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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
前言
和卢思浩的IP同名,因为没有办法取到一个更合适这本书内容的名字了,反正是短篇也不实体出版,不存在商业纠纷。
况且,在看了卢思浩的[我想和你在一起]后,感触颇深,情到最深处,甚至黯然泪下。
是的,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没错。
爱情,是宇宙间最宏伟的命题。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这一次,我想让你们看看,我的哈姆雷特。
[不管未来怎样,至少要把此时此刻的感受,全部记录下来,你知道吗?我想和你在一起!]
写在二刷之前
我始终相信,所有的相遇,都有意义。
六年前的我是。
四个月前的我是。
现在的我是。
五十年后的那个我,依然会是。
很多人都会迷茫。
不知道爱情是什么。
不知道自己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们就这么过着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无限循环。
他们会努力过得和其他人一模一样,生怕有些许不同就被当成另类,就被排挤,被忽视,被舆论的压力所淹没。
而我们,我是我们说每一个人。
最终都将化成,宇宙的尘埃,不是吗。
那为什么不在终点之前,活出你的不一样,活出你的精彩呢。
何必要在意他们讲的什么五四三。
在这终于结束的起点。
在这即将前往不能回头,不能眷恋的明天之前。
我还是好想,大声对她说。
[我想和你在一起!]
下面的故事没变,也就是修正了一些错别字,不介意的,无聊的,可以再刷一遍。
写在三刷之前
在我把从我小说宇宙中基本废除之后(其之间的关系就相当于无敌浩克之于漫威电影宇宙),这个故事属于接下来所有系列的起点,当我回过头来再度翻出这个故事,回想起当初创作的初衷,写小说不是我的爱好,我也没有兴趣成为畅销书的作家,我对文学压根就不感冒,我就是想把这个故事写给范佳欣看,并且告诉她我喜欢她而已,就这么简单。
结果范佳欣离我越来越远。
故事却越写越多。
后面是。
然后又迎来了。
之后还有。
长篇的部分都在好评连载中。
这个星球上有七十亿人。
那就会有七十亿个故事。
这还不算银河系其他星球,其他维度,其他多元宇宙。
取之不尽的体裁,写不完的小说。
但不管写到哪里。
我还是那个不忘初心的小男生。
范佳欣,我还是想和你在一起!
下面的故事没变,修正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以及加强了与我其他小说间的联动性,真的很好看,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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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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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α我站在最靠近大门位置的银黑色展架附近,假装正在整理挂在展架上的新款短袖上衣,我小心翼翼擦拭那件粉色HelloKittyT恤上面莫须有的灰尘,我望着分散在门店各个角落林林总总正在挑选心仪衣服的顾客,其实却是在用眼睛的余光偷瞄收银台方向,现在正值高峰时段,店助理陆姐一边指挥着顾客们排队结账,一边还在教导身旁操作收银机的小女生点单收钱,队伍很长,小女生战战兢兢接过顾客递来的衣服,手法十分生硬地将衣服塞入包装袋,一不小心差点将袋子撑破,她吐了吐舌头,对顾客挤出一个笑容,化解了这次危机。
真可爱。
正当我沉醉在小女生的微笑里不能自拔的时候,只感觉左耳被人用很大的力气拎住。
[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疼疼疼,谁呀。]我拼命挣扎,那只手却力量倍增,我怎样也逃脱不开。
[徐昱凡,现在高峰时期,店里这么忙,你却躲在这儿偷懒?]声音很尖锐,一听就是值班长,同时也身为我带训员的,丁小嘉。
[没有,没有,我看这几件展示用的新款T恤摆放位置与门店的气质存在一定的偏差,所以正在整理,你看,经过我的精心调整,现在咱们店已经客满为患,怎么样,厉害吧。]我期待丁小嘉对我竖起骄傲的大拇指,却换来他那颇为鄙视的招牌动作翻白眼。
[还不快去帮收银出货!没看到她们都忙不过来已经手脚并用了吗?你是我带训过的人中最懒的一个,我真该让公司给你颁一个最懒员工奖,奖品就是,嗯,辞退信好了。]丁小嘉拿着记录库存用的板夹,不知道在写些什么。
我哪里敢怠慢,当即冲进收银区帮忙,依旧跟往常一样不敢直视那小女生的眼睛,红着脸躲避与她四目相接,她接一单,我出一单,她接一单,我出一单,她接一单,我出一单。
我也依旧跟往常一样,没有跟她讲话。
只是那么,在忙碌的空隙里,借一切机会,欣赏她侧脸的动人轮廓。
直到。
最后一个顾客满意地走出门店。
今天的高峰,怎么这么快就结束了?
简直不可思议。
中间的过程,仿佛被完全抽离。
在我的记忆里,只留下了,她的味道,她的侧脸,和,她的声音。
[大家辛苦了,也差不多到吃饭的时间了,徐昱凡,你先吃,记住只有半小时的时间,昨天,还有前天你都超时了,再这样我可是要记录下来了。]陆姐有模有样掏出营运手册,我没有理会她,第一时间跑到店外。
电梯,下。
地下一层。
虽然已经过了吃饭点,各大美食摊位和店面门口依旧被琳琅满目的食客占据。
根本不给人喘气的机会。
我很随意地站在其中一个咖喱店的队伍里。
我对美食其实并没有过高的要求。
我对钱包比较有要求。
咖喱店是这栋楼里我唯一消费的起的地方。
排名甚至还在星巴克的前面。
是实话,他们家的咖喱牛肉味道超赞,很有台湾风味,价格还比星巴克的火腿芝士吐司便宜一块钱。
我基本上每天都来这里吃。
但由于队伍太长的缘故,几乎不可能在半小时内吃完。
我通常都会带一些泡芙回去,分给店里同事们吃,一来贿赂领导,二来。
主要还是希望都给她吃。
我其实跟她还不是很熟。
我跟陆姐和丁小嘉也没见过几面。
噢对了,今天是我上班第五天。
我叫徐昱凡,现在在苏州诚品书店内的一家潮牌服装店上班。
β
该怎么说好呢。
如果仔细回想的话,这一整个过程,显然都不符合逻辑。
我从小就喜欢唱歌,国中的时候立志长大后要当歌手出唱片,大学念的是声乐,毕业以后进入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