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1 / 1)

洪荒明月 耶和静涛 2000 汉字|6 英文 字 1个月前

料,准备了不少食物,比如只有丝族才有的可以保存很久的烤干的饼食,至少能支持一些天,还准备了十分实用的麻绳、麻网。

可惜,这个人类中唯一一个养着小动物的小族,本有的很多的犬、狗、狐、猫、兔,却在山洪中几乎全死了。

只留下了柴圈,婴宁,以及一条被张静涛即刻叫作了肥哈的二哈。

张静涛只跟着阿咦来到了二人的小小洞穴。

而丝族人,的确是拥有先进的武器的。

那竹盾,长方形,足足有大半人高,超大,分量却不重,坚固度则不用说了,完全不是那些树支盾可比的。

除了竹盾外,竹矛亦很实用,它带有放血的能力,是真正超越了钝击武器的杀伤性武器,分量却很轻,适合持久战。

阿咦还制作过很多长竹片,分量更轻,又用火加工过,韧性和硬度都足够。

有点像加长了的竹剑,为此,她也就制作过很多匕首大小的小竹刀,万一需要近身格斗了,这种小竹刀很适合于刺杀。

二人的武器和盾牌的把手,还都用麻绳包上皮草来用,十分趁手。

这也是如今的伏夕能轻易杀小野猪的缘故,甚至来只大的,他都足以用竹盾将其杀。

毕竟野猪再厉害,对这大面积的东西却也是无奈,在盾后脚都不露的伏夕,可以用大竹盾轻松晃过野猪,依靠耐心一次次刺杀它们,即便刺不死,那野猪也有可能退却。

甚至别说野猪了,就是虎豹,对这样的大盾牌通常都是无奈的。

当然,大型野兽的力量强大,体重太重,单纯用力量来对抗是绝对不行的,必须靠卸力来晃过猛兽的攻击,若卸力做得不好,被猛兽连人带盾扑倒了,那就会很要命。未完待续

第19章 流氓狗

只有具有丰富经验和技巧的人,才仍可在倒地的情况之下,依靠护盾保护,得到生机。

另外,这盾还有别的用法。

就如第二天,二人在野地里遇到一只黑熊时,张静涛便见到了那种用法。

远远看去,对面那只黑熊不算太大,但其力量绝对可怖。

若现代人,必然以为可以装死来骗熊,或者爬树,可惜,若那样,就几乎死定了。

熊不但爬树比你快十倍,而且绝对不会因为你装死就走开的,那是痴人做梦。

事实上,有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办法的,只有预先有准备,否则,几乎就是必死的。

不得不说,人类总以为所有事情都是可以挽回的,实则,小到失手打破一只碗,大到人类社会一直黑白颠倒不知反省直到任其出现大问题的话,到那时,都是救不回来的,这包括全世界的人。

而熊,耳朵灵敏,视力较差。

于是,在柴圈和肥哈嗷嗷嗷叫的时候,阿咦就远远横举起了盾牌,以显得她体型很庞大,力量很强大,人却并不前进,也不挑衅,而是慢慢后退,但嘴里却在呼喊,似乎周围有很多猿人一样。

这看上去很大胆,但你因胆怯而不敢发声的话,其实并不能使得野兽放弃捕杀你。

因熊的听觉灵敏,若带有狗宠,那就更好了,嘈杂能给这些猛兽带去难受的暴露感,会让它们不安,急于离开。

毕竟凶兽在杀物的那一小段时间中,天性就是喜欢隐蔽的。

保持这种习性,它们才能捕捉到物,才有生存空间,为此,遇到嘈杂的环境会慌乱,会想暂时躲避开,几乎是它们的本能。

这种方式,也是伏夕教给阿咦的。

张静涛也跟着举起盾牌,大声呼呵着,但却并不让柴圈和肥哈冲过去,也就是不让冲突发展到无可挽回。

婴宁则在远处转圈,快如闪电地跑来跑去,尽管它很害怕,至少并没有跑远。

那只黑熊在三十几米外僵持着。

不要以为三十几米很远,这已经是极为危险的距离,因黑熊看似笨重,但实则,它跑起来的速度,快到了让你不相信。

若这黑熊不退,那么只有一战,别想有任何侥幸。

那时候,若试图转身逃走,必死无疑。

好在那黑熊僵持了十几秒后,终于掉头跑走了。

这一退敌,柴圈和肥哈的叫声也立了很大的功劳的,尽管二哈和柴犬,都非真正的家狗。

它们的叫声,很不专业。

这就是狗和狼,以及犬的区别。

狗,并不会挖洞,养在家里不必担心要发它三百块一天,但是,要注意,它们会很扰民,因为它们善于叫喊,对此,华字的狗字中,也就带有了狗类的生物密码,那狗字,正是犭加上了一个表示语言的句字构成的。

却是在远古,这些围绕在猿人周围生活的家狗,会在猿人打时,刻意引路叫喊,这样若猿人打成功,它们很可能吃到残羹,尽管那时候的猿人并没有驯化这些狗,但它们为了食物,早对猿人早已经变得依赖起来。

猿人也因为它们有利于捕和示警,不会刻意去杀它们。

为此,如同家狼一般,正是因这种几亿年中形成的依赖,它们才变得对猿人温顺。

所以之后被驯服家狗,更是很清楚知道这一点的,它们依靠的,从来是人类为后盾。

而每次敢于面对凶兽时,更是它们表现出忠诚的时候,哪怕害怕,它们也是要硬着头皮上前去狂叫的。

可想而知,后世居然有人去试着让自己的狗狗单独去对战大型食肉动物,说是看看谁厉害,那么,便是出卖自己的狗狗而已。

家狗当然是必死无疑的,这有什么好试的?

这个,试的其实是自己有多蠢。

为此,养狗,一定要贱养,只可远观,不可近玩。

比如卷毛狗,也最好从小随意扔着养,可以经常扔门口,它虽会来回散步,观察周围的一切,用很骚的狗尿毒死周围的小树,但并不会走太远。

如此,在贱养之下,这样的卷毛会很乖,很懂事,几乎不叫。

因为这可以让它认为,主人从来不需要它做什么,它就会成为贵宾狗,整天昂首挺胸在近处溜达,乖巧又可爱。

谁去摸摸它脑袋它都不会吱声的。

若相反,很宠这卷毛,它便会以为,主人从小就十分需要它打,那么,它为了向主人展示勇猛,以表示它很有用,甚至连主人都咬,这样的卷毛,很容易出事,它一条狗命还不够赔它咬人的钱。

这样的话,就会把卷毛养成流氓狗。

尽管这卷毛遇到假想敌时,其实自身是很想beat it,避开它的,对自身的小体格,以为它真不懂么?可是作为流氓狗,岂可怂了?于是它会硬着头皮上去咬人,和流氓打架一样,闯下大祸。

却不知道主人根本不需要它这么做。

另外,狗的群攻能力,也是让猛兽们很忌惮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