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32 章(1 / 1)

寒门状元 天子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赃物,既往不咎。若不幡然悔悟者,事后查出,一律以行贿论处,抄家发配,重罪者,绞!”

  随着沈溪的命令发出,先是百姓中发出哗然声,随即街道上热闹起来,但凡城中的士绅和商贾人家,听说督抚在审知府,都派人前来探听虚实,现在沈溪下了这种命令,这些家仆自然要赶紧回禀。

  宋邝怒视沈溪,道:“沈大人,你可真是好手段啊。”

  沈溪冷冷一笑:“宋知府谬赞了,听闻宋知府无论是做事还是办案,都明码标价,惠州府治下所有县,每年四季孝敬,稍有怠慢就会被你言辞责骂诸般刁难,上报记过,升迁不得其路!你说这些官员,是否会对宋知府你恨之入骨?”

  知府衙门我打不开缺口,可府衙下面还有各县知县衙门,那些人平日里受你欺压,现在我一句话就可以将你先斩后奏,你觉得那些人会帮你说话?

  沈溪道:“请博罗县、归善县、长宁县知县上公堂说话!”

  衙门内瞬间又是鸦雀无声。

  但见从后堂走出来几个人,这几人虽然风尘仆仆,但官服穿得倒还挺整齐,作为惠州府治下靠近府治的知县,他们得到沈溪的调令,马不停蹄赶到惠州府来,如今正好可以鼎证知府宋邝的贪污和受贿之罪。

  博罗县知县王宣、归善县知县石凤和长宁县知县汪举,走到公堂之前,恭敬地向沈溪行礼。沈溪摆摆手道:“不必多礼,你们且将近年被知府宋邝所强行索取之贿赂数额,一一奏报而来!”

  沈溪先给这件事定性,不是你们主动给宋邝行贿,而是他强行跟你们索贿,之后上报朝廷也会这么说,所以你们不需要有后顾之忧。

  王宣、石凤和汪举分别将自己的事如实奏禀,别人说的话百姓或许不信,知县的话百姓可深信不疑。

  要说住在府城里的老百姓,平日可是见不到知府老爷的面,他们接触最多的还是知县衙门,而归善县又更是惠州府治所在地,是府城百姓的父母官。

  连父母官都证明宋邝是个贪赃枉法之徒,这下彻底将宋邝之前给不知真相百姓所留下的好印象打破,他们在议论纷纷中,开始咒骂知府宋邝等人。一坏皆坏,既然是贪赃枉法的赃官,那勾结盗匪、杀良冒功的事似乎也可以坐实。

  宋邝此时已经恼羞成怒,尽管屁股上、腿上都有伤,可他仍旧挣扎着站起来,朝沈溪嚷嚷,不过这会儿公堂上极其嘈杂,没人听得清他在说什么,沈溪也故意不拍惊堂木,任由百姓议论。

  旁边的玉娘看得莫名其妙,明明是要问宋邝与贼匪勾连杀良冒功的事,怎么突然变成治宋邝贪污受贿?

  还能这么玩的?

  不多时,出去搜查宋邝府宅和外宅的官兵相继回来,他们抬着大箱小箱的银钱,后面都跟着一名到几名妇人或者仆从,有的进到公堂后很平静,有的则是哭哭啼啼。

  稍一问询,结果这宋邝不但贪赃枉法,还有强抢民女的行径。

  沈溪一拍惊堂木,公堂上终于安静下来,沈溪道:“宋邝啊宋邝,你不但聚敛了如此多的财物,还有这么多女人,享尽齐人之福已是不易,可你这是……多少的齐人之福?你可知自己落罪,有多少人要跟着你遭殃?”

  宋邝这会儿就算一肚子怒火,偏偏找不到半句话为自己辩解。

  银子被抬来了,女人被沈溪押回来了,这些女人虽然平日里对他惧怕,不敢说什么,可如今他已是戴罪之身。

  这些女人为了自保,还不是顺着沈溪的话头来?

  沈溪作为三省督抚说的或许不管用,百姓说的也无用,可连你治下的知县都指证你,连你的女人和仆婢也来戳你脊梁骨,你现在就是百口莫辩!

  沈溪一摆手,示意让官兵押解那些山匪先到后院的地牢中关押,此时公堂上已经不再审案,而是要清点财物。

  虽然财物还没有定数,但数量已经多得超出了围观百姓的想象。

  光是几个木箱中盛放的金锭,就价值七八千两银子。

  “官员受财八十贯便可处绞刑,以你贪墨受贿的这些银子,怕是死几十次都够了。”沈溪看着两边仍旧被押解跪在地上的府衙官员,道。

  “别说本官不给你们机会,若你们继续包庇犯官宋邝,与他同罪论处。但若揭发有功者,本官可法外开恩,饶恕其性命!”

第九三二章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沈溪知道对知府衙门这些与宋邝同流合污的官员来说,最大的震慑不是杀多少人,或者用多么狠的刑罚,而是用足够的证据令宋邝对自己的罪行哑口无言。

  一罪落实,宋邝就已经是罪无可赦,沈溪要坐实宋邝其他罪行可谓轻而易举。

  “谁要检举他人,或者是被他人所检举,就看你们的了。”沈溪站起身来,“暂且退堂,半个时辰后再审!”

  又是延后半个时辰审案,这次听审的百姓心中多了几分急迫,都想看最后的大结局,偏偏此时公堂审案暂告一段落。

  百姓虽然心中遗憾,但都不敢喧哗,目视沈溪进到内堂,人走之后,外面才传来小声的议论。

  荆越进去请示过沈溪,出来大声宣布:“将一干人犯押解到厢房单独拘押,给予纸笔,若出来时不能老实交待,一律以从犯处置,问题严重者按照军法就地格杀勿论!”

  “得令!”

  两名官兵先将瘫软在地的宋邝押下去,随即是知府衙门的官员。

  随着一众官员押解去了侧院厢房,大堂内只剩下手持杀威棍的官兵,百姓的议论声逐渐变得沸腾,而衙门外面陆续开始往里挤人,这些人大多是曾给宋邝送礼的本地士绅和商贾,在得知沈溪放出的“坦白从宽”的消息后,担心家族沾染上行贿或者是通匪的大罪而被抄没,只能前来“认罪”。

  “尔等何人?”

  荆越手提佩刀,趾高气扬立在大堂前面,好似门神一般。

  一位五十多岁的儒衫老者下跪道:“回官爷的话,小人有罪,特来向督抚大人请罪!”

  “草民也是来请罪的!”

  检举揭发这种事,宜早不宜迟,谁来得晚了,那时可能罪行都已经定下,不再需要多余口供,那他们就不再是“污点证人”,而是被人指证的罪犯,轻则以行贿罪、重则以通匪罪名论处。

  在大明,但凡涉及到官员的职务犯罪,无论官民,自愿或者被迫,只要审定有罪,那至少也是抄家发配的结局。

  抄家将意味着一个大家族上到八十岁老态龙钟的老者,下到襁褓婴孩,都要被下狱问罪,在牢里吃苦不算,最后男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