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然后像游戏角色一样打怪升级、死了却无法再复活。这个分类里,只要写手的文笔较好,就能让故事增色(反正设定都由经典游戏提供了),所以算是写得比较容易的类别。这里不作赘述。
一口气说了五个类别,只是为大家介绍了网游小说的不同风格。我并没有说哪种较好看,哪种不好看,毕竟好不好看是由飘天文学游之大道无形》,它的网游部分引人入胜,实在是难得的精品,就算主角现实中是个人妖我也会追看下去的,这就是典型的“瑕不掩瑜”。
我是个飘天文学游类小说的看法:
一本好的网游小说,其实和奇幻、修真这些小说没什么分别,只要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故事情节能流畅而吸引人、叙事时能调动飘天文学游小说了。而一本优秀的网游小说一定不能只局限于网游,还必须兼顾现实,双线并行。
现实难道就不重要吗?如果所有的乐趣都只有在网游中找到,那么现实还有意义吗?让书友受到这样的理念灌输,真的没问题吗?如果忽视了生活,那就是一种情感缺失。而这样的主角……大家真的会喜欢吗?精神可以在文学和幻想的世界里翱翔,但是我们始终是活在现实里的,没办法永远逃避现实,除非自杀(这个行为经专人指导,很危险,请一百八十岁以下的小朋友们切勿模仿)。
所以,我推崇的是“双故事线”型,也就是网游小说的“神化”与“充实化”。这其中,就不可避免地体现出故事的内涵――《网游之永生传奇》想要得到永生,得到自由自在的生活;《网游之纵横天下》则是能和心爱的人相守到老,和以前的好兄弟保持联系;《从零开始》则是体现了龙族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们要帮人类星际航行,并保护好人类);《全职高手》则是王者归来时要应对的重重挑战。小说就是故事,如何为这个故事立意、如何将自己想表达的东西毫无遗漏地传达给书友,这是写手的责任。写手应该发扬“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努力写好双故事线,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那就直接上。当然,如果写手没有我这么正经,只想写个自己喜欢的yy流,那随便怎么写都可以。
最后,我想说的是,《全职高手》很好看,是一部优秀的网游小说(说了半天果然是来打广告的吗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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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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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文舟《安眠》
灵魂之火:太久保笃《噬魂师》的灵魂、虚夜梦秦《射手骷髅传说》的灵魂之火
灵魂波长:太久保笃《噬魂师》的灵魂波长。
法兰吉:阿瑟?柯南道尔《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猎犬
剧毒之格拉海德:南条范夫《剑豪生死斗》的牛股权左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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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神马的都是浮云?网游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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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网游已死。”那网游小说该怎么写,才能显得与众不同?才能不进入阵亡名单?才能“活”下来?
我举个例子啊。
大家都在写网游,一开始就是排队买头盔,于是我提醒我自己:不能这样,你要和别人不一样,所以主角一开始决不能买头盔,咱们可以跳过那个过程;
然后,很多主角穷得没钱买头盔,要在路上捡到或者是抽奖抽中,甚至有个神秘老人出现并送给他。可我主角不同,他没那运气,只好老老实实掏钱买一个头盔;
再然后,主角戴上头盔,等游戏正式运营,他总是第多少多少个拿到头盔的,然后抽奖得到逆天神器(比如无限空间不计负重的储物手镯,我搞不懂,这东西难道是批发货吗)。我的主角进去时都已经几亿人后面了,屁事没有;
再再然后,主角一进游戏,肯定是魅力、悟性和幸运三个属性爆满,其他属性全满,在起点就比别人高上一筹。可惜我的主角属性和一个骷髅兵差不多,根本拎不上台面。
再再再然后,主角肯定是只穿了一条内裤的,然后被人讥笑“不懂穿新手装备啊?”便赶紧从物品空间里找出一件粗布衣衫。我的主角不可以这样,必须全裸,而且还没有新手装备。
再再再再然后,主角在新手村碰见村长,完成一个全服务器只有一个的隐藏任务,所以要么各项生活技能(挖矿、采药、收集……)全部升到高级或大师级,或者是获得封印的神器。咱的主角还是规规矩矩练级,和村长对话时还得一白眼,或者身边压根就没npc,唯一的那个npc还总有搅基倾向。当然,我的主角还得是一生活职业白痴,煮个鸡蛋都会烫到手,去采药能将鹤顶红当薄荷吃下去;
再再再再再然后,主角一看练级的地方,大家碰到的第一种怪物肯定是鸡,而且还要挤在一起打,一起轮那只可怜的鸡。我的主角可不能这样,必须打鸭子或鹅,总之不能打鸡,而且大家要你谦我让:“你来打!”“不,还是你来!”“你比我更需要经验值!”“哎,再这样就不够兄弟了啊!”;
再再再再再再然后,主角一看,不行啊,大家都打鸡,这没经验分啊!于是他跑远点儿,开始打狼。他很快就发现,原来自己可以越级打怪,太好了!这样就能抢先升级了!反正别人都很笨,是不知道越级打怪这个秘诀的,升级绝对没有自己快!反过来一看,我的主角被刷到零级,长期徘徊在低级玩家中,前面还有高不可攀的一百来个三转玩家;
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后,因为主角的幸运太高,打一个怪物能爆出两个装备,然后可以拿去卖。他将自己用不着的装备拿去卖,然后引来一堆人加价,接着会有公子哥儿与他加好友:“兄弟,以后装备卖给我,有帮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帮!”我的主角没这福气,爆半天爆不出一件好装备,于是找不到如此好的基友;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后,主角卖装备、建帮令发了大财,然后从一文不名变成了身家数千万的大款。我的主角不能这样,他穷得厉害,到目前还欠着npc几十万金币,入不敷出,跟债主说话时像孙子似的;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后,主角出门打怪,必碰见抢怪者,于是和抢怪者起冲突。抢怪者围攻主角一人,被秒杀,死前放狠话:“你得罪我们xx家族是不会有好结果的!”(xx可替换为雄、傲、霸、龙、王、逆、天、世、盛、剑……中的任意两个字)。我的主角绝对不能这样,必须去主动抢别人怪;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后,碰到敌人自然也能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