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生产劳动规范,从第三十二条到第四十条。(1 / 1)

黑枪 北疆雪狼 498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三章,生产劳动规范,从第三十二条到第四十条。

第三十二条,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服从分配,参加劳动。有病不能劳动的,要有医生诊断书并经干部批准。

第三十三条,听到出工号令,按规定的时间、编排的位置,到指定地点列队,听候点名。报数要全神贯注,声音清晰洪亮,准确无误。

第三十四条,生产劳动过程中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不准乱走乱窜,大声喧哗,谈笑打闹和睡觉。不准做私活。

第三十五条,努力学习操作技术,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注意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要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定额和作业计划。废、次品不得超过规定指标。

第三十六条,爱护设备、工具、器具,厉行节约,杜绝损失和浪费。

第三十七条,不损坏庄稼、花草、果木及其它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爱护农机具、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田间设施。

第三十八条,搞好文明生产,厂房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必须遵守车间定置管理规定,做到各类工具部件摆放整齐。

第三十九条,听到收工号令,迅速擦试、清理、保养机器设备或其它劳动工具,打扫现场卫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交接班。

第四十条,按带队干部口令,在指定地点列队集合回监舍。不准将各种工具、危险品、违禁品带进监舍……”

我自己都有些不大相信,我居然背得如此轻松和清楚。

王胜对大家说道:“都有没有听到,就要达到这个程度就可以了!下一个常力,你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