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1 章(1 / 1)

犯罪心理:罪与罚 星星的泡沫 2000 汉字|1 英文 字 1个月前

终,齐冉都如一个拎在别人手中大型的破布娃娃一样,没有反抗,没有言语,等到那个人骂够了,又将他摔回地上,他才不紧不慢地将一直夹在两手指中间的香烟塞进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

吸烟这个习惯,是在他踏上逃亡路那一刻开始养成的,他知道文沫不太喜欢香烟的味道,出去吃饭的时候,都会刻意选择禁烟的餐厅,可是他太寂寞了,抽烟算是他寂寞时光里唯一的消遣,不知道文沫有朝一日真的看到现在这样的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有眼无珠,他无怨无悔地付出了所有,也许直到他死的那一天,文沫都不会知道,他曾经为她牺牲了多少,值得吗对于这个问题齐冉自己也没有答案,所谓值得不值得,那要看在自己的心里边什么最重要。

再次听到齐冉的名字,文沫的心也跟着沉了沉。

一年的时间,就如沧海桑田变幻般那么遥远,一年后的文沫跟一年前不再一样,一年后的齐冉已经完全变成了文沫不认识的样子。人生就是这样,无时无刻不在捉弄着你,远比戏文里面写的都要精彩万分,让你有一种被生活强奸,无法反抗却无法享受的感觉。

因为文沫的坚持,李响岳只得同意她回家居住,当然了,必须让程功一起跟着保护她才行,心烦意乱之下文沫没有时间在这种小事上纠结,她只想快点回家,她要亲眼看一看齐冉的杰作。

他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感情进展却神速,在众人目瞪口呆中,一路走到了谈婚论嫁。其实冷静下来,文沫才发现自己对这个男人可以称得上一无所知,她全凭着那种一见钟情带来的兴奋感觉,一叶障目,看不到其他种种可疑之处。

没想到他们的生命再次有交集,居然是在一处案发现场,两句惨死于地的尸体,彻底打消了文沫对齐冉的最后一丝幻想。她以前以为齐冉是逼不得已,为了妹妹报仇才最终落入别人的圈套,不得已而为之的。那么这一次呢他又有什么样的借口,又有什么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高贵理由呢

两条人命同,不管这两个人到底该不该死,那都是只有法律才能够处罚的,他齐冉是什么人,可以如此滥用私刑,随意结束别人的生命他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是错的,但他认识到过这一点吗

文沫身为警务人员,已经错过一次,她为此深深感到内疚,曾经发过誓如果有一天和齐冉不期而遇,一定会抓他归案,她苦苦地寻觅追寻着他的脚步而不可得,没想到他这会自己送上门来了。

如果在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上仍然抓不到他,文沫觉得他这个警察做着也没意思。

堂而皇之登堂入室的程功,心中对齐冉有着说不出的感激。如果没有他来这么一出,自己哪有这么名正言顺的借口去亲近文沫,一个屋檐下,想想就让人兴奋。,,;手机阅读,

===我是死神

全国的首都城市,安保的严密程度当然可以想象可是就是在如此严密的排查中,齐冉就像凭空失踪一样,没有在任何地方露过面。文沫家里风平浪静,再没出现过任何异常,一晃十天过去,哪怕谁都不甘心,不愿意承认齐冉已经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溜得无影无踪了,也不得不暂时放弃抓捕他的计划,转去该忙什么忙什么去了。

文沫和程功又麻利地飞回q市,继续追查管秋红的案子。

边君亦的姐姐,头胎生的那个女儿,小名叫小佳的,出事地点在家大型超市外面的停车场,停车场四周的监控设备和警方的询问笔录,很好地为他们还原了当时事发的经过:

两年前,同样是盛夏时节,边君凡开车拉着弟弟和女儿来超市购物,停好车后边君凡抱起女儿,跟弟弟一起在超市里大约逛了一个小时,出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拎了满手,然后一行人回到车上,放好东西,边君凡安顿好女儿在后面的婴儿座椅上坐下,准备开车离去。然后她突然想起来,自己需要的几件东西没有买齐,又想返回一趟超市。据她当时说,因为买的东西中包含一个给女儿专用的澡盆,重量不轻,她怕一个人拿不动,因此叫着弟弟一块返回超市,又想着买的东西数量不多,用时应该不会太长,她刚把女儿在婴儿车上绑好,用过婴儿车的都应该知道,绑的时候很费事,解的时候也轻松不到哪儿去,一绑一松,耗时太多,她想着自己一会就会出来了,因此只拉着弟弟锁了车门,小跑着向超市而去,将女儿放在了车上。

购物的过程很顺利,可是等到要结帐的时候,边君凡却找不到自己的钱包了,她很清楚记得自己进门的时候是装着钱包的,她特意检查过,绝对没有落在车里,两人又慌张地从收银台返回超市里边,四处寻找丢失的钱包,一来二去的一番忙乱,边君凡就把女儿仍然被留在车里这件事忘在了脑后,边君亦当初也说自己没有想起来。

等到他们终于在一个肉铺摊边找到掉在缝隙里的钱包,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以后的事,等他们结账出来,回到自己车里的时候,小佳已经因为脱水和高热陷入了深度昏迷,紧急送医两个半小时后被宣布死亡。

边君凡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警方在为她做询问笔录的时候,她说话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全凭更加冷静的边君亦在一边补充着才说明白。这件案子当初怎么看都像是意外,一个生了孩子,没有从健忘中恢复出来的妈妈,一个年纪尚小,不是为人父母,压根没想起来孩子的舅舅,要说他们有错,也只错在他们粗心大意上,顶多算得上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一点都不需要付的。

这起案子也是与边君亦有关的死亡案件中,最像真正意外的一起。首先,边君凡是否走到哪里都带着女儿这一点,边君亦无法控制,母性的本能让一个新妈妈会好好的照顾自己的孩子,边君凡将孩子留在车里边这件事,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偶然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也就是说意外成分要多一些;其次,边君凡如果更担心女儿一点,在钱包丢了之后,她可以不买这些东西直接回去找女儿,她会把女儿仍然在车里这件事情忘掉,是任何其他人都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