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1 / 1)

哈佛模式-职业经理人 佚名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现代组织往往强调授权,但不能进行毫无保留的完全授权。授权仅是表示被授权者代替授权者行使所授权力而已。

  责、权、利三者之间必须是协调、平衡、统一的。权力是责任的基础,有了权力才有可能负起责任;责任是权力的约束,权力拥有者在运用权力时就必

须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不至于滥用权力;利益的大小决定了管理者是否愿意担负责任,接受权力的程度,利益大责任小的事情谁都愿意去做,相反,利益小责任大的事情人们很难愿意去做,即使做了,其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组织中的某一层,特别是高层,责权利没有得到统一,则整个组织将是危险的。

4.精干、高效

  精干原则首先要求部门化必须合理,根据组织的需要,尽可能减少部门的设置数量。因为部门的数量越多,协调与控制这些部门的上级部门也越多,整

个组织结构就会变得庞大起来。

  精干原则,还要求各个部门的人员配置必须合理。违反精干原则,一是使管理费用升高,经济性降低;二是使得管理层次不得不多起来,并且由于人员

的臃肿,工作的相互推诿,管理效率必然很低。

  效率,对于公司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保证公司组织的高效运转需要有一些条件。精干是前提;其次各部门应该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沟通渠道以及各种协调方式。

  以上所述的组织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对于几乎所有的公司组织都是重要的。然而,对于那些技术、环境变化很大,动态性较强的公司组织,一般的部

分原则的框框则需要突破。所以,现代组织设计需要转为动态的原则。

(二)动态的设计准则

1.知识与职权的结合

  现代组织由于分工的细致,越来越强调职权与知识的结合,参谋的作用将显得越来越大。参谋人员由过去仅仅是咨询的地位而可能变为拥有赞同性职权

甚至职能性职权,这种职能性职权意味着参谋人员与直线主管人员融汇在一起,拥有部分的指挥权。这里只解释一下强制磋商和赞同性职权两种加强参谋作用的方法。

(1)强制磋商。强制磋商加强了参谋人员的作用,某一制造部门经理的建议,须先和技术专家商讨后,才能向制造部副总经理提出,否则,制造部总经

理会拒绝讨论部门主管的任何议案。在这种情况下,能确保技术专家有机会去影响制造的过程。

(2)赞同性职权。赞同性职权是指直线主管的决策要获得多数参谋人员的支持,才能生效。这就是说,参谋人员拥有否决权。实际上,参谋人员拥有三

部分的决策权,但不是最终的决策权。赞同性职权使得参谋人员的影响力大大加强。对于总经理的参谋班子来说,赞同性职权意味着对总经理权力的限制。如果是一个部门对另一个部门行使赞同性职权,则会使各个部门的工作彼此进一步了解,也确实能纠正一些错误。赞同性职权增加了决策所要经过的环节。

2.适应性与创新性

  现代公司越来越显示出动态的特质。公司组织结构受环境、公司规模、技术特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发生变化,就对组织结构提出了变化的要求。

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公司,其组织结构对外界必须有一定的适应性。而创新对于一个处在动态环境下的组织也是非常重要的。为着保持组织的适应性和创新

性,应该使组织具有以下的特点:

(1)小型化。所谓小型化,就是要发展公司内部的中小单位,把大公司分成几个小的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单位。小型工厂比大型工厂更能适应环境或市场

的变化,可以取得“船小好掉头”的好处。另外,小型工厂比大型工厂更为优越的是便于搞技术创新。小工厂灵活多样,吸收新技术快,能及时生产出小批

量的多样化的高精尖产品。

(2)简单化。建立一个简单的结构形式,公司总部可以成为一个精干的班子,并且集中精力研讨公司的战略问题,根据环境的变化随时调整公司战略,使公司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复杂的组织结构形式,往往只注重内部关系,仅仅拘泥于形式,因而对环境无力作出更为灵敏的反应。简单化的另一好处是减少管理的层次,可以使公司总部之外的管理阶层更直接地与作业层接触。

(3)弹性的结构。即充分利用项目小组的优势。当项目小组的任务与人员更具暂时性时,这种项目小组形式并未对组织结构发生根本影响,即仍保持原来的结构,而没有形成固定的矩阵组织结构。暂时性项目小组的成员虽然与原

部门有一定联系,但更多地受到项目小组经理的领导,而不象矩阵组织结构中小组成员必须接受双重领导,因此,职权差距的影响也会降低到最低的限度。作为暂时性的结构,项目小组使组织具有一定的弹性或适应性。项目小组为随时准备迎接环境所提出的挑战提供了方式,它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宣告成立与解

散。暂时性的项目小组是一个适应性很强的弹性结构组织。

(三)授权

  在一个现代公司组织中,从总经理到工人都有一定的职权。职权包含着指挥、命令和处置的权限。上级有指挥命令下级的权限,工人有操纵设备和处置

作业问题的权限。在正式组织中,职权流动的方向总是向下的。作为一个单位的主管人员,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哪些职权应当授出去,哪些职权应当由自己

掌握。所谓授权,就是上级把权力委任给下级,规定职权的过程。授权的实质就是职权流动,而且总是上级向下级授权,即上级为下级规定职权,同时也为

自己规定职权。

  授权的必要性由以下各点说明:

 (1)只有经过有效地授权,公司经理才能够集中精力处理公司最重要的问题,而不致于包揽所有的工作。经理不应当去做下级能做的事情。

 (2)只有经过有效的授权,才能给下级人员提供培养和锻炼工作能力的机会,有利于不断充实公司的各级领导。

 (3)只有经过有效地授权,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实践证明,谁最接近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