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尘归尘土归土 【真正的正文大结局】
因为饥寒交迫两天两夜,我早已体力透支四肢无力。
可是,随着我身体的剧烈变化,我却觉得这个世界慢慢明晰了起来。
光比平时更明亮,周遭一切声音,比往常来得更清晰。我甚至能闻到不远的花坛处,深藏在花朵里露珠的香气。
我听见“吡啦吡啦”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锆银戒指伸缩得愈发强烈,好像在兴奋,在呐喊一样。
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舒适,越来越轻松,虽然已近分崩离析,但我从来没有这么快活过。
有一道强烈的光晃过我的眼,我下意识地把眼睛闭上,放肆贪恋这难得的愉悦,不再管那些恼人的生离死别,只想在这一刻,化为灰烬。与简亦繁和青瓷共同死去。
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我能和简亦繁同年同月同日死,上天也算待我不薄。
时间终于静止,锆银戒指也不再疯狂,我与光已同成尘灰。
砰。
我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动,好像是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
可是,我看不见自己,也只能模糊地看到周围的人。
“冥王你看”我听到一声巨大的惊恐的叫声,她说:“你看,那是什么啊”
冥王也显得非常吃惊,她跟着云深的声音说:“天呐,那是一块石头么”
“林勉变成石头了”云深尖叫起来,声音里满是震惊。
她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让我也跟着震撼着,我怎么会变成石头了
我意识尚存,听力绝佳,视力却忽然下降了。
没有想到,我在这样极度的沉沦里悲恐里,竟然变成了一块石头。而石头就是我的本身么
隔着几米远的距离,我混沌不清地看到一个奄奄一息的白色身影,用尽自己最后一丝力量,从地上向我爬过来。
他的声音气若游丝,我却还能听得清楚他在叫我的名字:“小勉小勉”
身着红衣的女子去扶简亦繁,她紧紧掺住他,不许他再多费体力。可是,简亦繁却依然执着地要朝我爬过来。
“云深”冥王一声厉吼,“去把那块石头给我捡过来”
云深立即悬空直降,落到地上,旋风一般朝我冲过来。我被一双柔软的手捧了起来,我看着它将我带到简亦繁身边去。
冥王正将简亦繁拖起来。运用自己的内心给他疗伤。
云深说:“冥王,你看,这块石头上有印迹”
可是冥王无暇顾及,云深又说:“石头上刻了两个字母,写的是ja”
ja。
简亦繁。林勉。
我们的三生情缘,将终止他内力尽散而亡和我的化身石头而灭里。
生生世世,或许,再无归期。
简亦繁躺在地上,意识已经全然模糊不清。他嘴里还在喃喃地念:“小勉,小勉啊”
可是此刻。我却再没有眼泪了。我是一块石头,又从哪里来的眼泪呢
就在我在心里对简亦繁做最后的告别之时,天光突变,刚才还阴霾的天,忽然变得晴空万里,金光乍现。
我顺着那光朝天际望去,只看见有天外飞仙从那九重云宵上飞身而降。
她穿着一身洁白的圣衣,站在一方莲花宝座上,左手持纯白玉净瓶,右手拇指与中指相捻,呈普渡众生之佛势,向我们所在的地方飞过来。
云深显得很惊慌:“冥王,竟然是观音啊咱们多少年没有见到观音了”
冥王也去看忽来乍到的观音,手上仍不忘给简亦繁运气。
观音周身素雅洁白,带着佛光,站在我面前的半空中。而我还静静地躺在云深的手里,不知因何惊动了观音大士。
观音手握净瓶,以右手拿出瓶里的杨柳枝,从瓶里沾出仙脂露,然后对着我的方向,赐予了我这四界至宝的杨枝甘露。
有几滴圣水落到了我的身上,我感觉到它们迅速融进我的体内,像一股巨大的能量一样,让我作为石头的身体愈加明清。
我渐渐从云深的手里飞起来,飘浮于空中,旋转了几圈之后,我降落到了观音大士面前的地上。
倾刻之后,我的身体再次发生强烈的剧变。那一整块石头慢慢变成石头碎末,从四面八方飘散出去,像一场粉尘流。
最后,只剩下石头其中的一块,落在地上,慢慢变大,越来越大。
强烈的光线里,我像一只涅槃重生的凤,渐渐看着自己又逐渐变成一个人的身形。
我听到不远处云深的声音:“林勉这是羽化成仙了么”
不过数秒钟光景,我再次变回了一个人的模样,脱胎换骨焕然一新。我朝自己身上看,竟发现自己穿着一身素雅的玉衣,腰上系了仙家独有的金丝带,而头发也被束了起来,盘于发髻置于头顶,只剩两缕黑发垂落于胸前。
我跪在观音面前,虔诚朝拜:“参见观音大士。”
观音握回玉净瓶,右手再次捻出普渡众生之势,声音高远:“你我同为仙眷,不必对我行此大礼。林勉,你是亿年灵石,可愿随我回到仙界,造福众生”
我仰头看着面前的观音。不解地问:“我是亿年灵石”
观音声音轻柔悠扬,娓娓道来,不疾不徐。“数以亿万年以前,盘古开天辟地,古尊的双眼化为日月,而牙齿化成山脉与磐石。你就是古尊牙齿的一角,变成石头后,安静地存于世上。你吸收了亿万年人间的灵气,逢亿万年之后,人间遭遇大雨。你被精卫衔走,投身于汪洋大海里去填海,从此吸收了亿万年海洋的灵气。”
我听得无比震惊,原来,在数亿万年之前,我竟已存在于这个混沌的世间,见证了苍生的繁衍变化。
观音大士继续说:“山水剧变,沧海变桑田,大洋成高峰,你从海洋里出来,回到了地面。恰逢数年之后,天神远祖女娲补天,拿你去做了灵石,补上了天空的缺口。而你,又吸收了天空的灵气,在天上存在了亿万年。在数百年以前,你化作陨石,从天而降,因身含无数年的陆地、海洋、天空之灵气,你得以投胎成人,化作顾如意,从此与世,便有了恩怨。”
我听得目瞪口呆,竟不知道,我有如此浓墨重彩的历史过往。
观音身后的光芒炙热,她站在高高的莲花宝座上,俯身看我。
“在你投胎之前,曾得地藏王菩萨点化,心怀慈悲之生,怜悯众生,故而三生三世为人之时,心中有佛,对万物皆怀同情。”观音婉婉而言。
地藏王菩萨我是知道的,他常驻地狱,并称“地狱不空誓不为佛”。原来我是受过他的点化,才一次又一次不顾一切去拯救人类与鬼魂于危难之中。
在告诉我这一切之后,观音大士又说:“我赐你随身神器,锆石戒指,它将伴你苦渡修行。”
说着,她再次将杨柳枝轻点了一些仙脂露。均匀地洒到了我的身上。
我左手的无名指上,立即出现一枚银白色的指环,在明媚的光线下,我能看到上面刻着的“j”。
我心剧颤,仰着头喊:“大士”
观音慈悲地看着我,说:“这枚戒指里,是简亦繁送你的定情信物,除了锆、银,他的心脏、如意的心脏,还有你亿年灵石的粉末。我赠予你,作为人间最后的留念。如今,简亦繁命悬一线,你是否已经想好,要随我回到九重天”
我双眼通红,看着面前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
站在不远处的冥王和云深也是大惊失色,心头有如涌过惊涛赅浪一样。
云深抢着问:“观音,莫非林勉从此能化别血肉之躯,长生不老于天际”
观音点头,目光温情地看着我,等待我的答复。
我跌跌撞撞踉踉跄跄站起来,悲情地望着观音,哀鸣道:“世间没有简亦繁,我要这长生不老有何用”
隔着很远,我听到简亦繁最后气若游丝的声音:“小勉,我的小勉,去吧随观音,去吧”
我回头看他,却见简亦繁在说完这话之后,终于重重地昏迷了过去。
我立即扑向他,而冥王护在他的跟前,不许我靠近。
观音大士继而又侧转过身,面向云深云浅两人,说:“云深,你罪孽沉重,偷炼禁药,杀害无辜生灵,越界夺人性命,不日即有仙家将你收走,以佛法让你洗心革面,却除污尘之心。”
云深自知再也逃不掉。拱手作揖:“求观音开恩”
观音又说:“冥王云浅,你作为一界之王,九五之尊,易猜疑,存妒忌,失体面,丧风度,与凡间女子纠缠不清,愿你从此能改过自新,重振冥界。”
云浅扶着简亦繁。声音凄楚:“谢大士教诲。”
我冲到简亦繁身边去,想将冥王推开,可是她却一直死死护着,不让我近身。
我转而又去求观音:“大士,请原谅我参悟不够,我不想成仙,不想离开简亦繁,求求你,能不能救救他大士,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求求你,救救他,也救救我”
到了现在我才发现,原本一直没有眼泪的我,只要遇上了简亦繁,那颗石头做的心,也会落下泪来。
观音叹了一口气,答:“你若执意如此,我便成全你。”
说着,她拿出杨枝甘露洒在简亦繁的身上。又回头对我说:“你是伴古尊开天辟地的灵石,已经位列仙班。若执意停为散仙,我也不强求。简亦繁存世二百余年,造福人间地狱无数,原本也已经获得不死之身。但为了救你已经脉尽断,现在全身的血脉已被我封住,若能在九九八十一天之内醒来,便可与你共度余生。一切,就看他的造化与念力了。”
我跪下身去,朝观音朝拜:“谢大士成全”
观音这才转过身。对云浅云深说:“你们两人,随我走吧。”
冥王也知尘数已定,不再继续执着,她放开呼吸已平稳的简亦繁,抬眼朝我看过来。
那一眼的目光,太浓烈,包含了太多的心事。甚至在那一秒,我透过她的眼睛,看到了她对简亦繁的真心。
只是一眼,便已万年。
冥王和云深飞身到观音宝座旁。然后轻拂衣袖,渐渐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了。
我穿着洁白的仙服,飞身到简亦繁身边,一把将他搂在了怀里,放声痛哭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父母还有林励,忽然又再次从酒店后门奔出,不死心地来寻觅我的踪迹。
然而我已经变成仙躯,他们依然看不到我的身影。
放下简亦繁的身体之后,我挥动衣裙。幻化出肉身来,降临到了他们的面前。
我妈妈一看见到我,就失声哭道:“小勉小勉你在这里啊,我的女儿啊”
他们冲过来抱我,这才发现我已经平常不同。
我妈抬眼说:“小勉,你是真的羽化成仙了么”
我将眼里的泪水逼回去,问:“你一早就知道”
她哭着答:“我怀你的时候,在车上摔过一次,所有人都说你保不住了,可是那一天。我作了一个梦,梦见有天神告诉我,我怀的是一个神仙让我一定要把你生下来小勉,你真的是么”
事已至此,我不能再隐瞒。
站在我面前的,是生我养我,给我生命的父母。即使我已成仙,也理应向他们跪拜。
我跪在他们面前,说:“爸,妈。从此女儿不能陪伴在你们身边,但我一定会想念你们,有机会,也会回来看你们。”
我爸妈都忍不住泪流满面,我又转过去对林励说:“林励,我的好弟弟,努力学习、赡养父母的重任,就交到你的头上了。你能答应我么”
十七岁的林励泪盈满眶,他哽咽着回答我:“姐,你放心,我都会做到的。你永远是我的姐姐,永远都是。”
我同我至爱的家人一一拥抱,然后向他们告别。
这世间之事,除了简亦繁,我再无心病了。
接着,我飞身至简亦繁身边,将他搂进怀里,纵身一跃,飞速离去。
简亦繁已经整整昏迷了三个月。早已超过了观音大士所说的九九八十一天。
我带着他,隐居在山间一处木屋里,清静度日。
简亦繁躺在床上,面色静谧,神情淡雅。他仿佛像睡着了一样,又或者是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不肯醒过来。
我整日陪伴着他,在他的耳边说起这三世以来,我能记得的所有故事,只盼他能在听到我的声音后,坚定心力,快速醒过来。
床上的这个男人,他有着一张四界最为英俊不凡的脸,也有一颗对我一尘不染的真心。
从前,他守护我,陪伴我,被我伤害,被我凌迟,却依然不放弃我。
而现在,换我来守护他,生生世世,等他归来。
他身边穿的那身洁白西服早已经被我洗净,上面的血迹也不复存在。他是一个向着光明、向着热烈的人,只有这种圣洁的颜色,才配得上他的不染凡尘。
简亦繁,快醒来,好不好
我在他耳边第一万零一次念叨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他浓密细长的睫羽忽然扑闪了几次。
我兴奋地奔过去,坐在他的床边,双手握住他的右手。
“繁,你要醒了么”我泣涕涟涟,心跳如擂鼓。
大约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简亦繁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他的眸光虚空,片刻后才定睛看向我。
“小勉。”他嚅动了嘴唇,轻轻叫我的名字。
我的眼泪哗啦啦落下来,打湿了他洁白平整的衣裳。
他的目光落到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忽然轻轻笑起来,像一只苍白又虚弱的蝴蝶。虽然唇上并无血色,可是我却觉得,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英俊帅气。
“小勉。你把我送的锆银戒指,戴在了无名指上,从此以后,就真的是,是我的妻子了”他说得很慢,可是一字一句,格外笃定。
我扑到他的身上去,忍着内心激动狂涌的心情,匆忙答复他:“是,我是,我愿意,我永远都是。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有一颗晶莹的眼泪从简亦繁的眼角滑落下来。
阳光从木屋的窗棱洒落进来,照在我们的身上,也在无声为我们欢庆。
而从此以后。
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尘埃落定。
长生不老,有你为伴。
亿万年的深情等待与不悔。
值了。
正文完
===番外:繁哥勉妹后传(上)
简亦繁和林勉在山间木屋住很长时间,几乎是快要迎来第二年春雨的时候,简亦繁才彻底康复。
但是,他的内力已散尽,除了有一副仙骨,却没有半点法术,整日只能陪着林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
林勉问他:“你第一次被云深打伤的时候,去了哪里疗伤”
简亦繁答:“去了冥王远在天外的密室。那里环境优美。山清水秀,是个养伤的好地方。”
其实林勉早就知道,冥王是故意将简亦繁调虎离山的,就像从前于晴出现的时候,冥王故意派他去亲征虚无一样,只是为了能彻底将林勉降伏。
简亦繁冲破结界那一日的拼命与执着,林勉一直深深地刻在心里,从不敢忘记。
那天他的鲜血触目惊心,无论何时想来,都是她记忆里难以抹去的一道阴影。
度过漫长的修养期之后,简亦繁的身体终于康复。
有一日,林勉告诉他:“你好了之后,我们就要去九重天报道,不能再继续留在人间了。”
简亦繁听了,脸色平静似有遗憾:“可是。我并没有法术,也没有办法飞上九重天。”
林勉听得笑起来,穿着一身仙女的衣裙,在他面前转了一个圈圈,然后说:“有我在,不要怕。”
从前他是她的倚靠,是她的后盾。
如今风水轮流转,她成了他的支柱。
简亦繁抬眼看她,只觉得她神色动人,明眸皓齿,而觉得自己心头的那道冲动与欢喜,来得愈发强烈。
他比从前更爱她了。
简亦繁问:“在离开人间之前,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林勉双手交叉握拳,在屋子里来回走动,娇俏的脸上尤显生动。她想了一会儿,答:“我想和你去人间再走一次,就像就像人间普通的情侣一样。”
简亦繁知道她还未放下凡尘,也懂她那颗包容天下的心,于是同意了她的要求。
林勉腾云驾雾之势已炉火纯青,她带着简亦繁,踩在一片薄云上,就往中海市飞去。
这种自由翱翔的感觉,在亿万年之年她便已享受过,如果再驾驭起来,也是得心应手。
在路上,林勉忽然想到从前有一天,从那个变态削肉博士的果园逃出来,简亦繁曾带着她和许小琳飞跃到半空中。
那时候,她就觉得,离地感觉竟如此熟悉。好像有一段尘封的往事记忆被开启,而现在,果然印证了她如此与众不同的过去。
林勉和简亦繁第一站去了中海大学的宿舍。
这是林勉生活了三年而简亦繁也去过无数次的地方,他们曾经在室友们都在的时候,隐藏在洗手间里偷欢。
如今再回来。极有几分怀旧的味道。
宿舍里,李小凡陈梦和方婷三人都在。
林勉凭空出现在宿舍中央时,三个室友正聚到一起,在仔细研究着什么。
她走过去一看,发现她们讨论的是应该去哪家单位实习。
如果林勉还在学校的话,她也和她们一样,到了大四毕业要实习的时候了。
三个室友正仔细研究各家用人单位的待遇,感觉到背后风的流动声音时,立即转过头来看。
林勉现的是真身,一身洁白素雅的衣裙,亭亭玉立地站在那儿,脸上带着轻柔的笑意。
“林勉”李小凡最先看到她,惊讶地大喊了一声,眼睛都看直了。
方婷也惊诧地看过来,说:“啊,你是林勉么怎么变得这么漂亮林勉,真的是你啊”
三个室友一齐扑过来,陈梦对着离门最近的李小凡喊:“小凡,关门”
李小凡立即跑过去关上宿舍门,然后又再次扑过来。几个人一起抱住林勉,又哭又笑。
方婷流着眼泪问:“林勉,你去哪里了啊一年都没有回来,我们都以为你,都以为你”
“都以为我死了”林勉笑起来,粉嫩的小脸上洋溢着荧荧的光。
室友们七嘴八舌讲起这一年来发生的事,纷纷表示没有了林勉的宿舍,早已变得不完整。
林勉听得心中伤感,眼睛一酸,泪水也快要落下来。
而此时,简亦繁才摇身幻出真身,脸色静淡地看着这几个女生。
他仍旧是一身纯白色的西服,窗外的阳光落到他的衣角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就这么矜贵又清雅地站在那儿,像一件完美无暇的艺术品,又像一颗风里挺立的树。
风采卓然,清秀绝伦。
伤养好以后,他的脸比从前更加英姿灿烂。皮肤白皙,一双深邃的眼眸灼灼,鼻挺唇薄。五官精致,又如天神造人之时,鬼斧神工的杰作。
他的唇角微微扬起来,看着这几个他早已熟识的女孩,就连眼睛里也含满了笑意。
“哇”三个室友异口同声。眸光笔直地朝简亦繁看过来。
愣了好长一会儿之后,她们才记得要问林勉:“所以,你们这是成了神仙眷侣么”
林勉握着她们的手,笑意盈盈地点头,这才说:“看到你们都好。我也就放心啊。或许从此以后,我们再难见面,可是我一定会念着你们。”
三个室友刚刚看到帅哥的那种激动心情瞬间被林勉这句伤害的话给压了下去。她们又抱住林勉,一起笑闹,眼泪流得恣意欢畅。既是欢喜,又是悲伤。
从宿舍出来以后,简亦繁陪着林勉重游了一回中海大学。为了不节外生枝,他们都收起了自己的真身。
这里留下了林勉三年的青春,也有着那些数不清的、和鬼魂打交道的记忆。她踩在校园的青石板上。低头看着校园里来来往往的那些朝气十足的学生,心中忽然伤感。
简亦繁立即捕捉到她的神色,问:“是不是想到青瓷了”
林勉点头,静悠悠地答:“我知道生死有命,可还是为青瓷不值。”
简亦繁牵住林勉的手。声音清润温淳地安慰她:“青瓷是个好姑娘,她的来生,一定会更加精彩完美。”
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逛完了中海大学之后,林勉又执意去看望了自己的弟弟林励。
林励已经是全国最知名高等学府的学生,林勉去看他时,恰逢假日,林励和沈晓苏在一起。
他们还和小时候一样,心胸坦荡,互不猜疑,只是两两相望时,便已是柔情四溢。
这样美好的爱情,无论什么时候再提,总是他们彼此生命里的一份惊喜。
林勉静静地站在林励身后,看着他哄沈晓苏,不知不觉间。脸颊上泪水已悄然而落。
简亦繁不想看她这么伤感,邪魅地靠过来,说:“这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都是你的了,再看着别人的男朋友掉眼泪,我会难过的。”
林勉笑起来,双目含星,晶莹透亮。
最后去看的,是她的父母。
林父林母苍老了一些,可是精神还是很矍铄。在家里的每个角落,都摆满了女儿林勉的照片。
他们以她为荣。
即使不再相见,他们依然把她放在心尖上宠爱。
在人间走过一遭之后,便要离开了。
简亦繁问林勉:“心愿都了了吗”
林勉仔细想了想,说:“简亦繁,我们再去看一次电影吧。”
看电影
简亦繁想起来,有一次午夜和她一起看电影时,他告诉她,以后不要独自半夜看恐怖片,因为鬼片都是拍给鬼看的。
犹记得那一次,在电影的放映厅里,过道上。空地上,坐满了各种各样的鬼魂,它们把鬼片当作一个笑话片在看,而当它们看到大名鼎鼎的简王坐在那里时,却吓得一溜烟儿,全跑了。
都是无法再重来的记忆了。
简亦繁明白林勉的心事,于是答应她,再在夜半三更之时,陪她去看一场恐怖电影。
出乎意料的是,那一场恐惧电影并不算恐怖。
故事讲的是一个鬼婴的复仇记。
它还未出生,便被扼杀在了母亲的子宫里。虽然是无意丧命,可是它心怀怨恨,想要报复那个伤害它的人。
故事到了结尾处,林勉看着那个悲伤的婴儿,心脏竟觉得阵阵刺痛。
毫无征兆,毫无理由地,林勉转过去头,看着电影放映厅里,昏暗灯光下的简亦繁,说:“我们回到九重天之后,就要一个孩子,好不好”
简亦繁的心头顿觉柔软,就像有一支轻柔的羽毛,在他的心脏上抚过。
没有任何停顿,没有任何探讨。当他听到她提出这样的要求,立即答复:“好。”
只要是你想做的,我便成全,便奉陪。
即使山穷水尽,即使穷途末路,即使痴傻癫狂。
他都会一直握住她的手。
绝不放开。
===番外:繁哥勉妹后传(下)
九重天外是散仙们住的地方。
虽然林勉是亿年灵石,但因位列班仙时间短,资质尚浅,也只能先住在九重天外。
而简亦繁更不必说。
他本是冥界的简王,只因修为感动上苍,获特许离开冥间,成为仙骨,与林勉一齐来到散仙居住之地。
仙界的生活远比人间平淡。
自从住到了九重天外,简亦繁的生活就主要剩下了两件事。
练功和造人。
简亦繁拥有一副好皮相,长得清风雅月英俊不凡。却没有半点法术。这让他在天界极抬不起头来。
左邻右舍的散仙们均惊艳于他的容貌,可是在发现他竟然连腾云驾雾都不能自如操纵时,眼色就有些变了。
简亦繁懊恼极了,决心苦练修为,争取早日摆脱众人的非议。
每当这个时候,林勉就笑他:“简亦繁啊,你生得这么好看,又毫无法术,现在看来,倒真像是本仙座下的男宠呢。”
林勉一直对“男宠”这个词耿耿于怀。所以在简亦繁功力散尽的时候,特地这样调侃他。
哪知道简亦繁一本正经地回答:“小勉,我能成为你的男宠,实乃荣幸之至。那么,你想到到哪里宠我了吗床上。还是云端”
简亦繁讲起这些雅痞明骚的话来,还是和从前一模一样的邪魅。
林勉听得脸红心热,架不住他的调戏,干脆不理他。
可是简亦繁却不依不饶,跟过来搂住她盈盈一环的腰肢。说:“不是说,想和我有个孩子,嗯”
他的尾音悠扬,绵软细长,听得林勉心里发颤。
她是想要个孩子,她想,如果孩子真的来了,她一定会好好爱他,疼他,带着对简亦繁的爱,好好伴他长大。
看林勉发呆,简亦繁又凑过来,低声问:“想好了吗要在哪里和我做唔,好久没有做了呢。”
这倒是实话。
简亦繁被云深打伤一次,修养了好久才康复,可是才刚刚调养好身体,他却又因为拼命用内心冲破暗黑结界,再度陷入重症昏迷。
昏迷了整整三个月,他才醒来,而后又调养了大半年,他才彻底康复。
这么长的时候,林勉一直守着青灯孤独,等着他。
林勉忽然俏皮地问:“都这么久了,额生锈了吗”
简亦繁一愣,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可是顷刻之后他却立即顿悟过来。说:“要在这儿就试一试吗”
林勉脸上一热,赶紧笑着跑开,简亦繁长手一挥,就将她捞了回来。
这一次,林勉窝在简亦繁怀里。有些羞涩地问:“我想问问你,之前我们有过那么多次,你也没有过,为什么没有怀孕莫非是我身体”
“你别胡思乱想,”简亦繁立即打断她,“为了我们两个人的最舒适的极致体验,每次我安排的时间,都是你的安全期。”
原来是这样啊。
简亦繁拉林勉往处所里走,林勉忽然想到什么,说:“我要设置一个结界吗”
“为什么”
“因为这里住的都是神仙,都有法术,我担心我们在那个的时候,神仙们不小心用幻境看到了我们在做什么”林勉说。
简亦繁笑,“那是得设置一个,否则我被有心的女神仙看到了,会被她们追问二十四式的具体形式。”
“简亦繁”林勉气急败坏,扑过去就拉扯着简亦繁的胳膊。
他把她搂在怀里,在她设置了防偷窥结界之后,迅速地去脱她的衣服。
自从林勉成功怀了宝宝之后,简亦繁的生活还是两件事。
练功和照顾孕妇。
胎儿从成形之后。就已经变得非常顽劣。他时常在林勉的肚子里大展拳脚,踢得她叫苦不迭。
每当到了这个时候,林勉就衣袖一甩,暴怒道:“简亦繁,老娘不跟你生了”
简亦繁听了,赶紧来哄:“小勉乖啊,不跟我生,难道跟别的男人生你有我这么一个优等品了,莫非还瞧得上别的残次品”
林勉听得破涕为笑,又继续和腹中的胎儿两相抗衡。
最后,这个宝宝或许是终于受不了林勉的唠叨,在被怀了八个月时,就提前出来了。
他决定要出世的那天,在林勉的肚子里大打了一套拳法,整得林勉叫苦连连。
简亦繁赶忙去请了天宫的接生娘娘来帮林勉分娩。在珠帘外等候并听到林勉痛苦地叫喊声时,简亦繁只觉得自己的心,竟比当时以为自己即将灰飞烟灭时还要痛。
等待的时间很漫长,那半个小时,是简亦繁漫长的生命中,最难熬的时光。
仿佛一颗心被一根极细的线吊起来,就卡在喉咙口,上下不得。
终于,当他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之时,那颗心才渐渐落下,待他冲进屋去,接生娘娘已经把孩子抱了出来。
简亦繁接过那个水灵灵的婴儿,细看竟发现他自己长得已经有七八分相似。
他还那么小,只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孩,就已经有了一张光滑平整的脸,还有一双对万事充满好奇的眼睛。
躺在简亦繁怀里时,宝宝已经停止了哭泣。他似乎只是用几声啼哭来证明,他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
接生娘娘喜气盈盈地走过来,笑着说道:“恭喜你们,这个宝宝长得多俊哪,老身在天宫接身这么多年,还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孩子呢”
简亦繁也向接生娘娘表示感谢,随后抱着孩子走到林勉的床前。
林勉满头大汗,双眼迷离地看着简亦繁手中那个小家伙,声音虚弱地说:“繁。给他取一个什么名字好呢”
简亦繁看着那个机灵的宝宝,又看了看累到瘫软的林勉,说:“简慕林,就叫简慕林。”
简慕林。
简亦繁,永远爱慕林勉。
“好。”林勉点头,“那昵称呢叫什么好”
简亦繁又想了一下,会到林勉床前来,说:“叫阿玖,好不好”
阿玖。
长长久久,心心念念。
林勉眼泛泪花,答:“好,就叫阿玖。”
这一位阿玖小朋友从一出生,就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
他在一岁时学会了独立行走,在一岁零三个月时已能流畅地说话。而到了两岁时,已经能博古通今出口成章。
而到了三四岁的时候,就更是不得了。
那时候,简亦繁的仙术已经修炼得接近上乘,林勉因为专心陪伴阿玖,而荒废了好几年。所以不过四年时间,简亦繁的修为已经大大超过了她。
就在阿玖四岁时。已经成为九重天外最当红的小孩。几乎住在这里所有的女神仙都知道,在简亦繁和林勉家,有这样一位天才仙童。
有一天,林勉忙完手头事,一回头发现阿玖不见了。
她用手化出幻境,一眼见到自家宝宝和一位年轻的女神仙在一起。
阿玖穿着一身洁白的西服,白肤大眼,五官精致,已经很有简亦繁的神韵。甚至,在外人看来。阿玖的容貌大有超越简亦繁之势。
幻境里,林勉听到阿玖正在和那位女仙说话。
他说:“姐姐,你要回家了么”
长头发的女神仙说:“是啊,明天再和阿玖玩儿。”
阿玖答:“姐姐,让我送你回家吧。你是女孩子,一个人回家,我不放心。”
林勉完全没有想到,阿玖这么小就已经有这么高的情商。
所以,简亦繁回来的时候,她嗔怨道:“都怪你啊,把宝宝带坏了”
简亦繁又开始不正经,说:“都怪我哪儿我哪里坏”
林勉:“”
又有一日,阿玖在九重天外自由玩耍,见到一名神仙家眷从家门口路过。
那名女神仙长得极美,阿玖看到以后,就跑去搭讪:“姐姐,你长得真美啊”
对方知道这是简家的聪明宝宝,于是问:“那,是姐姐美,还是你的妈妈美啊”
小阿玖想了想。答:“妈妈在爸爸的眼里最美,所以爸爸娶了妈妈,姐姐,你在我的眼里最美,所以我娶你好不好呀”
林勉在幻境里看到这一幕,不觉嘴角上扬,说:“阿玖越来越像你,这长大了怎么得了”
简亦繁站在林勉身后,双手环住她的腰,说:“我一想到四界第一英俊的称号可能会被儿子夺走,就心有不甘哪。”
林勉乐得直笑,答:“你和自己的儿子也争”
然而,简亦繁果然一语中的。
十几年后,简慕林已经是天宫人尽皆知的美少年。
四界之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一位出落得超凡脱俗的美男子,名叫简慕林。
后来,众人常看到一个年轻的小仙女跟着他跑,嘴里一直深情地唤他的名字,阿玖,阿玖。
她说:阿玖,我把我的心给你,你爱我好不好
而那个女子,正是你。
===番外:林励与沈晓苏的甜蜜爱情(上)
那是几年以后的事了。
林励从清华大学博士毕业,一手拿了博士学位,一手拿了结婚证。
这一年,他才二十六岁,是清华当年最年轻的博士。
和沈晓苏举办婚礼的时候,他邀请了几个研究室的同学。
同学对他和晓苏的故事不太清楚,在婚宴时,有个同学问林励:“这么漂亮的媳妇,你是怎么骗到手的”
林励端着酒杯,唇角上扬,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幸福:“一包就骗到手了。”
同学愕然,追问:“没有豪宅名车。没有华衣香水,一包就骗到手了是什么时候的事这就能求婚成功”
林励伸手搂着沈晓苏的腰,满含笑意地答:“幼儿园大班。我给她一包,她就答应以后一定嫁给我。”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尤其是那几个三十出头尚未婚配的博士同学。
有个同学端着酒站起来,说:“林博士,我说真的,就你们这样儿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大约在小学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时候,沈晓苏才知道“男朋友”、“女朋友”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当时,她手里正拿着林励带给她的牛奶,一边喝着,一边说:“别人都说我是你的女朋友。”
林励早就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非常平静地点头,答:“莫非你才知道”
沈晓苏说:“是啊,我还以为男朋友就是男生朋友的意思。”
“晓苏,”林励拿出纸巾递给她,“你大班的时候就答应以后要嫁给我了。可不许反悔,再等十五年,最多十五年,我就和你结婚。”
当时,沈晓苏对“情侣”、“恋爱”、“结婚”这几个词都没有什么概念,所以听到林励这样说的时候。问:“哦,结婚了你还给我买零食吗”
“买”林励斩钉截铁地回答。
沈晓苏点点头,接过纸巾,擦了一下嘴,又继续喝牛奶去了。
所以说,女人喜欢听“买买买”这样的字眼。是与生俱来的。
就这样,从年幼时开始,沈晓苏就开始享受到了来自男友林励的关爱。
上学帮她提书包,帮她带零食,每天陪她玩儿,每天重复这些事,林励也依然乐此不疲。
到小学快毕业的时候,两人在学习上的差距才显露出来。
林励每一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但是沈晓苏的成绩就差了很多。那时候市里最好的初中是实验中学,林励毫无疑问能考上,可是沈晓苏就很悬。
小学还剩下最后几个月的时候,林励为了能和沈晓苏去一个学校上中学,于是威逼利诱她补课。
沈晓苏贪玩,本不想补课,但在林励每天的耳提面命之下,只好妥协。
经过林励小老师的辛苦恶补,沈晓苏在小升初考试中超常发挥,与他一同进了实验中学重点班。
初中生已经开始慢慢地有了一些异性意识。又因电视与网络的影响,他们大多知道了恋爱是什么情况。
班主任老师每天强调,绝对不允许早恋,可是最后林励和沈晓苏在一起的事情还是被他知道了。
有一次,班主任又找林励去谈话,那时候林励依然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
班主任说:“你和沈晓苏还在谈恋爱”
林励穿着一件白衬衫黑裤子,双手耷着。目无高光,“是啊,我喜欢她,都谈好几年了。”
班主任是一个单身男老师,对于这种早早恋甚是反对。他苦口婆心:“你这么小,知道什么是喜欢么”
林励看着班主任。认真地答:“我知道。喜欢就是看到她时,心情就好。并且想更努力一点,考更多的第一名,让她为我高兴。”
班主任:“”
这起早恋事情让学校也非常头疼。
因为老师们总说早恋影响学习,可是林励的成绩不仅没有下降,反倒越来越好,每次甩第二名的分数越来越多。
不光是林励,就连沈晓苏在林励的带动下,学习成绩也一直还算不错,并没有因此而一落千丈。
所以后来,班主任再在班上说不允许早恋时,总是说得很隐晦。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班上的学生反驳说为什么林励和沈晓苏就能恋爱。
林励依然我行我素,每天的课间就和沈晓苏呆在一起,他把自己带的零食都给她,有时候还会送她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礼物。
他从不向她发火,不管什么时候看着她,他都是笑眯眯的。
沈晓苏家境优越,又生在高干家庭,有时候难免有些娇小姐架子。偶尔脾气上来,她冲着林励吼:“你别老跟着我”
林励也不恼,仍是好脾气地笑道:“晓苏,我不跟着你,难道去跟着别的女生你舍得么。”
沈晓苏不说话。
到了第二天。林励就会带一包特级红枣来递给沈晓苏,说:“我在书上看到你们女孩经期那几天情绪容易激动,我带了红枣给你,我看我妈经常吃这个。”
沈晓苏大惊,竟没有想到自己就连经期都被他猜到了。
两人小打小闹,感情却越来越深。
在学校里,男同学们因为情窦初开,不好意思聊及自己心仪的女孩,所以总拿林励开玩笑。
他们说:“林励,你这么早就泡到了女朋友,这处不长吧”
每一次林励都只是轻蔑地看他们一眼,答:“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那些当年老不看好这早早恋的同学们,在后来果然大跌眼镜。
到了初三的时候,学习已经很紧张了。
林励依然从不补课,该上课就上课,其余时间全部和沈晓苏泡在一起。
沈晓苏想去二中,因为她听说二中是全市帅哥最多的学校。林励知道这件事以后,每天垮着一张脸。在她面前念:“晓苏,晓苏苏,你的男朋友我难道还不够帅么”
沈晓苏故意瞧他两眼,答:“帅是帅,可就是看了快十年,都快腻了呢。”
“晓苏,”林励一手帮她提书包,一手把自己包里的牛奶拿出来给她喝,“还得看八十年呢”
年少的时候,其实是最适合恋爱的时候。
因为不会顾及到未来,不会想到理想,也不会和任何利益挂钩。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两个人在一起,每天都觉得舒坦,充分享受两人眼里那道热情又迷恋的火光,其实是特别幸福和心动的一件事。
而林励,又是这种学校的尖子生,虽早恋不被老师们认可。可是学习成绩确实太好,完全没有因为恋爱受到影响,所以校方领导也就随了他去。
最后,在林励的强烈要求下,每天放学以后,他留下来单独给沈晓苏补一个小时的课。争取一起去一中。
市一中已经是省重点中学,林励的成绩无需质疑绝对能进,可是沈晓苏就有点悬了。
每天林励给她讲题目,讲到最后,总是无语地伸手,揉一揉沈晓苏的发心。问:“用点心啊宝贝,如果你不去一中,不担心我被别的女生抢走”
那是林励第一次称呼她为“宝贝”,沈晓苏一直记得很清楚。她听了他的话,愣了半晌,才答:“你会被抢走吗”
林励立即毫无骨气地回答:“不会。我只要你。我只喜欢你。”
沈晓苏又噘着嘴去看习题了,可是眼睛里,却是满满的、真实的幸福。
最后如林励所愿,沈晓苏终于考上了一中。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沈晓苏在市里任职高官的父亲显得格外高兴。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竟然能顺利升上一中,但暗中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有一个叫林励的小子,暗中一直在帮助她。
女儿早恋是大事,但是经过沈市长多番考量,决定任由他们去,毕竟,在他得到的消息来看。林励是一个识大体有风度有抱负的少年。
倒是沈晓苏的母亲,自从知道女儿有了男友,三天两头跟她灌输一些两性知识,告诉她要如何保护自己。
沈晓苏有一次说漏嘴,把这些话告诉了林励。
林励开玩笑道:“晓苏,你愿意现在就从了我吗”
沈晓苏一愣。答:“你乱讲什么啊”
而这时候,林励才认认真真地回答她:“晓苏,那么小我就喜欢你了,我怎么舍得伤害你呢。如果你不情愿,我绝对不做逾矩之事。”
所以后来,两人长成翩翩少年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有时候林励忍不住,也会把沈晓苏拖到小树林里去强吻一通,吻得她脖子上都是他留下的红印迹。
但是,从来不会故意挑逗她,也绝不说一句过分的话。
沈晓苏知道他的人品,向来也信任他,所以从来肆无忌惮。
高中有很多同学都恋爱了,沈晓苏和林励的班上,就有几对情侣分分合合好几次,既影响学习,又闹得影响不好。
沈晓苏问林励:“你说咱们以后会因为什么事情分手”
林励答:“我们绝不会分手,但是晓苏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不爱我了,只要你说,我就离开你,绝不纠缠。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
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
沈晓苏一直记得那天林励对她说这话时的神情。他很认真。一双眼睛就像含满了星光似的,闪亮又认真。
那也是林励第一次把他的感情从“喜欢”提升到“爱”,听得晓苏心头猛颤。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说过“分手”两个字,即使开玩笑,也绝口不提。
因为她知道。这个少年,这十多年来,对她一直都是真心。
相比初中,高中的生活紧张了许多,课业也愈发繁重。
而因为有林励在,沈晓苏从来没有参加过补课。
有一天。有同学问林励:“你成绩这么好,为什么不去考大学的少年班啊明明都可以跳级了的。”
林励正在给沈晓苏调整书包带子呢,听到人这样问,看了一眼沈晓苏,慢慢地答:“我得看着我老婆,也得陪着她长大。”
周围的同学们鬼叫成一片,大呼林励太伤单身同学们的心。
沈晓苏听到“老婆”两个字,亦是心头一惊,可是再看林励时,却发现他表情极为认真。好像这些年,他是真的一直在等,等到有一天,她心甘情愿嫁给他。
我能想到最好的爱,就是日复一日朝夕相处的陪伴。
陪你走过寒冬与酷暑,陪你走过春秋与四季。
任花开花落,任云卷云舒。
有你在侧,从此不再畏惧时光荒芜。
===番外:林励与沈晓苏的甜蜜爱情(中)
林励的本科是在中海大学读的。
高考前的两个月,他的姑姑因为身患重病住进了中海市中心医院,趁着清明小长假的时候,他随父母一起去看望了姑姑。
然而,就在那几天他失去了他的姐姐。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他和父母一起赶到酒店后的院子时,姐姐已经一袭绫罗玉裙,羽化成了仙女的模样。
那天,姐姐沉重地将父母托付给他,将一切的亲情眷念,全部压到了他的头上。
回了南施市以后,他一直都无心学习。精神状态也非常不好。
沈晓苏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她每天陪着,默默地用温情影响他,才终于让他慢慢走出心里的阴霾。
高考时,林励正常发挥,继续保持了自己全市第一名的成绩。
在填写志愿的时候,林励几乎是毫不犹豫就选了中海大学。
一来是因为林勉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三年,他要去追寻自己姐姐的脚步;二来中海市离南施市很近,离父母近一些,来往也方便;三是沈晓苏的成绩,刚刚压上中海大学最后一批录取线。
过了很长的时间,林励才从失去姐姐的阴影中走出来。
他一直安慰自己,姐姐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说不定他们还会有机会相见。
在大学里,课业骤然松懈,给林励和沈晓苏空出了更多独处的时间。
他们在不同的系,这是十几年以来,他们第一次不在同一个班。从入校起。林励就握着沈晓苏的手,千叮咛万嘱咐:“晓苏,可千万别被那些有心的男生蒙蔽了双眼。”
沈晓苏笑:“是是是,除了你,我可谁都瞧不上。”
军训完了以后,沈晓苏加入了一个舞蹈社团。
她觉得女孩子跳跳舞。有助于培养自己的气质。那段时间林励有点忙,因为他选了双学位,课业比沈晓苏要多很多,也没管她参加舞蹈社的事儿。
过了一些日子,沈晓苏要在舞蹈社做一个汇报演出,时间定在晚上。
那一天。林励早早就来到社团礼堂,找了个靠边的座位坐下来。这是他第一次来看晓苏跳舞,心中隐隐有期待。
可是,沈晓苏一出场,林励的脸都气白了。
原来,这次汇报演出是双人现代舞,沈晓苏有个男伴,他们都穿着华丽的衣服,抱在一起,在舒缓的音乐中翩翩旋转。
晓苏和那个男生很亲密,至少林励是这么认为的,不然,双人舞为什么还要拉手为什么那个男生要趁跳舞的机会,来偷偷搂晓苏的背
真是个伪君子。林励在心里暗暗鄙视着那个男生,看着他们合作跳舞时,脸色更加难看。
演出很成功,舞蹈社的节目编排得很好,而林励在看完沈晓苏演出的那一段儿时,就闷着气从礼堂后门走了。
沈晓苏换完衣服出来,看到林励那个位置空了时,立即跑出去追。
林励虽然心里气着,可是也没有走远,一直在礼堂外等着沈晓苏出来。
晓苏跑过去,问:“你怎么了看起来脸色不好。”
林励把晓苏的右手拉起来。像拂尘一样,扫了几下,又把她转过来,在她的后背后掸了几下,才说:“晓苏,你和别的男人牵手拥抱了。”
沈晓苏一听。这才知道林励在吃醋呢,立即哄道:“跳舞都是这样啊再说我和他也没真搂到,就是做做样子,你别生气。”
林励却忽然像个小孩子一样,答:“不行,你是我老婆,不能给别的男人摸。”
“老婆”这个词林励已经叫得极顺溜了,好像只有这个词,才能表达他对她的感情。
沈晓苏笑,说:“那我总不能去找一个女舞伴吧那还怎么演出呢”
林励心一横,说:“把那个舞伴换掉,从今天起,你有新的舞伴了。”
“啊”沈晓苏不明白他的意思,“你的意思是你要当我的舞伴”
林励点头,这才笑起来,捧着沈晓苏的脸问:“高兴吗”
沈晓苏哭笑不得,说:“你课那么多,哪里有时间啊”
“老婆都要跟别人跑了,我还管那些课干嘛呀”林励说。
晓苏知道拗不过他,又以为他只是三分钟热度,没准压两天腿就会主动退出了。所以不再反驳,任由了他去。
晚上,林励送沈晓苏回宿舍去,路过学校超市时。沈晓苏忽然说:“林励,我有点热,想吃一个冰棒儿。”
“不行,”林励想也没有想就拒绝,“你明天一准亲戚要造访,不能吃太冰的东西。”
沈晓苏讶异道:“我的经期那么没规律,你也能猜出来”
林励答:“其实是有规律的,只是你自己没有发现。每次隔的时间,其实是一个沐枕定理,第一次差的时间是二十八天,第二次三十二天,第三次是三十天这样计算下来,我能把你明年的经期都算出来,当然,是在你不生病的情况下。”
沈晓苏睁着一双眼看他,就像第一次认识似的,说:“林励,你要不要这么厉害手机上的经期小贴士说。得到大后天呢”
林励牵着晓苏,不许她再看超市里的冰棒,又说:“你也不看看你老公是什么不比那些跳舞的娇艳贱货强一万倍”
他还在耿耿于怀那个舞伴,听得沈晓苏直笑。
她问:“沐枕定理是什么”
他答:“专门用来统计不规则数据,就是看似毫无逻辑,但通过长期观察就能找到它的规律在哪里,可以适用于统计学。”
她又问:“是你们书上说的知识吗”
林励答:“不,这只是我自己的研究罢了,最近准备申请专利。”
沈晓苏听得目瞪口呆,她从来没有想过到,自己的男友竟然能长期反复统计她枯燥无味的经期时间,还做成了一个“沐枕定理”,甚至得到了导师认可即将申请专利。
她扬着脸问:“为什么叫沐枕定理”
林励轻描淡写道:“哦,不过是你和我的姓罢了。”
沐枕。
原来如此。
沈晓苏一直知道林励是超级学霸式的人物,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对自己已上心到了这个份上。
心中感动如泉涌,她把脸一偏,撒娇道:“既然这样。你去帮我买那个吧。”
她也没说“那个”是哪个,林励听了,眉一挑,说:“好,就买xx这个牌子,经过化验。它是最天然无公害的,不添加任何色素。”
他这么一说,沈晓苏更惊讶了。她问:“莫非你还一样买了一包拿去化学实验室做实验”
林励神色自然地看了一眼晓苏,慢条斯理地说:“不行你一个月有六天要用这玩意,一年就是七十二天,连续使用三十天不合格产品。就有致病的可能,我肯定要为你的健康着想啊。”
沈晓苏一脸崇拜地看着林励,低声说:“林励,感觉我赚了啊,摊上你这样的男朋友。”
“你才知道啊”林励翘起嘴唇笑了一下,然后冲进超市去。在一众挑选卫生巾的女生惊恐的眼神里,淡定地帮沈晓苏拿他选好的那个牌子。
从那以后,林励再有什么新鲜发明,沈晓苏也不觉得惊讶了。就连后来本科毕业,他直接进了清华读博,她也觉得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正常。
后来,林励果真进了舞蹈社,出乎意料的是,他舞跳得很不错,手长脚长,身体柔韧性还挺好,和沈晓苏搭档起来。非常有美感。
更重要的是,他们搭档的时候,两个人都可以完全放开,尽情地触碰彼此的身体,不必像从前那样扭捏。
两人虽然已经恋爱了十几年,可是林励总觉得。他永远都像第一天认识沈晓苏一样,每天都充满了新鲜感。
这么多年他一直保存着一个习惯,就是每天都要给晓苏发短信说晚安以后,才能睡觉。
有时候跟着导师在实验室里做实验,过了午夜他也要发送一条“晓苏宝贝我爱你”才算完成了这一整天的工作。
沈晓苏的室友们老笑她:“晓苏,学校有那么多优秀的男孩子。我们也承认林励异常优秀,可你就真打算在这一颗树上吊死么”
沈晓苏早就一颗心完全交付给了林励,压根儿就没有过别的想法,所以每次她都回答:“那多好啊,我这一棵树,可是整片林子里最完美的一棵树。”
两人的甜蜜爱情很快传遍了学校,没过多长时间,学校都知道有这么一对情侣,男生是个超级学霸,长得又帅又温柔,十几年对女生专一无二。而女生也长得挺漂亮,偶尔性子急躁,但也把男生当宝一样揣着。
四年的大学生活一晃而过。
从前青涩的少年与少女,终于长成了大人的模样。
在这段能够自由恋爱的时间里,他们比青春期时学会了更多相处的诀窍,也懂了要如何更加体贴和支持对方。
毕业的时候,两人在深造与工作上犯了难。
沈晓苏其实并不热衷于学习,这些年要不是林励一直陪着监督着。根本就考不上实验中学南施一中,也上不了中海大学,所以一毕业,她便不想再读研了。
可是林励虽然才本科毕业,却已经可以预见是不可多得的研发型人才,清华某位博导向他伸出了橄榄枝。力邀他成为自己门下弟子。
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于林励的梦想也更近一步,可是,他却有些放不下家人和沈晓苏。
晓苏看出他的顾虑,便说:“你放心去吧,中海离北京也不算太远。坐高铁三小时就能到,我就留在中海,一边照顾咱们的爸妈,也可以每周去看你。”
而林励还是有些犹豫。
沈晓苏靠过来,贴在他的耳畔,说:“放心啦,我是你的,不会跟别的男人跑。要不,今天晚上,你就要了我”
从前沈晓苏开玩笑地邀约过林励许多次,他都知道时候未到。也不愿在错误的时候,做下错误的事情。
而这一次,晓苏一点也不像讲笑话的样子,倒是情意灼灼的模样。
林励心一沉,只觉得身体都热了起来。
===番外:林励与沈晓苏的甜蜜爱情(下)
在毕业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去狂欢,而林励和沈晓苏当天就乘车回家去了。
一路上,林励都觉得自己心里憋了一团火,好像隐藏了十几年的火苗,在这一天,被沈晓苏点燃了。
他不肯委屈她,非要带她回家去。
巧的是,六月底,林励的父母被派去出公差,得去一周,家里没有人,这倒是给了林励机会。
否则,如果去沈晓苏家,在沈市长眼皮底下,他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从进屋的时候,林励就已经忍不住了。
门一关,他就把沈晓苏拥在怀里。将她按在门上,去亲吻她柔软的唇。
这一次,他像一只发了狂却又极力忍着自己内心躁动的狮子,附在她的耳畔,问:“晓苏,这么多年跟着我。后悔吗”
他的声音很急切,好像那个答案对他来说,无比重要。
从三岁到二十二岁,他们已经一起走过了十九年。他十九年的青春里,到处都是她,全部都是她。
无论回忆起什么。首先冒出来的,都是“沈晓苏”三个字。
他甚至比从前更爱她,更欣赏她,也更疼惜她。
在他的心里,怀里这个女人,早已融进他的血液里,进入了他的骨髓里,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他把她当成一朵花一样爱护,生怕她悲伤,生怕她难过。
从接过他那一包开始,她就横亘在他的青春里,恣意又热烈地长大。
长久的一路走来。幸运的是,她一直在他身边,从来不曾离去过。
沈晓苏回抱着林励,双手抚上他笔直的背,说:“林励,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上了你。”
两人深情相拥,是谁先解了谁的扣子,他们也记不清楚了。
只记得衣服一路脱,他们一路走,从门口到房间,衣服胡乱地散了一地,无声彰显他们的身体里的渴望。
林励是真君子,从不趁人之危,也从不威逼利诱。不为满足一己私欲,便去解晓苏的胸衣。
这么多年,他一直真诚以待,牢记自己的承诺,晓苏不松口,他绝对不会越雷池半步。
房间里,光线旖旎,两人的身影被窗外的阳光一照,变成一道轻柔的影子,洒落在床单上。
林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即使身下这个女孩,已做了他十九年的女朋友,他也从没有觉得如此情难自控。
两人赤诚相见,林励的身体微微喘动着,却仍不忘问:“晓苏,可以吗”
沈晓苏早已意乱情迷。回答道:“可以,我的林励,来吧,我准备好了。”
那一天,是林励记忆里非常鲜活的一天。
他原本就是一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即使也没有经验,也很快能无师自通。他找到了一条最捷便的道路,也找到了一个最让晓苏舒服的姿势,就在那天的夜幕里,慢慢带着她,一起为他们十九年的爱情,完成了某项神圣的仪式。
最后,沈晓苏忍不住问林励:“感觉怎么样”
林励答:“妙不可言。”
与你在一起,做了最伟大的事,这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我无法用语言来描绘我的欢喜,正如你也说不清自己有多爱我一样。
可就是这样,心灵契合,如两片半圆,完整地结合在了一起。这样的感觉,无论再过多长时间,即使有一天老去,他们也绝不会忘记。
那曾是他们的青春与爱情呵。
林励也累得气喘吁吁,躺在沈晓苏身边玩她的头发。同时还不忘一脸深情地看着他。
那天晚上的后来发展成什么样儿,沈晓苏也记不清了。
总之到最后,她就像一个全身瘫痪的病人,就那么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澡也不想去洗,双眼放空看着天花板。
正是夏天,房间里很热。虽然开着空调,沈晓苏也觉得还是热。就好像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在快速流动,让她不能立即安静下来。
林励洗完澡回来,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百感交集。
从现在起来,她就真的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真的是他的女人了。
欢情过后,沈晓苏才想起来问:“会不会怀孕啊”
林励丝毫没有犹豫,答:“据研究表明,应该有九成机率不会,在回来的车上。我计算过你的周期。但是如果,你赶上了那一成,那我们就结婚,马上结婚。”
沈晓苏拉过薄被,遮住自己的身体,又问:“要是我不想嫁呢”
林励一听,立即猛地掀开被子,作势又要欺身过来,说:“是不是还不够嗯”
他的声音里满是危险的意味。沈晓苏立即求饶:“不,够了够了。林励,你最棒,最棒。”
如此看来。林励和简亦繁倒有相似之处,他们都知道要在最合适的时候,给自己的爱人最极致愉快的体验,而不是隔着一层薄薄的橡胶,让那感觉打了折扣。
后来,沈晓苏果然没有怀孕。而她也不肯这么早就结婚。
林励志在四方,还要去清华攻读博士学位,她不想这么早就牵绊住了他的脚。
林励去了北京以后,沈晓苏留在了中海市上班。她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隔三贫岔五就回去陪陪自己的爸妈还有未来的公婆,也会在双休的时候,坐上三个小时高铁去北京看望林励。
他们的异地恋和别人都不一样,却更有小别胜新婚的味道。
每周一至周五,林励不忙的时候,总会拿个手机和晓苏发信息发视频,到了周末的时候,晓苏便会赶最早一班高铁去看他。
进了博士研究院以后,林励变成成熟了许多,可是面对着沈晓苏时,他却依然是那个心无城府的大男孩。
林励的博士学位整整攻读了三年,后来又留下来帮导师做课题研究大半年。
那时候,他才刚刚二十六岁。
这位年轻的博士收到了数所高校的聘书,执意让他留下来任教。但他一一拒绝,并坚持要回到中海市去。
那时候,沈晓苏已经在中海市工作了三年多,从一个职场新人,慢慢变成了一位都市白领丽人。
去接他回来的那天,沈晓苏站在车站,等林励出来时,竟第一次觉得,心里紧张得像个少女见到自己暗恋男生的心情。
不,她没有暗恋过别的男生,她的生命里,至始至终,都只有林励一个。
短短几年。林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男人的模样。
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西裤,个子高大,身形俊朗,脊背笔直,提着公文包走过来时,就像一幅流动的、闪闪发光的画。
沈晓苏看着他,这个自己爱了二十多年的男人,如今已是如此璀璨的模样。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自己第一次就爱上的人,正是陪伴自己走到老的那一位。
于林励,于沈晓苏,他们都是彼此这样的人。
林沈两家早就对两个孩子的事情心知肚明,都在等着水到渠成的这一刻。
林励博士毕业之后,正式地去了晓苏家提亲。那时候,沈市长早已对这位南施奇才无比熟悉了解,而且早就默认了他和女儿的婚事。
婚礼定在南施市举办。
沈市长因为身份特殊,特意强调林励不允许大肆操办。最后,林励只邀请了自己几个同学,晓苏也只请了自己的闺蜜,再就双方家长,一起在酒店里聚餐。
席间,林励博士研究时的同学端着酒杯问:“林博士,这么漂亮的老婆,你是怎么骗到的给我们传授一下经验嘛。”
林励搂着沈晓苏,刚从家人那桌敬了酒过来,说:“很简单,一包就够了。”
大家哄堂大笑,说林励真会讲笑话。
可是林励一本正经地说:“在幼儿园大班,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包放在教室里,刚好那天晓苏没有带零花钱,又想吃,我便趁机向她求了婚,她也同意吃了就嫁给我。”
众人大惊。有林励和沈晓苏的高中同学问:“这么着就把媳妇追到手了就一包”
林励点头:“是,就是这样。”
大家又去问沈晓苏:“这是便宜新娘啊,晓苏。你怎么这样就把自己推出去了”
沈晓苏端着一杯酒,红润的脸蛋上满是笑意。她说:“其实那天我是故意不带零用钱的,因为我早就知道林励抽屉里有一包。”
众人:“”
半晌过后,林励的一个博士研究的同学举起酒杯,说:“林励,晓苏。就你们这样的有情人,就活该幸福一辈子。”
“好说得好”桌上其他几个同学都纷纷附和喝彩。
说得是真好。
就林励和沈晓苏这样的情侣,真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他们三岁起便认识,虽然不懂爱情,却早早地成为彼此最珍贵的玩伴。
他对自己要求极高,只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轻松获得让她幸福的本领。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和毕业,他们一直相依相偎,从无知的幼年走到懵懂的童年,又到青涩的少年,直到最后成为身负责任的青年,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温情陪伴着彼此,不曾浪费其中任何一年的时光。
他比年少时更爱她;
她也比从前更懂他。
从儿时玩伴,到精神伴侣,从校服,到婚纱。
二十三年深情执手终不负,得成鹣鲽暖人生。
人生得此幸福。
值了。
===番外:易时后传之【一弦一柱思华年】
易时长了一张天生不会笑的脸。
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在黑道里,如果大哥经常笑,才是一件反常的事情。
手底下的弟兄们一直以为他是含着端着,又或者因为大哥的架子在儿,让他向来不苟言笑。
可是事实上,是因为依依去世之后,他就失去了笑这种表情。
说起易时这个人,一直是道上的一个传奇人物。
他有天生的威信力,从最开始入行的时候,就已经显现出他卓绝的天赋。每一次征战,十拿九稳,必定拿下,才会出手。
所以这几年以来。他的王国越来越大,大得让其他人闻风丧胆。
外界纷纷盛传,易时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可是事实上,他并不是这样一个人。
他向来不喜多言,脑子里的想法常让人捉摸不透,但是底下的人都知道,他的决定向来少有失误的时候。
他极有风度,虽然长年面无表情,但是对待身边的兄弟甚至包括陌生人时,他从来没有一个大哥以及黑道富豪的架子。
这样的易时,才更加让人敬畏。
这几年以来,易时一直孑然一身,身边从没出现过女人。
其的派别里,首领人物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物,唯有易时,除了会松下脸和自己的妹妹说说话,就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女人过分亲密接触过。
唯一一次主动给女人递名片,是在一家餐厅里。
当时,妹妹从别的城市过来,提起这家餐厅的招牌菜,他便提前预定了位置,好让妹妹一饱口福。
可是当天,有两个衣着艳丽的女士先一步来到了他预定的餐桌前,非要争执那张桌子。
换作平时,他或许也就二话不说把座位给让了。虽然他是组织的领头,却一直极有绅士风度。可是偏偏那天妹妹只是路过中海市,吃了饭就急着要走,为了妹妹。他第一次放弃了风度。
但两位女士不依不饶,恶语相向,极难入耳。
易时保持了自己的涵养,不与这位女士见识。倒是旁边桌有一个小姑姑却看不下去了,站出来帮着易时说了几句话,才把那两位女士打发走。
当时,易时并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简亦繁的女友林勉,他只是觉得,这样一个大无畏的姑娘,值得收下一张他的名片。
后来果然有了报恩的机会。他替她要到了一张中心医院的专家号,顺利还掉了林勉那一份路见不平勇敢率真的恩情。
然而,也是这个女孩,带给了他天大的噩耗。
他竟一直不知道,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依依,竟死于挖心。
依依是易时学生时代的恋人,那时候单纯,觉得世界都是自己的。可是没有想到,依依受了魔鬼蛊惑,挖掉了自己了心脏。
在得知这一真相的那天,易时难得发了一次怒。即使是简亦繁来了,他也没给他好脸色看。
而身边的手下们更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们总认为,像老板这样平时总是谦和绅士的男人,一旦发起火来,便是狂风骤雨电闪雷鸣。
但奇怪的是,就在那天冲简亦繁发了一通火之后,他又奇迹般地回到了自己从前那个冰山美男的状态。
公司与派里的事务都交给了下面的人去打理,而他忽然走上了一条与从前截然不同的路。
那时候是四月份,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易时忽然觉得自己未老先衰心已死,再无心自己的事业。
决定出去旅行也是临时的一个决定。
他报了一个旅行团,就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提着简单的行李,穿着休闲西装就出去了。
四月是赏云雾庐山的最好季节。
易时坐在旅行团的大巴车上,面无表情,看着窗外像流水一样掠过的风景。
从中海到九江。离得不算太远。旅行社直接开了旅游车,把一车客人拉到庐山去。
车子中午出发,匀速奔跑在高速上。
很多旅客都在睡觉,也有的在三三两两聊着天。
易时一直双眼放空望着窗外,眼神冰冷得如同二月的雪,凉得渗人。
坐在前头的两个女人早就看到了他上车,她们在见到他的那一秒。无不沉伦于他的英俊脸孔里。
可是发现他一路上都是这么冷冰冰,那两个女人秘密讨论道:“天哪,那个男的是不是一个哑巴啊或者,聋子反正肯定是个残疾人,不然怎么这么奇怪。”
易时听了,丝毫不为所动,继续睁着眼看着外面一闪而过的高速防反光树木。
前面那两个女人终于安静了下来。
易时毫无睡意,也没有玩手机看新闻的习惯,于是只好继续睁着眼,等着时间过去。
这时候,他忽然又听到后面两个小姑娘的谈话。
其中一个说:“我们要去爬庐山看美庐别墅了呢,好激动。听说四月的庐山霜花特别美。”
另外一个说:“是啊,真不错。”
前面那个又说:“就是坐车太无聊了,要是么快点到就好啦。”
后者答:“那我出题目给你猜啊”
“好,你说。”
这时候,声音一直很俏皮的那个女孩一本正经道:“你知道,草莽英雄是谁吗”
“额,水浒里面的”
出题者答:“不,不是,是许仙。”
那个猜题的女孩愣是没有想到许仙怎么就是草莽英雄了。
可是出题的姑娘嘻嘻一笑,说:“你分析一下草莽英雄四个字看看和许仙有关系没有。”
坐在前排的易时其实一早就听出了这道题目里的内涵。
白娘子是莽,而许仙,就是草莽英雄。
他挑了挑眉,想回头看一眼那个出题的女孩,可是最后还是不动声色。
这时候,答题的女孩终于知道是什么意思,低声轻呼道:“思娴,你要不要这么污啊”
原来她叫思娴。
易时本来对这辆车上的人一点点兴趣都没有。他不过是想给自己一个借口出去采采风。可是,“思娴”这个名字却莫名留在了他的心里。
大巴车行驶上调整公路上,渐渐靠近九江的方向。时间渐晚,天色渐青。
易时一直没有睡意,他就这么看了一路的公路与早稻田。
后座那两个女孩又开始低声聊天。
其中一个说:“思娴,你这个人这么黄暴,怎么找得到男朋友”
思娴答:“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嗯,希望去庐山来一场艳遇就好了。如果我问他三个问题,他能答得上,我就拼死拼活爱上他。”
同伴问:“你想问什么问题”
思娴说:“第一,小月为什么不肯跟小明恋爱第二,喜不喜欢日本姑娘喜欢上一个人有几种意思”
同伴听得一头雾水,说:“你说的都是些什么啊”
思娴笑起来,声音很清脆,“你不懂啊,总有懂的男人,我一定会遇见的。”
易时被这两个小姑娘扰了清静,轻挑眉梢,继续沉默。可是对思娴却愈发印象深刻了起来。
大巴车开了几个小时之后,终于来到了九江市区。
旅行社把车停在酒店里。打算第二天一早便去登山。下车的时候,易时懒懒地跟着众人一起站着,等着导游来清点人数。
导游叫了几个人的名字,一一点过之后,便叫道:“思娴,思娴小姐是哪一位”
思娴笑眯眯地上前一步,挥了挥手,答:“正是在下。”
易时闻声抬头去看,只见一个年轻活泼的女孩站在那里,白皙的脸上,挂着一道迷人的笑容。
即使夜色朦胧,易时也看得清清楚楚。有那么一瞬间,他只觉得自己的心突突地动了几下,这才恢复到平静。
思娴看起来很年轻。大约才二十岁出头的样子。
可是易时,已是接近三十岁的男人了。
当他发现自己心里有这个想法时,自己也被惊了一跳。第一次见到一个女孩,为什么会在心里开始衡量两人的年龄
他也说不清楚。
导游又喊:“易时,易时先生”
易时没有吱声儿,冷着一张脸,就像别人欠他几千万似的。只是抬了一下眼眸,示意导游他就是易时本人。
导游没见过这么高冷的游客,但看他衣着不凡,楚楚而立,意有点被震慑住的感觉,有些尴尬地笑道:“原来这一位就是。”
思娴侧扬着嘴唇,似笑非笑地朝易时看过来。
而恰好这时候,导游点完了名,要带大家去酒店入住,易时也回了头,一抬眸,与思娴四目相对。
有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在心底蔓延。
从前,思娴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她认为那都是颜控们以貌取人的表现。可是。就在这样的夜色里,四月的九江城,酒店的门外,当她看到那个神色清冷如寒霜的男人,心却突然慢了几拍,好像连心跳,都停了下来。
易时一言不发。扫了她一眼就往里走。
思娴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她的同伴来问她:“怎么了思娴”
思娴是个大胆的且敢爱敢恨的女孩,她直言不讳:“我好像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庐山了。”
导游分配房间的时候,恰好把易时分配到思娴的隔壁。每个房间都住了两个人,而易时非不肯和人同住,加了钱给另外那人多订了个房间。
晚上,思娴翻来覆去睡不着。她一直在想着这让人让人惊心动魄的男人,应该是什么来历。
他看起来很冷淡,话也极少。长得五官精致轮廓分明,尤其是一双眼里,像含满了心事,如同一汪深潭,内有数不清的往事。
沉思了好长时间,思娴忽然一起身。推开房门就去易时那间门口,轻轻敲门。
易时以为是导游来安排明日的行程,缓了一会儿才来开门。他刚洗完澡,穿着一件洁白的睡袍,胸前用带子系着,胸口微微敞开,露出里面一小块结实的胸膛。
他看到门外那个女子时,有些惊讶,但还是开口问:“有事么”
思娴虽然平时搞怪大咧,可是遇上这么个极品似的男人,一时也有些语无伦次,镇定了几秒,她才一跺脚,说:“大叔。你有女朋友吗”
“与你何干”易时答。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在面对陌生女孩的时候,他已经说了两句话,这已经打破他的记录。
思娴干脆一鼓作气:“如果有,我立即就走,绝不打扰。但是如果没有,我想告诉你,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易时再次挑眉,问:“上是动词还是副词”
思娴大惊,竟没有想到易时会问她这个问题。这样看来,她在车上说的那些内涵笑话,想必他也都听到了。
说完这句话,易时才发现自己有些轻薄。虽然是女方先告白,但是。他这样回答,确有不妥。
刚想补救,就听到思娴说:“动词,从见到你第一眼,从此以后,这个字,只有动词。”
那一瞬间。易时就像被冲昏了头脑,抑或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样,长手一伸,把思娴拉进了屋。
一切都那么快,可是一切都那样水到渠成。
他把她按在门背后,突然像发了狂一样亲她的脸,还有她粉嫩的唇。
思娴吓得目瞪口呆。一动也不敢动,任由这个才认识的男人对着自己做如此亲密的动作。
狂吻了好一会儿,易时忽然松开手,淡淡地说:“你那个三个问题,因为小明的名字比小月的名字多一个日;我当然喜欢你;有三种意思,我只喜欢是动词的那一种。”
他言简意赅地回答了思娴在车上说的三个问题,然后眸光灼热地盯着她。等着她的反应。
为什么小月不喜欢小明
因为小明对小月的心思,从名字里可以看出来。
你喜欢日本姑娘吗
第四个字,不是名词,而是动词。
喜欢上一个人有几种意思
当然有很多种意思,可是动词的那一种,是易时最喜欢的。
思娴震惊得睁大眼,灵魂都像要出窍了一样。
易时等着她的回答,问:“想试试你喜欢的这个动词吗”
思娴虽然一张嘴利索得跟刀子似的,可是毕竟也没有谈过恋爱,虽然一见到易时就沦陷,但是这么快就会不会太早了一些
不等她反应,他便说:“看出来你爱我了。放心,我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思娴紧紧搂着易时,看着他面色微红的样子,偷偷地在心里想:易娴一柱思华年。
易时。思娴。
这样的爱情,真好。
===番外:青瓷开挂的来生
最近,冥界的判官遇上一个难题。
有一个人间女子的阳寿尽了来到冥界报道,在审判她生前功过好进行赏罚时,它们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个棘手的案子。
因为,这个女子是被冥王之妹云深打死的。
而这个女子生前从未做过恶事,死也是因为救了自己的朋友,按道理说走上普通通道的轮回关卡,再次投胎为普通人就够了的。
可是偏偏她被云深的内力逼死。属于不正当死亡现象,按照冥界律法,判官应当补偿她。
几个判官犹豫不绝,也不敢去请示冥王。
这时候,有个判官说:“要不咱们让她去通道来生投个好人家,也算是我们对她的弥补。冥王事务繁忙,简王又不在,她不会记得这回事儿的。”
其他几位判官纷纷赞成。
于是。就这样,青瓷走上了投胎通道,成为了金字塔尖上的那一类人。
从一出生起,她就享受到了顶级奢华的待遇。
当时。她一出生,累得半死的母亲看到这么漂亮可爱的一个女儿,心里高兴,就问立在旁边的老公:“你说她叫什么名字好”
她的父亲想了想,一眼瞥见室友一个价值连城的青花瓷瓶,就答:“那就叫青瓷吧。”
青瓷
母亲思索了一下,答:“好,好名字。”
所以这可能是世间唯一一个前世和今生都叫相同名字的人。
青瓷一出生,就不知何为人间疾苦。毫不夸张地说,金条钞票都是她玩得不想再要的玩具,而钻石倒是没有玩过,不是因为玩不起,而是她的母亲怕她误吞下喉划伤食道。
青瓷生来便有淡淡的体香,这一点倒是随了她母亲。从会行走的那天起,她便表现出了她与众不同的气质。
她生得很美,小小年纪就已经能初见美人胚子模样。
大约还在三四岁的时候,家里的保姆就和她说:“小青瓷你怎么长得这么美啊”
青瓷听了,暗自偷笑,却又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觉得还算一般啦。”
大约长到十几岁,青瓷果真成了这实副其实的大美女。因为家境过分优越,她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全都是在自己家念的。全国有名的资深老师全部被请来单独给她授课,让她充分地学习了文化知识。
她并没有过多接触过太多社会人士,而她的母亲亦认为家中财产已够青瓷挥霍好几辈子。于是并不担心她的社交问题。
可是到了差不多要成年的时候,青瓷却忽然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得去见见外面的世界。
作了决定那天。她就报考了市里的大学,父母拦不住,只好随了她去。但私下却一直派了保姆和保镖跟着。
从走出深闺起,青瓷才知道,这世界上原来有一种人叫穷人。
为什么会有人买菜斤斤计较,为什么有人买衣服时喜欢讨价还价,为什么有的同学要依靠助学贷款才能上学,为什么有人会开几万元一辆的车子
她不是很懂这些社交,但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同情心。
从上大学那天开始,当她听说班上有几个同学家境贫寒需要分期交学费时,她一口气便帮别人交上了四年的学费;
当她听说有的同学想买手机,却非要等到手机打折才买时,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多部最高档的手机来送给同学。
一时间,班上的同学纷纷讨好靠近她,并不断夸赞她的美貌。
青瓷最开始并不清楚这是钱在作祟,还以为只是人性的真诚和善良罢了。
直到有一天。她去洗手间时,听到旁边几个隔间里有女同学在说:“哎你们知道吗,青瓷家据说是做石油产品的呢,难怪这么富裕啊。”
又有人说:“唉,最近我生活费都用完了,得想办法去找青瓷要一点儿。”
有人附和:“我想买ac很久了,得去找她哭个穷,她一高兴就会送我的。”
众人纷纷讨论要怎么骗到青瓷的钱,她这才知道,自己不过是别人眼里一个可笑的摇钱树罢了。
从这以后,青瓷再拒绝帮助任何人付钱,也不再送东西给他们。
也是第一次。她觉得有钱竟然是这么烦恼,没有人与她交真心,只有大把的人在觊觎她的钱财。
这间学校呆不下去,她的生活秘书帮她安排了转学。
这一次她变得很低调。不肯轻易露富,就连衣服也换上了她从前不屑一顾的无品牌产品。
大学里有三成时间是在上课,其余的都是在社交。
青瓷仍然无法游刃有余,所以在暗暗摸索着与人相处之道。
自从她打扮低调之后,身边的人对她的关注点就换了一个方向。
班上的同学很愿意亲近她,并夸赞她是她们见过的长得最美的女孩。忽然有很多男生向她告白,并称被她倾国倾城的容貌迷到了。
甚至,她被评为了学校的校花,在校园论坛上,每天都有人在发一些偷拍到的她的照片。
美丽是资本,青瓷也乐在其中。
她发现,学校里的男生只要见到她。无不回头观望,他们的眼神里,总带着兴奋又赞美的光。
这让青瓷很受用。
她以一个平民女的形象,渐渐融入到了大学的这个圈子里面。
可是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一个性格温和长相出众的女孩,最后竟然看上了班上一个内敛低调的男生。
那个男生气质很好,长得很高,名字叫易弦竹。他平常不怎么爱和同学们打交道,话也极少,长得很英俊,五官很立体,可是因为太冷酷,一直没什么人靠近他。
易弦竹习惯了独来独往,从来没有多看过一眼青瓷的美丽。
可是这样另类的他,却极大的吸引了青瓷。
在放学的路上,她拦住他,问:“易弦竹,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易弦竹面无表情,眼眸一抬,问:“你是谁咱们认识”
青瓷:“”
没有想到易弦竹并不认识她。虽然她们已经同班了快一年。
回到班上以后,青瓷便去打听:“那个易弦竹为什么这么孤僻”
有同学答:“我看啊,不是孤僻,分明就是耍酷。”
可是这样的他,青瓷却喜欢极了。
他有着出众帅气的外表,和一张冰山似的脸庞。他不像任何一个讨好或者奉承她的男孩,为了得到她的芳心,而使出各种手段。
有一次。青瓷又去堵他,说:“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
易弦竹懒懒地抬了下眼,答:“就那样儿吧。”
青瓷:“”
校花被人评价说长得就那样儿,这让青瓷倍受打击。
过了些日子。青瓷百折不挠,又跑去问:“那个,你对我这种长相普通的女生有兴趣么”
易弦竹:“你说的是哪方向兴趣心理,还是身体”
青瓷:“”
她是真没有想到,易弦竹会这样答复她。可是她也不知道的是,这其实只是易弦竹的遗传罢了。
终于,青瓷又鼓起勇气,说:“心理,还有身体。”
易弦竹也算是阅人无数的男生了,虽然不苟言笑面若冰霜,但不得不承认,青瓷长得美,而且极有魅力。
他说:“哦,目前身体比较有兴趣。”
青瓷听得脸发红,但还是笑:“那我们相处试试看好不好”
易弦竹这回倒是没有敷衍,而是认真地说:“你想好了要做我的女人”
十九岁的少年,一句“做我的女人”都说得这么霸气。青瓷红着脸笑,“对,要做你的女人。”
后来,青瓷跟着易弦竹去他家,才知道这个俊逸的男生,为何有一张扑克牌脸。
真是遗传啊。
他的父亲易时坐在沙发上,没有多少表情,侧脸冷峻,像座冰雕。倒是他的母亲很好客,总是笑眯眯地来和她聊天。
青瓷面对家长时有些羞涩,但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倒也落落大方。
但没有想到的是,易弦竹的母亲在聊过天之后,竟然直接问青瓷:“你和弦竹想什么时候结婚呢”
结婚
青瓷想,还没有想好啊。
这时候,易弦竹终于难得地带了点笑容,说:“青瓷,从你招惹我那天开始,你就应该知道,你逃不掉了。”
逃不掉了。
青瓷想。
可是,她也不想逃。
===番外:云飞的唯一
自从林勉住到九重天外之后,才发现她也已经具备了拿掉他人记忆的法术。d7cfd3c4b8f3
但是这个法术很伤内力,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时,她是不会用的。
她想到简亦繁常常带走那些对她有好感的男生的部分记忆,于是问:“别人对我有意思,你就拿走他们的记忆,岂不是很伤修为”
简亦繁正在逗儿子简慕林开心呢,头也没抬,答:“是老婆重要还是修为重要”
林勉:“”
说情话,简亦繁永远是高手。
很久以后,林勉曾经下凡去见过一次她的那些旧识。曾经的三个室友已经大学毕业几年,成为了干劲十足的职场白领。
她的弟弟林励也成功迎娶了沈晓苏。成为一段学界的佳话。青瓷已经转世,开始了新的生活。
只有一个人,苦苦地陷入泥潭里,不能自拔。
那就是庄云飞。
林勉离开以后,庄云飞就像失了心一样,整日空洞惶惶,不知所终。他是一个深情的男人,十几年前,在他还是学生的时候,曾经单纯的喜欢过高雅,十几年后,他终于对林勉一往情深,却无疾而终。
林勉下凡的那一天,恰好看到庄云飞开着那辆尾号为799的车,一个人坐在夜幕下的校园门口沉思。
他还和从前一样,那么英俊又儒雅,永远谦和有涵养,即使是默默坐着。也总能生出几分让人心疼的意味。
从心底来说,他是一个极易让人动心的男人。可是,林勉早已心属简亦繁,再容不得他人。
看到庄云飞落寞地坐在车里,双眼放空望着校门的方向,林勉竟觉得对他抱有深深的歉意。
他们的相遇不是偶然。但是他爱上她,却绝对是一个意外。
那一天,林勉停在庄云飞附近,默默看了他很长时间,最后,终于决定浪费大量的修为,将他脑子里那一份关于自己的记忆拿走。
她沉默地站在车窗边对他施了法术,看着他像睡着了一样,安静地枕在椅背上。
“庄云飞,祝愿你幸福。”林勉在心里默默地说,随后,她舞动了袖袍,腾云而去。
庄云飞醒来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
他睁开眼眸,看着窗外五光十色的夜灯,不清楚自己为何会突然驱车回了母校中海大学,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在车里睡着了。
他的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一点什么。脑子里有一道记忆的沟壑一闪而过,好像有一张俏皮的脸划过,可是再仔细捕捉着,却丝毫摸不着踪迹。
庄云飞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觉得自己最近可能是太累了,由此产生了幻觉。
他看了看校门口“中海大学”几个鎏金的大字,微蹙了蹙眉,驾车离开。
这一年,他成为了中海市贡献最大的企业家,也成功上榜了市富豪财富榜。可是,时值三十二岁的庄云飞,还未论及婚嫁。
十二年来,他身边甚至连个女人都没有。
回到集团以后。他一直觉得自己心里很空,却又同时觉得,好像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
秘书打进电话,咨询他:“庄总,市财经杂志财富的记者薛小姐来电话,想对您进行采访。请问需要安排吗”
庄云飞抬了抬眉心,温和清澈地回答:“不了,替我谢谢她。”
这位财富杂志的记者薛唯一小姐他自然是认识的,她是个很年轻美貌的女人,进入职场大约才两三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在业内已极具良好口碑。
在某次行业顶尖酒会上,他曾遇见过她一次。那一次,因为她的端庄淑雅,又不失风趣幽默的性格,赢得了很多在场成功男士的赞美。
秘书又说:“可是薛小姐已经在一楼大厅等着了。”
庄云飞垂下眼去,长长的睫羽闪了一下,又答:“她会自己离开的。”
秘书有些莫名其妙地挂断了电话。在秘书小姐的心里,庄总绝不是这么薄情之人,无论对谁,他都永远彬彬有礼。可是不知为何,薛小姐每次前来,庄总都不肯见她。
有好几次,薛记者又带了采访本录音笔前来,在一楼大厅里等庄云飞,可是,庄云飞没有一次下来过。
就连庄云飞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拒绝薛记者的采访。
她知书达礼,温雅大方。采访时也不会提一些辛辣刁钻的问题,总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庄云飞每次从监控里看到她,或者是想到她的脸,他的心就会抽痛一次。
那种感觉很奇怪,明明没有和薛唯一有过什么过去,可是只要回忆,庄云飞便会不自觉把她镶嵌到自己记忆的沟壑里,与那张残缺不全的脸重合。
就这样反复好多次,薛唯一来环宇集团的次数越来越多,多到和前台小姐都已经混熟成了朋友。
有一天下午,薛唯一又来了环宇大楼。
那时候已经临近下班的点,前台小姐以为她是来堵庄云飞下班的,也没觉得多惊讶。到了时间以后,她和薛记者打了招呼,便聘婷离去了。
薛唯一在大厅的沙发上坐着,也没看手机,也没看采访本。就这么安静地坐着。
其他下了班的同事陆陆续续从大厅走过,有认识她的,便会停下来打一声招呼再走。
很快,这栋大楼都空了下来。而庄云飞一直没有下来。
薛唯一知道,他一直在办公室里,她也知道。他能通过录像看到她。
等了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薛唯一渐渐困了。她窝在沙发上,环抱着自己的双手,慢慢睡着了。
庄云飞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场景。
薛唯一巴掌大的小脸掩映下秀发下,长长的睫长在脸蛋上投下淡淡的光影,像安静柔美的蝶。
她真的很漂亮,是那种毫无攻击性的美,即便是女人见了,也会喜欢她的美丽与亲和。
夜愈浓,温度愈低。薛唯一可能觉得有一点冷,在睡梦中抚了抚自己的手臂。又发出一声轻微的呓语。
庄云飞心头微动,只觉得躲避了这么多天的自己,在看到唯一这副静谧的睡颜时,瞬间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他走过去,用手推了推她的胳膊,喊道:“唯一唯一。”
薛唯一很快醒来,她睁开惺忪的眼睛,转动了好几下眼球后,才认出面前的男人是庄云飞。
庄云飞本以为她要坚持要采访,哪知道她一清醒过来,却忽然伸开双臂拥过来,嘟着粉嫩的唇。用手勾住庄云飞的脖子,像一个小女孩撒娇一样,说:“庄云飞,庄云飞嘿,真的是庄云飞,我把我的一切都给你,你爱我好不好庄云飞”
她一直在嘴里念叨他的名字,好像念一次,就多一分希望。
庄云飞被她搂住,这才闻出她喝了酒。很好闻的红酒味,从她的口腔里飘出来。她看起来微微有些醉意,一双眼睛有些迷离,但是在面对他时,仍是能分清自己心中的感情。
庄云飞去帮她拿包和采访本,她以为他要推开她,双臂于是抱得更紧,嘴里继续嚷嚷:“不要推开我,再抱一分钟。一分钟就好。”
这句话里含了心酸,听得庄云飞心头猛颤。他甚至看见她为了讨好他,轻轻笑了起来,露出一边好看的酒窝。
庄云飞心一横,干脆把她打横抱起来,就往自己的车上走。
薛唯一有点醉。庄云飞把她放在后座上,刚想出去,却被她拉住了领带,不许他走。
借着酒劲,她问:“庄云飞啊,我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为什么不爱我”
她把他的手拽到自己胸口去,他立即感受到她强烈的心跳。突突突,都是因他而心动的声音。
那一刻,庄云飞触碰到她柔软的身体,只觉得自己像被火灼烧一样,全身发热。
明知道她意识微醺,庄云飞还是说:“唯一,我不是这种趁人之危的人,我送你回去。”
薛唯一用力抱住他的手,嘴里继续含糊不清:“庄云飞,我爱你,好久了呢我是真的爱你啊,我只要你喜欢我一点点,好不好”
庄云飞的车停在自己专属的车库里,薛唯一拉着他,不让他离开。
夜色温柔,他的心里忽然也温柔起来。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看着自己后座上这个女孩,只觉得心潮翻滚,灵光一闪,将她与记忆中的那张脸吻合了起来。
一定是她。
他爱过的人,一定是她。不然,那颗空荡荡的心,怎么会在遇上她之后。迅速被填满了呢
薛唯一不依不饶。
庄云飞略微颔首,带着抱歉之意,说:“唯一,对不起,原谅我的唐突。”
说完,他便去脱她的衣服。
唯一乖乖配合,在他关上后座车门之后,像只小猫一样粘过来,笑意盈盈道:“云飞,第一次在车里,真的好刺激呢。”
他看着她那个圆润可爱的小酒窝,发现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爱情。
你的酒窝没有酒,我却醉得像条狗。
在很多年以后,薛唯一已经成为杂志的主编。
有一天,有个新人记者忽然问:“薛主编,你觉得你做得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什么”
对方以为她会回答工作上的事。
结果,薛唯一回答:“那当然莫过于,千杯不醉的我,假意微醺。”
新人记者莫名其妙,而薛唯一却生动地笑起来。
露出了那个酒窝。
世界上,最动人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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