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0 章(1 / 1)

苏厨 二子从周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1个月前

上去,都不知道他学业进展如何了”

年关已近,大家都在准备休假。

薛忠,程三,苏油,石薇,踏上了回眉山的路,用苏油的话说,寒假开始了。

节日的里的热闹自是不用多说,城里乡里,苏油觉得自己送礼送得腿都快要跑断了。

宋人士大夫不尚乘坐轿子,认为那是使人为畜,苏油觉得,自己应该将舒适款四轮马车发明出来才是。

但是舒适的车辆,对路面要求也很高,这又是个蛋疼的事情。

如今的可龙里,相当安逸。

不是一家富,而是合村都不错。

鸡,鸭,鹅,鱼,猪,蛋因为销路旺盛,基本上养成就能立刻换钱。

各家的后山,多种着果树,龙脑樟,核桃,茶树

经济作物占了一多半,剩下的才是竹林,柴火用的杂木林。

村里人现在又是工人又是农民,拿着两份收入。

五十万支破甲锥的生产任务,抵消了全村一年的赋税和役务,据说第二批五十万支订单又要来了

如今可龙里的小伙子,成了四里八乡女婿的首选,新嫁来的媳妇,对家中各种各样外边没有的新奇物事感到非常吃惊。

好多好多都是城里刚刚才有的东西,比如牙刷,牙粉,龙脑香胰子,就连晾衣服的衣架,夹床单的夹子,都是那么精致

还有那神奇的澡堂子,随时提供热水,想到这里新媳妇就脸红,第一次泡的时候搓下来好多污垢

男人上工,女人在家活也不少,婆婆交代了,家里产出都要加工到很细鹅羽从毛根处断开,毛杆一份钱,毛羽一份钱,现在连鸭绒和鹅绒,都又是一份钱了。

只要下力气,就能换成钱,新媳妇觉得自己一天到晚都是劲。

倒是苏家三婶六婶常来串门,说钱是次要的,赶紧把身体养好,给家里添娃才是正经。

说起身体养好,新媳妇又脸红了,第一次下厨就丢脸,那么多新式调料,新式做法,家中自小学得的手艺都白学了,还得婆婆手把手的重新教。

然后那顿饭是让自己这辈子最后悔吃的一顿饭。

临行前爹妈一再交代,说只要是婆婆就不会喜欢宽肚肠媳妇,前三天一定要控制住自己。

新媳妇很委屈回锅肉,滑滑肉,卤水鹅,韭黄煎蛋那是能控制得住的吗?

婆婆倒是开心:“媳妇吃,多吃点长胖些,家里不缺这些,先把身子调理好是正经”

正月初三,可龙里热闹非凡,苏家小公子生日,这娃九岁了。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周围乡亲,江卿世家,学宫同学老师,嘉益客商,土地庙孩子,二林部,陵井,都赶来观礼。

甚至远在大理的高家父子,都托分号带来了丰厚的礼物

冠礼,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是汉字化圈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礼节。

冠,弁冕之总名,字有三从。

从“冖”,即以布帛蒙覆;

从“元”,取其在首,古亦谓冠为元服;

从“寸”。

“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从寸”。所以说又说:“冠有法制,故从寸。”

之所以重要,礼记一句话就说得很明白:“冠者,礼之始也。”

华夏化是礼仪的化,而冠礼就是华夏礼仪的起点。

因此大戴礼云: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特意指出:冠而生子,礼也。”

左丘明的意思,王这儿子虽然出生得很早,但也不用大惊小怪。因为也是在行过冠礼之后一年才生的,因此不算没有遵从礼仪制度。

华夏礼仪分为“吉、凶、军、宾、嘉”五种类型。冠礼属于嘉礼的一种,好事儿。

它表示这个人认同华夏礼仪这套行为准则,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成人,第一次践行华夏礼仪,是他进入华夏礼仪系统的起点。

ps:推书了,崇祯八年,这开局挺难,作者不小白,已经近百万字了,是肥肥的小猪猪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 孩子

第二百三十一章孩子

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因此传说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

汉以前,冠礼极重。

周成王幼年继武王之位,但周公摄政直至其成年。

嬴政十三岁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岁,“冠,带剑”,方才亲政。

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试经,见他“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从命。

从天子至士庶,冠礼都是“成人之资”,未行冠礼,“不可治人也”。

进入隋唐,冠礼就开始明显衰弱了。

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

还提到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

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众卿士竟然听不懂。

京兆尹郑叔则更好玩,怫然曳笏却立说:“与我何干?”引来武大臣哄堂大笑。

可见当时,多数人以冠礼为迂僻。

然而此礼,在真正的诗礼世家中,并没有荒废。

比如司马光,就曾痛心疾首:“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

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

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

所谓“四者之行”,礼记冠义解释得很清楚“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

冠礼的目的,就是“将责四者之行于人”。

“其礼可不重与?

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

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

因此司马光认为,冠礼是为了让人正式开始履行孝悌忠顺四种品行。废除冠礼,会使得人情轻薄,导致人在成长过程中不知责任,会造成社会问题。

而朱熹则对这礼的消亡感到匪夷所思:“是自家屋里的私事,有甚难行?关了门,将巾冠与子弟戴,有甚难?”

如今的儒家,还没有完全泥古和僵化,因此各世家的冠礼,都保留大略,并加以了简化和变通。

礼不可废,然而可易。

但是在年龄上,各家又发生了分歧和争论。

仪礼士冠礼贾公彦疏:“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

司马光在其书仪中,便考查了古制,认为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或者婚前,只要父母没有期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

程颐则表示反对,认为起点应该延后:“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

朱熹则持另一观点,光年龄到了,没有相关基础知识储备也不行:“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不管怎么争论吧,其实事情的本质大家还是清楚的既冠,则责。

做不到这点,就是虚礼。

不管年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