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1 / 1)

哈佛模式-职业经理人 佚名 2000 汉字|15 英文 字 1个月前

位于高所得税

国的子公司A借入资金购买一项资产,并以最低的价格租赁给低税国或无税国的另一个子公司B,该子公司B再将此资产以尽可能高的价格租给另一个子公司

C,从而达到整个企业减少纳税的目的。另外,也可以将设备租赁给一个位于难得获得贷款的东道国的子公司。

(四)利用转移价格进行国际避税国际管理要尽量达到减少税赋的目标,方法有两个,一是避税,另一个是

逃税。后者是违法行为,冒很大的法律风险;前者则是寻求法律的空子,从而减少纳税的数额,是经营行为。

跨国经营时要缴纳下列三类税:

(1)流转税,即以流转中的具体商品为对象而课征的税。例如销售税、国内消费税、周转税、增值税、产品税和营业税等。

(2)财产税,分为个别财产税和一般财产税两类。前者是指以某一幢房屋、某一块土地和某一艘船舶为对象而课征的税,例如土地税、房产税和车船税等。

后者是指以一般财产价值(财产总值或净值)为对象而课征的税,例如财富税和资本税等。

(3)所得税,即以企业的收益或所得为对象而课征的税。例如公司所得税、未分配利润税、社会保险税、租赁所得税等。

如何利用转移价格进行国际避税?

首先,我们看转移价格高低对企业税后收入的影响。跨国公司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所得税率的差别、“避税港”的优惠以及区域性关税同盟、经济共

同体等的有关规定,通过转移价格把高税率国家(地区)的分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地区)或避税港中的分公司中去,从而达到有效地避税的目的。

以X母公司为例,假定它设在U地的Y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比本国高,母公司可以提高产品价格出售给在U地的子公司,从而提高了该子公司的成本,减少

子公司的应税所得额,少缴纳所得税。从上表中看到,运用低价策略,Y子公司缴纳所得税250万美元,X母公司缴纳所得税25万美元,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

325万美元,净收入即税后利润475万美元。而通过转移价格的制定,运用高价策略,X母公司将价格水平由1400万美元提高到1700万美元,同样数额的应

税收入800万美元之中,由子公司承担的部分从500万美元降到200万美元,最终使应缴所得税从325万美元降到250万美元。

注:X母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率为25-50%。

再看避免关税。如果子公司需付进口税,并按转移价格计算的发票额来计算关税额,且仅考虑关税避免问题,显然降低转移价格就能减少应缴关税额。

例如,如果子公司在所在国对价值为100万美元的进口商品征收10%的从价税,应缴关税10万美元,而跨国公司将此商品的价格压至70万美元,只需缴关税

7万美元,可少缴3万美元关税。不过,由于转移价格对进口税和所得税的税负的影响方向正好相反,而且跨国公司承担的所得税税负通常要高于进口税税负,

所以在实行转移价格来避免关税时,需要综合考虑。仍以上表为例,假定Y子公司须付10%的进品税,低价与高价两种策略所引起的不同后果形成

下表。

上表说明当X母公司以低价把产品卖给Y子公司时,子公司需付进口税140万美元。由于缴纳进口税使公司应税所得额减少,从500万美元降到360万美

元,使所得税由250万美元降到180万美元。全公司的总税负为140+255=395万美元,全部净收入为405万美元。当母公司以高价把产品卖给子公司时,

全公司的总税负只是335万美元,净收入为465万美元。因此,高价策略优于低价策略。与上表相比,两者之间税后利润的差别相对缩小了。

因此,公司在制定转移价格时,应优先考虑所得税税负,其次才是关税税负。当然,东道国采取国际定价征收进口税时,进口税因素并不受转移价格策

略的影响。

(五)转移价格的其他功能

转移价格除了减少纳税的作用外,主要还有以下几个用途:

1.避免风险

在动荡不安以浮动汇率为主的国际货币体制下,汇率变化加大了跨国交易中的外汇风险。为了减少汇率风险,跨国经营时可使用转移价格杠杆。例如,

预测到子公司所在的某国有可能发生货币贬值,公司向子公司发货时往往采取高价,提前将子公司的利润抽回,同时也可采取提前或延期的支付方式,以减

少因货币贬值所造成的损失。此外,利用转移价格,母公司可向设在东道国的子公司索取高价服务费等,最终使子公司破产,撤回资本,从而使政治风险降

到最低程度。例如,美国对古巴的前期国有化就采取了这一手段。

2.对付管制

转移价格的运用能有效地对付东道国的外汇管制限制和资金管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其子公司有两种类型,一是趋向再投资型的子公司,二是趋向汇

款型的子公司。如果东道国有重要的投资机会,就需进一步投资。但是,如果投资获得利润后,由于受到东道国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不需追加投资,利润就得汇回国内。然而,东道国有可能实行外汇管制和资金管制。例如在汇出利润

的时间和数额上作出种种限制规定,此时,采用高价策略增加成本以降低子公司的利润水平,达到调出红利的目的。如果按正常的办法将资金和利润调回本

国,必须等到会计年度末才能汇出利润或资金。由于转移价格是通过进出口进行的,无需等到会计年度末,随时都可进行。特别地,在东道国通货膨胀严重、

不断降低汇率的情况下,愈早把利润汇回国内就愈有利。

在外汇行情变动时,利用转移价格转移资金的灵活性可以进行外汇投机,使汇价收益达到最大限度,使汇价亏损达到最小限度。

3.独占合资企业的利润

合资企业是按股分红的,如果通过转移价格,子公司就可以把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帐下,由母公司独占,而合资企业帐上却是亏损,使东道国的股东分不

到红利。这是一种“看不见的掠夺性经营”。

4.缓和与东道国的关系

在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独资或合资子公司取得高额利润,往往会遭到当地的强烈不满。为避免抨击,在东道国少申报利润,而将少申报的部分通过

转移价格送回国内。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