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1)

护国大将军 宁愿孤独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1个月前

以后,眉头渐渐舒展开的王铮听到山娃叫他,就回过头看着憨厚的山娃笑了笑。

“好,回家。”

山娃是他的救命恩人,穿越前的那天晚上,他由于升职和同事庆祝,结果乐极生悲,酒醉后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掉进了一个没有窨井盖的下水道里,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小山村。

醒来时身边有四条野狗,正在他脸上嗅来嗅去,试探他的生死,准备改善改善生活,尝尝人肉是什么味道。后来,正巧在附近抓野兔的山娃听到他的呼救,适时出现,赶走了野狗,算是救了王铮一命。

这三天,王铮就住在山娃家里。

山娃姓李,今年17,比王铮小了六岁。他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姐姐,一家人的生活条件虽然是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但也是母慈子孝其乐融融。

山娃的父母很喜欢儿子救下的这个白脸后生,本就极为淳朴善良的两个老人,尽管对王铮的身份和穿着打扮有些疑虑,却从他的面相看出王铮不像是个歹人,仍然接纳了王铮,这三天,他们对这个聪明机灵嘴还甜的短头发白脸后生,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山娃还亲。

山娃父母的嘘寒问暖关心备至让王铮很受感动,对于上辈子就是个孤儿的王铮来说,穿越后才感觉到了什么是父爱和母爱。

山娃的姐姐叫翠姑,十七岁那年许给了十里外小镇上的徐家二小子,没想到还没到出嫁的那一天,那位短命的二公子没福消受自己那位千娇百媚的俊俏婆娘,得了急病一命呜呼。于是,还没过门的翠姑,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寡妇。

公婆说翠姑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未过门的夫君,就不让他进门,无奈之下,哀叹自己命苦的翠姑只得住在娘家,和从不嫌弃她的父母弟弟相依为命。

“哥,你看,我摸了条鱼,还不小,回家叫姐炖了。”穿着半截麻衣的山娃,袖子和裤腿都挽了起来,赤着脚,炫耀似的举着手里近尺长的草鱼,对下了小山坡的王铮说。

“嗯!是不小,山娃真有本事,还会下河摸鱼。”王铮走到了山娃身边,宠溺地摸了摸他乱蓬蓬的脑袋,轻笑着说道。

“嘿嘿!哥,我已经是大人了,你别当我是个小孩子行不?”山娃歪着脑袋憨憨地笑道。

是啊!对于后世来说,像山娃这样的年龄,不过还是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就是个高中的学生。可对于现在人口稀少的大郑来说,十七岁的年龄已经是成年人了,男的要结婚,女的必须出嫁,否则,当地官府指婚也必须婚配。

华夏数千年的封建史,人口的多寡,是决定一个王朝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等等的第一要素,有人就能种地,就能收赋税,国库才会充足。有人才有军队,才能发动战争,抵御外侮或者开疆拓土。

“我没把你当小孩子啊!我比你还大,就不会下河游泳,更不会摸鱼,这一点,你真比我有本事。”

王铮所在的山坡下,就是进山出山的唯一小道,过了山坡后不远的一个山洼里,有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山娃家就在那里。

“哥,你还有不如我的地方?”山娃长这么大,出门最远的地方是十里外的小镇,也没上过学,三天来的闲谈中,他对于王铮的博学多才极为崇拜,他认为这个短头发行为怪异的白脸哥是无所不能的。

“当然有,很多,比如,我还不会打猎,不会逮野兔,更不会弯弓射箭,那天,要不是你一箭射死了一只野狗,其余的也吓跑了,我铁定被狗吃了,看看,你还会救人,是不是很有本事?”

想起那天自己躺在草地上刚一睁开眼,身边四条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流着臭烘烘的口水正准备饱餐一顿,王铮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如果山娃晚来三秒钟,已经张开了大嘴的四条野狗,瞬间就会把王铮撕成碎片,也许,三天后的现在,那四条野狗已经把他王铮化成粪便拉了出来,成了山里某些野草的肥料。

“嘿嘿!哥认识字,还会作诗,哥才是有本事的。爹说,让我跟你好好学,听你的话,日后咱家肯定能经常吃上白面馍。”

山娃虽然见识少,看着也很憨厚,但却是个有脑子的,他打猎时的灵动和偶尔狡黠的眼神,让王铮感觉到,山娃是一块可以雕凿的良木。

“白面馍?呵呵!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山娃的眼界太窄,能经常吃上白面馍并且能吃饱,已经是他暂时最大的理想。

可王铮既然来到了这个郑朝,他不能只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吃上白面馍,他想让山娃的一家生活的更好,最起码·····吃馍时也得有个咸菜疙瘩就着吧!

002章 山娃的家人

两人进村时太阳已经落山,村里稀稀落落居住的山民家里,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远处犬吠鸟鸣肥猪哼哼,一幅幽美的野狼山春居图。

是的,从这个名叫李家洼的山村再往里走,大概二三里,就真正的进入了听名字就很恐怖的野狼山,王铮就是在山里被山娃救了回来。

当时,可能是穿越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穿越前的宿醉,更有可能是被那四条野狗吓的,王铮虽然脑子清醒,却像是和一个美女嘿咻了一整夜,做了次一夜N次郎一样,脚酸腿软,根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是年仅十七岁的山娃把他背回家的。

“小狼,小狼,哎哟···你这夯货。”两人距离山娃家的小院还有几十米远,就见山娃家门前蹲着的名叫小狼的牛犊似的家伙,像狼一样的摇着尾巴哼哼着扑了过来,一下子把山娃扑了个屁蹲儿。

小狼不是狼,是山娃养的一条雄性土狗,小狼很有灵性,几乎不用喂养,都是自己去山里找食吃,隔三差五的还会带回来一只野兔或者小野猪,比山娃打猎的本事还高。

“小狼和你可是真亲。”王铮羡慕地看着小狼说道,没办法,他刚来三天,小狼对他还保持着警惕,不和他亲近。

王铮也喜欢狗,上辈子就和合租的同事养了一条哈士奇,因为没有女朋友,也不是领导,除了几个最要好的同学,基本没有应酬,下班后就回家照顾那只拆迁大队长,算是一个比较称职的铲屎官。

现在,看到了小狼和山娃的亲热劲儿,王铮又想他的二哈了。

“唉!也不知道我的二哈想我了没?”王铮暗叹了口气,想了想,觉得二哈不会想他,那家伙是出了名的不认主人和撒手没,只要自己那位合租的同事继续养着它,它估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