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9 章(1 / 1)

明末之兴汉 猪哥老腰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既然害怕考成法,那就算不上什么人才,即使是人才也不适合我们金州军。金州军要的是兢兢业业的实干官员,不是那些混日子的官油子。”鲁若麟最看不惯那些吃着公家饭却无所事事的人,现在金州军已经有这样的苗头了,自然要加强考核。

薪水小偷在哪个组织都是毒瘤,要知道他们拿的可是鲁若麟的钱。

“既然都督注意已定,下官坚决支持。”崔勇建还是分得清轻重的,反正考成法要惩治的也是那些偷奸耍滑之辈,对他没有什么影响。

鲁若麟满意的点点头,崔勇建的态度在他的意料之中,真正有敬业精神的官员是不会惧怕考成法的。

“临江,你来的正好,有个事想跟你商量一下。”考成法的事情看似很大,但是鲁若麟决意执行,是没有什么异议的,所以鲁若麟现在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

“都督请讲。”能够让鲁若麟这么慎重其事,崔勇建也知道肯定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我想将监察司改组一下。”鲁若麟直接道明了自己的想法。

“改组?为什么要改组,现在不是干得挺不错吗?”崔勇建有些不明白。

金州军能有今天的局面,监察司也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对内,监察司严查不法,对所有的官员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震慑;对外,打击敌对势力对金州军的破坏与渗透,很好的维护了金州军的整体稳定。

正是因为有如此漂亮的成绩,崔勇建才想不通鲁若麟为什么要改组监察司。

“以前我们体量小,监察司完全可以应付得过来。现在我们发展得这么大了,而且可以预见以后会更大,监察司再想完成自己的职责,就必须扩大规模,而且是扩大几倍才行,你觉得这样合适吗?”鲁若麟反问道。

面对鲁若麟的问题,崔勇建默默的思考了一下,觉得这里面确实有问题。

虽然监察司确实干得不错,但是说到底还是一个特务机构。现在有鲁若麟强力掌控,加上在职权上进行了严格限制,监察司才没有变成锦衣卫和东厂那样令人恐惧的特权组织。

人有私心,组织也一样。作为金州军的一个职能部门,监察司肯定是希望自己的权力越大越好,实力越强越好。但是监察司与其他部门不同,它是一个暴力机关,而且权力很大,业务范围几乎涵盖了金州军的所有方面。一旦膨胀起来,对金州军的体系会是一个严重的隐患。

监察司现在没有插手金州军的其他事务,是因为不敢,而不是不能。掌握了太多社会阴私的监察司,如果真的想涉足金州军的其他事务,相比其他部门有太多优势了。

官员们不喜欢监察司,更惧怕监察司,谁知道监察司里会不会有自己的黑材料。那些黑材料既是罪证,也可以是把柄,怎么用完全操控在监察司手里。

不光官员们不喜欢监察司过于庞大,鲁若麟也不喜欢。

不过鲁若麟不喜欢的理由与官员们不一样,监察司是鲁若麟的耳朵与爪牙,需要依靠他们来制衡数量众多的官员,以及应对外部的威胁。只是监察司力量过于庞大的话也不符合鲁若麟的想法,原因无非是担心力大难制。

“都督准备怎么改组监察司?”崔永建的话说明他也想明白,监察司不能无限扩大。

“将监察司分为两个部分,应对外部威胁的称为暗影司。主要负责对付境内的敌对势力,保证金州军不受外部势力的干扰和破坏。负责外部的情报收集及特殊行动,包括军事、商业、政治、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情报。”

“暗影司正如它的名字一样,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尽量不出现在民众面前,最好是大家都不知道它的存在。”

专业的情报机构对一个势力是非常必要的,鲁若麟以前是实力不够,只能将它放在监察司里面,现在是时候将它独立出来了。

崔永建作为正统的文人,对这些东西天然就比较排斥,不过他知道这些东西对金州军非常重要,便点头表示认可。

既然暗影司注定了只能藏在阴影里,那它即使再强大也不会对现有的体系造成多大的冲击,这点是崔永建最喜欢的。

“另外一部分依然叫监察司,不过只负责对官员的监督考察,不再涉及其他工作内容及权力。另外,监察司和暗影司要相互监督,避免一家独大。”

鲁若麟知道官员是经不住腐蚀和诱惑的,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权力,必须要有监督和制约的手段。让一个单位监察所有人本身就很危险,必须要有制约的对象,相互制衡才是长久之道。

“这样的话朱朝卿作为监察司的司长就不太合适了。”崔永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朱朝卿是锦衣卫出身,掌握的手段和技能也多是锦衣卫那一套。这些东西用在暗影上比较契合,但是用在对付官员上就有些不合适了。

“确实如此,所以我考虑让朱朝卿去负责暗影,监察司这边还是由文职官员来负责比较好。”鲁若麟点点头。

暗影的暴力属性要强一些,也会采取军事化管理,朱朝卿去负责比较合适。对付自己内部的官员手段就不用那么激烈了,由熟悉官员情况的文官掌管最好,这也是后世的普遍做法。

鲁若麟的做法非常符合崔永建的想法,让崔永建非常高兴,连忙恭维道:“都督英明!”

“监察司有调查任何官员的权力,所有官员必须无条件配合。一旦查证属实,由警察局实施抓捕,交由律法司审判,监察司无抓捕、审判权。”

“监察司如此重要,关系到金州军的吏治,一旦用人不当反而容易反受其害,所以监察司的一些制度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监察司官员由各部门抽调,最多任职三年,三年后必须调到其他部门。原则上采用异地任职,每个地方任职时间不能超过两年。”

“监察司官员如果知法犯法、包庇纵容、栽赃陷害,一律罪加一等。任职期间无过错,调任时职位提升一级。有重大功劳的,调任时最高可提拔三级任用。”

“另外,监察司官员优先录用年轻人和平民子弟。同等条件下,孤儿享受优先被录用权。军队旅长以上,各部门司长以上官员子弟亲属不得在监察司任职。”

监察司是专门查官员的,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要是进来的都是老油条、圆滑之辈,那效率就会大打折扣,所以最好是任用那些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