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大及最小的极限只对认同它的人具有意义。(即别以为对方会采取类似你在相同状况下所做的行为)。例如一名关在监狱的犯人挟持人质,提出了几项要求,其中之一是要州长亲自到监狱与他谈判。典狱长明智地向一位专家求助。之所以采用“明智”之举,不仅是因为职业谈判者拥有一般人所没有的种种技巧,而且因为囚犯或许不信任典狱长监狱的其他官员,若由后者潦草交涉,很可能会触怒囚犯而伤及人质。谈判专家首先和州长办公室取得联系,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应该向州报告这种状况,另一方面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囚犯,说他是州长的代理。和州长的助理讨论之后,谈判专家前往监狱会见囚犯。囚犯一人占一整栋囚房,入口处隔着铁栅栏,他坚持只有州长本人才能进去。专家宣称他必须先见到人质方可会面,却被囚犯拒绝。
依当时的情况显示,囚犯的绝对最低极限是会见州长本人,至少这是他所宣称的最低极限。但是人们通常会因为自己宣称的最低极限不符合现实而加以变更。如此对喊了数小时,专家试图了解囚犯的真正想要的事物,他表示已经将囚犯的要求传达给州长,但需要进一步提供请州长研究情况,再定是否同意前来。最初囚犯依然坚持己见,后来开始提供有关他不满的信息。专家逐渐明白其中一项不满是与蝴蝶有关。囚犯抱怨自己受到成群的蝴蝶骚扰,使他难以集中精神进行谈话。专家立即恍然大悟,原来这名囚犯有幻想症。因为当时并非蝴蝶出现的季节,且蝴蝶也不可能飞进牢房,于是他问对方是否愿意以释放一部分人质作为条件,交换一间蝴蝶飞不进去的没网牢房,囚犯表示答应考虑。结果可想而知,当牢房门口的铁栅打开后,囚犯释放了几名人质,并且准许专家进去进展开讨论,最后终于在毫无损伤的情况下救出了其余人质。简而言之,在这场谈判里,囚犯真正的最小极限并非如他所说的与州长会面,而是从他的幻觉中获得解脱,或者说是保证获得解脱。当然,这名囚犯只不过是精神病的牺牲者之一,但事实上,许多精神健全的人在谈判中的表现往往会被对方视为不可理喻,只因和对方预期中的情形截然相反。你是否曾经认识或听说过,有人仅因上司或同事的一句无心的话而放弃极好的工作?是否听说过有人甘冒钱财损失或身体损害的危险,只为了证明自己不畏惧某件事情?对管理者大多数人而言,这类行为相当不合理,但总会有人那么做。也许你的交涉对手其中正是之一。
3.永远别假设对方的价值观会和你的价值观相同
这点似乎相当显而易见,可是在实际的谈判过程当中,管理者经常遇见一些对手,一开始便假设他们的价值观和自己相同。
4.“没面子”
大多数文明国家都非常重视个人的名誉,谈判则应照顾对方的“面子”。在此同时,名誉、信用或面子等等,不管你如何称呼它,对于不同的人们具有不同的意义。有时候,被某人视为不光彩的事却反而是别人眼中成功的表率。譬如大多数人都相信利用旁人的弱点是不道德的事,但相反地,某些人却赞扬这种剥削能力。对于同一件事,这两种人会有截然不同的反应和评价。
价值观方面也一样,可是问题在于人们面临谈判时,往往会认定对方的价值观与自己的相同,而忽略了自己因此而受到的损害。
5.邀请作家应征大学教授
某大学计划加强其中文系管理,教务主任决定新设三个客座教授的职位,打算请中国知名的作家来担任。他列了一份包括数十位作家的名单,一一发函邀请他们来应征教授的职位。为了增添这份工作的魅力,校方给了丰厚的工资,并且享有种种优厚待遇。经过了一个月,应征的作家寥寥无几,而且都是名单上排名最末的几位。于是教务主任征得上级的允许,又增加了其它优待条件,但作家们依然不是拒绝,便是毫无回音。某机构接受大学的委托调查这项状况。某机构打电话给其中几名未曾答复的作家,立刻明白原因何在。虽然他们的说法不一,但意思相同,不外乎是对他们必须(应征)职位之事感到愤慨,因为凭他们的实力、地位,根本不需去哀求一份工作,况且即使有兴趣,最后还是很有可能被淘汰。当然,对于教务主任而言,“应征”这个字眼不具任何负面含意,因为在学术界里,通常是由调查委员会邀请“候选者”来“应征”职位,仅仅被列为候选者也相当地光荣,最起码很多人连被邀请的资格也没有。但是对作家来说,“应征”一词意味着他们必须经过审核,判断合格与否,而谁也不喜欢受人鉴定的滋味。
后来,教务主任放弃寻找应征者的想法,改而选出他最想要的三位作家,分别“邀请”他们“接受”客座教授的职位,结果其中一人答应,而另外两人因已有了其它工作而婉拒。于是教务主任又另行邀请其他人,终于凑足三个名额,而且均是当初名单上的前几名作家。
如果教务主任未能及时明了他与作家们之间价值观的差异,恐怕便无法有如此圆满的结局。简单说,当教务主任寄“邀请函”给“应征者”的时候,他误判了作家的最小及最大极限立场,以为后者最关心的是优厚的待遇,但实际上,作家最关心的却是避开了他们认为侮辱性的事物。那么谈判者应该如何确定什么是对方的敏感处而避免触及?如何明白对方真正重视的是什么?
6.进行调查
这点似乎基本不需要多做说明,但是根据经验来看,许多人往往忽略了这项行动,而不知道谈判对手过去处于类似状况时是采取何种反应。譬如要求加工资的你,知不知道老板以往是如何处理其它员工提出的加工资事件?或者,对于你目前面临的诉讼案件,法院曾经做过何种判决?掌握愈多的信息,愈能帮助你推测对方的最小及最大极限主张。收集大量信息的方法之一,是请教其它曾经处于类似状况的的人。除此之外,也