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1 / 1)

糖衣 饶雪漫 2000 汉字|4 英文 字 28天前

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欢紧紧而疯狂地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没根没基地痛着。听他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没一根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酒吧里一个女声在幽怨地唱:“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来,对茄克衫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我吃惊地问他说:“你也失恋?”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我歪在他怀里格格地笑,他又说:“我一进门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疑不定,你并不常来这种场所,对不?”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二十二岁。”

“算你厉害!那你多大了?”

“三十五。”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纳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夹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流动。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阴道上停了下来。

我喘喘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来想做点什么?”

“做爱好吗?”我被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没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淑女形象荡然无存。

“明天醒来,”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地过日子。”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只是一场梦。”

我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真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来。他又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的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好。”我说,但我还是没动。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没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地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你再也不能这样随便失踪。”

“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吗,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我哑口无言。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肉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好。”我说,“我不再乱跑。”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