客气,又吩咐道:“等肉烤熟了,再叫两个兄弟到城下叫骂,老子就不信那帮没卵子的汉儿还不出来。” 一旁的千户哪敢说个不字,瞪眼叫嚣,“阿帅放心,一会儿小的亲自去叫阵。若是不出来,小的骂遍城中祖宗十八代。” “哈哈哈!!”阿布其大笑,“你小子最不落嘴德,不过我喜欢!” 话音未落,只闻一声微不可查的破空之响,骤然响起。 阿布其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砰的一声,离他不路两尺的那个千户脑袋上就多了一支一支箭。 “啊!!” 阿布其骤然大吼,“敌袭!!” 之前还嘻嘻哈哈的贪狼卒一听主帅之吼,皆是骤然弓腰抄起了家伙,不可谓不快。 可是,有人比他们更快。 只是阿布其吼叫的工夫,第二支箭悄然射出,直奔另一个千户。 砰!依旧是脑袋。 第三支,这回是瞄着阿布其来的。 也幸亏有前两支箭的空挡使其有时间反应,第三支箭一来,阿布其本能的就地一滚,将将躲过。 多年的战场经验告诉他,敌人就是近前,而且就贴在脸上。 还没等他喊出来,提醒三军,就见离他不足二十步的草窝之中,两道如流光一般的身影猛然蹿起,如野兽一般四脚并用,向着不远的林地贴地而去。 阿布其瞠目欲裂,那是两个人? 根本看不清是人是兽,就趴在大营里居然没人发现,要是第一箭瞄的就是他 本能地呼喝兵卒快追。 可是,哪给他追的机会?两道身影眨眼入林,几个呼吸便消失不见。 此时,贪狼卫已然大乱。 追人的追人,警戒的警戒,阿布其足足喘了一刻钟才回过魂来。 太悬了! 可是,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人? 直到追出去的兵卒回报,贼人已入山林。他们又是骑兵,跑不过人家,没追上。 阿布其擦着冷汗,沉吟良久,“营中哨位加倍!他娘的,让人顶上了鼻子都没发现,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就这样,一个下午,阿布其也没心情出营狩猎,就呆在营中未动。 说好了的城下叫骂,还有大营前面扯虎皮,更是无疾而终。 一直到了晚间,又出事儿了。 贪狼卫的布置是两千兵卒值守大营,一千轻骑分成一百个小队,每队十人,在凌霄城方圆百里四处游荡,起到警戒和肃清周边百姓的目的。 这其中,有50队安排在凌霄城西、南两个方向。 因为距离主营太远,晚间不用回营,择地夜宿。 还有50队,则是昼出夜伏,夜间是要回主营的。 可是今晚,就回来四十队不到,有十队没了消息。 阿布其本能地觉得,这事似乎和白天的事有关系。 保险起见,又加了夜哨。至于没回来的,等明日再派人去找。 苦熬一夜,万幸无事发生。 第二天一早,阿布其睁眼就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是吓出毛病来了,严防之下,贼人怎么敢再来大营? “草率了啊!” 结果,一出营帐。 “哦操!”阿布其踉跄倒退,直接坐在了地上,差点没吓死。 只见营门方向,原本要挂虎皮的位置,整整齐齐地挂着十具人尸。 正是昨夜正门值守的哨兵。 阿布其颤巍巍地走过去一看,“哦操”又结结实实吓了一大跳。 十个哨兵面目狰狞,死不瞑目,像人皮幡一样挂在那儿。 更要命的是,十个人都没有头皮。被人齐眉掀了下去,露白森森的头盖骨。 阿布其都快哭了,这是人干的事儿!?杀人就杀人,你割头皮干啥? “谁干的!?啊?谁干的!?” 阿布其站在营门前,也不管城上的宋人看得见看不见 手脚发凉,疯癫大叫,语带哭腔,丑态尽露。 “杀人还还割头皮什么东西?他娘的畜生!!!禽兽不如!!” “别让老子逮逮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